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裏隻有兩個人是陳忠實先生直接把他們與白鹿連在一起的。 一個是白靈, 犧牲時她的親人都夢到了一頭流淚的白鹿。 一個是朱先生,在去世之前,朱白氏幫他最後一次剃頭的時候, 笑稱他是一隻白毛鹿。 朱先生曾經贈字 “白鹿精魂” 給兆海, 畢竟還不是完全聯係到鹿, 更多是白鹿代表的拯救人類的精神。這種精神可以從很多人很多事體現出來, 比如白嘉軒救黑娃,冷先生救兆鵬。。不一一列舉。
但如果真的還有一個人能跟白鹿直接聯係到一起的話, 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會有爭議, 那就是鹿兆鵬。
扮演鹿兆鵬的演員是出生東北的演員雷佳音。兆鵬被逼婚, 並以校長身份重回原上的時候, 應該大約在27, 28歲, 冷家大姑娘接近20歲, 白靈大約16,17 歲。 雷佳音自己是33, 34 歲, 這個年齡其實很接近角色本身。 至少比張嘉譯, 何冰他們強多了,他們扮演年輕的白嘉軒, 鹿子霖的時候都差不多有20 歲的年齡差異了。 (演藝圈60歲扮16歲也不少見)。但兆鵬這個角色好像缺少一點30歲左右男人的蓬勃朝氣, 也許雷佳音想完全把兆鵬的穩重從容表現出來。(白靈不是說一看到兆鵬, 就知道這已經是斧頭了, 兆海還隻是一塊鐵疙瘩嗎)。看到一個文友說, 兆鵬從頭到尾都象霜打的茄子, 把我笑得一口茶噴了一身。 盡管這樣, 兆鵬還是我的菜, 因為我一看到他一襲長衫飄然出現 , 那儒雅的氣質立刻讓我想到年輕的黃磊在《人間四月天》裏扮演的徐誌摩,完全忘掉了兆鵬眼角的魚尾紋。 更別提他舍小家為大家, 無畏生死, 無懼艱難,為信仰奉獻一切氣壯山河的英雄氣概。
就這樣一個頂天立地的大丈夫, 生死關頭從不害怕,嚴刑拷打從不低頭, 偏偏在感情上拖泥帶水,磨磨蹭蹭,拉拉扯扯, 引起了一大堆觀眾包括雷佳音自己的人神共憤。 白鹿原的拍攝記錄片裏雷佳音委屈的跟導演說, 不讓兆鵬與冷秋月合婚, 觀眾肯定得恨死他。
冷家是除了白鹿兩家在原上最有地位的大家,冷家與這兩家的聯姻簡直是360度無死角, 哪兒看哪兒好。 兩家都是幾代的世交。孩子們年紀相當,才貌相配。差不多也就是原上版的王子與公主的童話了。 可是兆鵬就是不答應。
兆鵬小的時候就體現出一般孩子沒有的濟世胸懷。他最好的朋友是黑娃, 第一次嚐到冰糖的甜味因而渾身戰栗的最貧困的長工的孩子, 也許那時他已經發現了黑娃生來具備的反抗精神,用土匪頭子大拇指的話說就是 “長著反骨呢”。
兆鵬似乎沒有青澀的少年時代,因為他再次出現時已經要結婚了。這時候,他已經在西安多年,經曆了新式教育,並且已經是一名老練的共產黨員, 經過了多次浴血奮戰,生死考驗。而他的新媳婦是個裹腳的從沒出過門的舊式女子。
有文友說有同樣情況的胡適和江冬秀不是也恩愛了一生,兒女成群嗎, 為什麽兆鵬不能。可他們忘了當年也曾為了胡適的紅顏知己 ,江冬秀以死相逼了無數回。
當善良的觀眾為那楚楚可憐的冷秋月打抱不平的時候, 有多少人曾經想過,兆鵬的內心其實是多麽的痛苦。這時候的中國,千瘡百孔, 軍閥割據,硝煙四起,雖然白鹿原上還是一片安寧平和,但已經是山雨欲來風滿樓,整個中國如同待宰的羔羊,正處在大災難之前那非常短暫的過渡期。而兆鵬早就預見了未來多年中國的戰爭與死亡,動亂與苦難,而他也早已決定把自己完全奉獻給自己所追求的信仰, 直至把自己”蝕了本”的最後一刻。 在這種選擇下,他不能做一個孝順的兒子, 也無法做一個合格的丈夫,因為他的每一天都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每一天都有流血犧牲的可能。婚姻意味著責任,承諾,相伴白頭,歲月靜好, 現世安穩,這些他一樣也給不了,不要說與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的冷秋月, 就是麵對自己深愛的靈魂伴侶白靈的表白, 他也畏縮不前(其中還摻雜著對弟弟兆海的內疚)。
兆鵬的父親和爺爺為了讓兆鵬與新媳婦同房耍盡了活寶 ,責罵,跪求, 拉兆鵬遊村,給兆鵬下藥等等。電視裏還給鹿兆鵬無中生有的杜撰了一個前女友章子君,好像他那個年紀沒個女人還不願跟自己漂亮的媳婦在一起,是否有性別取向的嫌疑。其實在這一切都源於兆鵬自己把追求的信仰放到至高無上的地位,他是普通的有七情六欲的男人,隻是他的心裏,裝的是天下所有的家而不僅僅是自己個人的幸福。我喜歡雷佳音的眼神,他用他的眼神完全表示了兆鵬無情的表麵後蘊藏著多麽豐富的內心世界, 這個世界裏裝的是整個中國的命運而不是一家的安寧, 他知道自己沒法成為爺爺和父親期望的角色, 但又不忍心爺爺和父親所處的尷尬處境,他在與冷秋月的感情糾葛中, 不斷的在親情與信仰之間徘徊, 猶豫,他可以麵對殘酷的敵人, 可很難麵對親人的痛苦, 他的猶豫拖拉 拖泥帶水正是說明了他走過的這條路多麽艱難。
電視裏對他和冷秋月之間的感情增加了很多的細節,並在結尾讓鹿兆鵬找回了自己和白靈的孩子, 而小說裏他與白靈西安一別就再未相見,孩子也不知下落,他們的兒子鹿天明到50歲時才發現自己的身世。鹿兆鵬的一生也許就象嶽飛的滿江紅裏寫的”三十功名塵與土, 八千裏路雲和月”,”壯誌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兒女私情,天倫之樂對他來說太過奢侈,幹脆舍棄。
=======================寫的很好!這是現代一些人是無法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