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創世紀22:1-5
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裏。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3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仆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4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5亞伯拉罕對他的仆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裏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裏來。
一般來說,創世紀22:1-19被視為創世紀的一座啟示高峰和中央高地。我們計劃用3個主日完成這個單元。首先,我們可以將創世紀22章交叉結構:1-5是在上帝的話語中啟程,15-19是在上帝的話語中歸來;中間6-14是山上獻祭的整個過程,核心經文是第10節,“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可以按基督中心論對應這三大主題:道成肉身、死而複活、末世複臨。請隨時密切關注這個神學重點:創世紀22章中的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比如,首尾呼應是概念是“獨生愛子”:“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2)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16)。中間的信息為代罪羔羊。這兩個方麵的信息都指向了基督。祂是神的獨生愛子(約翰福音1:14,1:18,3:16,3:18;約翰一書4:9;馬太福音3:17,17:5;馬可福音1:11,9:7,12:6;路加福音3:22,9:35,20:13;約翰福音3:35,5:20;以弗所書1:6-7;歌羅西書1:13-15;彼得後書1:17),祂是神的羔羊(約翰福音1:29,1:36;哥林多前書5:7;彼得前書1:19;啟示錄5:6-14,6:1,6:16,7:9-17,8:1,12:11,13:8,14:1-4,14:10,15:3,17:14,19:7-9,21:9,21:14,21:22-27,22:1-3)。
特別是,啟示錄14:1與這裏信息是平行的:“我又觀看,見羔羊站在錫安山,同他又有十四萬四千人,都有他的名,和他父的名,寫在額上”。如果沒有羔羊的代贖,沒有上帝將獨生子賜給我們,人子和埃及的長子都將滅亡或進入永火。這也是耶穌被稱為人子和長子的主要原因。最後,我們當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更準確地說效法基督,將自己獻上作為活祭,靠主穿越火的試煉,作馨香的獻祭。罪人或者經過火的試煉進入基督,或者貪愛世界進入永火,非此即彼。但我們經過了人間地獄,就可以繞開陰間地獄。
今天我們學習創世紀22章的第一部分,22:1-5。這段經文也可以進一步一分為三:1-2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獻子的呼召,是上帝對亞伯拉罕說話。第3節是亞伯拉罕對神呼召的完全順服,帶子上路。與1-2呼應的是4-5,亞伯拉罕與他仆人說話,平行上帝與亞伯拉罕說話。這是神言與與人言,或者聖道與傳道的平行。而“這些事以後”(1)、“到了第三日”(4)與“清早起來”(3),都是表示時間的概念,存在交叉呼應的關係。另外,在這段經文中,實際上有四個“人物”:上帝、亞伯拉罕、以撒和兩個仆人。遺憾的是,在過往的傳統中,幾乎沒有人注意這兩個仆人,但重要的事說3遍(3,5,19)。如果說亞伯拉罕與以撒的關係,可以平行預表聖父和聖子的關係;那麽亞伯拉罕-以撒與仆人的關係,可以預表基督和教會的關係(約翰福音7:16,20:21)。不僅如此,我們今天將重點顛覆“恐懼與顫栗”(祁克果)那個釋經傳統,靠著真理的聖靈,願我們歸回那大好的消息。不僅如此,“政治祭旗”以及“幼稚園虐童”這類將兒女經火獻給摩洛的事件,讓我們洞見基督事件的救贖大義——上帝必須獻出祂的獨生愛子,才能勝過以他人為犧牲的魔鬼。這就是亞伯拉罕獻以撒所宣告的真理:“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阿門。
一、蒙召(1-2)
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裏。
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1、試驗(1)
“這些事以後”,??????? ????? ??????????? ????????,And it came to pass after these things。亞伯拉罕獻以撒的第一語境就是創世紀21章,那裏有三件大事。第一、以撒降生(21:1-7);從無到有,道成肉身。第二、驅逐夏甲和以實瑪利,實際上是解決內部危機,將血氣與屬靈分開(21:8-21);第三、與亞比米勒立約,這實際上是解決外部危機,將教會與世界分開(21:22-34)。我們可以將之一一指向耶穌降生、與猶太教的對立、以及羅馬外邦人之分別。亞比米勒和他的軍長非個返回非利士地這件事,也可以視為亞伯拉罕獻以撒最後的一個理由:當這些“英雄”或偉人再度返回罪中的時候,隻有耶穌的代死才能救贖他們遠離洪水的審判。第二語境是:亞伯拉罕獻以撒發生在以撒娶妻之前(24)。這應該意味著,隻有經過獻祭的以撒,他才配稱為別人的丈夫,或教會在基督複活之後才可能建立和發展。第三語境,“這些事”還可以指創世紀12-21章亞伯拉罕所經曆的一切事,特別是他怎樣經曆神和人。沒有“這些事”,亞伯拉罕獻以撒是不可想象的。是這些經曆特別是上帝反複臨在的話語和神跡,造就了亞伯拉罕的信心。一切的事情都過去了,現在到了最關鍵的時刻:看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作多國的父,如何成就。
當亞伯拉罕該完成的功課完成之後,期末考試到了。這是亞伯拉罕的高考。???????????? ???????????????????,hat God did tempt Abraham。動詞?????的用法是Stem: Piel,Aspect: Perfect。基本含義是to test, try, prove, tempt, assay, put to the proof or test;我們可以將之理解為今天所說的考試。我不知道亞伯拉罕是否知道這是一場“試驗”。也可能知道,隻是他未必明白這場試驗的具體過程。這個動詞在創世紀隻出現這一次,下一場神聖考試臨到了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出埃及記15:25,16:4,17:2,17:7,20:20;民數記14:22;申命記4:34,6:16,8:2,8:16,13:3,28:56,33:8)。一個相關的真理是:上帝可以試驗我們,但我們不可以試探神(馬太福音4:7)。這也是亞伯拉罕接到上帝命令之後一言不發,完全順服的原因之一。另外,這場試驗還可以與約伯記1:12平行:“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隻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麵前退去”。如果約伯也生活在亞伯拉罕時代,那麽起初存在兩場考試。約伯和亞伯拉罕從兩個方麵為上帝兒女的見證,使他們可以從寧錄和偉人中分別出來。
考試開始,上帝出題。????????? ?????? ????????? ????????? ?????????,and He said unto him, Abraham: and he said, Behold。上帝首先呼喊亞伯拉罕的名字,這試驗是給亞伯拉罕的。這也意味著,我們在應用這段經文的時候要有所節製,這場考試不是給所有的基督徒的,盡管其基本精神可以應用到我們身上。隻有亞伯拉罕是亞伯拉罕,這是什麽意思呢?“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創世紀17:5)。隻有多國的父才能夠也有必要進入這樣的考試。不僅如此,當神用祂給亞伯拉罕所取的名字來試驗亞伯拉罕的時候,實際上仁慈的天父已經給亞伯拉罕這場考試提供了一些線索:記得你是多國之父,而這多國之父隻能從以撒的後裔中實現;但以撒此時還沒有娶妻——“那我吩咐你獻上以撒是什麽意思呢”。答案隻能有一個:以撒絕對不可能死,至少不可能在娶妻生子之前死亡。也許亞伯拉罕此時還沒有想明白,所以上帝給了他三天時間交卷。亞伯拉罕應聲回答:?????????,英文意譯為Behold, here I am,中譯為我在這裏。這裏有三次“我在這裏”(1,7,11)。我是你呼召的亞伯拉罕,我已經準備好了,而且絕不逃避。上帝問亞當:你在哪裏?亞當說我因害怕就藏了。但亞伯拉罕說:我在這裏((哥林多前書15:10)。
2、愛子(2)
上帝將亞伯拉罕投入的這場試驗或生死大戰,態度卻是“慈祥”的。???????,Take now。???的意思是please。上帝對亞伯拉罕說:請……這是朋友之間的對話,因此這場考試不是恐懼與顫栗的考試。我們也可以將之視為上帝為人類也包括亞伯拉罕自己,對亞伯拉罕提出了這項“懇求”。祂愛我們。這場試驗至少涉及四個方麵的考題。我們可以將這三個方麵分別對應罪人、基督和教會以及十字架。
第一、你的。創世紀22:2這個呼召:“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可以與創世紀12:1的呼召平行:“1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們首先說說“你的”這個概念,認識你“你”在這次考試中位列第一。首先,魔鬼對人的試探就是連續三次讓人將“你們”取代基督視為宗教生活的中心並且“像神一樣”(創世紀3:1,4,5)。於是“你們”就迷失了。上帝來拯救人,首先就是教導人思想“你”現在墮落在什麽地方了:你在哪裏(創世紀3:9)。其次,在創世紀22:2中,有連續的3次“你”(??),用以帶領人勝過魔鬼的3次“你”或對“你”的3次捆綁:你的兒子,你獨生的以撒,你所愛的。同時,另有3次“你”(“你起來……你進去”與“我所指示你的地方”)來解決“你在哪裏”的問題。最後,對“你”的關注為何如此重要呢?目的是要人首先看自己的罪,和自己如何需要基督的拯救。魔鬼不僅是靠人本主義作王,也靠人際主義作王:試探罪人起來不是看自己的罪,而是像神一樣起來論斷別人的罪;借此人將別人獻為燔祭,實際上是獻給摩洛,人要作人的王。正因為如此,請注意路加福音連續的人際真道,或怎樣麵對別人的事和別人的罪。這些偉大的教導都發生在耶路撒冷之行中:9:51-56;10:38-42;11:25-37;13:1-9;14:7-14,;15;25-32;16:19-31;18:9-14。這世界最大的罪惡就是罪人釘罪人的十字架;但啟蒙從自己上十字架開始。
第二、兒子。最終,需要有一個兒子為你的罪獻上。這裏有三個概念來定義以撒或兒子。第一、???????????,thy son。你的兒子,不是別人的兒子。將別人的兒子當替罪羊的曆史就這樣被廢棄的。實際上亞伯拉罕有別的選擇,他有很多仆人,而那仆人有很多兒女。但上帝清清楚楚要的是亞伯拉罕的兒子。第二、??????????????,thine only Isaac,你的唯一。形容詞??????在這段經文中出現了3次(12,16)。另參士師記11:34,“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兒拿著鼓跳舞出來迎接他,是他獨生的,此外無兒無女”;詩篇22:20,“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刀劍,救我的生命脫離犬類(生命原文作獨一者)”。上帝將以撒定義為亞伯拉罕的獨生子,一方麵排除了以實瑪利,因為他已經被驅逐;另一方麵,這是一定是在亞伯拉罕娶基土拉之前。然後有一個定於從句????????????????形容這個獨生子,whom thou lovest,你所愛的。動詞?????的意思就是愛,這是這個動詞第一次出現,他也可以指夫妻之愛(24:67;29:18,30,32;34:3),也可以指父子之愛(25:28,37:3-4,44:20),以及食物之愛(27:4,9,14)。出埃及記和申命記中,這個動詞被用作愛神和愛人;也用於神對人的愛(申命記23:5等)。不過在創世紀中,這個動詞全部用來描述人與人以及人對食物的愛。因此,我們可以看見上帝的試驗,實際上要挑戰的就是人間的愛。第三、???????????,以撒。你要帶上的就是這個叫以撒的兒子,不是以實瑪利;而是這個意思是喜笑的以撒。這個命令簡直是在強調:你帶上你的喜樂,他將喜樂。這也是一種考試提示。
第三、地方。要去一個地方。上帝吩咐亞伯拉罕帶上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首先請注意這個動詞詞組:???????????,直譯就是you go for you。這句話可能是強調你自己去,這是要你自己作。一方麵,你不能讓別人如你的仆人代替你去獻以撒;另一方麵,我們借此可以理解為什麽後麵亞伯拉罕讓他的仆人在山下止步。不能找人代考。其次,這段經文對地點的反複強調:“摩利亞地”,“所要指示你的山上”(2),“神所指示他的地方”(3),“那地方”和“那裏”(5);“神所指示的地方”(9),“在耶和華的山上”(14)。這一真理可以參考路加福音13:33,“雖然這樣,今天明天後天我必須前行。因為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能的”(另參約翰福音21:18;路加福音9:51)。上帝不僅有自己的時間,也預定一個地點完成祂的計劃。????????? ???????????, into the land of Moriah。摩利亞地就是耶路撒冷,而那個山就是後來的聖殿山(曆代誌下3:1)。?????????,Moriah ,chosen by Jehovah。這個合成詞是由????? (看) and????(神)組成的,意思是是上帝看顧之地。這一點可以參考申命記11:12,“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這個地名可以是這場考試的第三條提示:上帝在那座山上,祂看顧一切;祂必與你同在。那個地方就是教會,因為我們是山上之城(馬太福音5:1,14)。
第四、燔祭。這場考試聚焦的主題是即將人獻為燔祭,或者說,涉及罪人死亡這個終極問題(創世紀2:17,3:3-4,5:5-31,7:22,9:29,11:28,11:32,18:25,19:19,20:3,20:7)。換句話說,這場試驗要解決罪與死、義與生的根本問題。請注意創世紀2:17與20:7之間的首尾呼應:罪人必定死,而人不過是將死之人。所以我們一定要注意,這場試驗不是一般的信心考試,而是涉及我們的核心信仰:“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複活”(哥林多前書15:22)。“往摩利亞地去”的目的,是“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 ??? ????? ????????? ?????? ????? ????????,and offer him there for a burnt offering upon one of the mountains which I will tell thee of。其中I will tell thee所要去的山,是眾山之中的一座。這也意味著,這是一次千辛萬苦的旅程,跋山涉水。實際上從別是巴上行到希伯倫,再從希伯倫啟程經汲淪溪到聖殿山,這是一條非常難行的山路。教會生活本身就是十字架的道路。翻作獻為燔祭的詞組之中的那個核心動詞是?????,在我們利未記的課程中我們特別提到過它。這個動詞的基本含義是to go up, ascend, climb(創世紀2:6,13:1,17:22,19;15,19:28,19:30);而第一次作為燔祭這個概念在創世紀8:20,“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這個概念在22:13又重複出現。我們可以將這個概念視為第四重提示:獻為燔祭不僅僅是殺死,而在那裏把他送到上麵去,到神那裏去。當然,這是一個殘酷的試驗。
二、順服(3)
3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仆人
和他兒子以撒,
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1、驢子與仆人——一個真問題(3a)
亞伯拉罕對上帝的話語沒有質問,也沒有反駁,甚至連一絲懷疑和猶豫都沒有。這一點被釋經者津津樂道。而這是亞伯拉罕第二次“清早起來”,???????????? ????????? ?????????,And Abraham rose up early in the morning(19:27)。然後我們來看他的預備:“備上驢,帶著兩個仆人”。為什麽帶著驢(12:16)呢?可能是為了托運“燔祭的柴”,或者亞伯拉罕或以撒代步。而再加上兩個仆人用意何在呢?從後文看,兩個仆人並沒有上山,因此建壇和獻祭都不需要他們。一路上作安保之助,說起來也很勉強。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麵來討論仆人在場的意義。
第一、亞伯拉罕帶領仆人一路跟隨,主要是為了帶領他們經曆這場考試,是為了教導他們。實際上亞伯拉罕的仆人在他視如己出,而仆人同樣是約民。這一點可以參考12:5,“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侄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12:16,“法老因這婦人就厚待亞伯蘭,亞伯蘭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仆婢”;13:8,“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作弟兄)”;創世紀14:14,“亞伯蘭聽見他侄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15便在夜間,自己同仆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16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侄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所多瑪王曾經跟亞伯拉罕要這人口,但被嚴詞拒絕了:“14:21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24隻有仆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上帝和亞伯拉罕的割禮之約全部包括了仆人,這說明亞伯拉罕與他的仆人乃是主內弟兄(17:12-14,23,27)。亞伯拉罕把牛羊給亞比米勒,但並不包括仆婢——我們不會把生命交還給世界(20:14,21:27)。
第二、新約的相關預表。請參考驢子和兩個仆人在基督事件中的應驗:馬太福音21:2,“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麵村子裏去,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裏,還有驢駒同在一處。你們解開牽到我這裏來”;馬太福音21:5,“要對錫安的居民(原文作女子)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是溫柔的,又騎著驢,就是騎著驢駒子”。亞伯拉罕一路上一直在教導兩個仆人是可能的,這一點也有新約平行的經文:耶穌差遣門徒也是兩個兩個出去的;耶穌進入耶路撒冷是兩個門徒預備驢駒,而且複活清晨在墓穴的見證者是彼得約翰兩位門徒,以馬午斯路上是兩個門徒,提比哩亞海邊清晨堅固的是兩個門徒(彼得和約翰)。遺憾的是,祁克果看不見兩個仆人,因為他蔑視教會。存在主義者和文化基督徒都是如此,因此,沒有人注意亞伯拉罕獻以撒中仆人的重要意義。這個致命缺陷,與基督教反教會傳統是密切相關的。
2、撒拉和以撒——兩個假問題(3b)
當然,中心人物就是預表基督的以撒。不過諸位可能都注意過這些似是而非的解經,但流傳甚廣。從祁克果到大衛鮑森到唐崇榮,都在解釋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時候,極度文學抒情了以撒以及撒拉。但聖經根本沒有任何信息在這裏談論撒拉和以撒對這一事件的態度。因此所謂以撒的信心問題,至少在創世紀22章中是一個假問題。甚至連以撒是否順服父親都難以認定,因為後文“捆綁他的兒子以撒”,似乎說明以撒並不願意順服,這是一種強迫。與此相關的一個論題是以撒被獻之時的年齡問題。Josephus說25歲,Targum說37,Leupold說18-20歲,Adam Clarke說33歲,大衛鮑森說以撒當時30多歲了……其中有一種神學目標,就是希望把以撒被獻的年齡與耶穌被獻的年齡聯係起來。但實在說來,我們不知道此時以撒的年齡,隻能將之確定在斷奶和37歲之間(23:1)。但以撒的年齡在這裏不是重點,這裏的神學重點是“試驗亞伯拉罕”。我們可以理解Targum上的以撒傳奇:他反過來安慰父親:爸爸,你不要難過……雲雲。因為猶太教不承認基督的獻祭,然而基督的獻祭中也是有爭戰的,客西馬尼園中的禱告和掙紮就是見證(馬太福音26:39)。不僅如此,如果高舉以撒的順服,就可能弱化亞伯拉罕的信心。此外,如果以撒因信順服,新約應該會說起這件事,至少希伯來書11章一定會提及。但那裏記述以撒的信心不是指獻祭之時的信心。
包括祁克果和唐崇榮在內,都在演義塔木德這個傳統:亞伯拉罕獻以撒是違背撒拉的意誌的,至少是欺瞞了撒拉;甚至撒拉因此被氣死了。祁克果甚至想當然認為這個是事實:“亞伯拉罕對撒拉、以利以謝和以撒隱瞞他的計劃,這在倫理學上是可以得到辯護的嗎?” “有一些事是不可以跟老婆討論的”,“聽老婆的話世界就開始大亂了”(唐崇榮)。牧師們在釋經中要管理自己的情緒。我們並不知道亞伯拉罕是否對撒拉以實相告。而你們那樣說撒拉對她也是不公平的,更沒有任何聖經根據。相反,彼得前書3:5-6是這樣描述亞伯拉罕與撒拉的關係的:“5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6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從聖經各處關於亞伯拉罕信心的見證看,亞伯拉罕既沒有欺騙撒拉,甚至沒有欺騙以撒和仆人。因為倘若他是靠著欺騙上了摩利亞山,他就根本不是信心之父,隻是魔鬼之子——因為隻有魔鬼才起初就是說謊的,就是殺人的。“7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裏。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裏呢?8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亞伯拉罕沒有欺騙以撒,他是相信自己所說的完全是事實。隻是他自己也不知道,“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何時會出現以及怎樣出現。但是他相信祂必要出現,也教導兒子要相信神的應許。
3、恐懼與顫栗——一個大問題(3c)
“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僅從字麵上看,這場啟程幾乎是輕鬆的,沒有恐懼和顫栗。“劈柴”(?????????? ?????)的動作有條不紊,啟程(???????? ?????????)的動作一如既往。?????????? ????? ?????,and clave the wood for the burnt offering;這個動作讓我們想起創世紀3: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麵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以撒要穿越一場火的攔阻,但目的是返回樂園。摩利亞山之行是回家之旅,這是快樂之旅。但犯罪被逐的亞當是恐懼的亞當(創世紀3:10)
現在我們來說說祁克果先生,你從哪裏看見了恐懼和顫栗呢?藉著劉小楓團隊,西方的恐懼與戰栗,以及馬克思主義和存在主義神學再一次進入中國。祁克果隻是表麵上屬於丹麥路德教會的人,但他實際上從不喜歡教會。而他對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膚淺論文,深深影響了現代神學和中國教會,特別是文化基督徒。把基督事件和基督福音解釋為一場恐懼和顫栗,這是魔鬼的工作。其後果一定導致社會和教會這種極端的實踐:以恐怖、暴力和世俗化迎戰和轉移恐懼與顫栗。我不想全麵否定祁克果,他對黑格爾哲學和建構理性主義的抵製是有意義的。但他將福音變成噩耗,將真理完全發揮成審美和非理性的盲動,是一種神學上的愚蠢。亞伯拉罕的信心一方麵不是迷信,有著“這些事”和神的話語為堅實的根基;另一方麵,信心生出來的絕不是恐懼和顫栗,而是喜樂平安和盼望。這是神的話語:“22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23溫柔,節製”(加拉太書5:22-23)。因此我們可以堅決地說:祁克果的神學不可能是從聖靈而來的。把十字架僅僅解釋為一場恐怖和血腥事件已經人存在的勇氣,實際上是用死亡取代複活顛覆了福音的核心,是在傳另外一個福音;並必將聖道和聖禮以及教會邊緣化。
整全的真理和事實隻能是,可能有恐懼顫栗:客西馬尼有耶穌的憂傷和禱告;但是,更有堅定不移和複活的信心,甚至有喜樂和平安。我們這樣說有足夠的聖經根據:“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2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希伯來書11:1-2)。這份美好也是指著亞伯拉罕獻以撒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希伯來書11:17)。此時此刻支配亞伯拉罕的絕對不是恐懼與顫栗,而是“歡喜領受”(?ναδ?χομαι,使徒行傳28:7)!亞伯拉罕獻以撒之時的喜樂,更充分啟示在約翰福音8:56,“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γαλλι?ω)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χα?ρω)”。保羅則讓我們知道亞伯拉罕為何喜樂:“42死人複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複活的是不朽壞的。43所種的是羞辱的,複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複活的是強壯的。44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複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哥林多前書15:42-44)。祁克果是被死亡嚇破了膽,但亞伯拉罕深信他所愛的以撒將獲得一個屬天的身體,脫離“屬土的形狀”,進入“屬天的形狀”(哥林多前書15:47)。正因為如此,保羅在真誠地這樣“高調”:“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1:23)。當然,這一切不是亞伯拉罕自己做的,而是神的一路同在,神的話語每個主日和每天的堅固:“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2,3,4)。住在神的話語中的人,不可能一直恐懼和顫栗,而是真理必將叫我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1-32)。祁克果有理由顫栗和恐懼,因為他沒有真理,也不住在真理之中。
三、信心(4-5)
4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
5亞伯拉罕對他的仆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裏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裏來。
1、三天(4)
別是巴到耶路撒冷,80公裏,三天的路程。這三天當然可以預表耶穌第三天複活。這三天亞伯拉罕一定思想過很多事情,特別是過去的一生,以及以撒是如何降生的;以及三天之後必然要發生的事。這三天這一行四人應該分享過很多話,這是三天移動的教會。這是曆史上非常重要的三天。這三天也充滿試探,因為在這三天的任何一個時刻,他們都有機會返回或逃逸。如果沒有上帝的同在,沒有人能勝過這三天的試煉。“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這是第三次讓我們知道:神一直在指示亞伯拉罕,神的話語一直與他同在。他之所以能看見那地方,隻能是因為神話語的指引。這一幕似乎也顯示,經過三天的試煉,亞伯拉罕的方向仍然是上帝指示他的方向,而不是回頭或顧及左右。上帝指給我們一條道路,我們就隻能向著標杆直跑,不顧生死,欣然以行。
但是親愛的弟兄姐妹,在這三天的時間裏,在這條不斷上升的山路上,會發生這樣的事嗎:“21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複活。22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23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隻體貼人的意思。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2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26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麽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麽換生命呢?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28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嚐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馬太福音16:21-28)。然而,三天之後,是勝利的日子;已經出死入生了(創世紀31:22,40:20,42:18);第三天已經到了“教會”,與神同在了(出埃及記3:18;5:3;19:11,16)。加爾文同樣想當然地認為,這三天是亞伯拉罕受難的三天苦路,這種“苦難神學”或“十字架神學”支配的“現代基督教”,並隻能在加爾文主義的左翼生長出手舞足蹈的靈恩運動或偽樂觀主義:God does not require him to put his son immediately to death,but compels him to revolve this execution in his mind during three whole days, that in preparing to sacrifice his son, he may still more severely torture all his own sense。法國大革命是從這裏開端的。顯而易見,加爾文祁克果和“基督教”一想起這三天就渾身發抖,然後他們必將用火刑革命專製爆炸讓別人發抖。約翰衛斯理再一次說對了:這個用整整三天時間使用殺子恐懼百般折磨亞伯拉罕的上帝,這個三天淩遲亞伯拉罕的加爾文的上帝,的的確確更像魔鬼和某國當局。這也是事實,如果沒有聖道和聖禮,基督徒比外邦人更可憐,誠如特蕾莎所言:“我在信仰中如同在地獄中”。
無論發生什麽事,求神堅固我們,既然愛了,就效法基督愛到底的愛。這是亞伯拉罕第三次“舉目”了(?????????? ????????? ???????????,13:14,18:2);舉目所看見的或是應許之福,或是神。或者是羔羊的婚筵:“63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64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創世紀24:63-64);“ 約瑟舉目看見他同母的兄弟便雅憫,就說,你們向我所說那頂小的兄弟就是這位嗎?又說,小兒阿,願神賜恩給你”(創世紀43;29)。即使舉目看見以掃,但賜給我們的卻是和平(創世紀33:1,5)。這不是“我比你更苦”或“我比你把臉弄的更難看”因此我比你更保守更基要更路德更加爾文的荒誕劇,而是“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啟示錄19:7)。而那個地方在遠處(??????),目的地終於到了。這一路,我們走了一萬年。仿佛亞伯拉罕渴望去那裏,遠方除了遙遠以外還有上帝。此時此刻,普天之下萬國之上的目光,都應該隨著亞伯拉罕矚目“那地方”,???????? ?????????????,and saw the place。亞伯拉罕看見了。是的,“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翰福音8:56)。感謝上帝,我們到了!
2、複活(5)
現在亞伯拉罕要對他的仆人講話。第5節中亞伯拉罕對仆人的話語,與第2節中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話語是平行的或前後呼應。換言之,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吩咐,亞伯拉罕全部都教導給仆人了。這是什麽意思呢?使徒行傳20:20,“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麵前,或在各人家裏,我都教導你們”;使徒行傳20:27,“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所以“亞伯拉罕對他的仆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裏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裏來”。所謂亞伯拉罕欺騙了他的仆人,完全是無稽之談。亞伯拉罕完全相信自己所說的是真的。不過將仆人留在“各各他山”下麵,這一幕可以連接約翰福音18:8-9,“8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9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值得強調的是,在這節經文中,“仆人”與“童子”用的是同一個字?????。如果以撒預表耶穌,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道成肉身降卑為我們的樣式。祂來作我們的仆人,祂是耶和華的義仆。
不僅如此,舊約聖經類似的一幕在出埃及記19:20-25,“20耶和華降臨在西乃山頂上,耶和華召摩西上山頂,摩西就上去。2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下去囑咐百姓,不可闖過來到我麵前觀看,恐怕他們有多人死亡,22又叫親近我的祭司自潔,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23摩西對耶和華說,百姓不能上西乃山,因為你已經囑咐我們說,要在山的四圍定界限,叫山成聖。24耶和華對他說,下去吧,你要和亞倫一同上來,隻是祭司和百姓不可闖過來上到我麵前,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25於是摩西下到百姓那裏告訴他們”。另參出埃及記24:1-2,“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我這裏來,遠遠地下拜。2惟獨你可以親近耶和華,他們卻不可親近,百姓也不可和你一同上來”。我從中領受的信息是:不是每一位祭司都可以是大祭司;而神的仆人不可以演神。隻有基督是基督。這就是分別為聖的真理。“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隻當說,我們是無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路加福音17:10)。一方麵,隻有基督為我們釘了十字架,另一方麵,牧師和基督徒不可搶奪神的榮耀,更不可因此紛爭:“11因為革來氏家裏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分爭。12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13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哥林多前書1:11-13)。永遠記得,我們不過是人(使徒行傳10:26,14:15)。
更重要的是,教會普遍相信,亞伯拉罕這句話顯示他相信複活,並將複活的真理教導給了仆人。他深信他和他的兒子以撒都會平安歸來。一方麵,亞伯拉罕將摩利亞山之行定義為崇拜之旅:??????,to bow down(18:2,19:1)。也可以說這是信心之旅。絕非謊言。另一方麵,他相信父子一定能回來:?????,to return, turn back。我們也可以這樣說,隻有崇拜才能回來,隻有順服才能複活,因信稱義。他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亞伯拉罕所經曆的神、神的話語和神跡奇事,讓他有足夠的理由這樣相信;而上帝不會背乎祂自己。如果這一次以撒真被殺死了,那麽上帝這些關於多國的父、後裔極其繁多並且複歸、以撒才是後裔、永約、應許之地等等啟示都是謊言,而以撒的降生也是毫無意義的;“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聖經也是謊言:創世紀13:14-16;15:4-6,15:13-14,15:18,17:2,17:6-9,17:18-21,21:12……然後加爾文怎麽說呢:Abraham spoke confusedly;他認為亞伯拉罕說得非常含混,甚至遊移不定。這不是真的。
上帝說了那麽多的話,行了那麽多的神跡,但我們仍然是小信的。正因為如此,唯有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不僅如此,新約聖經言之鑿鑿地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此時此刻就相信複活,他因複活之信才獻上以撒。羅馬書4:17-22,“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複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麵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22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希伯來書11:17-19,“17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18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19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複活。他也仿佛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雅各書2:20-24,“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23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亞伯拉罕相信兩個事件:以撒一定會活著回來(22:5),上帝一定用羔羊替代以撒(22:8)。是的,亞伯拉罕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並且歡歡喜喜上了摩利亞山。
應用:中國人牲
亞伯拉罕殺以撒及其被阻止,以及以撒被殺及其被羔羊替代,實際上啟示了兩個事實:第一、人的基本悲劇或核心問題是罪與死亡。按罪人是當死的,無論是亞伯拉罕還是以撒。以撒的死亡是從原罪中繼承而來;而亞伯拉罕同時在本罪中也是個死人。比如亞伯拉罕即使在正義戰爭中也犯有殺人罪,他所殺的仇敵中必有以撒一樣的童子或青年(創世紀14:15)。因此如果亞伯拉罕殺了以撒,那麽他家就麵臨死亡的審判(創世紀9:5-6)。第二、人的終極拯救就是代贖與複活稱義。上帝阻止了亞伯拉罕殺人必然被殺以及以撒被殺的悲劇,同時用羔羊替代了他們,顯示上帝在基督裏終止了人類相殺的大罪,特別是叫停了罪人對待罪人像神對待畜生一樣大罪:侮辱、審判和殺害;並在基督的複活中稱人為義。而人對人是畜根源在蛇的試探:你們便如神知道善惡。因此摩利亞山事件或基督事件更是一場屬靈戰爭:基督勝過了魔鬼。但這場勝利乃是藉著耶穌之死和複活對死亡、罪、魔鬼和世界的勝利。我們重點討論這種“替代神學”。
1、曆史
人的曆史就是人吃人的曆史。罪人相殺的邏輯進程如下:因為不相信上帝之道(創世紀3:1)、不相信末世審判(創世紀3:4)、又總是自以為神(創世紀3:5);罪人為了食物、榮譽和權力(創世紀3:6),甚至彼此相殺。罪人相殺在亞伯拉罕獻以撒之前,可以包括5個階段或五大事件。第一、熱病階段。該隱殺害亞伯,弟兄相殺。這場相殺主要是因為驕傲自私貪婪和嫉妒(創世紀4:1-16)。第二、戰神階段:“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24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創世紀4:23-24)。第三、偉人階段:一方麵,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兒苟合產生偉人;另一方麵,偉人相殺並且所有人殺所有人(創世紀6:1-13)。而所有人在神麵前都當被滅絕,這是大洪水的絕罰。第四、獵人階段。也可以稱之為英雄階段或城市階段:寧錄對人或殺人如同動物和牲畜,可以稱之為人牲或人祭(創世紀1:8-12;14:1-12)。第五、罪人階段。亞伯拉罕為了搶救羅得,不得已成為殺人罪的一部分(創世紀14:13-16)。人殺人發展到第五階段的時候,人才會仰望十字架上的基督。當正義戰爭顯出自己的不義的時候,審美階段就進入宗教階段了。
2、殺子
人殺人或人吃人是人之罪的極端表現或罪惡的總結,其中父殺子更為極端地將人之罪的殘酷性以及上帝對罪人的烈怒展現出來。殺子之罪甚至可以指向斷子絕孫的發展道路,這樣的人類甚至在亞比米勒和軍長非各的背影中也顯示出來了:“我願你如今在這裏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創世紀21:23)。一方麵,世界之王是愛自己的子孫的,人同此心情同此理;另一方麵,亞比米勒卻隻是想讓自己的子孫脫離人的刀劍,卻不願意他們脫離神的審判——他自己不想歸向亞伯拉罕的上帝,又任憑他的子孫繼續生活在父輩的傳統之中,生活在非利士人的文化中。所以請注意創世紀21-22之間的連接:亞伯拉罕立約起誓不會傷害亞比米勒的子孫,為此他隻能獻上自己的兒子以撒,才能拯救亞比米勒子孫的生命。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是亞比米勒子孫的代罪羔羊。以撒也是他那位同父異母的弟兄以實瑪利的代罪羔羊,因為以實瑪利實際上返回了獵人寧錄的罪惡之中:“20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21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創世紀21:20-21)。顯而易見,以實瑪利犯下無數殺人罪惡,而且是以人為動物或獵物的大罪。因此無論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還是外邦人,都犯有殺人罪——律法之下罪及其普遍性,將全人類帶到摩利亞山上的羔羊。
3、燔祭
亞伯拉罕用7隻羔羊贖回一口水井或全家人的性命,上帝則用一隻公羊代替他的兒子。代贖以及信仰,才是亞伯拉罕獻以撒這一事件的啟示中心。亞伯拉罕獻以撒事件就是基督事件,旨在用燔祭取代人祭、用神殺子取代人殺人、用聖餐取代中餐。燔祭。動詞?????在這段經文中出現了2次(2,13);名詞?????則出現6次(2,3,6,7,8,13)。聖經從始至終反對人牲或人祭,因此這段經文真正的目的不是燔祭,而是亞伯拉罕的信心:“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裏呢”(7);“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8);“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13);“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意思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14)。這四處平行的信息共同預表神的羔羊耶穌基督。同時,上帝借此更是用燔祭羔羊堅決阻斷了罪人將罪人作為祭牲的邪教行動。而在利未記第1章中,聖靈充分地定義了何為上帝悅納的燔祭。首先,隻有牲畜是燔祭的對象(1-2);其次,燔祭的對象進一步分為牛(3-9)、羊(10-13)和鳥(14-17)三類。聖經禁止人牲至少有兩大理由:第一、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創世紀9:5-6;雅各書3:9-10)。第二、上帝的兒子已經為所有人類上了十字架,這一“神聖人牲”once for all地廢掉了任何人牲的必要性與合法性。
4、人祭
聖經更清楚的禁止人牲的教訓,是在這些律法之中;而這些律法針對的都是迦南的邪教,上帝多次多方地禁止百姓將兒女經火獻給摩洛(利未記18:21;申命記18:10;列王記下16:3;列王記下17:17,21:6,23:10;曆代誌下33:6;耶利米書32:35;以西結書6:21,20:26,20:31,23:37)卻一再教導百姓將兒女“帶入教會” (申命記11:19;馬可福音10:14;使徒行傳2:39)。其中以西結書23:37特別談到:“她們行淫,手中有殺人的血,又與偶像行淫,並使她們為我所生的兒女經火燒給偶像”。我們也可以這樣說,人類隻有兩種文明或文化。一種是將兒女經火獻給摩洛的邪教;一種是帶領兒女歸入耶穌獻祭的的信仰。二者必居其一。這個邏輯是很簡單的:如果不在耶和華的山上,就沒有預備;如果沒有預備或代罪羔羊,那麽世界發生的所有罪惡,隻能集中體現為罪人將罪人變成代罪羔羊的人祭。而所有人祭的目的,乃是獻給摩洛:靠吃人成為摩洛,靠吃人與摩洛交易或行淫。摩洛是什麽呢???????, Molech,king。摩洛的意思就是國王或真龍天子。摩洛意味著政治特權和道德狂妄以及人上之人,目的是為了依靠權力和勢力發財,依靠殺人戴上金冠冕。但神禁止我們靠吃人稱王稱霸;而且所有崇拜摩洛者一律處死(利未記20:2-5;撒母耳記下12:30;列王記上11:7)。貴族幼兒園的悲劇是邪教的悲劇。
5、鬼祭
利未記20:2-5關於摩洛邪教的啟示非常充分。一方麵,摩洛就是人祭,大罪當死。另一方麵,人祭從手段和目的上看都是鬼祭:用魔鬼的手段吃人,並獻給或歸向魔鬼。人祭的對象不是神,乃是鬼魔,這是一種陰間的獻祭,為了釋放嫉恨如陰間般的殘忍;這是欣嫩子穀中的獻祭,配得欣嫩子穀的不滅之火。其中“褻瀆我的聖名”顯示:人祭總是以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義,或替天行道或上天派來的人之名吃人自義。人祭必然是假基督敵基督的行動。第一,這事出於魔鬼:“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人祭首先為了私欲,其次必然殺人,再次隻能說謊。魔鬼的經典謊言就是人像神一樣知道善惡(創世紀3:5),我比你聖潔(以賽亞書65:5)或我不像這個稅吏(路加福音18:11)或他們比我更有罪(路加福音13:1-9)。一個罪人在更多罪人麵前藉著定罪其他罪人自神奪利報仇;在此等邪教行動在神麵前是完全無效的;因為你就是那人(撒母耳記下12:7)。第二、這事出於魔鬼的恐懼:“你信神隻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各書2:19)。人祭最初出於恐懼和顫栗,然後必然顫栗在上帝的憤怒之下。2017年,顫栗的不是翅膀,而是鬼魔。
恐懼和顫栗乃是人祭的恐懼和顫栗。不是亞伯拉罕恐懼和顫栗,而是祁克果自己恐懼和顫栗。恐懼和顫栗追求暴力專製和一爆致命;但在此等人祭之中滋生著新一輪的恐懼與顫栗。而麵對中國人牲,就是人對人比畜生對畜生要更為妖魔地侮辱、踐踏、審判和殺害,我們也恐懼和顫栗。我們隻能祈求基督徒遠離這種“論斷”的大罪。政治運動和新聞熱點歸根結底是一場人牲或罪人對罪人的十字架。“9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10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裏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雅各書3:9-10)。同時,我們承擔著這樣的使命,就是指著亞伯拉罕獻以撒及其終止,帶領人仰望基督的獻祭。“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6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任不寐,2017年11月26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