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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第三課:永生神的教會(3:1-5:25)

(2017-03-11 04:31:36) 下一個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我們學習提摩太前書3-5章。相對於提摩太前書第2章而言,提摩太前書3-5章的神學爭議不多,但這不意味著這段經文在神學上不重要。實際上這段經文論及了教會生活的核心真理:怎樣在伊甸園之後的世代建立聖壇,“這家是永生神的教會”;而教會就是上帝在地上的神跡。這段經文可以這樣結構:一、領袖的條件(3:1-13)。按立教會領袖是建立教會的前提。二、教會的真理(3:14-4:16)。福音真理是教會根基,聖道聖禮與魔鬼的道理和人的道理針鋒相對。三、教會的管理(5:1-25),教會建立在愛與公義的人際關係之上。這三個問題也可以分別指向教會真理的三個基本方麵:聖職、證道和秩序。

正是教會的三大特征叫教會與人間所有組織相區別。聖經關於教會至少有三種異象。第一、教會是基督的新婦(以弗所書5:23-33;約翰福音3:29;啟示錄18:23,19:7,21:2,21:9,22:17);教會與基督的關係密不可分。這也意味著傷害教會就是傷害基督。而人間其他任何組織與上帝之間沒有這種關係。第二、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約翰福音2:21;以弗所書1:23,4:12;歌羅西書1:24;羅馬書7:4)。基督與教會是頭與身體的關係。第三、教會是神的家(提摩太前書3:15;希伯來書3:6,10:21;彼得前書4:17)。我們盼望藉著這些啟示,徹底告別所有漠視教會的異教傳統;沒有教會的基督教根本就不是基督教。我們也必須告別從馬丁路德開始、到加爾文-卡爾巴特登峰造極的所謂“兩個教會”的神學,這種虛構的神學與靈恩運動一起,實際上領導或主張了人對教會的自義,結果帶領基督徒遠離教會,與外邦人一起踐踏和拆毀教會。不僅如此,對於有史以來從未有過教會的霾國文化而言,傳揚教會真理至關重要。這是真正的啟蒙功課。在上帝的故事中,教會是從起初就有的救贖大計:“7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8從那裏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他在那裏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創世記12:7-8)。這就是教會的曆史:聖壇、會幕、聖殿、基督的身體或教會,直到新耶路撒冷。人在教會裏成為有靈的活人,成為有聖靈的人:“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2:7,2:11,2:17,2:29,3:6,3:13,3:22,13:9)。

教會是信徒“求告耶和華的名”的地方,這也是我們常常用禱告提喻為教會的理由:“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以賽亞書56:7)。但是,這“萬國禱告的殿”正淪為賊窩或作買賣的地方(耶利米書7:11;馬太福音21:13;馬可福音11:17;路加福音19:46;約翰福音2:16)。因此,教牧書信不僅是創建教會的真理,也是潔淨聖殿的真理。願那更新以弗所眾教會的靈加倍與普世教會同在:“15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書3:15)。阿門。

一、聖職(3:1-13)

提摩太前書第3章聚焦聖職問題。這些信息不僅要更新的是聚會所、靈恩派以及加爾文主義等等矯枉過正藐視聖職的教會;也要更新天主教、東正教、聖公會甚至某些路德宗等對聖職過於政治化和極端化的教會。我們已經在導論部分論及監督、執事、長老以及使徒等概念的異同。因此這裏主要分析作為教會領袖的監督和作為教會同工的執事的基本條件。提摩太前書3:1-13可以清楚分成兩部分,監督(3:1-7)和執事(3:8-13)。相對來說對監督的要求更為嚴格,並將監督的職分視為魔鬼更可能攻擊的對象(提摩太前書3:6)。我們必須同時從教會職分的角度來理解耶穌的教導:“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權柄原文作門)”(馬太福音16:18)。彼得很重要。

1、監督(1-7)

1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2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隻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製,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3不因酒滋事,不打人,隻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6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7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裏。

聖職問題是真理問題:“這話是可信的”,πιστ?ς ? λ?γος,這道是可信的,這話是真理。保羅實際上在教導提摩太怎樣在教會按立監督和牧師。當時包括以弗所在內,所有教會剛剛從小組、猶太會堂中建立,而按立牧者是當務之急。於是首要的問題是,什麽樣的基督徒可以按牧。根據這段經文,牧者的條件可以分述如下:

第一、主觀條件。首先是想要職分。“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聖職向任何信徒開放,ε? τις,If a man,無論任何人。這也意味著,無論任何人承擔聖職,都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聖職麵前沒有特權。但是出任聖職必須出於個人的自願,而不是勉強,?ρ?γω,獻身渴慕並且熱愛(提摩太前書6:10;希伯來書11:16)。一方麵絕不勉強;另一方麵必須極力追求。其次是羨慕善工。καλο? ?ργου ?πιθυμε?,he desireth a good work。你要追求神看為好的事工。一方麵,追求真理的善;另一方麵,不斷為主工作。牧者必須順服神的良善,牧者必須勤勞工作。自義和不善之輩以及懶惰閑散之人作不了牧師。

第二、現實條件。第2節有6個形容詞,用來修飾δε? ……ε?ναι,這兩個動詞的用法都是Present;Indicative。這一點非常重要。這裏規定的7項品質主要指的是當下的情況,而不是過去的狀態。這7項品質是作牧者絕對必要的條件。(1)人神關係。無可指責。?νεπ?λημπτος這個字隻在提摩太前書出現了3次(提摩太前書5:7,6:14)。這個無可指責的主體不應該指世人,而應該是神。因為牧者常常是世人指責和控告的對象,外邦人樂於吃牧自義。你在真理上是平安的,你已經與神和好。換言之,牧者首先是被赦罪的,靠基督脫離了律法的咒詛。這裏強調的是你與基督的關係。(2)男女關係:“隻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在這個問題上有不同觀點:禁止離婚,禁止一夫多妻製,禁止現行的淫亂罪。沒有任何一位正常的釋經者將之用於曾經犯有淫亂罪如今悔改的人身上;這不僅有原文語法的支持,更有赦罪救恩真理的根基。還有希波的奧古斯丁等牧者的見證。實際上被稱為“聖教三柱石”的徐光啟、李之藻和楊廷筠也是見證。按同樣的救恩真理,即使已經離婚如今重建家庭卻悔改更新的信徒,仍然有權利被按立為牧師:現在(ε?ναι),一個男人(?ν?ρ),一個女人(γυν?)。僅此而已。單單強調性關係犯罪是按牧的禁止條件,在邏輯上也是荒誕的:但有其他犯罪記錄的人可以按牧,甚至犯有殺人罪的罪魁保羅。(3)節製,νηφ?λιος,sober, temperate(提摩太前書3:11;提多書2:2)。應該主要指你和你自己的關係,就是控製自己的各種欲望和脾氣。(4)自守,σ?φρων,這個字應該指凡事不要過於誇張,應該指簡單生活(提多書1:8,2:2,2:5)(5)端正,κ?σμιος,well arranged, seemly, modest。一切合理得體(提摩太前書2:9)。(6)樂意接待遠人,φιλ?ξενος,hospitable, generous to guests,用愛心慷慨接待別人(提多書1:8,彼得前書4:9)。(7)善於教導,διδακτικ?ς,apt and skilful in teaching(提摩太後書2:24)。這是基本的職業要求。教會按牧應以此七項標準打分。

第三、否定條件。第3節強調了6方麵否定性的條件。(1)“不因酒滋事”,μ? π?ροινον,形容詞π?ροινος的基本含義是given to wine, drunken(提多書1:7)。酒徒不能作牧師(參考詩篇69:12;以賽亞書28:1-3;以西結書23:42;利未記10:9;民數記6:3;箴言20:1,31:4;以賽亞書5:11,5:22,28:7;路加福音1:15)。(2)不打人,μ? πλ?κτην。名詞πλ?κτης指喜歡打人和好鬥的人(提多書1:7)。(3)不貪財,μ? α?σχροκερδ?。形容詞α?σχροκερδ?ς的基本含義是eager for base gain, greedy for money(提摩太前書3:8,提多書1:7)。這也指為錢財爭競,甚至不顧廉恥。(4)在這三組否定之後,是“隻要溫和”,?λλ? ?πιεικ?,but patient;不要不溫柔。形容詞?πιεικ?ς的基本含義是seeming, suitable;equitable, fair, mild, gentle(腓立比書4:5,提多書3:2;雅各書3:17;彼得前書2:18)。脾氣暴躁的人不能按立牧師。含怒不可到日落。(5)而在“隻要溫和”之後,是?μαχος;這個形容詞本身具有否定性的含義(?λφα and μ?χη),not to be withstood, invincible,not contentious,abstaining from fighting。中譯“不爭競”(提多書3:2)。這個字也有不可戰勝的含義。神的仆人不要輕言放棄,半途而廢。?μαχος可以與μ? πλ?κτην平行。(6)最後是?φιλ?ργυρος,not loving money, not avaricious;不貪財,不為錢財憂愁墮落(希伯來書13:5)。這個形容詞可以與μ? α?σχροκερδ?平行。

第四、家庭條件(4-5)。監督的家庭見證首要在教養兒女方麵。這裏的端莊一詞是σεμν?της,基本含義是會尊重別人,敬畏神,追求聖潔(提摩太前書2:2,提多書2:7)。英譯gravity,要使兒女在這個世代有自己的重心或靈魂之錨,不至於淪為浪子和飄萍。監督可能在管教妻子方麵無能為力(夏娃是成年人,自己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但是要確保用真理教導兒女。另外請注意“自己的家”和“神的教會”之間的對比關係。一方麵,教會不是任何人的教會,而是神的教會;另一方麵,“神的教會”比“自己的家”更為重要。

第五、靈界條件。請注意6-7兩次談到魔鬼——牧者必須擁有逃離魔鬼咒詛和魔鬼網羅的條件。這包括兩個方麵。(1)“6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νε?φυτος,newly plante,a new convert, neophyte;新歸正的。這裏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但基本原則是,剛剛受洗的弟兄不可以按牧。而且這裏說的極為嚴峻:剛剛接受聖經啟蒙的人更容易“自高自大”。τυφ?ω,to raise a smoke, to wrap in a mist;to blind with pride or conceit, to render foolish or stupid(提摩太前書6:4,提摩太後書3:4)。雲山霧罩,忘乎所以;大愚若智。不可一世先生會成為魔鬼的工具;並因自己對教會的危害和踐踏而被咒詛和審判。這個禁令不僅是為了保護聖職和教會,也是為了保護初信之人。(2)“7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裏”。我們曾經就此強調過兩個問題。第一、這個好名聲絕對是指悔改的好名聲,而非指“我曾經是個罪魁”。μαρτυρ?α應該翻作見證,特別是在審判和控告者麵前的合法見證。這個字在新約中出現37次,沒有一次翻作“名聲”(參考撒迦利亞3:1-10)。第二、“教外”更可以翻譯為外在行為,免得將論斷的權柄交給外邦人。?ξωθεν在新約中出現11次,沒有一次翻作“教外”(馬太福音23:25,27,28;馬可福音7:15,18;路加福音11:40;哥林多後書7:5;彼得前書3:3;啟示錄11:2)。

2、執事(8-13)

8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9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10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

11女執事(原文作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製,凡事忠心。

12執事隻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13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裏的真道上大有膽量。

執事方麵的教導大致上與監督方麵的教導形成交叉關係;同時,兩者大部分內容是一致的。因此我們隻是研究其中獨有的條件;而這些獨有的條件基本上是管理執事口舌的。

第一是,不一口兩舌,μ? διλ?γους,δ?λογος在新約中隻出現這一次:saying the same thing twice, repeating;double tongued, double in speech, saying one thing with one person another with another (with the intent to deceive)。總而言之,教會禁止長舌婦,教會不能成為流言中心。這是聖經一貫的教導:箴言11:13,“往來傳舌的,泄漏密事。心中誠實的,遮隱事情”;箴言16:28,“乖僻人播散分爭。傳舌的離間密友”;箴言18:8,“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箴言20:19,“往來傳舌的,泄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箴言26:20,“火缺了柴,就必熄滅。無人傳舌,爭競便止息”;箴言26:22,“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另外也可以搜索聖經中關於“舌頭”的經文。

第二、“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χοντας τ? μυστ?ριον τ?ς π?στεως ?ν καθαρ? συνειδ?σει,Holding the mystery of the faith in a pure conscience。這句話不僅教導執事要在信仰真理上追求,而且要對別人的信心生活保守秘密。這需要清潔的良心。屬靈的汙穢和淫亂常常就是對別人的信仰指手畫腳,飛短流長。

第三、“先受試驗”。δοκιμ?ζω指見證也指考察。按立執事你要了解他,需要一種考試。人隻有經曆了一些事情和危險之後,才能讓我們認識他到底是誰。當然一次失敗未必就等於說這人一生就是一個廢人了,如馬可。但這個人本身需要更新是無疑的。否則,他不適合作教會的同工。

第四、“不說讒言”。這裏特別針對的是女人或女執事。γυνα?κας是複數的女人,女人們;根據語境可以翻作女執事們。三個女人一台戲,教會要拆毀這場戲。δι?βολος,prone to slander, slanderous, accusing falsely。愛說讒言常常出於魔鬼,目的是敗壞人對神的信心。這個形容詞在新約中出現38次,有35次直接翻作魔鬼(devil,馬太福音4:1等),2次翻作控告者(false accuser;提摩太後書3:3;提多書2:3)。女人更容易被魔鬼興起來控告神的仆人和弟兄姐妹(創世記3:1-6)。“凡事忠心”是對女執事的特別要求,而忠心原文就是信心(πιστ?ς)——讒言和控告往往出於不信。這些信息可以與提摩太前書2章禁止女牧者的經文互相解釋。

第五、“在基督耶穌裏的真道上大有膽量”。一方麵,執事要追求信仰的真理,不斷增強信心(π?στις)。另一方麵,膽小鬼無法成為教會的同工或執事。πολλ?ν πα??ησ?αν,great boldness,大有膽量。παρρησ?α可以直接翻作“聖道自由”。另外,“美好的地步”與上文的“善工”也可以交叉平行:καλ?ν περιποιο?νται,a good degree。之所以剛強壯膽,是因為我們相信我們得到了上好的福分,進入了美好的境界。境界是勇敢的前提。另外需要補充說明的是:牧者同時可能也是監督和執事;基督和使徒以及牧者都是傳揚真理的執事,是福音的執事(羅馬書15:8;哥林多前書3:5,4:1;哥林多後書3:6;以弗所書3:7;歌羅西書1:7,1:23,1:25,4:7;帖撒羅尼迦前書3:2;提摩太前書4:6;希伯來書8:2)。

二、證道(3:14-4:16)

聖職隻是教會的組織基礎,但教會更是建立在真理基礎之上。按此邏輯,我們可以進一步重新闡釋馬太福音16:18-19,“18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權柄原文作門)19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其中18節是要解決教會的聖職問題,正如上文所論述的;而19節則是解決教會的真理問題,則是下麵要論述的。我們可以將提摩太前書3:14-4:16分成三部分,其中3:14-16講基本真理;4:1-11講怎樣靠真理勝過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最後4:12-16強調傳道人必須堅持傳道的使命,無可推諉。

1、基本真理(3:14-16)

14我指望快到你那裏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15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16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

提摩太前書3:14-16一直被認為是提摩太前書的核心經文。其中14-15強調教會的定義或教會論;16則讓我們知道教會的真理根基就是基督論。

首先我們藉著14-15a的信息看見了聖靈怎樣將教會政治限定在合理的範圍。保羅說他盼望(?λπ?ζω)到以弗所去,但有一種可能,由於各種攔阻他不能到那裏去(倘若我耽延日久)。於是以弗所教會的建立不以保羅本人是否能到那裏為前提。人可以被攔阻,但福音不應該被攔阻。保羅這裏特別強調:提摩太自己要按真理采取行動。這個命令特別藉著動詞?ναστρ?φω顯明出來,to turn upside down, overturn,to conduct one's self, behave one's self。這是使徒的見證:“神既然給他們恩賜,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神呢”(使徒行傳11:17);“我為這福音受苦難,甚至被捆綁,像犯人一樣。然而神的道,卻不被捆綁”(提摩太後書2:9)。換言之,由於教內外各種政治壁壘,LCMS不能到以弗所,那麽以弗所照樣要建立教會。不僅如此,保羅對提摩太沒有政治上的權柄,隻有真理上教導的責任。而提摩太蒙召受遣之後就擁有了獨立在以弗所建立教會的權柄。但是,關於建立教會的真理,他是保羅的學生。因此,我們要防備兩種教會政治的極端實踐。第一種就是建立嚴格的等級製度,由所謂“主任牧師”或“總教區”監督和掌控本地教會重要事務。第二種就是本地教會領袖根本沒有接受過係統的神學教育,以聖靈感動的名義個人任性而為。

其次,關於教會的定義(15b)。教會被定義為神的家:ο?κ? θεο?,the house of God;也可以翻作神的殿(馬太福音12:4;馬可福音2:26;路加福音6:4,11:51,14:23,19:46;約翰福音2:16-17;希伯來書3:2-6,10:21;彼得前書2:5,4:17)。神的殿這個異象有什麽重要意義呢?第一、她將教會與舊約的聖殿連在一起,聖殿是上帝與人同在或約會的所在。正因為如此,“神的殿”比“神的家”更擁有神本主義的特征:教會不是人為主體的親熱聚會,而是神為主人的聖會或嚴肅會。神的家傾向於平民主義和民主主義;但神的殿中必須有祭司,有聖道和聖禮。第二、提摩太承續的乃是聖殿祭司的職分。第三、每一位會眾承擔相應的聖殿責任:堅持聚會和各種獻祭。這一點正如希伯來書3:6所說:“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希伯來書10:25,“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第四、“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一方麵,神才是家的主體,因此教會不是任何人任何宗派的政治地盤或經濟項目。不僅如此,“永生神”(θεο? ζ?ντος)這個概念讓我們知道,我們所信的神活著,而且正在教會之中。教會徹底解決了神在哪裏這個人本主義的迷惑。你用不著開天眼,也用不著祈求神諭;“主在教會中”!另一方麵,這裏強調了“教會”(?κκλησ?α)這個概念——教會不是一棟建築,而是一群蒙召聚會的信徒。永生神正在用聖道和聖禮呼召和接待祂的兒女,第五、誰是永生之神,祂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一方麵,祂就是複活並活到永永遠遠的基督;另一方麵,複活的基督是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換言之,教會必須以基督為崇拜的中心和元首。基督是教會的頭,是治理教會的大祭司(以弗所書5:23;希伯來書10:21)。“教會唯一根基是主耶穌基督”(哥林多前書3:11;以弗所書2:18-21),這個真理不僅揚棄了任何假基督對教會權柄的篡奪,而且讓教會曆史成為不斷向真理更新的生命運動。此外,真理,而非神跡奇事才是教會的根基和柱石。基督就是真理,聖靈就真理;教會是以真理為中心而聚集的信眾。

最後,16節解釋基督的真理。“16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因為“無人不以為然”(?μολογουμ?νως,by consent of all, confessedly, without controversy),“奧秘”(μυστ?ριον)就不再是奧秘,而是指神藉著教會宣講的核心真理。大哉,μ?γας,great!這是讚美,也是強調,基督論才是教會最大的道理。下文用6個被動語態的動詞分別闡述基督論的7個基本方麵:第一、道成肉身(神在肉身顯現,φανερ?ω);第二、釘十字架(被聖靈稱義,δικαι?ω);第三、死而複活(被天使看見,?πτ?νομαι);第四、普世教會(被傳於外邦,κηρ?σσω);第五、普世救恩(被世人信服,πιστε?ω,?πιστε?θη ?ν κ?σμ?;在世界裏被相信,在世人中被信服)、第六、升天複臨(被接在榮耀裏,?ναλαμβ?νω)。最後這一點也可以進一步區分為升天和複臨兩個方麵。我們在約翰福音課程中強調“榮耀”(δ?ξα)主要指向基督的複活和升天。但榮耀也同時指向基督的複臨:馬太福音25:31,“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路加福音9:26,“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裏,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裏,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歌羅西書3:4,“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裏”。

基督論或基督是誰,祂的工作,是教會每個主日要傳講的基本真理。離開基督論這些基本信息,你的吃喝玩耍,論斷別人和神醫大會與基督教會沒有任何關係。你們教會隻是撒旦一會。

2、屬靈戰爭(4:1-11)

1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2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

3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葷)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4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5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6你若將這些事提醒弟兄們,便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在真道的話語,和你向來所服從的善道上,得了教育。7隻是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在敬虔上操練自己。8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9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

10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11這些事你要吩咐人,也要教導人。

宣講真道並隻有宣講真道,特別隻是宣講基督中心論真理的教會,才會經曆真正的屬靈爭戰,才會遭遇魔鬼。因為魔鬼攻擊和彎曲的主要對象就是基督或神的道(創世記3:1-6,馬太福音4:1-12;約翰福音8:6,10:33)。所謂屬靈爭戰,就是真理的聖靈與鬼魔的邪靈之間的爭戰。而提摩太前書4:1-11充分論述了真理戰爭的兩個基本方麵。這段經文首先讓我們認識教會爭戰的靈界背景(1-2);其次清楚顯示了魔鬼劫持教會的兩大基本神學。第一是肉身成道或人神合作說或阿民念主義(3-9)。第二是限定救恩論或加爾文主義或所有律法主義、道德主義,鬥爭學說等等人吃人演神的文化運動(10-11)。這兩方麵的思潮,是所有異教和邪教的共同靈魂或所謂普世價值;而提摩太前書4:1-11也是我們將加爾文主義定義為邪教徒的主要真理根據。

第一、靈界戰爭(1-2)。首先請注意“明說的聖靈”與“引誘人的(邪)靈”之間的對立。前者是單數的聖靈(Τ? πνε?μα);後者是複數的邪靈(πνε?μασιν)。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是上帝清清楚楚的啟示。但邪靈總是用恍兮惚兮你猜猜猜臨到人類。這是基督教和所有異教在啟示方麵的根本對立:神本啟示還是人本悟性。聖靈啟示的聖經特別提醒我們,末世是邪靈猖獗的時代,於是從所羅門聖殿被毀開始,或者基督兩次降臨中間的曆史時期(在後來的時候),是異教和邪教泛濫的時間。“必有人離棄真道”,也意味著基督徒也被試探,離開基督論的核心真理,追隨異教的風潮,無非就是神跡奇事和成功神學以及律法主義等等。因為這裏的真理一詞是π?στις,關切因信稱義的恩典和真理。保羅在這裏解釋那些靈是“引誘人的(πλ?νος)邪靈”,這已經指向了創世記3章引誘夏娃的蛇。於是保羅進一步告訴我們,這些邪靈出於魔鬼:“鬼魔的道理”,διδασκαλ?αις δαιμον?ων,doctrines of devils;各種魔鬼的教義。他們都有自己的宗教典籍和宗派教義。邪教是從哪裏出來的呢?“2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一方麵是人的說謊和假冒。?ν ?ποκρ?σει ψευδολ?γων,Speaking lies in hypocrisy。在假冒偽善中撒謊,用假善的方式撒謊,用討好人的方式騙人。?π?κρισις的用法可以參考馬太福音23:28,馬可福音12:15,路加福音12:1;加拉太書2:13;雅各書5:12;彼得前書2:1。另一方麵,出於罪人自己的天良喪盡。καυστηρι?ζω這個動詞在新約中隻出現這一次,應該指這些人良心已經被燒焦了。這個字的字根是κα?ω,意思就是用火焚燒或點燃。這是一種因為私欲膨脹而引發的熱病。傳道人必須分辨這些邪教,並帶領教會與之爭戰。

第二、肉身成道。異教的共同教義是禁欲和禁食(3-5),以及修身養性(8);三者構成肉身成道哲學的基本方麵。他們宣講這樣的謊言:人不需要外在的救贖,隻需要對自己身體管理就可以進入天國。γαμ?ω指結婚或娶妻。βρ?μα指所有食物,這裏強調的是在食物上建立清規戒律。但聖經反複教導這樣的真理:“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隻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14:17)。異教將食物禁忌作為救贖之路,乃是因為他們以食為天,又拒絕基督的救贖;而既然基督是唯一的救贖,任何肉身修行和禁忌就不再具有救贖意義,最多隻有“成聖”意義。這裏重新定義了食物的意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食物讓明白真道的人感恩領受,食物不是用來饕餮的,更與得救無關。而且這裏再一次駁斥了基督徒禁血的異教之風:“4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5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

與禁欲和禁食並行的異教思想就是所謂的修行或修身,這出於“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το?ς βεβ?λους κα? γρα?δεις,profane and old wives' fables。β?βηλος被翻作世俗的言語,這個字的基本含義是瀆神的,貪戀世界的(提摩太前書1:9,6:20;提摩太後書2:16;希伯來書12:16)。γρα?δης,old womanish, old wives, an old woman,老女人的。以上兩個形容詞形容這個複數名詞:μ?θος,a speech, word, saying;a narrative, story。傳說和故事,與真道針鋒相對。這個教導讓無知神學無地自容。然後保羅開始針對身體修行的問題:“8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9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話題。γυμν?ζω可以指身體和心靈兩方麵的操練(希伯來書5:14,12:11;彼得後書2:14)。首先保羅不反對任何人操練身心,但是,修身與得救無關。與得救相關的隻有“敬虔”,並且隻有“敬虔”才“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更準確地說,隻有“敬虔才能得生命(ζω?ς τ?ς),從今生到永生。ε?σ?βεια的基本含義就是敬畏崇拜上帝,指向信仰上帝,和教會生活。

第三、普世救恩。“10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π?ντων ?νθρ?πων)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肉身成道論支持罪人演神運動,而限定救恩論支持人吃人運動。或許因為提摩太前書2:1-7已經將相關真理充分論述了,這裏隻是一語定音。這節經文讓加爾文主義者更加悲催和崩潰。但普世救恩的真理是無可辯駁的。需要說明的是,這裏用“更是”(μ?λιστα)強調“信徒”在真道上的見證責任,是為了賦予教會在真道上首要的見證責任。已經信基督的人,更應該遠離邪教的試探,遠離形形色色的阿民念主義和加爾文主義。

另外,請注意這兩節經文的平行:“6你若將這些事提醒弟兄們,便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在真道的話語,和你向來所服從的善道上,得了教育”;“11這些事你要吩咐人,也要教導人”。上述兩大真理,是傳道人必須要教導的,不能回避,也不能舉重若輕。這是大問題,這是真問題。這是耶穌基督的真理,這是真道,這是善道。而且傳道人在傳講這些真道之前,要先經過“教育”:?ντρ?φω,to nourish in: a person or a thing;metaph. to educate, form the mind。堅決阻擊和逃離邪教,必然意味著傳道人要進入殘酷的屬靈戰爭中。你必須向阿民念和加爾文同時開戰,你就成了他們的仇敵。各種鬼魔和邪靈以及世人和老婦絕不可能饒過你。於是世人恨你們。這就是牧者的十字架。所以聖靈禁止女牧者;所以主說:“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39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0:38-39)。但是親愛的弟兄姐妹,“這些事你要吩咐人,也要教導人”。阿門!

3、福音使命(4:12-16)

12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13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

14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借著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

15這些事你要殷勤去作,並要在此專心,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16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恒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

無論是膽怯還是媚俗,很多傳道人不願意進入屬靈爭戰;而世界又繁殖了大量勸降的道德謊言:你不要批評別人,隻說自己對的就行了,雲雲。這些蛇言無非好作食物、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聖靈知道我們的軟弱和渺小,更知道那惡者的詭計,所以就來堅固和幫助我們,教導我們怎樣在這場殘酷的屬靈戰爭中靠主得勝。提摩太前書4:12-15可以交叉如上。中間14節首先教導提摩太認識自己是誰,認識到自己的屬靈職分——你是教會按立的牧師,你有權柄更有責任按真理教導人。而前後呼應的經文(12-13;15-16)就是不斷勉勵提摩太要在任何情況下堅持“修理看守”。恩賜,χ?ρισμα,神所賜的恩典和能力。你的職分出於神,而不是出於人。一方麵,這是根據預言(προφητε?α)或聖經而設立的。另一方麵,這有教會領袖或長老(πρεσβυτ?ριον)的按禮所確證。合法授權,你當一無所懼。

12節首先強調的是提摩太自己的生命成長和更新。“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不是鼓勵提摩太要年輕氣盛,而是要扶助他在真理上站立起來。職分與年齡和肉身無關,隻關乎言語(λ?γος)、行為(?ναστροφ? ),愛心(?γ?πη)、聖靈(πνε?μα)、信心(π?στις)和清潔(?γνε?α)。其中聖靈一詞中譯缺失了。13節可以說規定了牧者的基本正業:宣讀(?ν?γνωσις,knowing,reading;使徒行傳13:15,哥林多後書3:14——在教會中讀經),勸勉(παρ?κλησις,路加福音2:25等——在教會中教訓和安慰選民),教導(διδασκαλ?α——講解聖經)。προσ?χω,以……為念。牧師若離開這三種基本事工,將心思意念和侍奉放在討人喜悅的探訪和善工上,你就根本不是稱職的牧師。

15-16與12-13平行。“以……為念”在這裏進一步解釋為“這些事你要殷勤去作,並要在此專心”,而“作信徒的榜樣”,在這裏解釋為“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牧者必須在真理上勤奮甚至不顧性命;μελετ?ω,to care for, attend to carefully, practise,to meditate i.e. to devise, contrive(馬可福音13:11;使徒行傳4:24)。但是牧師的成長有一個過程,長進有一個過程,會眾需要耐心寬容。同時,傳道人必須專心致誌,全力以赴,生死攸關:?σθι,give thyself wholly to(馬太福音2:13,5:25;馬可福音5:34;路加福音19:17)。16節再次聚焦牧者的生命(σεαυτο?,自己)和教訓(διδασκαλ?α)。並在“專心”之外又加上“恒心”,?πιμ?νω,o stay at or with, to tarry still, still to abide, to continue, remain。你不能朝三暮四,三心二意,望風而逃。傳道人的真理教導事關拯救(σ?ζω)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而且關乎自己的拯救,也關乎別人的拯救。當然,隻有聽道信道(?κο?ω)的才能得救。

在教會中教導聖經是唯一關乎拯救的事業。傳道是宇宙間真正的正經事業或偉業。

三、秩序(5:1-6:2)

提摩太前書5:1-25論及教會秩序或教會管理兩方麵的真理。第一、牧者擁有神的憐憫教導和管理會眾(5:1-16)。一方麵,怎樣像麵對家人一樣麵對教會各種信徒(1-2);另一方麵,怎樣麵對教會的特殊群體:寡婦(3-16)。後者論述的比較充分。第二、牧者要按神的公義處理教會紛爭或內戰(5:17-25),其中對傳道人的保護令人印象深刻。總之,教會和平或牧眾合一是教會發展的基礎。“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哥林多前書14:33);“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14:40)。

1、神的憐憫(5:1-16)

1不可嚴責老年人,隻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2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姐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3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4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麵前是可悅納的。5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6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7這些事你要囑咐他們,叫他們無可指責。8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

9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隻作一個丈夫的妻子,10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

11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欲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12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13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閑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閑事,說些不當說的話。14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15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16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5:1-2列舉了教會中四個方麵的信徒,為要教導牧者對待他們像對待自己的家人:對待老年男人如父親,對待少年男子如弟兄;對待年老婦女如同母親,對待少年婦女如同姐妹。我們至少可以從中看見如下真理。第一、教會是一個屬靈的家庭,你怎樣忍耐自己的家人,更應該怎樣忍耐神的家人。第二、“不可嚴責”這條禁止性規定非常重要。?πιπλ?σσω的基本含義是:to strike upon, beat upon;to chastise with words, to chide, upbraid, rebuke,打擊、用話語嚴厲鞭笞或責罵等。這個字在新約聖經隻出現這1次,與5:20中的“責備”(?λ?γχω)不是一個字;所以這裏翻作“嚴責”。?λ?γχω的基本含義是to convict, refute, confute,correct。有人先挑起事端、先吃人自義,所以牧者要起來反駁和歸正他們。?πιπλ?σσω這個合成詞(?π? and πλ?σσω)的核心動詞πλ?σσω基本含義就是打擊(啟示錄8:12)。“嚴責”相當於大批判,目的不是為了管教和救助,而是為了報複和毀滅。嚴責不能用於處理教會問題,教會禁止任何形式的多數暴力和背後控告。第三、這些家人畢竟都是蒙恩的罪人,因此需要牧者“勸勉”他們。παρακαλ?ω,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109次,主要指牧者用真理對會眾的教導、鼓勵和安慰。第四、這一切事工應該持守的底線是“總要清清潔潔的”。?ν π?σ? ?γνε??,with all purity。一方麵,牧者與會眾不需要表現出過於親昵的關係;而你的教導總要出於幹淨的心態,所教導的真理也要純正。另一方麵,“嚴責”與結D實際上都是一種屬靈的奸汙或淫亂行徑。第五、“大教會”根本不是聖經啟示的教會——你怎麽可能不認識、不熟悉自己的父母弟兄姐妹呢?!

5:3-15討論教會怎樣對待寡婦的問題。為什麽聖靈對寡婦問題著墨如此濃重,這一點必須明白。首先,按當時的曆史背景,由於戰爭頻發,寡婦是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是教會必須麵對的問題(使徒行傳6:1,9:39)。其次,根據舊約語境和摩西律法,寡婦可以提喻為所有底層群體,而在神的家中,必須關懷和救助可憐之人。一方麵,上帝被不斷啟示為寡婦和孤兒的上帝;另一方麵,神的律法充分規製了在神家中必須關懷弱者(出埃及記22:22;申命記10:18,14:29,16:11,16:14,24:17-21,26:12-13,27:19;詩篇68:5,146:9;箴言15:25;以賽亞書1:17,1:23,10:2;耶利米書7:6,22:3,49:11;撒迦利亞7:10;瑪拉基書3:5;馬太福音23:14;馬可福音12:40,12:42-44;路加福音7:13;雅各書1:27;啟示錄18:7)。路得記開篇實際上講述了三個寡婦的故事:拿俄米、路得和俄珥巴;主耶穌也這樣將馬利亞交給了約翰,還有拿因城寡婦的故事,迦南婦人的故事,以及寡婦小錢的故事。聖靈沒有使用神跡奇事來關懷寡婦,或者我們說,愛她們就是神跡。保羅在的教導也將基督論的教會與進攻論的社會區別出來。神的教會嚴厲禁止趨炎附勢和弱肉強食。不僅如此,保羅進一步完善了關於弱者的律法:寡婦或弱者也是蒙恩的罪人,同樣需要真理的更新和教導。保羅的教導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方麵。

第一、信徒首先應該自己贍養自己家中的寡婦(3-8,16)。或者說,上帝首先使用家庭憐憫寡婦。而且保羅在首尾呼應的經文中強調,他所說的寡婦是“真為寡婦的”(3,5),“真無倚靠的寡婦”(16)。並因此將“好宴樂的寡婦”放在責備或等候重生之列。基督徒和教會必須幫助他們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而根本不需要幫助因為宴樂甚至犯罪而妄求幫助的人。這裏責備兩種人:不看顧贍養寡婦的信徒,以及“好宴樂的寡婦”。好宴樂,σπαταλ?ω,to live luxuriously, lead a voluptuous life (give one's self to pleasure(雅各書5:5)。這些人好吃懶做,喜歡過寄生的生活。基督徒和教會不是慈善醫院,也不是任人欺騙的糊塗蟲,不需要縱容這些罪惡。第二、對那些真正無依無靠的寡婦,教會要登記在冊並且提供必要的幫助(9-10)。這裏對教會應該幫助的寡婦作了詳細的規定:“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就是確實喪失勞動能力的。其次是私生活檢點的:“從來隻作一個丈夫的妻子”。因為有些寡婦到年老的時候孤立無助,常常是因為年輕的時候追逐私欲人盡可夫,晚年被人厭棄而淪為孤家寡人。再次是愛主愛人愛教會的姐妹:“10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有些寡婦自私到這種程度,自己都不養育自己的兒女,對基督徒自私冷漠,不尊重牧師和弟兄姐妹,這樣的寡婦不是教會幫助的對象。第三、保羅嚴厲批評了“年輕的寡婦”,這是教牧書信對女性另外一處管教,可以與提摩太前書2:9-15平行。11-12針對她們泛濫的情欲;13節責備教會的長舌婦;14節是建議她們嫁人,以醫治上述種種醜行和罪惡。15節說“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可以視為對11節進一步的解釋。聖經並不禁止年輕寡婦嫁人(提摩太前書4:3,5:14;哥林多前書7:9),那麽11-12節是什麽意思呢?

仔細考究原文,可能指這些年輕婦女陷入“神婚”的罪惡妄想中,將首要的信心或真道都廢棄了。我們在“小M現象”和“屬靈寡婦”(如阿F前妻)現象、c女現象、N女現象、以及“猶大強吻耶穌”現象上,都能看見這種邪教風雲。這可能是保羅真正要責備的問題。5:11  νεωτ?ρας δ? χ?ρας παραιτο? ?ταν γ?ρ καταστρηνι?σωσιν το? Χριστο? γαμε?ν θ?λουσιν 5:12  ?χουσαι κρ?μα ?τι τ?ν πρ?την π?στιν ?θ?τησαν。這兩節經文可以這樣理解:在以下情況下應該拒斥年輕的寡婦——就是當她們情欲發動,願意或冒稱與基督結婚的時候;她們被咒詛,因為她們離棄了首要的信仰(πρ?την π?στιν,first faith)。這些自詡發瘋地愛上耶穌勝過愛一切的年輕女人,實際上一直是教會醜聞的中心。因為她們打著與耶穌特選的愛情起來長舌狂舞、控告成性、泯滅天倫,殺人流血。“我比牧師和丈夫都更愛耶穌,所以我要起來亞他利雅耶洗別”。讓她們快快結婚吧——這是保羅的處理方案。

2、神的公義(5:17-6:2)

17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地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18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19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20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麵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21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麵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22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23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24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25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這段經文可以交叉結構如上,17-20與22-25的呼應關係是顯而易見的。17中的“長老”呼應22節中“按手之禮”;18中的“嘴”和“工價”,呼應23節中的“胃口”和“水”和“酒”等。19-20與24-25圍繞控告和“罪”的問題前後呼應。另外,17-20要處理的是牧師和會眾的關係;而22-25要處理的是牧者自己的問題。而中間的21節,強調了提摩太的職分和使命,更藉著“不可偏心”確立了教會管理的基本原則:按神的公義處理教會所有風潮。

(1)牧眾關係(5:17-20)

將寡婦放在長老之前,這一點令人印象深刻。Ο? προεστ?τες,the elders;這可能指向以弗所眾教會的領袖。ο? κοπι?ντες ?ν λ?γ? κα? διδασκαλ??,they who labour in the word and doctrine;在聖道和教導上勞苦侍奉的人。牧眾關係主要包括四個方麵,這裏分別對應了4節經文。

17節強調會眾對牧者精神態度上的尊重。一方麵,在所有的價值譜係上,尊重牧師當在第一位。另一方麵,不要牧師和殺牧行動是最大的不尊重。敬奉,τιμ?,a valuing by which the price is fixed;honour which belongs or is shown to one。這個字本指向錢財或價格。也許這一點別有深意。罪人總是尊重那些在物質利益上和他們息息相關的人,他們更願意尊重誰誰誰和董事長。但是,傳道人不僅不能給他們帶來現實的經濟利益,而且還要常常責備教導他們。於是尊重牧者幾乎不可能是一個長期的事業,所以有加拉太定律和哥林多現象。而在傳道人和掌權者的爭戰中,假基督徒總是願意顯示自己是愛G主義者或M族主義者。正因為如此,尊重牧者需要聖靈的教導,對牧者的尊重就是教牧書信強調的神跡之一。使徒教導會眾不要陷入羞辱和頂撞牧者的罪中(希伯來書12:2-3)。

18節強調會眾對牧者在經濟上或物質上的責任,這主要指向基督徒的奉獻。你不要總說“牧師對我們應該有交代”(真正的牧師一定對神有交代);你要常常自問:“你們對牧師有什麽交代”。保羅在這裏引用了兩條摩西律法來支持牧師。第一、申命記25:4,“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第二、利未記19:13,“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關於前者,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9-14有著更為充分的討論:“9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10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11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12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13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14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而主耶穌自己也這樣解釋利未記19:13,“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路加福音10:7)。這是聖經一貫的教導:“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加拉太書6:6)。

19節指向平信徒對牧者的政治控告,這是聖靈對神仆人的切身保護。這是華人教會的風景線或著名醜聞。路德在解釋這節經文的時候說,可以從中看見魔鬼兩大邪惡的工作。第一、激發罪人對牧者的矚目、謠言和誣告。第二、罪人寧願相信這些罪惡也不願意相信傳道人的良善。

我對這節經文的解讀是:如果沒有兩三個以上(?κτ?ς)的見證人,不要接受對一位長老的控告。這個控告(κατηγορ?α)不是大字報或公開信,更不是網絡流氓構成的所謂公共輿論,而是按程序提交給提摩太的訴狀。值得一提的是,猶太拉比常用陽性名詞κατ?γορος(控告者)指魔鬼。一般來說,控告者常常出於魔鬼(啟示錄12:10;約翰福音8:10)。而控告者常常不相信神的存在和神的審判,所以更願意訴諸人的調查和審判以及公審。因此κατηγορ?α這個陰性名詞首先指向對耶穌的控告(路加福音6:7,約翰福音18:29);而陽性名詞κατ?γορος主要指向對使徒的控告(使徒行傳23:30,23:35,24:8,25:16,25:18)。耶穌和使徒不控告任何人,但總是被魔鬼之子控告。但是,為了教會的和平,使徒不得不處理這些控告事件(提多書1:6)。同時,教會中的告狀需要2-3位以上的見證人。所謂見證人(μ?ρτυς)必是親眼目睹的人,而非道聽途說或轉述別人見證的人。主耶穌更清楚地教導怎樣處理教會的紛爭(馬太福音16:15-17)。這裏除了對見證人的要求以外,還要求本人在場,若沒有本人的口供,不可定罪(約翰福音7:51)。就連外邦人也有這種程序正義和法治精神,但遺憾的是,撒旦一會的人連外邦人都不如。因為他們背後有魔鬼邪靈激動他們發熱病,沒有取證就開始釘人十字架。這有大祭司為證:“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馬太福音26:65)。魔鬼的兒子等不及見證人了,因為他們就是要殺人,因為他們嫉妒得不行了,因為他們大大發怒變了臉色。此外,我們的主吩咐教會,如果被控告的人不接受責備也不願悔改,就任憑他們——沒完沒了的控告和紛爭隻能出於魔鬼。真正的教會不應該被魔鬼所捆綁,以至於因為內部紛爭而癱瘓在半途之中。

猶大書和彼得書同時責備了那些不守本位的人,就是“輕慢主治的,毀謗在尊位的”,是沒有靈性的畜類,參與“可拉的背叛”,“私下議論,常發怨言”,“引人結D,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猶大書1:6-19)。使徒彼得特別將這些教會中的造反派的行動稱為“邪淫的行為”,“惡人淫行”,“肉身的情欲,和邪淫的事”;而且這些人是“淫婦”。兩位使徒都強調了這樣一個事實:“10那些隨肉身,縱汙穢的情欲,輕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他們膽大任性,毀謗在尊位的也不知懼怕。11就是天使,雖然力量權能更大,還不用毀謗的話在主麵前告他們”(彼得後書2:10-11)。彼得最後說這些人豬狗不如:“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裏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彼得後書2:22)。這裏豬狗的異象,與主耶穌的相關教導可以平行:“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它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馬太福音7:6)。這些人曾一度尊稱你為牧師或老師,但是現在卻因為受了責備或私欲膨脹轉過來要吃神的仆人。

這些事我們經曆多了,攻擊控告驅逐棄絕和殺害牧者已經是時代潮流;因為背後站著魔鬼:打擊牧者可以分散羊群。但是聖靈對頂撞、誹謗和殺害牧者的“基督徒”如此厭惡和憎恨,或保護牧者不受惡會眾的傷害,這一點令人震撼不已。我們的神是為祂的仆人伸冤的神。

20節可以向上承接19節,因此這裏的“犯罪”可以指長老的犯罪,也可以指控告者的犯罪。以下是特別需要強調的概念。第一、犯罪的人。動詞?μαρτ?νω用作分詞,指正在犯罪的那些人(複數)。牧者責備的人必須是犯罪的人,而不是被控告的人;因為被控告的人不一定就是犯罪的人;控告者本身更可能正在犯罪。換言之,如果你不能坐實他在犯罪,你的責備就毫無根基。特別是,如果你控告和責備已經蒙神赦免的人或認罪悔改的人,你就犯下褻瀆聖靈的大罪了。第二、責備的權柄:?λ?γχω。我們已經認識了這個字,與“嚴責”不同,牧者的責備必須出於基督的真理、公義和憐憫,是為了救人,而不是為了報複和自義(提摩太後書4:2;提多書1:9,1:13)。另一方麵,牧者有責備人的權柄,會眾必須順服(提多書2:15)。不行使責備權柄的牧者根本不是牧者;拒絕順服牧者責備的信徒根本不是信徒。第三、牧者責備人的權柄和責任出於聖靈的揀選和教會的授權。請注意5:21與6:13的平行:“我在叫萬物生活的神麵前,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麵前囑咐你”。教痞願意斷章取義地強調“當在眾人麵前責備他”的權柄,卻忘記了這個責備的主體是提摩太(?λεγχε,第二人稱單數動詞,你),就是按立長老管理教會的提摩太。換言之,與那位長老和那些平信徒不存在按立和牧養關係的任何什麽人,根本沒有權利“當在眾人麵前責備他”。這個規定可以拯救教會免於騷亂與私刑。

(2)揀選問題(5:21)

21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麵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神揀選傳道人按公義處理教會風浪。而21節進一步讓我們看見,處理教會紛爭的權柄是授予了提摩太,而不是授予了平信徒、外邦人和網絡輿論。而提摩太處理糾紛的原則是“不可偏心”——不可偏袒任何一方。按公義處理選民糾紛是聖經一貫的公正立場(利未記19:12-18)。

提摩太前書5:21中“揀選”(?κλεκτ?ς)這個概念需要展開討論,因為加爾文主義在揀選上建立的教義混亂教會多年了。仔細考查聖經中揀選的概念,特別是提摩太前書5:21“揀選天使”這個概念,讓我們確信,揀選成為教義完全是人的多此一舉。如果天使也是特別揀選的,按加爾文主義的邏輯,天使墮落(魔鬼)也是神不揀選的結果了;所以神當為魔鬼的存在負責。遺憾的是,路德神學也有自己揀選的教義。為了避免陷入人神合作說(阿民念主義)和雙重預定論(加爾文主義)的人本主義陷阱,路德教會將特別揀選和普遍救恩之間的張力放在奧秘領域,排除在理性範圍之外。這有效避免了教會的大麵積坍塌或全麵被擄。但是,這個問題實際上從未真正解決。聖經說的揀選強調的是兩個基本事實:第一、神的主權(因此排除了人神合作)。第二、揀選的目的是聖職或特殊的使命,因此與普世救恩不矛盾,因為揀選強調的不是grace,而是office。因此揀選的教義可能是一個假教義。新約聖經翻作“揀選的”有如下幾個字。

第一、?κλεκτ?ς

形容詞,23次。picked out, chosen;chosen by God, to obtain salvation through Christ:1、Christians are called "chosen or elect" of God;2、the Messiah is called "elect", as appointed by God to the most exalted office conceivable;3、choice, select, i.e. the best of its kind or class, excellence preeminent: applied to certain individual Christians。這個字主要翻作“選民”,並首先與“召民”相對,如馬太福音20:16,“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另參馬太福音22:14,24:22,24:24,24:31;馬可福音13:20,13:22,13:27;路加福音18:7;羅馬書8:33,16:13;歌羅西書3:12;提摩太後書2:10;提多書1:1; 彼得前書1:2,2:9;約翰二書1:1,1:13;啟示錄17:14)。這也意味著,救恩是普遍的,臨到眾人,但是因為人自己的棄絕,最後選上的很少。“揀選”在這裏意味著得救是一個持續選擇和選拔的過程;選民也可以指正在被選過程中的信徒。已經信的或開始得救的,要歸恩於神的主權。不僅如此,?κλεκτ?ς也可以專指耶穌基督,祂是父所揀選的(路加福音23:35;彼得前書2:4,2:6)。這個概念讓揀選的教義完全失去了意義。

第二、?κλ?γομαι

動詞,21次,choosing one for an office。這個字主要用來指職分方麵的揀選;而這個揀選與加爾文揀選教義毫無關係。請參考如下清清楚楚的經文。路加福音6:13,“到了天亮,叫他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另參使徒行傳1:2,1:24,15:7)。神不僅揀選人承擔職分,也藉著揀選實現祂自己特定的旨意。如哥林多前書1:27-28,“27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28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另參以弗所書1:4;雅各書2:5)。另外請注意約翰福音6:70,“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另參約翰福音13:18,15:16,15:19)。甚至猶大領受職分也是基督的揀選,隻是蒙揀選的猶大後來自己墮落了,成了魔鬼之子。不僅如此,?κλ?γομαι這個字也可以指人的揀選,而非神的揀選。這更讓揀選教義變得無的放矢。如路加福音10:42,“但是不可少的隻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另參路加福音14:7,使徒行傳6:5,15:22,15:25)。

第三、α?ρετ?ζω

動詞,to choose;to belong to a sect。1次。這個揀選專指聖父對聖子的揀選。馬太福音12:18,“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裏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第四、?κλογ?

名詞,feminine noun;the act of picking out, choosing;a thing or person chosen。7次。主要指神揀選人承擔聖職和特定的使命,或顯明特定的救恩真理(如因信稱義)。使徒行傳9:15,“主對亞拿尼亞說,你隻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麵前,宣揚我的名”(另參羅馬書9:11,11:5,11:7,11:28;帖撒羅尼迦前書1:4)。其中彼得後書1:10說,“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揀選也可能“失腳”,因此你必須“行這幾樣”。這不意味著人神合作,因為你的“行”也要依靠神。

第五、προχειροτον?ω

動詞,to choose or designate beforehand,預先揀選。1次。指特定使命的揀選。使徒行傳10:41,“不是顯現給眾人看,乃是顯現給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裏複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總之,新約聖經的揀選更多關切聖職問題,而非救恩問題。

第六、χειροτον?ω

動詞,2次;to vote by stretching out the hand;to create or appoint by vote: one to have charge of some office or duty;to elect, create, appoint。按立、按手。使徒行傳14:23,“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托所信的主”;哥林多後書8:19,“不但這樣,他也被眾教會挑選,和我們同行,把所托與我們的這捐貲送到了,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

第七、?πιλ?γω。

動詞;2次。to say besides;to surname;to choose for;to choose for one's self。約翰福音5:2,“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使徒行傳15:40,“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

第八、προχειρ?ζω。

2次,動詞。to put into the hand, to deliver into the hands;to take into one's hands;to set before one's self, to prostrate, to determine;to choose, to appoint;for one's use,for one's salvation。使徒行傳22:14,“他又說,我們祖宗的神,揀選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見那義者,聽他口中所出的聲音”;使徒行傳26:16,“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

第九、α?ρ?ω

動詞,3次;to take for oneself, to prefer, choose;to choose by vote, elect to office。帖撒羅尼迦後書2:13,“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腓立比書1:22,“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麽”;希伯來書11:25,“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總之,這個揀選可以指神的揀選,也可以指人的揀選。但多關切聖職問題。

(3)神仆責任(5:22-25)

22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23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24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25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這段經文還可以進一步交叉結構如上。22節強調牧者在按牧上的責任;23節強調牧者在身體上的責任;24-25強調牧者在智慧上的責任。

22教導提摩太不要輕易給人按手。換言之,在按牧的問題上必須慎之又慎。而急促按手可能出於人情,更可能出於提摩太的權欲和野心。但結果非常嚴重——如果被按立的人根本不合格,甚至是犯罪的人,而且將來牧會就會跌倒更多的人;那麽提摩太就會在那人的罪中有分。換言之,聖靈將被按牧之人的罪同時歸在按牧者的頭上。這個連帶責任要求提摩太在聖職問題上必須小心謹慎。“要保守自己清潔”,寧缺毋濫——與其按立不合格的牧師,不如不按;與其現在就按手,不如繼續考查。不可急促。ταχ?ως的基本含義是quickly, shortly。不要太快。24-25可以與22節呼應,首先強調提摩太必須辨認每一種罪的來龍去脈,其次不要急著按手,要等一些隱藏的罪或軟弱顯露出來。這可能同時指向長老和會眾犯罪——有些控告者無非想取而代之。特別要小心“隱藏的罪”和“隨後跟了去的罪”。這兩點非常重要,在教會糾紛中這都堪稱經典。一方麵,牧者必須認識隱藏的罪。撒旦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控告者和挑起事端的人總是將自己的動機粉飾成愛主愛人愛教會,但這不是真的。他們更可能出於私怨和驕傲。另一方麵,有些人開始進入事端的時候可能出於公心愛心和信心;但是隨著一地雞毛和白熱化,這些陷入紛爭的人不再為主爭戰,而是憑著血氣為己爭戰,不是讓基督得勝,而是讓自己得勝。另外,一些人剛剛擔任牧職的時候還好,但時間長了就可能犯罪。神的仆人必須擁有辨認這些罪惡的智慧。我們謙卑,但我們不傻。

如果說22節主要教導提摩太管理自己的權欲和管理自己的心靈;那麽23節則是教導提摩太管理和保守自己的身體。23節將醫治神跡和律法主義(3:3,4:3)都邊緣化了;但這節經文同時也讓我們看見這樣的真理:牧者身體健康是非常重要的。或者保羅也在提醒提摩太:不要因為自己身體有病就急著給別人按手。提摩太的病包括兩個方麵:胃病(στ?μαχος,the throat,the stomach)和身體各種重病(?σθενε?ας,infirmities.)。胃病是一種心病,這是很多牧者都有的。提摩太的胃病也可能源於廢寢忘食的操勞,也可能源於屢遭控告產生的抑鬱。但στ?μαχος也可以指喉嚨,這更是傳道人的職業病。提摩太為什麽一直喝水(?δροποτ?ω)呢?很可能是因為以水作藥,盼望借水緩解喉嚨或胃病的疼痛。這種療法也可能出於提摩太的貧困——從小就跟隨保羅東奔西跑,提摩太不可能有任何積蓄。水是免費的,但酒是需要錢的。這種狀況也可能是保羅在上文強調“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背景——繁華的以弗所,神的仆人在那裏過著窮困潦倒的生活:一方麵以水為藥;另一方麵帶病傳道。保羅建議提摩太用點酒,未必是靠酒治病,很可能是希望借酒暖胃,緩解疼痛。作為多年的胃病患者,我深知胃病發作之時那種痛不欲生的苦楚。但神的仆人又不能醉酒,所以隻能“稍微用點酒”。當然也不排除這種可能:提摩太因為喝一點酒也被人控告,正如主耶穌所遭遇的(路加福音7:34)。神的仆人之間需要互相遮蓋、理解和支援。有偽君子或律法主義者責備提摩太竟然喝酒嗎?保羅勸君更盡一杯酒:你要用點酒!

你想到教會看神跡奇事嗎?請你看這兩個偉大的神跡:滿身重病在一杯濁酒幾度清水中奮力服事教會的提摩太;聖靈借著獄中的保羅一直保護和安慰前線的提摩太建立教會,真情真愛真理真實。這就是神跡。提摩太就是神跡。不寐之夜就是神跡。CSMP就是神跡。今天教會中的洗禮就是神跡。這就是神的家,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阿門。

任不寐,201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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