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學城潛水已久,看過不少優秀的小說,比如[花落誰家],[相濡以沫]。老實說,創作水平相當高,人物豐滿,情感動人,是不可多得的作品。但是看了以後,很遺憾,我沒有像其它網友那樣的感動。細想之下,是因為這些小說對我而言,沒有代入感。
這些小說除了功力驚人,其實大多以老一代留學生在海外的生活為背景。講述他們學習,生活,然後逐漸落地生根的經曆。感情經曆和生活作為兩條線穿插推進,得到了諸多網友的認同。恕我大膽揣測,文學城的大多數網友應該是可以在那裏找到自己的影子。
隨後我就有個疑問,小說應不應該接地氣,或者說要不要有代入感?記得小時候,老師說,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這話的意思大概是,最好有實際生活做底子,然後離地幾尺。然後呢?以誰的生活做標準呢,又是個問題。記得在多倫多上大學的時候,有個同專業的男友。一天,他用那種悠然自得的語氣說,你的頭發該剪了,去你家附近的某某店吧。我笑笑說,為啥,那家剪的好?他一笑,因為那是我的生意。象極了浪漫小說裏的對白. 如果不是親身經曆,我也會說那些談清說愛的小說都太假。百樣的米養百種人,怎樣的你就會有怎樣的際遇。在別人的小說裏經曆另一個世界裏的生活,何嚐不是一種奇遇?
但是我最看重的是小說的語境,就是讓讀者從文字中看到立體的畫麵,而且看到人的內心,感受到現場的氣氛。如聞其聲,如臨其境,如其人。
如果小說的人物融入讀者關心的曆史大事件中,這並不難,不寫小說,寫紀實性的文章也能達到這一點。
網絡上很多小說,其實不是小說,是文章。小說是文學作品,沒有小說的文學語境,什麽時代感都是蒼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