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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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小要理問答第五課:赦罪(約翰一書06:05-10)

(2017-03-11 04:38:58) 下一個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我們進入“認罪赦罪禮”(confession and absolution),需要學習的經文至少包括約翰一書6:5-10,馬太福音16:19,馬太福音18:15-20,以及約翰福音20:21-23。感謝上帝將認罪和赦罪的真理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遠離邪教,並進入基督的教會,選擇那上好的福分。路德小要理問答將認罪赦罪禮置於洗禮和聖餐之間,可謂一個偉大的見證;洗禮之後的基督徒開始進入天路,並在教會中不斷接受聖道和聖禮的更新。一方麵,基督徒仍然在肉身中,可能軟弱和犯罪;另一方麵,我們需要不斷住在聖道(赦罪)和聖禮(聖餐)中漸漸更新。認罪赦罪是聖道的基本內容;而路德神學為這純正的真理作了誠實的見證。“人都是說謊的”(詩篇116:11);認罪和赦罪的真理則見證了神的誠實。路德曾經將認罪-赦罪之禮定義為“the third sacrament”;一方麵,認罪-赦罪禮不斷帶領人返回洗禮,另一方麵,認罪-赦罪禮成為聖餐的預備和檢驗(哥林多前書11:31)。不過我更願意將認罪赦罪禮簡單定義為赦罪禮——赦罪才是福音的中心,是教會的核心使命;片麵強調認罪是人本主義的神學,而赦罪才是神本主義的。不僅如此,路德教會將赦罪禮置於主日程序起始的位置,這一點至關重要。這是對魔鬼和罪性的得勝,是對聖殿的潔淨——進入教會首先就是誠實認罪和接受赦罪的恩典。所有以自高和論斷人為目的的人,在會幕門口就被分別出去。信仰的第一步就是認識自己,更認識神。我們今天特別以婚姻為例,來見證認罪赦罪禮對生命的祝福。長期以來,世界和教會都在指著婚姻撒謊:聖化罪人的婚姻,虛誇自己的婚姻,控告別人的婚姻。這是主流文化的一部分。然而認罪和赦罪的真理將拆毀這一切的謊言和罪惡,“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加福音1:79),阿門。

一、認罪與邪教的基本定義

在真理上,認罪與赦罪,和律法與福音之間,存在平行關係。認罪與赦罪的真理,通往基督的恩典和自由。“4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4-5)。魔鬼掌權的世界拒絕接受基督的恩典和真理(約翰福音1:14-18),並且以東方的惡俗、教會的假冒與加爾文的偏轉三種方式阻擋赦罪的真理。而這三方麵,共同作用產生了我近年來所定義的邪教。據說這個概念激怒和跌倒了很多愚昧人,今天是醫治的日子。首先我們需要強調兩個常識。第一、認罪的內容:認自己的罪,而不是認別人的罪。第二、認罪的對象:向神認罪,而不是向人認罪——即使向神的仆人傾訴,接受牧者的赦罪宣告,仍然是向神認罪,接受神的赦罪。邪教的基本特征有四:自義而不認罪;隻認別人的罪;強迫人向自己認罪;以神的名義用誅心的方式撒謊自義、撒謊控告和殺害。邪教行徑特別彰顯在婚姻事件中,而上帝設立婚姻的目的,藉著認罪和赦罪的真理,可以帶領基督徒勝過邪教之門。

第一、東方的惡俗,主要表現為人本主義的狂傲:一方麵自以為義,絕不認罪;另一方麵專門定別人的罪,吃人自義。基督教會作真理的見證,不僅表現為愛,也表現為認罪。當普天下的人都定別人的罪的時候,基督徒在神麵前承認自己的罪。如果失去了這樣的見證,基督教就不再是基督教;又因他們可能妄稱主名去釘別人的十字架,這樣的基督教就是邪教。福音書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這裏的“你們”永遠同時是“我們”,“你就是那人”。那些單單將別人歸入“你們”的基督教,就是邪教。從未經過認罪和赦罪恩典的“基督徒”,總是教會風波的發起者和攪擾者,因為隻有這些假弟兄才有時間和精力關切別人和上帝的關係,而不是自己和上帝的關係。他們的上帝與赦罪無關,隻關乎成功。踩人上位,這種基督教隻是巴力教。然而人怎樣才能認識到人和自己的局限性,人與己不是神,不過是罪人呢?一個基本的功課就是將這些自高自大的人帶進婚姻。婚姻使人知罪。在婚姻中仍看不見肉體的缺陷和人性的醜惡的人,特別是那些不斷讚美自己的丈夫和妻子的人,不過是在撒謊,別有用心:有所掩蓋,有所圖謀。

第二、邪教的假冒。東方的惡俗捆綁聖經,產生邪教。所謂邪教,一方麵繼續拒絕認自己的罪,並以基督徒不再犯罪為名,謊稱自己不再是罪人。然而真理隻有一個:“So long as I am in this flesh, I am a sinner in Your presence”。肉身不能成道,巴別總是謊言。另一方麵,這些假神像神一樣定別人的罪:逼迫別人認罪,借此控告弟兄,攪擾教會,用人際風波邊緣化人與基督的關係,淪為撒旦之子。不僅如此,這些邪教徒永不滿足別人的認罪,他們壟斷認罪合格證書,片麵強調別人認罪的誠實和深刻程度,隻是追求猶大式認罪。而路德認為猶大式認罪(類似文革式認罪)隻是撒旦的戲劇。Luther thus criticizes sharply those theologians who teach that one must have sufficient attritio [sorrow for sin, based on fear] for one to receive the sacrament of penance properly. He thus admittedly interprets such a beginning of broken-heartedness as “Judas remorse and gallows remorse,” acknowledging that such remorse is found among the damned and the devils, and distinguishes that strictly from fear of God and love of God。基督教邪教的基本流派就是律法主義者,在聖經中他們的代表就是法利賽人。律法不再是引人到基督麵前接受救恩的橋梁,反而成了法老消滅以色列人的戰車。

正教和邪教的對立,在福音書中特別表現為耶穌與法利賽人在赦罪問題上的對立。這些經典案例可以參考馬太福音9:11-13(13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路加福音9:51-56(56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路加福音18:9-14(14b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約翰福音3:14-18(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8:1-12(7b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路德特別藉著路加福音7:36-50論述了赦罪的真理,並讓我們看見耶穌與法利賽人的激烈衝突(路德認為那個女人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我們的救主耶穌之所以不斷宣告祂來不是要定人的罪,乃是要救人的性命,一方麵指向祂十字架上的代贖;另一方麵指向祂的再來和末世審判。基督徒定罪弟兄不僅讓耶穌徒然死了,控告者自己淪為魔鬼的兒子;而且,也等於讓耶穌複臨和末世審判變得毫無意義。這是魔鬼之子的罪證和終局:“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麵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啟示錄12:10)。正因為如此,耶穌在新約中唯一而且嚴厲定罪的隻有一種人,就是法利賽人(馬太福音23,約翰福音8等)。如果基督教的基本關切與基督的基本教導針鋒相對,這樣的基督教就是邪教。

值得強調的是,路德強調赦罪禮與主禱文第五祈求的連接:“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6:12)。在此基礎上,路德將赦罪禮分成兩個基本方麵(two-fold confession):在神麵前的認罪和在人麵前的認罪。不過我不讚成這種劃分方法。實際上,馬太福音6:12的信息重點不在我們和鄰舍的關係,仍在我們和神的關係。正因為如此,早期教會隻強調在神麵前認罪。不僅如此,如果將認罪平等地均分為兩部分,基督教就可能不斷轉向人本主義的方向;同時,人向人認罪就可能進一步異化為邪教活動。一方麵,隻有擁有赦罪權柄並絕對公義的神才是認罪的對象和赦罪的主體;另一方麵,罪人不可能按著公義和愛赦免別人。於是,向人認罪難免淪為表演,或者根本得不到人的饒恕,甚至為進一步衝突埋下隱患。因此,應該在最低範圍內討論所謂向人認罪。另外一種劃分方法是公共認罪和私人認罪。前者規定在主日程序中。這種公共認罪適用於每一個人,而且不需要、也不可能事無巨細地認罪。而後者完全出於個人自願——良心催逼之下的基督徒可以找牧者認罪,並接受牧者宣告的赦罪。然而這不是牧者赦罪,而是聖靈藉著牧者在信徒身上工作。私人認罪應該嚴格控製。第一、不能勉強,隻能自願。第二、牧者必須為信徒保守私密。第三、平信徒有良心重擔應該找牧者,而不是在平信徒之間飛短流長,祈求罪人的理解和安慰。違背這些基本原則就產生邪教徒。

第三、改革宗的逆轉。加爾文以降的近代現代“神學”,強調認罪主要是個人內心與神的關係,因此宣稱牧者和教會藉著外在形式宣告的赦罪無關緊要。這場不斷遠離施恩之具的懺悔神學,先將基督教異教化(神學淪為心性之學和道德哲學),然後將異化的基督教邪教化。加爾文主義催生出來的邪教徒有三類。第一、反對聖職,結果平信徒祭起律法互相控告;並不斷發起教會的革命行動,殺牧成為教會的醜聞。第二、反對聖禮,雙重預定出來的那些“選民”必然以誅心的方式控告、踐踏和棄絕弟兄——無論你怎樣認罪,他們的黑心總得不到滿足;無論你怎樣認罪,他們都論斷你不夠誠心。第三、邪教徒靠著雙重預定論,總是將自己定義為先知拿單,而別人是大衛;他們總是聖潔公義者,而別人總是需要他們憐憫和審判的賤民。於是這些魔鬼的兒子還會利用你的認罪進一步控告你是罪人,判定你沒有重生。流行的“個人見證”於是不斷被惡俗為“個人傳記”,好逃避這些教痞神棍與網絡流氓,並美化自己,強吻基督。這種邪教徒充斥了中國和台灣教會。這是惡心的令神窒息、具有中國特色的教會現象。

邪教徒矚目自己肉身的榮耀,要用自己的肉身在事業和情欲上的成功榮耀神。邪教徒對別人認罪的關切,乃是因為他們要在別人的肉身上得榮耀,吃人自神。於是邪教徒必然產生“婚姻神學”——強烈關切和敏感兩性事件,不僅出於性饑渴的自慰,更是為了指著自己的婚姻自義,指著別人的婚姻吃人。大含民族於是構成了我們的基本語境:一個從不認罪的民族,一個隻定別人罪的民族,一個在教會中也不認罪的民族,一個在教會中也隻認別人罪的民族,一個佛學和儒學以及文革精神披戴聖經苟合淫亂而出的道德妖孽,誅心之鬼,豬群浩蕩。這個邪惡的族類比任何人都需要認罪赦罪禮。中國人的自由理想或謊言一直是:中國人民從此在別人麵前站起來了。然而自由的真理隻有一個:中國人民從此在神麵前跪下了。就在最深最深的約旦河中,你在基督裏看見天開了。婚姻是一條約旦河或死亡之海,不斷讓人經曆死陰的幽穀。而隻有經曆了如此深刻的孤獨和絕望的男人和女人,才可能進入教會,重生在認罪和赦罪的聖禮之中。

二、兩約中認罪的相關案例

1、舊約中的認罪

舊約聖經中表示認罪的基本概念是?????,這個字在舊約中出現了114次。這個字的基本含義是to throw, shoot, cast。業內人士常常談論希伯來人“罪”(?????,miss the way,miss the mark)的概念,論及其基本含義是“迷失靶心”。他們也正確地指出,漢語根本沒有這種“罪”的概念——中國人理解的罪與神無關。換言之,中國人將罪僅僅理解為一種人際關係。又由於人對人是狼,人向人認罪絕不可能。然而,罕有業內人士返回希伯來文深入闡釋認罪的意義:藉著認罪重新瞄準目標,確立正確的方向。?????的基本含義就是將你的生命重新轉向上帝,如同把箭射向靶心。這個字進一步包含三個方麵的信息:承認神的名;向神並唯獨向神承認自己的罪;感謝讚美神,特別是感恩神的赦罪與救恩。不僅如此,這個字的字根是???(手)——用手表示出你的信仰、認罪和感謝。易言之,這個概念本身就是一場聖禮。

僅以摩西五經為例,我們來進一步認識?????的用法。這個字在創世記中隻出現兩次,而且都與“猶大”有關。第一次是創世記29:35,“她又懷孕生子,說,這回我要讚美耶和華,因此給他起名叫猶大(就是讚美的意思)。這才停了生育”。第二次是創世記49:8,“猶大阿,你弟兄們必讚美你。你手必掐住仇敵的頸項。你父親的兒子們必向你下拜”。“猶大”和“認罪”這個鏈接也許是至關重要的。第一,上帝的選民和天下萬族比較起來,首先的特征就是,他們是向上帝認罪的民族。而其他所有民族都是自以為義的民族,都是愚蠢的民族主義者。第二、上帝的選民根本不是什麽優秀的民族,他們不過也是罪人。這個真理在摩西五經中不斷被重申:上帝揀選你們,根本不是因為你們義,而是因為神的愛。第三、一個認罪的人首先是經曆神的救恩並感恩的人,一個讚美上帝的人。換言之,感恩是認罪的前提,怨婦和憤青永遠不會認罪。這個道理反過來也成立:你越是不認罪,你越怨婦和憤青。東方人從不認罪,罪己詔和假謙虛不過是為了更有效地成為人上人,而不是為了重生。第四、隻有在人間自信的人才可能認罪;或者說,隻有認罪的人才可能得到人的弟兄們的稱讚。認罪是有生命和有尊嚴的見證。

認罪這個字在利未記中出現3次,民數記中出現一次。都關乎教會和聖禮。利未記5:5,“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利未記16:21,“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借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利未記26:40,“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幹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民數記5:6-7,“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至幹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7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首先,選民是會犯罪的,因此需要繼續認罪;並且在會幕中認罪。認罪是一種聖禮。其次,認罪赦罪與基督事件關聯。再次、認罪的真理與民族主義的自義和任何人民主義的自負針鋒相對。最後,認罪悔改、重生得救之中,新人要有新的生命來見證自己的重生——基督徒犯罪應該加倍補償別人,以便使我們在神在人麵前存著無虧的良心。但也謹此而已。

2、新約中的認罪

希臘文用來表示“認罪”的字主要是?ξομολογ?ω,這個字的基本含義與?????相同,隻是不再有“瞄準目標”的意義了。這似乎是可以理解的:舊約瞄準的目標或基督已經來了,我們現在隻是在基督裏認罪並接受赦罪。首先,這個字指公開和喜樂地承認主名,這顯然與聖禮相關。其次,感謝和讚美主。再次,在主麵前承認自己的罪。最後,答應和立約,以後靠主的憐憫漸漸更新。另外,這個字的字根中有?μο?,這個字的基本含義是together: of persons assembled together。這個字因此指向共同認罪,指向聖禮。共同認罪和公共認罪也可以避免有人不認罪,避免這些撒旦之子利用別人的認罪控告人。

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11次。首先在馬太福音3:5-6,指向猶太人的重新認罪:“那時,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並約但河一帶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裏。6承認他們的罪,在約但河裏受他的洗”。在這裏,認罪與洗禮密切相關,是接受基督救主的預備(另參馬可福音1:5:使徒行傳19:17-19)。其次,這個字與認耶穌是主相關(馬太福音11:25;路加福音10:21;啟示錄3:5)。因此,這個字指向基督的獻祭,認罪的基本前提是,承認耶穌的贖罪(路加福音22:6)。再次,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不斷在審判和排斥邪教徒或魔鬼的兒子——已經經曆認罪和赦罪的基督徒,就勝過了人的論斷和魔鬼的控告。這個真理可以參考羅馬書14:9-13,“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10你這個人,為什麽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麽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11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12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麵前說明。13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另參路加福音6:37,9:56;雅各書4:12)。最後,這個字指向對基督救恩的感謝與讚美(羅馬書15:8;腓立比書2:10)。

雅各書5:16需要單獨提出來解釋:“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但這裏的信息重點不在聖禮,隻是勸勉每一位基督徒先承認自己的罪錯,而不是控告別人。要反對自表謙卑,更憎惡彼此揭露。認罪的目的是為了彼此遮蓋。“9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10弟兄們,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當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雅各書5:9-10);“19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20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各書5:19-20;另參羅馬書4:7;彼得前書4:8)。

3、鑰匙權的問題

我們先來認識一下新約聖經中“赦罪”這個概念:?φ?ημι,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146次;基本含義是to send away。罪人需要一個外在行動或禮儀讓罪及其捆綁“滾蛋”,並借此離開一個地方,開始新的生活;從此,被解放的人不再受任何人的捆綁和奴役。因為他一切的債已經被基督償付了。他把一切都拋在了後麵,如同拋棄死者和糞土(哥林多後書5:17,路加福音9:62)。不僅如此,這個字也常用來指“離婚”(哥林多前書7:11-13)。赦罪是上帝宣布你和罪以及控告者徹底離婚了,長期以來讓你生不如死割舍不開的那種地獄般的生活,從今天開始終於結束了,你自由了!那場錯誤的婚姻及其控告者至少可以上溯到創世記4: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它”。然而我們靠自己不能勝過任何“魔鬼身材”的糾纏,於是,解放隻能依靠基督。而基督是藉著祂的教會向我們宣告“可以離婚”的。換言之,赦罪禮從起初就是與教會以及鑰匙權聯係在一起的,這有非常充分的聖經根據。在這一點上,我們有足夠的理由反對加爾文主義和所有的新派神學。

第一、馬太福音16:15-19

15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16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17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18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權柄原文作門)19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首先,認耶穌是主,是我們從罪中和魔鬼控告之下獲得解放的前提。其次,耶穌將赦罪的權柄交給了使徒和教會。而耶穌設立教會的根本目的,或教會從基督那裏領受的大使命,首先就是宣告認罪和赦罪。再次、認罪和赦罪是勝過魔鬼和世界的唯一道路。因為魔鬼是控告人的,而魔鬼的兒子是從來不認自己的罪隻控告和釘別人十字架的。就是靠這種死不認罪和你死我活的控告,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的手下。於是耶穌建立教會,並藉著教會的赦罪徹底勝過了魔鬼和世界。赦罪讓控告無效。鑰匙權不僅為我們打開了天國的大門,也同時封鎖了陰間的門。

第二、馬太福音18:15-22

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隻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16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17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18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19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麽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20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21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22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首先,認罪和赦罪禮主要應用於教會內部的紛爭,主要用來調整弟兄之間的關係。因此,不能將教會內部的紛爭示眾;聖經尤其禁止向外邦人投訴自己的弟兄(哥林多前書6:1-8)。其次、教會內部處理紛爭也要規規矩矩地按秩序進行:當麵指出而不是背後說人;兩三個真名實姓、親自在場、而且當事人也親自在場才能句句定準的證人——“引證”不是證據;上訴教會或教會的領袖——不允許“群發郵件”在教會內部蠱惑人心、攪擾和試探平信徒,假公濟私;對方仍不悔改則當視若路人——禁止上網或上街在外邦人麵前“揭露”弟兄、沒完沒了,撒潑打滾,甚至妄稱主名地撒謊吃人。因為,我們所信的主在場,祂必查問,祂必審判。所有違背上述規矩的“基督徒”,都是不信派,都是異教徒和邪教徒。最後,上帝藉著彼得勸勉我們恒久忍耐,饒恕弟兄到底。教會中認罪赦罪禮也在培養和造就我們的新生命:饒恕別人。

第三、約翰福音20:21-23

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這段經文首先進一步將教會的鑰匙權和赦罪禮聯係在一起——基督差遣並委托教會宣告認罪-赦罪。這也意味著,隻有承擔聖職的人才能宣告赦罪。因此LSB對平信徒暫時帶領的赦罪禮有特別的安排。其次,隻有擁有聖靈,特別是真理的聖靈之後,牧者才能真正宣告赦罪。所以應當注意“聖靈”和鑰匙權、赦罪禮之間的關聯。一方麵,宣告赦罪的人要學習真理;另一方麵,是聖靈上帝自己藉著赦罪禮赦免認罪的罪人。最後,這段經文進一步將教會的使命聚焦在赦罪而不是定罪的真理上。在約翰福音中,這段經文與約翰福音3:17存在明顯的呼應關係:“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第四、約翰一書1:5-10

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上麵三段經文主要是確立赦罪禮中的鑰匙權問題;而約翰一書這段經文在LSB中,被視為宣告赦罪的基本內容。不過這段經文似乎與約翰一書3:6-10形成一種張力,並因此成為教會的一個神學難題:基督徒到底犯不犯罪:“6凡住在他裏麵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9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10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如果我們祈求神賜給我們足夠的誠實,答案很簡單。第一、基督徒肯定還會犯罪,否則約翰一書1:6-10就毫無意義。第二、約翰一書3:6-10之所以對一些基督徒成為問題,隻是因為他們都是假人。真相非常簡單:即使受洗之後,我們大多數時間仍然在魔鬼的試探之中。正因為如此,我們需要教會。承認自己每一天90%的時間住在肉體之內,不能盡心愛主也不能愛人如己,根本不需要任何高深的學問,隻需要在主麵前那一點點的誠實。約翰一書不是教導教會高調,而是教導基督徒誠實地進入教會,並且彼此相愛。

三、認罪赦罪禮與婚姻大事

1、婚姻神學的欺詐

婚姻成為神學中心是邪教長期努力的結果。將婚姻與教會並列,榮耀神學將婚姻、政治以及企業視為基督徒榮耀神的重要見證,不過是魔鬼的兒子扭曲聖經、罪人自以為義的妄行之一而已。其中對約翰福音2章中迦拿的婚宴的謬解,不過是教會人本主義的媚俗之舉:興奮著男女關係,迎合著紅男綠女,諂媚著世俗道德。在迦拿的婚宴中,即使馬利亞也比新郎和新娘更重要——所謂耶穌祝福的夫妻根本沒有出現。不僅如此,約翰福音2:11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但記這些事”隻有一個目的:“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如果一定要在基督和婚姻之間扯上關係,這個關係隻有一個:婚姻及其局限性,婚姻中顯示的人的罪性,更具體而深刻地將罪人帶向認罪、赦罪禮;然後讓千千萬萬個家庭,千千萬萬個飲食男女,看見自己的罪,從婚姻家庭出來進入教會,向神認罪,並接受基督的赦罪。

所以今天我們靠著聖經要顛覆這種教會流俗:基督徒要用我們的婚姻榮耀神。我們並不否認這種努力;然而,我們強調的是:上帝設立婚姻不僅是為了讓人類繁衍後代,更是為了讓罪人學會誠實、謙卑和寬容,特別是進入教會。與所有世俗小學和榮耀神學在兩性婚姻和家庭麵前的愛情虛構、假冒偽善以及吃人自義不同,聖經中的婚姻顯示的隻是人的罪和局限。婚姻沒有任何資格與教會相提並論和平起平坐;而且也沒有任何可以聖化和榮耀之處。正相反,所有婚姻都會因為人的罪而走向絕境,正如所有的政府和企業都會因人的罪性而歸於死滅一樣。這些人間組織、這些越是緊密越是絕望的人際關係,總是在死地和南牆、黃河岸上死心之後,轉向教會。婚姻家庭可以是政治和企業的避難所,但這個無用的、虛假的避難所,不過是人類通往教會的最後一站。隻是所有自欺欺人的人,總是利用家庭抗拒基督的教會,那裏像天主教的“煉獄”一樣,聚集著成群結隊死而不僵、死不認罪的人。人類將最後的希望寄托在婚姻上隻能失望,而基督徒高調婚姻的祝福,也隻能失望。教會必須誠實地告訴新婚夫婦婚姻是什麽。由於兩個罪人前所未有的緊密相交,每一場婚姻都有著特別地獄的一麵。真正經曆過婚姻的人才能真正認識人是什麽,自己是什麽;他們開始誠實地認識自己和人。彼此都不是戀愛中發酵出來的神,彼此不過都是罪人,需要幫助和憐憫。不僅如此,真正經曆婚姻的人不會控告別人的婚姻,更不會指著別人的性醜聞和家庭糾紛吃人自義——因為人間沒有一起婚姻,在神麵前好到了可以居高臨下審判別人婚姻的程度。

中國人不承認罪,是因為從來沒有真正的婚姻。他們的婚姻隻是一場欺騙和遊戲。中國人樂意在兩性關係上見獵心喜,窺探並且論斷審判別人的兩性關係,基本上都是出於陰間般殘忍的嫉妒——他們從來沒有經曆過傳說中的愛情和婚姻的甜美,因此必須在別人的肉身醜聞中報仇。揭露隱私並當眾審判,這是婚姻神學的終點:狗男女持續把男女狗釘上十字架,婚姻各各他一定各各他婚姻。教會或邪教徒唯一與眾不同之處,就是利用上帝的名義虛構他們的婚姻樂園,用上帝的名義將別人的婚姻屠戮在十字街頭。中國基督徒妄稱婚姻是榮耀神,就更不可能藉著婚姻認罪感恩。他們隻能指著自己婚姻不斷地自欺欺人,指著別人的婚姻不斷地吃人自義。於是一些恬不知恥的人像猴子一樣被帶出來,雜耍著他們的眉來眼去和婚姻見證,斷章取義彎曲乖僻著婚姻專家和婚姻輔導以及令人雞皮一地的婚姻營會。在這些婚姻見證鬧劇中,潘金蓮和西門慶互相控訴對方的罪狀,字字血聲聲淚;或者在人前表演那種自己都不相信的彼此饒恕。而牧者和聽眾表演著他們天使般的憐憫和天使長般的拯救大能,而他們不過是約伯的朋友,另外一種埃及的術士,耶洗別的假先知;更真實的是,他們自己就是那人。

然而聖經從來沒有一起婚姻見證!從先祖到先知和使徒,完全沒有所謂婚姻榮耀神的見證。人類第一場婚姻,首先隻是見證了男人和女人的有限:亞當有限,所以需要一個幫手(創世記2:18);女人有限,所以需要男人的連合(創世記2:24)。其次,第一家庭見證了泥土和肋骨組成的“家”怎樣的不堪一擊(創世記3:1-5)。最後,伊甸園的黃昏見證了男人和女人怎樣的有罪——神期待亞當和夏娃首先是認罪的人,但丈夫和妻子都死不認罪:“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裏”(創世記3:9)。結果亞當控告神和夏娃,夏娃控告魔鬼,夫妻又指著無花果樹的葉子和該隱自誇。亞伯拉罕的夫妻關係除了欺騙,還有妻離子散;以撒和雅各也是如此。然而神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羅得的妻子,約伯的妻子以及亞哈和耶洗別的婚姻,都是真實的反麵見證。眾先知有誰指著自己的妻子和婚姻來榮耀主呢?何西阿的見證恰恰相反,他的婚姻隻是要教導人在認罪和感恩。眾使徒沒有任何一位厚顏著他們的婚姻見證。保羅甚至責備那些偶爾帶著自己妻子在教會中遊走的人(哥林多前書9:5)。而百基拉和亞居拉的記事,根本不是聚焦他們的婚姻,隻是敘說他們對教會的服侍……屬靈婚姻如此多嬌,還看今朝。

2、赦罪的婚姻祝福

婚姻家庭,就是亞當和夏娃的夫妻關係,以及該隱和亞伯的弟兄關係,讓我們誠實麵對以下事實:我們勝不過肉體、情欲和虛榮的試探;我們犯罪之後,勝不過謊言和控告的試探;麵對屬靈和肉身的情敵,我們勝不過嫉恨的試探。婚姻使我們誠實地承認聖經中的人論是對的。所以,我們需要基督和教會,需要在基督麵前認罪,需要基督的赦罪。隻有在教會中,特別是常常經曆認罪-赦罪禮的基督徒,他們的婚姻和家庭多少能獲得保全和繼續的能力。但婚姻根本不是教會的目的。教會的目的是天國。主明明說,天國裏不再有婚姻。使徒保羅一直對婚姻持著非常低調的看法:“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哥林多前書7:9)。婚姻隻是對人性的認可和妥協,不要激進地越過“淫亂”、“賣淫嫖娼”、同性戀的底線,僅此而已。如果一定要論證婚姻的屬靈意義,隻能在認罪-赦罪一途。至於“生養眾多”,不過是人類和動物共同領受的祝福而已。所以,我們今天最多隻是討論,認罪和赦罪對婚姻的祝福。首先讓我們回到LSB認罪和赦罪禮所宣告的經文,讓我們借此看見婚姻的真理。

第一、認罪。夫妻之間的認罪和赦罪意識,特別是藉著教會生活的認罪和赦罪,是婚姻長治久安的前提。正如起初上帝創造之工是從光開始的一樣,或者說正如伊甸園裏的第一家庭是從光中開始建造家園的一樣,我們的新生命,包括基督徒的婚姻和家庭,應該從光明中啟程。沒有黑暗,光明磊落。我們要從黑暗中遷到光明的國度。藉著這光,我們看見一切真相,正如摩西、以賽亞和約翰在主麵前看見一切真相一樣。首先,必須理性看待婚姻,在聖經真理中,我們不應該把婚姻看得過於當看的。世界裏所有的愛情文學都是魔鬼的欺騙,兩個因為情欲而發瘋的罪人,被虛構成天使天軍。然而婚姻不過就是兩個罪人的締約行動,婚約的標的不可能包括天下萬事,更不能覆蓋天國。婚姻不能解決救贖的問題,更不能奪去信仰的自由。其次,彼此承認對方不過是人,是罪人,需要神的赦罪和彼此的寬容。愛情男才女如果神化對方和婚姻,兩位假神一定你死我活——將婚姻中不天國的那些罪狀都歸罪給對方,而雙方都不堪重負。這也意味著,締結婚姻之前,彼此需要基本的誠實。凡是不建立在誠信基礎上反而建立在彌天大謊基礎上的婚姻,特別是那些自我神化、彼此神化基礎上建立的婚姻,都不是神所設立的婚姻。我不會阻止在欺騙和假冒基礎之上的婚姻破裂;因為我們的神是公義的。不僅如此,誠實的基督徒絕對不會歧視和論斷婚姻破裂的人,因為我們知道自己的婚姻是什麽;如果你還沒有離異,不是出於你的義,而是出於神的憐憫。

第三、相交。認罪基礎之上需要相交,也才可能相交。約翰一書第一章中,“相交”(κοινων?α)這個概念重複了三次(約翰一書1:3,6,7);一方麵指我們與神相交,另一方麵指我們彼此相交。與神相交是彼此相交的前提;正如神先愛了我們,是我們互向相愛的前提。這個字在新約中出現了20次,我們藉此可以進一步認識何為彼此相交和彼此相愛。我們祝福夫妻之間彼此相愛,我們用最基本的真理祝福他們,而不是討好和哄騙、迎合他們。根據這些經文,彼此相交和彼此相愛包括以下幾條底線。首先,夫妻雙方首先應該都是基督徒,把基督而非婚姻看為至寶。惟其如此,兩個人才能在信仰的真理之下看待婚姻——不把婚姻看得過於當看的,不將婚姻變成偶像,不要把婚姻放在上帝之上,放在基督和教會之上。其次,夫妻要擁有共同的信仰,才能共同生活。正因為如此,κοινων?α首先指向共同的信仰和主內相交,教會團契(使徒行傳2:42;以弗所書3:90;哥林多前書1:9,10:16,哥林多後書6:14-18,13:14;腓利門書1:6)。再次,κοινων?α指向教會中的奉獻或財產共享;這可以類比婚姻中夫妻共同財產(羅馬書15:26;哥林多後書8:4,9:13;希伯來書13:16)。圍繞錢財不斷爭吵的夫妻,不過是瑪門崇拜者,他們不可能住在婚姻的祝福中。最後,κοινων?α指共同的侍奉和共同的福音使命(加拉太書2:9;腓立比書1:5,2:1-4),甚至一同為主受苦,為福音同礪患難(腓立比書3:8-11)。在這方麵,路德宗與改革宗和靈恩派也無法同負一扼。

親愛的弟兄姐妹,天下苦婚姻邪教久矣!你我都是受害者,也是凶手。主說:魔鬼從起初就是說謊的,就是殺人的(約翰福音8:44)。魔鬼的謊言首先表現為罪人不認罪又自以為神;魔鬼的殺人主要表現在罪人拒絕基督藉著教會對罪人的赦罪。而魔鬼的謊言和殺人已經將教會締造成了婚姻騙子。教會一直指著婚姻向全世界高調撒謊,這是基督教對人類犯下的滔天罪行。過去500年理性主義和人本主義的泛濫猖獗及其失敗,讓教會和人類放棄了在地上建立政治天國的烏托邦邪教。我們為這一點感謝讚美主。但是,教會要建立婚姻烏托邦的狂熱有增無減——這場屬靈比左的婚姻邪教,已經將千千萬萬個男女投放到人間地獄,同時扭曲成魔鬼的兒子。教會的長椅上擠滿法利賽人,教會地下室裏有無數冤魂。這是永恒的真理:你越是想在地上建立天國,你越是在建造地獄;因為主說:我的國不在這世界上。“他們基督教”的婚姻就是地獄,無數蒼蠅在那裏扮演天使天君。上帝當然教導我們尊重婚姻:π?ρνους κα? μοιχο?ς;a man ……(希伯來書13:4)——搶弟兄老婆的人神必審判。但是罪人根本沒有尊重婚姻的能力,因此,上帝將兩性誡命放在教會背景之下(希伯來書13:1-3)。律法的目的不是在地上建立天國。律法的目的更是帶領所有的丈夫和妻子以及他們的兒女,進入教會,並首先站在認罪和赦罪的幹地之上,光明之中。願婚姻使我們誠實、謙卑、寬容;願婚姻教導我們進入教會。感謝主將認罪和赦罪的真理賜給我們,“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篇103:14)。阿門。

附錄:路德教會的傳統和程序

1、路德小要理問答第五部分

應如此教導基督徒去認罪

什麽是認罪? 認罪可分兩部分。 第一部是我們承認自己的罪。 第二部是我們接受赦罪,就是從牧師,如同從上帝 自己那裏來的赦免一樣;不要疑惑,但堅信,藉此我們的罪在天上的上帝麵前確是得蒙赦免了。

我們應該承認哪些罪? 在上帝麵前,我們應該承認一切的罪,甚至那些我們不察覺的罪,正如我們在主禱文中所作。但在牧師麵前,我們隻須承認那些自己知道,並且心中感受到的罪。

這些罪是指什麽呢? 你要按著十誡根據自己在生活中的位分如何,或是父親、母親、兒女、丈夫、妻子、員工。你曾否不順從、不忠信、或懶惰?你曾否暴躁、粗魯、或吵鬧?你曾否以言行傷害人?你曾否盜竊、疏忽、浪費、或造成損害?

認罪禮簡式 【路德意欲用下述的簡式,作為他那時代的人私人認罪禮的範例。至於個人認罪禮的現代模式,可參看Lutheran Sevice Book第292頁。】

悔罪者說:親愛的聽認罪者:請你聽我認罪,宣告赦免,實現上帝的旨意。 我這困苦的罪人,在上帝麵前承認我一切的罪。特別是,作為一個(仆人、婢女、等等),我傷心地在你麵前承認,我沒有忠心服事我的主人,因為在(這事、 那事上),我沒有按所吩咐的去做。我激怒了他,使他出言咒罵。我在言行上曾得罪人。我曾與同事爭吵。我曾埋怨我的女主人,咒罵她。我為這一切而傷心,求主開恩。我要改進。身為家主或女主人的可以這樣說:我特意在你麵前承認,我沒有忠信地引導我的兒 女、仆人、和妻子,使上帝得著榮耀。我曾咒罵。我曾 言行不端,立下壞榜樣。我曾傷害我的鄰舍,說他壞話。我曾高抬市價、賣劣貨。我所出售的貨物的品質,低於價格所值。【悔罪者當承認其他任何曾違背上帝誡命及有失本份的事。】

不過,若有人不覺得自己有這些或更大的罪,他不應自尋煩惱,吹毛求疵地虛構其他的罪,使認罪成為苦事。他隻須提一兩件他所知道的罪:“我特別承認我曾咒罵,我曾言語不當;我曾疏忽了這事、那事,等等。”就足夠了。你若完全不知道有罪(這幾乎不可能),就不必特別提出哪一件事,隻在聽認罪者麵前,向上帝作一般的認罪就好了。然後,聽認罪者要說:上帝施憐憫給你,並堅固你的信心。阿們。接著說:你信我的赦免是上帝的赦免嗎?是的,我信。聽認罪者就說: 照著你所信的給你成全。憑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命令,我奉父、子、聖靈的名赦免你的罪。阿們。平平安安地去吧。聽認罪者若知道其他經文,可以用來安慰並增強那些良心有重擔、或愁苦傷心之人的信心。 以上隻是作為認罪禮的一般方式。

鑰匙職是什麽? 鑰匙職是基督賜給衪世上教會的特權,赦免懊悔者的罪;但對不懊悔的人,在他們未懊悔之前,不予赦免。這道記於何處?福音書的作者聖約翰在第二十章這樣寫著:主耶穌向衪的門徒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20:22-23)

根據這些話,你相信什麽?我相信當基督所召的仆人,憑著主神聖的命令對待我們的時候,特別是在將公然不悔的罪人革出基督教會,及其對懊悔並立意改善的人施行赦罪的時候,就正如我們親愛的主耶穌親自處理一樣,是有效和確定的,甚至在天堂也是如此。

2、奧斯堡信條第十一條:論認罪

我們的教會教導:教會應當保留私下個別的赦罪禮。然而認罪時,將所有的過犯和罪惡一一列出並非必要,因為根據詩篇所載:「誰能察覺自己的錯失呢?」﹝詩篇19:12﹞。

3、奧斯堡信條第二十五條:論認罪

我們的教會沒有廢除認罪。對於那些不曾省察自己的罪[哥林多前書11:27-28],及罪沒有獲得宣赦的人,我們的教會通常不會對這些人施行聖禮。我們非常仔細的教導眾人有關赦罪文中的信心。之前有相當長的時間對於信心的教導保持徹底的沉默。我們的教會教導眾人要非常地珍視赦罪文,因為赦罪文是上帝的聲音,也是上帝命令的宣告。又教導眾人認識鑰匙職權柄[馬太福音16:19]的優點。鑰匙職的權柄提醒眾人赦罪文帶給憂慮的良心是何其大的安慰,並且上帝要我們有信心相信這赦罪文就像是上帝從天上發出的聲音一樣[如:約翰福音12:28-30]。我們教導眾人:在基督裏的信心能真實地得到罪得赦免。從前,一昧的稱讚補贖,但是對於信心、基督的恩典、以及信心的義幾乎都不曾提及。因此就這一點而言,我們的教會絕沒有甚麽可以指責的。甚至我們的敵對者都必須承認:我們的教師很用心地教導悔改的教義並揭示於大眾。

我們的教會教導:逐一確切的陳述罪狀是不必要的,並且我們的良心不該為了細述每一項罪過擔心而不堪負荷。我們不可能細述所有的罪過,如同詩篇19:12所表明的:「誰能察覺自己的錯失呢?」同樣的,耶利米書17:9也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如果隻有那些說得出來的罪得到了赦免,那麽我們的良心將永遠無法得到平安,因為許多的罪是看不見也記不得的。許多古代作者也證明了列舉罪狀這一點為不必要的。在教會的諭令中,也引用了屈梭多模的話。他說:我不是說你應該將你的罪揭示於眾,也不是說你應該在其他人的麵前譴責自己,但是我盼望你順服先知的話:「當將你的道路交托耶和華」(詩篇37:5)。所以,在禱告中,你要在上帝這位真正的審判者麵前承認自己的罪,承認你一切的過錯,不是用嘴唇,而是真心誠意的發自你的良心。

同時,在《悔改論》(Of Repentance, Distinct. V, Cap. Consideret)的注釋中也坦承:教會所堅持的認罪方式隻是人類的權利而已。雖然如此,由於赦罪文帶給我們極大的益處,也因為它對我們的良心有益,因此在我們教會當中仍然保留認罪這部份。

4、《奧斯堡信條辯護論》第十一條:論認罪

第十一信條「論認罪」雖已獲得讚同,但是對於這一信條,他們附加了一條更正之規定,並說這規定為男女都當遵守,且信徒每年至少要認罪一次。他們又說,雖然我們不能說出一切所犯的罪,但是仍當努力的回想所犯過的罪,回想起來的罪就要具體說明出來。稍後當我們解釋整個「論悔改」的意見時,我們會很詳盡的談論這整個問題。眾所皆知,我們已經清楚地表明且稱讚赦罪的益處與鑰匙職的權柄。許多憂愁困苦的良心因為我們的教導得著了安慰。他們聽到赦罪乃是上帝的命令,不,更確切的說,是福音最真實的聲音,安慰了他們。所以我們應當相信赦罪,並且視赦罪為確實有效的,因為這全都是因著基督的緣故,將罪的赦免白白地賜給我們。我們也當堅信,是藉著這信心,我們真實地與上帝和好。這信仰鼓勵了眾多敬虔之人,也在最初的時候為路德帶來所有良善人們極崇高的稱讚。這信仰帶給良心確切和堅定的安慰。之前,善行的教導將整個赦罪權柄的道理都隱藏起來了,因為經院哲學派者與修士都不教導任何與信心和白白赦罪有關的道理。

關於領受聖禮次數這個問題,毫無疑問地在我們教會中,大部份的信徒在一年當中是經常領受聖禮、赦罪,與聖餐禮的。而當我們的牧者教導會眾有關聖禮的意義與果效時,他們教導的方式就是邀請信徒經常地領受聖禮。我們的神學家也針對此議題撰寫了許多的著作,若我們敵對者是誠實善良者,必會毫無懷疑地讚同與稱讚。除此之外,那些公開行惡之人與憎恨聖禮者,教會也會正式的宣告撤除他們的教籍。我們教會的這些做法,都是根據福音與古代教典而行的。所以將「認罪」訂定在一個指定的時間內,並不是教會的命令,因為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在相同的時間裏以同一方式預備妥當。真的,若是所有的人都在同一時間湧入,他們就不能聽到適當的道與教導。古代的教會法典與教父都不曾規定一個固定的時間。而且教會法典隻是這麽說:若有信徒進入教會中,發現他們是從未領受聖餐的,就要勸勉他們。若他們仍不願領受聖餐,當勸誡他們前來悔罪。若他們希望自己仍被視為是基督徒而前來領受聖餐的話,就不該將他們驅逐出教會。若他們仍執意不領受的話,就當革除他們的教籍。基督〔保羅〕說:那些不按著配得方式領受聖餐的人,就是自定其罪了(哥林多前書11:29)。所以我們的牧者不會強迫那些未符合資格的人領受聖禮。

有關在認罪時將所有的罪一一列舉之事,我們的教導是:隻要他們能使自己的良心不致陷入困境中就可以。當然,這種列舉某些事情的方式,對於缺乏經驗的人來說,能幫助他們熟悉並使他們更容易接受教導。但是我們現在討論的問題是:根據神聖的律法,甚麽才是必要的作法!所以,我們的敵對者不應引用我們已經熟知的規定;反而,他們應當從神聖的律法中證明:完成列舉所有的罪狀是人獲得赦罪所必須的。在歐洲各地的教會都知道,這規定藉著將罪狀一一列舉的認罪命令,使良心陷入了何等的網羅中啊!不僅如此,總論主義者(the Summists)更收集各樣犯罪的情況,並添加他們自己的意見,致使整個問題愈發的嚴重。這是多麽令人困惑啊!對最虔誠的心來說,這又是何等大的折磨啊!但是邪惡與不敬虔者卻絕對不會受到這樣恐怕的手段所改變。後來,有人在牧師和弟兄之中挑起了一些問題,他們彼此爭論誰才是最符合此規定的神父,然而,照他們所行的絕不能稱為是主內的弟兄,因為他們為了爭奪認罪的審判權彼此爭戰,這是多麽的悲慘啊!所以我們相信:按照神聖的律法,一一列舉罪過是不需要的。潘挪米他挪斯(Panormitanus)和許多其他博學的律法學者也都讚成這個觀點。我們也不希望用這樣的規定增加人們良心上的負擔。我們認為這規定就像其他人所製定的傳統一樣,因為這些傳統不是得著稱義所必要的崇拜行動。這條規定命令我們要承認所有的罪過,這實在是不可能做到的事。事實上,很顯然的,我們不但記不得,也不明了自己大多數所犯的罪過,正如詩篇19篇12節所說:「誰能察覺自己的錯失呢?」

若是牧者為敬虔之人的話,他們就會知道應當察驗主內較無經驗的信徒們到甚麽樣的地步,但是我們不願認同總論主義者認罪方式的折磨。倘若他們能加上一句論信心的話,藉此安慰和鼓勵人的良心,或許還能容忍他們的說法。但是關於能獲得赦罪的這一信心,在那一大堆的教條、注釋書、總論,或是認罪的書籍中,卻是隻字未提。在那些書籍中,也讀不到任何有關基督的隻字詞組,僅能讀到所有罪過的詳細敘述。而這些罪過絕大部分都被那些因抵抗人所製定的傳統而犯的罪所占滿。這真的是極為無意義啊!這教導使許多人都深感絕望,敬虔的心也得不到安息,因為他們相信照著神聖律法的要求,一一列舉他們的罪過是必要的。但是,他們也從經驗中得知,這是不可能做到的。

5、《施馬加登信條》第七條:論鑰匙職

鑰匙職是基督賜予教會的職分和權力,為要捆綁和釋放人所犯的罪〔馬太福音16:19〕。這不單可用在那些顯而易見和眾所周知的罪,亦可適用於那些隻有上帝才知道的細微而隱密的罪,就如詩篇19篇12節所說:「誰能察覺自己的錯失呢?」而且保羅自己也曾抱怨說:「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馬書7:25)。然而判斷罪的嚴重性與多寡,不在我們的權力範圍內,因它唯獨屬於上帝,正如經上所記:「求你不要審問仆人,因為在你麵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篇143:2)。保羅也說:「雖然我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判為無罪」(哥林多前書4:4)。

6、《施馬加登信條》第八條:論認罪

激進的改革派教導:人應當在上帝的道以外尋求祂,當倚賴他們自己內心的感覺、思想,以及其他所謂的「屬靈經驗」來取代上帝的道。(路德稱這些人為狂熱者,或用Schwärmer這個德文稱呼他們,意為嗡嗡作響的蜜蜂。)然而時至今日仍有許多人持有相同的主張!始祖犯罪的結果,竟使得這樣的謬誤深深的根植於所有人的心中。我們必須不斷地與它作戰。再者,它也是教宗製度下種種謬誤的根源。路德因此陳述這個要點:「除了藉著傳講的聖道和聖禮之外,上帝不想用任何其他方式對待我們。」所以祂說話,我們傾聽。而當祂說話的時,一切就成了。赦罪或是鑰匙職的權柄是對抗罪惡的一種幫助,也是對不安良心的一種安慰,乃是基督在福音裏所設立的〔馬太福音16:19〕。因此,教會絕不可廢除認罪與赦罪。而這又是特別為了那些膽卻的良心和未受訓練的年輕人的緣故,因為這樣他們能在基督教道理上得到查驗與指導。

然而,對於列舉罪過這事,每個人都不應受其約束,而是該讓人有權決定他想要列出甚麽罪或是不想列出甚麽罪來。因為當我們仍在這肉體中活著時,若我們說:「我真是個困苦可憐的人,是充滿罪惡的」;或說:「我看得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等類的話(羅馬書7:23),這就表示我們並非說謊了。由於私下個別的赦罪禮乃起源於鑰匙職,所以我們不應鄙視它,反倒要和基督教會內其它所有的職分一起受到極其高度地重視。

與口說的外在聖道有關的爭論,我們必須堅定地相信:除了藉著或用先前已存在的外在聖道之外,上帝是不會將祂的靈或恩典賞賜給人的〔加拉太書3:2,5〕。這樣的教導保護我們免受狂熱派的傷害(即是那些吹噓說在沒有聖道之前他們便有聖靈的人)。他們批評聖經或口說的聖道,且隨己意解釋和扭曲這道,就如閔次爾所做的一般。而且現今有許多人仍然這麽做,還想要成為聖靈與字句的批評專家,但是他們卻不知自己在說甚麽〔哥林多後書3:6〕。事實上,教宗體製也不過就是狂熱主義。教宗還自吹自擂的說,所有的正道都在他內心的聖殿中。因此凡是他在教會內決定和命令的一切,即便超過並違背聖經和所講的道,都被視為是出於聖靈和正道的。這一切都是那老魔鬼和古蛇的作為啊〔啟示錄12:9〕!他使亞當和夏娃也都變成了狂熱派。他引導他們遠離上帝外在的道,再引他們進入靈性層次和自我傲慢中〔創世記3:2-5〕,但是他卻是透過其它的外在言語完成這一切的。相同的,我們的狂熱派如今也譴責這外在的聖道,可是他們自己卻不靜默,反倒用他們的空洞言論和著作充斥在這世上,彷佛聖靈不能藉著使徒親筆所寫所講的聖道來到我們當中,而非得透過他們的著作言論才能來到。當他們誇口說,不需宣講聖經,聖靈就已進入他們裏麵時,為何他們不幹脆除去自己的講道和著作,隻讓聖靈親自來到眾人當中,而無需將他們的著作置      於眾人麵前呢?我們現在沒有時間詳細地討論這事,我們在別處已經有足夠的論述了。

即使是那些在受洗之前相信的人,或是那些在接受洗禮時而相信的人,都是藉著這先有的外在聖道而相信的。例如,有理性的成年人必定是先聽過「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馬可福音16:16〕這話,即使他們的情況是:當下不相信,而是在十年後才領受聖靈  和洗禮。又如生活在猶太人當中的哥尼流,很久以前就已經聽到有關彌賽亞必來的事,所以藉著彌賽亞,他就在上帝麵前成為義的了(使徒行傳10:1-2)。因著這樣的信心,他的祈禱和賙濟也都蒙上帝所悅納(因為路加稱他是虔誠與敬畏上帝之人)。可見,若是沒有先來的聖道又沒有聽見這道的話,他就不可能相信或是成為義的了〔羅馬書10:17〕。但是聖彼得必須向他揭露,彌賽亞(即是他先前相信未來會臨到的那一位)已經來了,以免他對彌賽亞到來的信心在那些硬著心腸和不信的猶太人當中受到捆綁。所以他現在必要知道,他乃是藉著這位已到來的彌賽亞而得救的,且絕不和猶太人一同否認和逼迫祂。

總之,狂熱主義自世界之初至末了,都存在於亞當和他的後代子孫當中,因為古蛇已將這毒液灌輸和注入在人的裏麵了。它是所有異端的來源、權勢,和力量,特別是教宗製度和穆罕默德主義。因此,我們必須常常堅持這一點:除了藉著傳講的聖道和聖禮之外,上帝不想用任何其他方式對待我們。所以凡是不藉著聖道和聖禮,卻被讚揚是來自聖靈的,即是魔鬼他自己了。因為上帝甚至需要藉著燃燒的荊棘和所講的道向摩西顯現〔出埃及記3:2-15〕。而且沒有先知,甚至無論是伊萊賈或是伊萊沙,若無十誡或是口說的聖道,便不能領受聖靈。再者,沒有加百列的話在先,施洗約翰的母親不會懷有他;沒有聽到馬裏亞的聲音,約翰也不會在他母腹中跳動〔路加福音1:11-20,13 41〕。彼得說:「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而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得後書1:21〕。不過若沒有外在的聖道,人不會是聖潔的。而當人仍在汙穢當中,聖靈更不會感動他們說出上帝的話來。但是彼得說,他們是聖潔的,因為聖靈藉著他們說話。

任不寐,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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