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現在的崗位上一晃就幹了十年。上司是個溫和寬容的白人老頭。大概三四年前他計劃退休,跟我討論讓我接手。 那時我家老二才周歲,我產後受傷身體不好,家裏事特多,先生常出差。想到要接手當一把手,負責整個係統運轉,還要協調上層關係,一下覺得忐忑。憑自己完美主義的性格,我會給自己很大壓力的。而且還有具體問題是:接手了要經常早上7點去開會。這點我不能保證呀。要不要接受呢?猶豫再三,我決定以家庭為重,讓一個比我年輕年資低的白人同事去當領導吧。他比我晚進來四五年,人也溫和,經常想我請教技術問題,還與我是鄰居,他家老大和我家老大同年同級,有時候在一個班。所有這些交集,都讓我跟他相處很好,他見到我總是笑吟吟的。我決定放棄升職讓他上去,反正我想我就像以前一樣吧,要兼顧工作和家庭,做媽媽比其他工作重要。
老領導轉半職,新領導上任一年了。新領導年輕精力旺盛,開始了一係列提高工作效率的流程改進,在上頭也露臉很多,知名度大大提高。比起老領導,他畢竟嫩一些,我開會也積極發言,給他建議。似乎一切還順利。
隻是慢慢地,辦公室了有了很多變化,是無形的文化上的變化。與老領導共事十年,他跟任何人講話,都讓人覺得他與我們是一體的。他還跟我們一起抱怨上級。從上到下,大家都放鬆對他很尊敬。新領導勤快能幹,辦事高效。隻是他不僅不放手,反而把我原來做的一些事也包攬過去了。他講話的語氣,也慢慢變了。好聽點說:是自信。不好聽點:是老板口氣出來了。我對他當領導並沒有意見,但是當他用老板的口氣跟我講話的時候, 我就非常不舒服。不光如此,似乎整個辦公室都有把他當頭眾星拱月的氣氛,而不是平等寬和的氣氛。我才發現,我以前想得太天真了。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在美國也是有這道理的呀。
也許心裏的抵觸和不滿,是能被他人感覺到的。漸漸地我發現他看我的眼神也有了疏遠和戒備。然後有一天,一件小事激發了我的不滿。當他跟我打招呼的時候,我愛理不理地哼了一聲。然後回家,越想越氣。自己工作十年,順順溜溜,老頭退休,自己是年資最高的了。我甘當綠葉,不想這紅花長出刺來了。恨不得要馬上換個工作。反正工作好找的很:獵頭就經常給我發消息。但是新工作就要搬家。不搬家就要commute。接孩子不方便哪。而且兒子堅決不搬。這年紀,朋友比天大。要搬家,不再是當年單身了,現在是關乎四人加隻貓了。最穩妥的,還是接著在這裏工作。
以後咋辦呢?見著他躲著走?躲不了,抬頭不見低頭見。對著幹?死路一條,現在他是領導。順從?不甘心。周末在家,開始拿起朋友送我的一本書: “the journey—how to live by faith in an uncertain world” by billy graham. 順手一翻,翻到21章“when others disappoint”.
我們為什麽有衝突?因為我們每個人都要按自己的心意行事。我們總希望別人按自己的心意做,這樣就好相處了。可惜別人也是這麽想的。 人總願意責備環境。但是環境是要借著你自己的弱點才攻破你的。就像大堤和洪水。洪水要找到堤上的最弱點把它衝開。我們人的內心,也是有這些弱點。我們隻有把自己的弱點補起來,才能立於不敗之地。是呀,我過去十年,一直經曆的是和風細雨。順利是順利了,人的長進太少了。老領導會容忍我的小脾氣,以至於我大學裏就有的清高脆弱還在自己身上。我把一切都認為理所當然。認為新領導也會理所當然包容我。現在該醒醒了。要睜開眼睛了。把目光放在他的弱點上,我會越來越憤怒,還會給自己的憤怒找理由。把目光放在自己的優點上,我會為自己委屈。正確的做法是:要把眼光放在自己的弱點上,把這次困難看作是個機會吧。這是個機會讓我放下驕傲,認識自己的弱點好來修補。這過程,說真的,不容易。光認識到這點,就讓我經過了幾天的煎熬。
我們常說“he is nice”. 但是人總是罪人。在試探下,惡很容易就會出來了。來自自己的善總是有限的。
然後要怎樣做呢? 我要怎樣去麵對他呢?
Billy graham 說:解決衝突的方法是愛。真正的愛不是感覺,而是你有決心把他人放在你自己的前麵。咬著牙去做,是做不了的。隻有我們放下自己去親近神,才能有能力去愛。
聖經給了我們幾條原則:
一根鏈子的強度,取決於最弱的一環;一個人的品格強度,也取決於做弱的一點。就這樣一天天操練吧。
心態並不好,所以把自己的掙紮寫出來。成長是要付代價的。
謝謝光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