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羅馬書1:8-17
8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9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10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
11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12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13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隻是到如今仍有阻隔。14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15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7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感謝神的話語。羅馬書1:1-7開明宗義談到保羅是基督福音的使者,並宣告這福音也臨到了羅馬人。而羅馬書1:8-17進一步解釋福音的三個基本方麵:第一、福音之子(8-10);第二、福音使命(11-15);第三、福音本質(16-17)。相應的,在原文中“福音”這個概念在這段經文中也重複出現了3次(9,15,16);而“信”不斷加強地出現了6次(8,12,16,17)。
這就是神的義:在基督福音裏創造新人、更新教會,要救一切相信的。所以“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馬可福音16:15)。阿門。
8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9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10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
可以將這三節經文交叉結構。8節講上帝在基督裏創造新人和新天新地,新人就是有“信德”的人。9節強調神用福音進行創造,而福音所創造的的新人是用心靈侍奉神的人,也是彼此相愛的人。10節讓我們進一步看見:上帝是藉著傳福音的人拓展祂的國度,為此上帝要在沙漠開江河,在曠野開道路,帶領普天下新造的人歸向神。
起初!Πρ?τον μ?ν,First truly;這個句子可以這樣翻譯:正如起初!起初神創造天地。事實上,Πρ?τον就是創世記1:1中的“起初”。因此,保羅在這裏很有可能是在基督裏重新解釋神的創造,上帝用基督的福音創造新人,而創造是三位一體上帝的工作,於是有“我的神”和“耶穌基督”。截止第8節,羅馬書已經第10次提到神和耶穌基督的名字了——與鬱金香不同,保羅知道自己所信所傳的是誰。這裏特別提到創造的對象是“你們”。你們是怎樣新造的人呢?你們是有“信德”(π?στις)的人。上帝賜給人信心,於是地球上出現了新人,就是信耶穌基督的人,就是有“信德”的人。請注意“信”這個概念在羅馬書1:8-17中交叉結構的作用(8,12,16-17)。外邦人是無信之人,是沒有信仰的人,是不信真神的人;於是基督徒成了普天下或全世界中新造的人。“天下”與“起初”一同將我們返回創世記,起初神創造天地,而天地的中心是新造的亞當和夏娃。這個不信的世界看見有信的人感到希奇,這個舊世界開始更新。καταγγ?λλω在這裏是被動語態:被公開談論和傳說。?ν ?λ? τ? κ?σμ?,throughout the whole world,在全世界。羅馬教會的信心成為世界的新聞,一個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在羅馬建立教會隻能是神跡。同時,基督徒不是隱士,而是山上之城,是光是鹽。而“信德”更是人間的新事,正如先知耶利米已經預告的心約(耶利米書31:31),正如先知以賽亞所預告的新事(以賽亞書43:19)。
上帝用福音創造新人,正如起初用話語創造新人。而福音所造的人就是侍奉神的人,正如大洪水之後挪亞建壇,正如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建壇,正如摩西和以色列人在曠野和應許之地建立帳幕和教會。這位神是“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侍奉的對象是祂兒子的福音:?ν τ? ε?αγγελ?? το? υ?ο? α?το?,in the gospel of his Son。把福音傳給人、渴望別人聽信福音。而且保羅強調他是用“我的靈”(?ν τ? πνε?ματ? μου)來服侍福音的,表明誠實和盡心盡力盡意盡性。侍奉這個概念是λατρε?ω,常指踐行職分的服侍,to serve for hire。LXX在申命記10:12-13使用了這個字:“12以色列阿,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隻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13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另參出埃及記3:12中使用了這個字:“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約書亞記22:27,“乃是為你我中間和你我後人中間作證據,好叫我們也在耶和華麵前獻燔祭,平安祭,和別的祭事奉他,免得你們的子孫日後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列王記下17:35,“耶和華曾與他們立約,囑咐他們說,不可敬畏別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獻祭”。但是福音是傳給人的,所謂侍奉神隻能具體表現為用福音服侍人。上帝創造的不是原子或動物一樣的個人,而是合一的、彼此相愛的家人。因此保羅在基督裏,為了福音對羅馬教會的弟兄姐妹相思相念。這份思念是真的,因為神是我的見證:μ?ρτυς γ?ρ μο? ?στιν ? θε?ς,For God is my witness。所以“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保羅渴望將福音傳給羅馬教會的人以及羅馬人。他想念他們,他愛他們,他盼望傳福音給他們。真愛是不中斷的相思和祈禱,?διαλε?πτως,without intermission, incessantly, without ceasing(帖撒羅尼迦前書1:3,2:13,5:17)。不過保羅為羅馬人禱告(προσευχ?)一定是關起門來的禱告,否則也不會指著神來見證了。總而言之,真愛不是炫耀和市恩;真愛就是福音關切。
然而僅僅相思是不夠的,保羅禱告祈求一種相聚——前往羅馬,帶領更多人歸向神,共同建造成為神的國度。愛是行動,是朝向相聚和國度的行動。懇求,δ?ομαι,表示強烈的願望(馬太福音9:38;路加福音5:12等)。但是保羅求的不是照自己的意思,而是“照神的旨意”。隻有神願意,通往羅馬的路才可能是平坦的。根據使徒行傳我們知道攔阻是什麽,而且我們也看見神是怎樣為保羅在大海中開辟了道路。上帝垂聽了保羅的禱告,因為保羅的禱告是主禱文教導的禱告。ε?οδ?ω,“得平坦的道路”是意譯;這個動詞的原意是:to grant a prosperous and expeditious journey, to lead by a direct and easy way;to grant a successful issue, to cause to prosper。成功出於神。保羅再一次用“切切”來形容他的渴望,?πιποθ?ω這個字充滿了極為強烈的感情色彩:to long for, desire;to pursue with love, to long after;to lust, harbour forbidden desire。這是教會內部的思君如狂,思卿如病,魂繞夢牽,無限鄉愁;新約一度將之翻作“戀愛”(哥林多後書5:2,9:14;腓立比書1:8,2:26;帖撒羅尼迦前書3:6;提摩太後書1:4;雅各書4:5;彼得前書2:2)。基督的國度是在不斷擴張中的國度,基督的國度是戀愛的國度。
11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12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13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隻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4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15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這裏麵有一個特別重要的真理:羅馬教會的人已經信主了,但是還是需要教導。使徒書信讓我們看見:向教會傳福音是重中之重,或者,將人帶進教會聽福音,繼續聽福音才是傳道的本意。正因為如此,使徒書信總是教會書信。這也意味著,公共廣場上的大型布道會不過是旁門左道。不僅如此,已經信了的人還要再信,需要不斷靠真理堅固和成聖。這一點正如約翰福音17:26所記:“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麵,我也在他們裏麵”。所以我們的主這樣為我們禱告:“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翰福音17:17)。我們可以把羅馬書1:11-15分成三個部分,分別解釋向教會和在教會傳福音的三重目的。當然,這也是羅馬書的三重目的。
11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12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保羅如此渴望羅馬之行的目的是什麽呢?不是任何屬世的目的,而是“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有些學者解釋羅馬書的目的是籌錢,顯然有些“小人之心”;盡管保羅有此目的也是正常合理的。分給,μεταδ?δωμι,to impart,傳授,分配,施舍;因著愛心將富餘的分給所愛的人(路加福音3:11,羅馬書12:8;以弗所書4:28;帖撒羅尼迦前書2:8)。這個動詞也與15節中的傳福音(ε?αγγελ?ζω)交叉呼應。τις,某些,某種。這也是一種謙卑和誠實的說話:我們不可能將一切分給別人,我們自己所有的也有限。“屬靈的”(πνευματικ?ς),不是屬世的。恩賜,χ?ρισμα,首先指恩典,然後指從神的恩典而來的各種祝福。僅就羅馬書而言,χ?ρισμα包括稱義、信心、永生、揀選和憐恤,都與人的因恩得救相關(羅馬書5:15-16,6:23,11:29-32)。另外指服侍教會的各種知識、能力和愛心(羅馬書12:6-21)。而將這些恩賜分給羅馬教會,最終目的是“使你們可以堅固”——基督徒是不斷需要藉著聽道而堅固的。ε?ς τ? στηριχθ?ναι,to the end ye may be established(KJV);進入不斷被建立的過程,如同加固耶路撒冷的城牆。動詞στηρ?ζω在這裏是被動語態,顯明教會和施恩之具這外在力量的重要性(約翰福音8:31-32,15:5)。而這個字的意思是使穩固,使軟弱的再得力量,力上加力;使站起來(?στημι)。這個動詞也讓我們回想上帝怎樣創造亞當、建造夏娃,以及建造聖殿。
那麽怎樣才能堅固基督徒呢?唯有信心。το?το δ? ?στιν,That is;12節開始這句話是在解釋上文“使你們可以堅固”。“信心”上承8節的“信德”,下啟17節的“因信得生”。這裏強調的是,這信心也涉及信徒之間的關係,牧者和會眾之間的關係——這是我和你們共同擁有的信心(π?στις),可以互相建立,互相安慰。這有兩方麵的含義:傳福音是為了建立信心;而且是為了建立同一樣的信心——遠離異端(加拉太書1:6-9)。教會常常被“另一個福音”所攪擾,而隻有歸正在純正福音之下,主內弟兄姐妹才能同得安慰。συμπαρακαλ?ω這個字在新約中隻出現這一次:to call upon or invite or exhort at the same time or together;to strengthen (comfort) with others。這個動詞可能不僅指互相安慰,更指共同被主的真理安慰。這一點可以參考以賽亞書40:1,“你們的神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哥林多後書7:7,“不但借著他來,也借著他從你們所得的安慰,安慰了我們。因他把你們的想念,哀慟,和向我的熱心,都告訴了我,叫我更加歡喜”。問題是,保羅為何提到安慰呢?顯而易見,一定有令他不安消息從羅馬教會傳出了,有人在那裏傳另外一個福音。根據保羅書信所麵對的經常情況,另外一個福音基本上就是猶太律法主義。而律法主義必然奪去人得救的確據,並且攪擾教會,引起教會互相控告的風暴。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羅馬書聚焦神的義、人的因信稱義和神的會。這是我們的信仰和得救的確據。
13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隻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保羅表明的主內之愛是弟兄(?δελφ?ς)之愛,也是牧者之愛。這種愛的目的就是:“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果子,καρπ?ς,fruit。果子這個異象可以上溯到創世記1-3中的果子。而在福音書中,首先指最終得救可以獻給神的成果。這可以指向基督徒堅持到底的信心和靠真理的成聖。而在羅馬書中,καρπ?ς就出現了4次,其中羅馬書6:21-23中出現了兩次:“21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麽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這裏明確解釋了果子的含義:成聖直到永生。而羅馬書15:28用“善果”代指基督徒的奉獻。另外還可以參考羅馬書11:16-24中關於野橄欖的比喻。
保羅給羅馬教會的期許並不是特例、偏愛和壓力,而是在所有外邦教會共同的盼望。所有基督徒都要努力結果子,等候基督複臨的驗收。這對傳道人也是一個重要的提醒:不僅要開花,還要結果。這需要“慘絕人寰”的忍耐。
保羅最後談到“隻是到如今仍有阻隔”。對於一位真正的牧者來說,“阻隔”才是“得些果子”的“預兆”——摩西至少麵臨十次阻隔。動詞κωλ?ω在這裏是被動語態,這個字可以有如下含義:to hinder, prevent forbid;to withhold a thing from anyone;to deny or refuse one a thing。這個動詞在新約中的用法如下:禁止小孩子、趕鬼和洗禮(馬太福音19:14;馬可福音9:38-39;路加福音6:29,23:2;使徒行傳10:47)、阻擋人認識真理進入天國(路加福音11:52)、妨礙受洗(使徒行傳8:36)、攔阻神的救恩(使徒行傳11:17)、聖靈禁止人自行傳道(使徒行傳16:6)、攔阻供應(使徒行傳24:23)、不準人對使徒任意而行(使徒行傳27:43)……上帝掌握並將勝過這一切的攔阻(使徒行傳19:21,23:11)。
14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15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保羅傳福音以及給羅馬人寫信的第三個目的或原因是為了還債。這個欠債的異象徹底廢棄了牧者與會眾之間的恩典關係,也廢棄了聖徒崇拜的任何必要性。保羅傳福音不是什麽偉大的壯舉,不是為人民服務,不是利他主義;甚至也不是理性主義的我願意。而是為了還債,是盡義務,是債權人所迫。如果欠債不還,必然被追討和責罰。這一點正如哥林多前書9:16所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希利尼人(?λλην)和化外人(β?ρβαρος)”與“聰明人(σοφ?ς)和愚拙人(?ν?ητος)”可以平行,因為希臘人是自以為聰明的人,他們將希臘文明以外的所有人都稱為β?ρβαρος。還有羅馬人也在其中,共同組成外邦人(用希臘人代指外邦人始於“希臘化時期”)。保羅欠所有外邦人的債,首先顯示他是外邦人的使徒。但這不是一般的使徒,而是欠債意義上的使徒:?φειλ?της ε?μ?,I am a debtor;one who owes another, a debtor。現在的問題是,保羅何時欠下了債務,而且幾乎是虧欠所有人的債務呢?
我們根據聖經至少可以找到三個原因。第一、罪魁欠神的。?φειλ?της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主禱文中:“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6:12)。犯罪就是虧欠神,“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保羅是罪魁,因此大大虧欠了上帝(但以理書5:27)。值得強調的是,路加福音13:4-5正是用這個字指罪人:“4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5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第二、上帝將罪魁對祂的虧欠在基督裏全部減免了,但是與此同時,將鄰舍變成使徒和牧者的債權人。換言之,上帝將債權轉移給了我們的鄰居。我們虧欠上帝就是虧欠別人。但是,上帝規定傳道人用特定的方式還債,就是傳福音給世人,就是傳饒恕的福音、赦罪的福音給我們的鄰舍。其中包括我們的仇敵。希臘人、化外人和羅馬人實際上都是保羅和猶太人的仇敵。這就是所謂“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18:21-35中,主耶穌講了一個還債的比喻,為讓我們不要作逼債的人。第三、還債這個概念也在表達教會的愛,不求回報的愛。這一點可以參考羅馬書13: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因為愛,還債的被動性完全被翻轉(羅馬書8:12,15:27;加拉太書5:3)。我們喜樂平安而且願意用福音去還債。因此保羅說:“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πρ?θυμος,這個形容詞的意思就是我樂意,ready, willing(馬可福音14:38)。
聖靈使用保羅也更新了罪人的文化,就是罪人總是認為別人欠自己的,但如今一切都顛覆了。一直驕傲且憤青著的我們,今天突然看見自己“欠了一屁股的債”。但是感謝神,祂隻是吩咐我們用福音去還債。這是傳道人的使命,也是平信徒的使命。這是教會的使命。你們聚集在這裏,為了向世人還債。而我因此也可以看輕福音事工中遭遇的各種羞辱和踐踏:我欠你們的,債權人有權利任意羞辱債務人。然而我的神總是公義的,也必將在債務還清的時候解脫我的重擔。不僅如此,還債是有一個愛情目標的,於是讓這場勞苦有了幸福的盼望,並因這盼望而充滿了愛情的甜蜜。這是雅各愛拉結的故事。傳道人會遇到周扒皮拉班,而拉結在拉班的後麵:“雅各就為拉結服事了七年。他因為深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創世記29:20);“雅各也與拉結同房,並且愛拉結勝似愛利亞,於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創世記29:30)。十四年太久,直到基督。
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7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很多聖經學者強調羅馬書1:16-17是羅馬書的主題,並是羅馬書1:1-15與下文之間的橋梁。我們可以將這兩節經文分別對應人的義(16)和神的義(17);而人的義可以進一步分為猶太人的義和希臘人的義——保羅應該是在這兩大文明背景之下宣告“我不以福音為恥”,以及“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的。猶太人-希利尼人(外邦人)的並置,首先指向救恩的曆史順序,但其中也包含一個神學邏輯。猶太人就是世上最自以為義的人:上帝是力量;希臘人或外邦人代表最不關心義的人:力量是上帝。但基督的真理是:上帝是愛,向猶太人否定了吃人自義;向外邦人否定了無恥無知。一方麵教導神的愛,另一方麵教導彼此相愛,包括歸正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彼此相愛(加拉太書3:26-29;以弗所書2:11-22)。這些信息將在羅馬書9-11章進一步闡述。
首先我們要糾正和合本的一個翻譯失誤:原文不是說“我不以福音為恥”,而是說“我不以基督的福音為恥”。中譯漏掉了一句話τ? ε?αγγ?λιον το? Χριστο?,基督的福音。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世人不是以一般的好消息為恥,而是以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福音為恥。保羅為什麽說“我不以福音為恥”呢?背景在於人的義——人根據自己的義認為保羅所傳的好消息是可笑的,特別是,福音在刀劍和錢財麵前是無能的。保羅西行帶著福音,亞力山大和該撒東進帶著刀劍;猶太人西進則帶著律法。保羅同時向猶太人和希臘人宣告神的義(哥林多前書1:18-25),證明福音才是神的大能,福音才擁有拯救的力量。
第一、猶太人的自義
羞恥:?παισχ?νομαι,to be ashamed。猶太人素來是以外邦人為羞恥的。但福音的大能與律法的無能是對立的,這意味著保羅所謂“我不以福音為恥”首先麵對猶太律法主義:“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猶太人或法利賽人所代表的律法主義一直控告耶穌與罪人同席,這在他們看來是可恥的。這種酵深入今天的教會文化。但是保羅像他所侍奉的主一樣見證了救恩的真理: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不僅如此,律法隻是定罪,根本沒有拯救的能力。正是在這種意義上,新約說律法是無能的。這一點可以參考羅馬書8:1-4,“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隻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神的能力不是要勝過人,而是要勝過魔鬼。這正如路加福音11:20所說:“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以弗所書6:12更說,“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兩爭戰原文都作摔跤)”。這讓我們想起雅各與天使摔跤的故事。耶穌在十字架現場並沒有呼召天使天軍消滅彼拉多和猶太人;正因為如此,耶穌才是神的大能。但隻有屬靈的人才能參透這屬靈的大事:“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哥林多前書1:24)。
第二、希臘人的無恥。
希臘人是講榮耀、權柄和力量的,但是他們毫無罪惡感和懺悔意識;希臘悲劇與懺悔無關,知識張揚更堅硬的驕傲。在這個意義上,外邦人的文明是一種無恥的文明;相反,他們以無恥為智慧,以力量為上帝。這就是他們的犬儒主義(馬可福音7:25-30);這就是耶穌在希臘人來“朝見”之際講那番話的理由(約翰福音12:20-26)。我們可以從否定和肯定兩個角度來領受保羅的宣告。
否定的原因。首先、我們所傳的基督是十字架上的基督,是蒙受羞辱而複活的基督。對希臘人而言,這一切顯示保羅的上帝是無能的。希臘人和外邦人需要的不是受難的上帝,而是榮耀的上帝。這應該正是羅馬的情況:在羅馬普世價值的圍剿中,有基督徒不敢或不願在人前承認基督。這一點可以參考馬可福音8:36-38,“36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麽益處呢?37人還能拿什麽換生命呢?38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另參路加福音9:26)。利益和福音,偶像和基督,這個對立構成了教會的十字架。我們必須作出選擇。其次、傳道人的事業和命運是外邦人所厭棄的,一方麵沒有利益,沒有榮耀,“不能當飯吃”,生前也沒有得到所得的(希伯來書11:13-16);“因為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所厭惡”(創世記46:34)。另一方麵,受盡苦難,直到羞辱殉道。在傳福音的事工中,傳道人由於“福音”本身的“軟弱”必然備受淩辱,內外交逼,走在十字架的路上。牧者不僅不斷被控告和辱罵,而且要不同程度地殉道。還不僅如此,傳道人是一種特別的殉道者:連死得光榮的權利都被徹底剝奪了。牧者生得卑微,死得難看。彼得要倒釘十字架。
從肯定的角度說,傳福音的人應該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首先,因為“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1:18)。惟獨基督福音擁有拯救的能力,而且有拯救全人類的能力。“要救一切相信的”則強調普世救恩的真理:救恩給全人類,並且都惟信得救。人類在因信得救上平等。與此相關,世人看為榮耀的,神卻看為可恥的(羅馬書6:21;路加福音16:15)。其次,這福音最終必能保全傳福音的人。所以保羅才這樣教導提摩太:“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提摩太後書1:8);“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或作他所交托我的)直到那日”(提摩太後書1:12);“願主憐憫阿尼色弗一家的人。因他屢次使我暢快,不以我的鎖鏈為恥”(提摩太後書1:16)。另參希伯來書2:10-11,“10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11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因這兩方麵的原因,以賽亞書52:7才說:“那報佳音,傳平安,報好信,傳救恩的,對錫安說,你的神作王了。這人的腳登山何等佳美”。另參羅馬書5: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無論猶太人還是希臘人,都不明白神的大能(馬太福音22:29)。“14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15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哥林多前書2:14-15)。屬靈的人就是“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信再一次成為焦點,而下一節經文將反複重申這個主題;並向上呼應神的新創造(8,12)。而“要救一切相信的”,就是宣告人因信得救,而這一真理需要進一步闡釋:何為信,何為得救。
世人論定福音為恥,乃是出於人的義。但我們信服的乃是神的義。現在我們麵對的就是“神的義”這個核心概念:δικαιοσ?νη θεο?;the righteousness of God。δικαιοσ?νη主要指上帝的稱義,或神一切公義要求之滿足;或“神看著是好的”(創世記1:10,1:12,1:18,1:21,1:25,1:31),特別是在基督裏將不好的看為好的,並將堅持不好的分別出去;接納好的歸家。“義”在舊約中主要有兩個對應的詞:??????(動詞,創世記16:5),?????????(名詞,創世記18:19);?????(動詞,創世記38:26),???????(形容詞,常作名詞用指義人;創世記38:26)。這四個詞同時出現在申命記25:1,“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另外有名詞???????,創世記15:6用的就是這個字,“稱義”,強調神與信徒的關係。以“義”為字根的概念在羅馬書出現了133次之多,絕大部分出現在1-11章中。僅就羅馬書1:17而言,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麵認識神的義。
第一、神啟示的義。“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首先,這是神的義,不是人的義,是律法之外的義(羅馬書3:21;10:3;雅各書1:20)。神的義是從聖經或者福音中啟示出來的,聖道之外人不可能認識神的義。這也意味著上帝是“講理的”上帝。祂將祂的要求和應許清清楚楚藉著聖經字句啟示給我們,讓我們有所信服,無可推諉。動詞?ποκαλ?πτω(Tense: Present;Voice: Passive;Mood: Indicative)讓我們知道何為“啟示真理”:to uncover, lay open what has been veiled or covered up;to make known, make manifest, disclose what before was unknown。一方麵,真理不是從人到神的理性和冥想,而是從神到人的啟示;若非藉著從上而下的啟示,人不認識神和神的義。人自己關於神的義的認識都是謊言和自以為是。這也是對希臘羅馬文明的審判。另一方麵,上帝藉著聖經和基督的福音啟示神的義,是唯一可以遵行的道路。這是羅馬書3:22的解釋,“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另參羅馬書3: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另參哥林多後書5:21:“神使那無罪的(無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麵成為神的義”。我們所傳的重點不是神的憤怒和律法的咒詛,而是神在基督裏稱罪人為義。福音的預工不是福音的重心和全部。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稱律法主義分子和雙重預定論者是邪教徒——那否定性的預定不僅沒有聖經根據,更從來不是福音;而離開基督之名所建立的教義不是教義。
第二、人的因信得生。“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κ π?στεως ε?ς π?στιν καθ?ς γ?γραπται ? δ? δ?καιος ?κ π?στεως ζ?σεται,from faith to faith: as it is written, The just shall live by faith。這裏連續出現了三個π?στις(信)。我們提到羅馬書1:8-17出現了6個信字,每一次的神學重點不同。首先8節強調人聽道信道,初建“信德”;其次,12節強調教會中“你與我彼此的信心”,這是“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的合一過程(以弗所書4:5-6)。再次,16節強調福音“要救一切相信的”,麵對全人類,因信稱義是基督教的“普世價值”或“宇宙真理”。最後就是17節的三個信,在於強調“持續相信”才能最終得救。
這是一段非常寶貴的真理信息。首先,神的義具體表現為神賜給人信心,信不是人自己的工作,乃是神所賜的,是神的義所賜的。而且神一次又一次賜給我們信心,堅固我們到底。這是恒久忍耐的愛,這是愛我們就愛到底的愛。其次,神讓人因信稱義。若非因信稱義,無人能夠得救;若神指著行為和律法審判世人,無人能站立,全部當進入地火中。上帝與我們另立新約,就是因信稱義的約,這是神的義。與此相關,因信稱義與因律法稱義對立,因為“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麵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3:11)。最後,信的目的是“得生”,分享上帝永遠的生命。我們可以用人的常話說:上帝真有“義氣”,願意跟我們這些罪人分享祂的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羅馬書5-8)。上帝把上好的福分與我們分享。這是主的教導:“31論到死人複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33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馬太福音22:31-33)。如果上帝賜給人一切的屬世的好處,就不把勝過死亡的生命賜給我們,我們就無法認識神的義。這也是真神和假神的區別。假神之所以假,就是因為在它裏麵沒有永生,就在於他們的不義。
總而言之,“因信”和“得生”兩個方麵顯明了神的義。這是隻有神才有的義。人的義是“因行”,結果必然人吃人。假神假義就是誘惑人為了賺得全世界而賠上生命,最多是“不一定死”那個輪回的謊言。這裏引用的是哈巴穀書2:4,“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哈巴穀書第2章讓我們藉著亞伯拉罕離開的那個迦勒底文明,認識偶像之下的人怎樣為世界丟棄了生命。所以隻有基督將神的生命臨到我們,隻有祂是神的義者。正如舊約先知預言的:“5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6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利米書23:5-6;另參耶利米書33:15-16)。
約翰福音1:17b是路德和路德教會建立“惟獨信心”這條教義的真理根基之一:“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教會的仇敵攻擊說:“惟獨”是路德本人添加的,聖經原文並沒有“惟獨”;這些爭辯涉及路德對羅馬書3:28的翻譯:“所以(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路德強調他的立場根植於聖經的語境、早期教父的傳統以及德文的話語習慣。而路德所針對的是天主教形形色色的人神合作說。但是我今天在這裏要強調的不是這個唯獨信心的教義,事實上羅馬書3:17b的神學重點也不在唯獨信心這個方麵,而在“持續相信”;而這一點,與基督教的教會生活密切相關。顯而易見,我們不能否認信義是這節經文的第一個重要的信息:“這義本於信”,“義人必因信得生”。但是,這節經文的落腳點或更重要的信息是“本於信以致於信”,以及“因信得生”——這裏強調義人到底怎樣信,以及怎樣得生。這句話可以這樣理解:罪人因信稱義,已經因信稱義,正在因信稱義,還將因信稱義,直到完全得救。首先,?κ π?στεως ε?ς π?στιν,從信出來進入信,信徒要在一種“動態平衡”中持守和不斷堅固已經有的信心。其次,“義人必將因信得生”。“義人”(δ?καιος)就是已經被稱義的人,已經信基督的人,已經信而受洗的。但是,他隻是在得救的路上,還沒有最終得救。正因為如此,ζ?ω(得生)在這裏用的是將來時態。這是主的話語:“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馬太福音10:22)。
這一點還可以參考希伯來書3:14: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堅信到底的應用和見證就是在任何攪擾中都堅持聚會,而堅持聚會既是最終得救的前提。也是得救的過程本身。本著這樣的真理我們重讀希伯來書10:21-39,“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22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麵前。23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24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25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28人幹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29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30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31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32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33一麵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麵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34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35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36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37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38隻是義人必因信得生。(義人有古卷作我的義人)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希伯來書12:1-2在繼續闡述同樣的真理:“1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2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或作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麵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
總而言之,信是稱義和成聖從始至終的根基和保障。這是羅馬書一貫的真理:“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羅馬書8:24);“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羅馬書13:11)。信仰就是堅持,信仰是一個過程。這是我的“過程神學”。
持續相信與教會的必要性密切相關,“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使教會變得毫無意義;但“持續相信”是保衛教會的城牆。 “惟獨信心”是路德的戰爭,“堅信到底”是我們的戰爭。在世界堅持信仰和聚會是很難的,人的軟弱和偶像的試探都會讓我們的天路半途而廢。因此在羅馬書開篇中,建立的不僅是惟獨信心、因信稱義的教義,同時並置著堅信到底才能得生的教義。保羅本人就是“堅信到底”的榜樣:“ 7隻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9並且得以在他裏麵,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複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裏複活。12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13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隻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麵前的,14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麵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7-14)。於是,哈巴穀書在宣告“義人因信得生”之後,讓我們看見了教會的異象:“惟耶和華在他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他麵前肅敬靜默”(哈巴穀書2:20)。阿門。
任不寐,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