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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 愛,愛慕與愛情
愛(love)是一個用得很爛的詞。有來自上帝的虛擬的愛,也有鍋碗瓢盆的實實在在的愛。有男女之愛,也有父母之愛。同胞之愛,朋友之愛。有動物之愛,也有人類之愛。總之,五花八門,舉不勝舉。想怎麽用都行。
愛慕(admire, affection) 是指單方麵的愛,對另一方的讚許和崇拜。如影星迷,球星迷,作家迷等等。。
愛情(romantic love)是指雙向的愛。 是一種相互的愛慕。沒有互動的愛慕,不能稱之為愛情。 比如,最近很時髦的話題,劉若英與陳升的愛情。其實這隻是劉若英對陳升的愛慕,單相思,而非愛情。如愛情隻需要一方有意,就成立的話,那我和趙雅芝就有愛情了 ,那很多明星迷就有數不完的愛情故事。
愛情就是相互愛慕的情感。這愛慕情感的基礎可以是各種各樣,可以是外貌,性格,學識,名譽,地位,權勢,金錢,綠卡,肉欲 等等。如有了基礎,愛情就會產生。愛慕的基礎可以是相同的,比如,美女帥哥,門當戶對。也可以是不相同的。比如,郎才女貌,灰姑娘與白馬王子,美女嫁醜男,鮮花插在牛糞上等等,說的就是這個理。如果愛慕的基礎存在,愛情就會形成,婚姻也就能建立和保持。反之,如果任何一方,愛慕的基礎不存在了,那愛情就會消失,婚姻就可能會破裂。有愛情就會有婚姻,但婚姻不一定需要有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