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二○一四年佔領行動後,本土自決派抬頭,青年新政冒起,先在一五年區議會選舉贏得議席,一六年立法會選舉派出遊蕙禎及梁頌恆參選亦分別贏得九龍西及新界東兩個議席,及後遊蕙禎因「撲嘢論」爆紅,走上政途高峰。不過,遊梁因為就職宣誓辱華風波令政途逆轉,被入稟司法覆核而裁定取消議員資格,甚至觸發人大主動釋法,兩人等候終極上訴之餘,亦麵臨支付龐大訟費及被立法會追討薪津,窮途末路。
CHINA讀「支那」 誓詞加粗口
遊蕙禎和梁頌恆於立法會宣誓就職時,公開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標語,同時將「CHINA」讀成具辱華含意的「支那」,其中遊更在「支那」之前加上英語粗口「f××king」,遭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即場表明不能為她監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一度批準兩人重新宣誓,遭特首及港府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要求法院取消兩人議員資格。
觸發人大釋法 八月終極上訴
被阻止進行宣誓及進入會議廳的遊梁其後三度衝入會議廳,企圖以自己的方式進行宣誓,立法會情況近乎失控,並需要轉場繼續會議,而遊梁的多次衝擊引致立法會多名保安受傷,令立法會癱瘓。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去年十一月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進行釋法,訂明候任議員故意以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即等同拒絕宣誓,須被取消議員資格,不得安排再次宣誓。同月高等法院裁定遊梁二人藉宣誓「宣獨」的做法,違反《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宣布他們在宣誓當日起喪失議員資格,其議席懸空,並需要支付訟費;立法會亦表明在有關宣誓案官司完成後追討遊梁薪津款項。遊梁曾就高院裁決提出上訴但遭駁回,二人早前直接向終院提出終極上訴申請,將在八月開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