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看到一篇報導,說有個老太太殺死了自己的智障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原因是怕自己百年後無人照顧。
不管是什麽人,都無權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我為這個悲劇感到悲哀,老人家80多歲,確實照顧智障孩子有困難,但她還有其他孩子,他們是可以照顧自己的智障兄弟姐妹的,可是中國還沒有達到這種交接好接力棒的水平。
記得剛來美國時有個老中有個智障的孩子,他們為此生了第三個孩子,說是兩個孩子照顧起來更好些。我不知是否他們是想要個男孩為主要目的的(前兩個都是女孩),但我不能去揣測別人意圖,而就我看來,人心是不可測的,其他的孩子們有他們自己的生活,為何要強加給他們那麽大的包袱呢。作為父母也許會對孩子有所補償,比如,財產,可是,又能有多少,我們不是巨富,都是工薪階層。
認識個老美,他有個智障的孩子,他的做法是:為自己買了人壽保險。他告訴我,他死後,其他的孩子能照顧這個智障的孩子,這個孩子就是保險的繼承人,而今後的那筆錢是由他人來監管的,不是一次性拿到手。
為老美的這種做法點個讚!
我認為那個老美的所做很是人性化,於情於理都是最好的選擇。我們不是不相信其他的孩子,永遠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何況是自家兄弟姐妹。可是世事難料,父母對待孩子的無私奉獻,不能強加給其他孩子也這樣做,他們還有自己的生活。
許多人用盡自己的所能,去保護好智障的孩子現在和將來,使他們不受到傷害或把傷害降低到最小,這是為父母的大愛,是對生命的尊重。智障孩子已很不幸了,為何不安排好他們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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