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匹夫之勇
(2010-10-18 16:57:05)
下一個
今天,在網上看到一個新聞。DC 的一個警察,在下班後,與朋友一起去慶祝他38歲生日,為了停車位與人爭執,結果,讓人用石塊擊中太陽穴,不治身亡。
十幾年前,辦公室的一個人高馬大的經理,因為搶車道,下車與人爭執,結果,讓人用 壘球棒,擊中後腦,縫了十幾針,並有輕微腦震蕩。幸虧,壘球棒先碰到車窗,然後再擊中他,否則,他可能就完了。
前幾年,回去,得知,我弟在合資企業幹得不錯,便勸他小心。那知,他卻對我說,現在中國,人心浮躁,太多的亡命之徒。他說,他在外,從不與人爭執。這與他年輕時,大相徑庭。
人,在生活中有了希望時,有了財產時,有了地位時,就會珍惜生命,不逞匹夫之勇。
有些小事,不爭,並非膽小怕事,而是不值。為了爭車位,為了搶車道,為了芝麻蒜皮的小事,與人爭執,命喪黃泉,一點都不值。
就算抓住凶手,那又怎樣?就算判他死刑,那又如何? 人與人的生命的價值就是不一樣的,有的,就是垃圾。有的,千金不換。
所以,有些事,要學會吃虧與忍讓,而不逞匹夫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