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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 文:張愛玲 誦:姚錫娟 不知道“抓周”這風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歲的時候循例在一隻漆盤裏揀選一件東西,以卜將來誌向所趨。我拿的是錢── 好像是個小金鎊吧。我姑姑記得是如此,還有一個女傭堅持說我拿的是筆,不知哪一說比較可靠。但是無論如何,從小似乎我就很喜歡錢。我母親非常詫異地發現這一層,一來就搖頭道:“哎,他們這一代人……” 我母親是個清高的人,有錢的時候固然絕口不提錢,即至後來為錢逼迫得很厲害的時候也還把錢看得很輕。這種一塵不染的態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對立麵去,因此,一學會了“拜金主義”這名詞,我就堅持我是拜金主義者。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 小苦雖然經驗到一些,和人家真吃過苦的比起來實在不算什麽── 不知道錢的壞外,隻知道錢的好處。 在家裏過活的時候,衣食無憂,學費、醫藥費、娛樂費,全用不著操心,可是自己手裏從來沒有錢。因為怕小孩買零嘴吃,我們的壓歲錢總是放在枕頭底下過了年便繳還給父親的,我們也從來沒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七歲我沒有單獨到店裏買過東西,沒有習慣,也就沒有欲望。 看了電影出來,像巡捕房招領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裏的汽車夫把我認回去(我沒法子找他,因為老是記不得家裏汽車的號碼),這是我回憶中唯一的豪華的感覺。 生平第一次賺錢,是在中學時代,畫了一張漫畫投到英文《大美晚報》上,報館裏給了我五塊錢,我立刻去買了一支小號的丹琪唇膏。我母親怪我不把那張鈔票留著做個紀念,可是我不像她那麽富於感情。對於我,錢就是錢,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 有些東西我覺得應當為我所有,因為我較別人更會享受它,它給我無比的喜悅。眠思夢想地計劃著一件衣裳,臨到買的時候還得再三考慮著,那考慮的過程,於痛苦中也有著喜悅。錢太多了,就用不著考慮了;完全沒有錢,也用不著考慮了。我這種拘拘束束的苦樂是屬於小資產階級的。 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樣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著這樣的紅綢字條。這一年來我是個自食其力的小市民。關於職業女性,蘇青說過這樣的話:“我自己看看,房間裏每一樣東西,連一粒釘,也是我自己買的。可是,這又有什麽快樂可言呢?” 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幾遍,方才覺得其中的蒼涼。又聽見一位女士挺著胸脯子說:“我從十七歲起養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歲,沒用過一個男人的錢。” 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於負氣吧? 到現在為止,我還是充分享受自給的快樂的,也許因為這於我還是新鮮的事,我不能夠忘記小時候怎樣向父親要錢去付鋼琴教師的薪水。我立在煙鋪眼前,許久,許久,得不到回答。後來我離開了父親,跟著母親住了。問母親要錢,起初是親切有味的事,因為我一直是用一種羅曼蒂克的愛來愛著我母親的。她是個美麗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機會和她接觸,我四歲的時候她就出洋去了,幾次回來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裏她是遼遠而神秘的。有兩趟她領我出去,穿過馬路的時候,偶爾拉住我的手,便覺得一種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後來,在她的窘境中三天兩天伸手問她拿錢,為她的脾氣磨難著,為自己的忘恩負義磨難著,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 苦雖苦一點,我喜歡我的職業。“學成文武藝,賣與帝王家”;從前的文人是靠著統治階級吃飯的,現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興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買雜誌的大眾。不是拍大眾的馬屁的話── 大眾實在是最可愛的顧主,不那麽反複無常,“天威莫測”;不搭架子,真心待人,為了你的一點好處會記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眾是抽象的。如果必須要一個主人的話,當然情願要一個抽象的。 賺的錢雖不夠用,我也還囤了點貨,去年聽見一個朋友預言說:近年來老是沒有銷路的喬琪絨,不久一定要入時了,因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時裝翻不出什麽新花樣來,勢必向五年前的回憶裏去找尋靈感。於是我省下幾百元來買了一件喬琪絨衣料。囤到現在,在市麵上看見有喬琪絨出現了,把它送到寄售店裏去,卻又希望賣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這樣充滿了矛盾,上街買菜去,大約是帶有一種落難公子的浪漫的態度吧?然而最近,一個賣菜的老頭秤了菜裝進我的網袋的時候,把網袋的絆子銜在嘴裏銜了一會兒。我拎著那濕濡的絆子,並沒有什麽異樣的感覺。自己發現與前不同的地方,心裏很高興── 好像是一點踏實的進步,也說不出是為什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