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歡迎大家來到約翰福音17章。如果說約翰福音14-16章是耶穌受難前對教會的最後一次證道,那麽約翰福音17章就是耶穌證道之後的“結束禱告”,也是耶穌受難之前的最後禱告。如果說約翰福音6章和13章是約翰福音的最後晚餐,那麽約翰福音17章就是約翰福音的主禱文以及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內容更具有教會實踐性(路加福音20:37;21:7-13;22:31-32,39;馬太福音26:30-36)。這場禱告一個重要主題就是教會的合一,因此也是順延了約翰福音15章那個在仇敵世界彼此相愛的主題——相愛的最高境界是合而為一。合而為一這個概念在約翰福音17章中出現了5次,其中1次是祈禱11位使徒合而為一,4次祈禱普世教會的合而為一。(蒙恩)罪人是不可能合一的,特別是麵對十字架和政治恐怖之際;除非靠從天上來的幫助。而合一是基督教會存在和興旺的“組織基礎”。這兩方麵是基督最後禱告中思茲念茲的根本原因。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叛徒”為自己的不再合一禱告,並妄稱主名:聖靈告訴我們離開你們。這些亂象不僅違背禱告的基本真理,也證明他們心裏實際上沒有神的愛。耶穌為教會合一代禱也再一次表明神的愛,基督對教會的愛,新郎對新婦的愛。更顯明耶穌是我們的大祭司,因此這段禱告也被稱為High-priestly Prayer。主耶穌藉著禱告幫助教會勝過恐慌與絕望,並靠著合一完成大使命。
約翰福音17章可以有兩種結構方式:第一、傳統的三分法。教會傳統上將約翰福音17章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1-5)也算總論,可以交叉結構:為自己上十字架禱告,同時為一切信祂得永生的人禱告;實際上也是為教會禱告。第二部分(6-19)和第三部分(20-26),分別是為11位門徒禱告,和建立在使徒根基上的普世教會禱告,兩者之間是平行關係。門徒可以指牧者,或初期教會;後者指門徒進入世界所建立的教會。請注意這兩部分內容一一的對應關係:1、禱告對象:他們(門徒,6-10)與他們(因門徒傳道而歸信的人,20)。2、訴求目標1:門徒合而為一(11)與教會合而為一(21-23)。3、祈求目標2:脫離那惡者(12-16)與歸入主基督(24);4、訴求目標3:用真理使他們成聖(17-19)與靠真理叫他們去愛(25-26)。這三項訴求之間也存在緊密的邏輯關聯:合一是麵對仇敵十字架的合一,靠合一勝過世界;合一的目的不是鄉願,而是為了真理:靠真理成聖,將真理傳到地極。第二、主禱文的應用。約翰福音的主禱文幾乎就是馬太-路加中主禱文完美的應用,大家可以自己詳細考察馬太福音6:9-13與約翰福音17:1-5在結構上的平行關係。不過根據馬太福音6:5-6以及馬太福音26:36-46的信息,約翰福音17章記載的這篇禱告,應該是耶穌單獨向天父的禱告,但不遠處的約翰將這一切記錄下來了。也許這正是主耶穌“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的原因之一。
主耶穌的最後禱告是絕對有效或蒙天父垂聽的禱告。沒有這場禱告,就不可能有這樣的福音曆史;我們也是這事的見證。事實上我們有兩位保惠師和代求者,連同垂聽祂們代求的父神,就是三位一體的神,與我們同在。這一神聖代禱的真理,誠如保羅的見證:“27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31既是這樣,還有什麽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3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複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雲雲或作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複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饑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36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馬書8:27-36)。阿門。
一、耶穌為自己禱告(1-5)
1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
2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4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5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這段經文首尾呼應的信息至少有:“天”與“地上”;“父阿”與“父阿”、“時候到了”與“現在”;“榮耀”等。猶太人有一個講道之後進行結束禱告的傳統,耶穌的禱告可能是遵循了這個傳統。不過這場禱告不僅是約翰福音14-16這篇講道的結束禱告,也可以是四本福音書甚至全本聖經的結束禱告。我們可以從三個角度來學習這段經文:禱告以及兩個基本訴求。
1、耶穌的禱告(1a;4a)
1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阿,時候到了。……4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
首先,禱告的時間和地點。與人說話之後(約翰福音12-16),耶穌與神說話,祂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與神說話就是禱告。耶穌禱告的時間應在最後的晚餐和客西馬尼園被捕之間。符類福音都記載了主禱文和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但約翰福音似乎將這兩部分內容都融合在第17章了。關於禱告的地點,請注意這兩節經文:約翰福音17:1,“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約翰福音18:1,“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18:1中的“說話”(ε?π?ν)是動詞分詞,用來修飾“出去”以及“他和門徒進去了”;而17:1中的“說活”(?λ?λησεν)是獨立動詞。這可能意味著,這場禱告發生在客西馬尼園,是符類福音相關記載的“完全版”。這場禱告之後耶穌被捕,在這一點上,四福音書完全一致。另外注意這個禱告相關的時間概念:“說了這話”之後,“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之後。這個信息非常重要:耶穌向父神禱告乃是在完成大使命之後,是在福音使命中,並未繼續為福音使命禱告。這至少意味著,那些與福音使命和教會使命完全無關的妄求(雅各書4:3),根本就不是基督教導的禱告。
其次,禱告者和禱告的對象。耶穌在禱告是兒子對父親的禱告。父的稱呼在約翰福音17章中這段經文中出現了7次:約翰福音17:1,5,11,21,24,25。而在約翰福音1-5中,“父阿”首尾呼應出現2次。這個稱呼首先表明了禱告者和垂聽者之間的父子關係,沒有這種關係根本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禱告。所以外邦人或假基督徒的禱告是不蒙上帝垂聽的。然後這個關係已經表明了耶穌在禱告之前已經定意對天父的完全順服。禱告不是逼迫神,而是順服神。
最後,我們看禱告的方式。第一、雙目望天,?π?ρεν το?ς ?φθαλμο?ς:lifted up his eyes to heaven。耶穌講完了一切的話,這位孤獨的人子隻能將目光投向天宇,或天上的父。禱告乃是向天上的神禱告。禱告不一定要緊閉雙目。向天禱告也意味著對來自世人的幫助的完全絕望:這事兒隻有神能幫助。關於舉目望天可以參考如下經文:路加福音18:13,“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隻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約翰福音11:41,“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阿,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詩篇123:1-2,“(上行之詩)坐在天上的主阿,我向你舉目。2看哪,仆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直到他憐憫我們”。但以理書4:34,“日子滿足,我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我的聰明複歸於我,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罪人合一這事兒,比世界和平更難。第二:說,ε?πον。這個“說”就是向人一樣對人正常說話(馬太福音2:5等)。耶穌禱告不是說方言,更不是脫口秀的表演,是非常正常的人的說話。
2、為兩種榮耀(1b,5)
1b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5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耶穌為自己的禱告包括兩個方麵,一方麵是為“榮耀”(1b,5);另一方麵是為屬祂之人的永生(2-3)。我們先看第一個方麵,這段經文有5個“榮耀”,其中4節的榮耀是感謝讚美神在耶穌地上事工的同在,而1b與5各自有兩個“榮耀”前後呼應。首先我們看見,耶穌根本不求在世界裏的榮耀,根本不求人的榮耀——不向人求榮耀,也不向神求從人而來的榮耀。耶穌隻要從神來的榮耀。那麽這榮耀是什麽呢?1b的兩個榮耀指向十字架,就是耶穌的死而複活。5的兩個榮耀指向耶穌的複活升天。這也是基督徒應該效仿的祈禱:求神賜給我們力量走十字架的道路,在我們跑完當跑的路之後,求神賜給我們天上的賞賜和天上的冠冕。
我們再一次強調,在約翰福音中,耶穌所說的榮耀主要關注的就是死而複活這個核心事件(約翰福音1:14;2:11;7:39;11:4;12:16,27-28;13:31-32)。這裏首先強調的是“時候到了”,榮耀與這個關鍵時間相連(約翰福音12:23;13:1;16:21),然後與使命相連:“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換言之,承擔使命並誓死忠心是榮耀的基本含義,沒有福音使命並且不能殉道之人,與神的榮耀無關;靈恩派和改革宗的榮耀神學與聖經啟示的榮耀無關。一方麵,侍奉不是作我們自己想做的事,而是完成神所交托的事。另一方麵,這個榮耀的侍奉不僅不會有屬世的榮耀,反而有十字架,但隻有麵對十字架的侍奉才被神視為榮耀。你如果想榮耀神,不是靠你的功成名就,特別是教會之外的功成名就;而是為基督和祂的真理去死。不僅如此,這不是你決誌和自願做到的,要時時刻刻靠禱告才能支取這種榮耀的意誌(約翰福音21:18-19)。
完成:τελει?ω,執行並完全徹底地結束(約翰福音4:34;5:36;17:23;19:28)。與榮耀對立的是恥辱,神以這樣的禱告和成功為恥:專為世上的事禱告,而且在任何侍奉中偏行己路、不務正業和半途而廢。特別是那些一遇到十字架就分裂教會,到處逃竄的人,基督以他們為可恥的“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馬可福音8:38)。他們根本不配成為基督徒:“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10:37-38)。
3、為屬祂的人(2-3)
2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
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
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教會是基督的新娘,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徒是基督的朋友。當把最好的賜給所愛的人,當為所愛的人祈求上好的福分:認罪悔改,信得永生。我們可以將這2節經文交叉結構。核心訴求是“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那麽怎樣才能將永生賜給人呢?首尾呼應的經文包括了這兩方麵的真理。
第一、“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這可以指向律法對人的定罪,並催逼人認罪悔改。這節經文也是單重預定論的重要根據。一方麵,耶穌的權柄遍及所有人。這也意味著,所有的人都在祂的影響和權勢之下,這讓任何人在末世審判的時候,都不能用自己的不信而推諉審判。“凡有血氣的”指所有人,包括仍有血氣的基督徒(創世記6:12-13;約伯記34:15;詩篇65:2;145:21;以賽亞書40:5-6;49:26;66:23-24;耶利米書12:12;25:31;32:27;45:5;以西結書20:48;但以理書4:12;約珥書2:28;撒迦利亞書2:12;馬太福音24:22;路加福音3:6;羅馬書3:20;加拉太書2:16;彼得前書1:24)。這句話也指向最後的審判: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另一方麵,最終歸信的人,不是出於他們自己,而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2:8-9)。若沒有耶穌的“管理”,你靠什麽認罪悔改呢?另外,這節經文也表明,耶穌從始至終就在。
第二、“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即聽道信道,因信稱義;這信和道的中心就是真神,並且是在耶穌基督裏麵啟示出來的真神。這個真理是約翰福音始終如一的啟示(約翰福音3:16-21;5:26-27;20:31)。一方麵,耶穌來不是為了審判世人,而是為讓世人因祂得救進入永生。另一方麵,認識神並藉著耶穌基督認識神就是永生。“認識”這個字(γιν?σκω)就是創世記“知道善惡樹”的那個“知道”;這個動詞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223次,其中在約翰福音中就出現了57次(超過四分之一)。γιν?σκω作為名詞,主要翻作知識(γν?σις,29次,不在約翰福音);關於神的知識是神對子民在信仰上的基本要求(路加福音11:52;羅馬書15:14;哥林多前書1:5;哥林多後書6:6;8:7;11:6;腓立比書1:9;歌羅西書2:3;3:10;提多書1:1;彼得前書3:7;彼得後書1:5-6;3:18;約翰一書)。聖經中的知識有如下特點。首先,關於基督和神的知識(列王記上8:43;箴言9:10,30:3;以賽亞書1:3;53:11;耶利米書9:24;何西阿書13:4;約翰福音14:7-9;腓立比書3:8;約翰一書5:20)。其次,反對“祭偶像”的“知識”(哥林多前書8:1,11),以及與方言有關的知識(哥林多前書13:8)。因為隻有認識基督才與永生相關,認識偶像隻能不斷獲罪(申命記32:17;撒母耳記上2:12;以賽亞書59:13;耶利米書4:22;9:3-6)。再次,罪人認識神有一個過程;因此需要傳福音,需要持續住在施恩之具中(撒母耳記上3:7;何西阿書5:4;6:3;8:2;約翰福音1:10,26,31,33; 7:28-29;8:19,55;14:17;15:21;16:3;17:25;使徒行傳13:27;17:23;羅馬書1:28;哥林多前書1:21;15:34;哥林多後書1:13;10:5;以弗所書4:13;帖撒羅尼迦前書4:5;彼得後書1:2;約翰一書2:3-4;3:1,6;4:6-8)。再次,認識神就意味著在祂的殿中侍奉祂,並且在任何時候都不否認祂,甚至願意為神殉道(曆代誌上28:9;曆代誌下6:33;以賽亞書11:9;19:21;但以理書11:32;哥林多後書2:14;腓立比書3:10;彼得後書1:3,8;2:20;約翰一書2:13-14)。認識不僅僅是指信仰,更指持續信道、承認基督並見證基督。最後,認識神的本質是被神所認識,而且神認識並愛認識祂的人;神不認識或咒詛不認識祂的人(詩篇36:10;79:6;耶利米書10:25;24:7;31:34;何西阿書2:20;4:1;6:6;馬可福音8:38;約翰福音10:14-15,27,37;加拉太書4:8-9;帖撒羅尼迦後書1:8;提摩太後書2:19;提多書1:16;希伯來書8:11)。
上帝要扭轉人類在認識論中的兩種敗壞。第一就是邪教。那些中了蛇毒的人,知道人、特別是隻像神一樣知道別人的善惡,卻不知道神。這種人本主義的知識越是人情練達世事洞明,越是魔鬼的道理。這是兩種婚姻:與善惡結婚(??????????? ??????? ???? ??????,創世記3:5),還是許配給基督(哥林多後書11:2)。所謂淫亂,從知道善惡卻不知道上帝開始(創世記2:17;4:1,17)。中國儒學是這種思想的代表;而儒學化的華人教會律法主義,是這種邪教的教會版。第二就是異教——以不知和無知為榮——印歐哲學是這兩方麵的代表。蘇格拉底自詡無知,佛道成禪將無知故弄玄虛為大愚若智,並與儒教行為主義淫亂,先知行合一,然後以行代知,以行罪知。這些淫雨灑到教會就孵化出無知神學和生命神學以及律法主義的怪胎,我們不與之合一,絕不。
二、耶穌為門徒禱告(6-19)
約翰福音17:6-19節可以分為四個部分。其中6-8算是引言,重點是介紹耶穌要為之禱告的人,就是這11位門徒。而9-19節,讓我們看見耶穌為門徒禱告的三個基本方麵:合一、得勝與成聖。這三個方麵分別涉及教會三個主要的關係:弟兄姐妹之間的關係,基督徒與魔鬼和世界的關係;基督徒與神或神的真理之間的關係。
0、代禱對象(6-8)
6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
7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裏來的。
8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
禱告包含一個三角關係:祈禱的人,禱告的對象,代禱的對象。即這段經文不斷出現的我、你和他們。根據原文,在這3節經文中,“我”出現了8次;“你”出現了10次,“他們”出現了8次(包括the men)。這些人或他們是什麽人呢?他們是與神有份的人,與神有關係的人,這是代禱的前提。具體來說,第一、他們是父神賜給基督的人(6);第二、他們是信耶穌是基督的人(7);第三、他們是因為聽道而信耶穌是基督的人(8)。這裏的“他們”首先指在最後的晚餐上與耶穌同席的11位使徒,但也可以指向教會領袖或者牧者,他們首先需要靠主耶穌的代禱在真理上站立得住,因為他們在福音使命上承擔更重要的責任。如果我們將這3節經文交叉結構,6節中“你的道”(τ?ν λ?γον σου,thy word)和8節中“我的道”(τ? ??ματα,the words)就前後呼應,而中間的7節,旨在強調這“道”是從基督而來的聖道。而他們“現在”(ν?ν)完全“知道”(γιν?σκω)了,這個“知道”進一步解釋了上文的“認識”。
1、合而為一(9-11)
9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10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
11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裏去。聖父阿,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現在我們來看耶穌為門徒的第一項禱告。祈求(?ρωτ?ω,to question,to ask;to pray)這個概念在這段經文中出現了4次(約翰福音17:9,15,20)。祈求就意味著,所祈求的祝福不是“他們”配得的,更不是他們靠自己能取得的。耶穌為使徒的第一訴求“合而為一”,這是罪人靠自己無論如何不可能完成的事業。因為每一個人都“像神一樣知道善惡”,諸神之間沒有和平,隻有強暴(創世記6:13)。若非藉著主的禱告,“合而為一”永無指望。根據這三節經文,我們可以看見合一的三個基本真理。
第一、不與世人合一(9)。耶穌不可能為世人求真理上的合一,因為他們根本不信。耶穌在合一上不為世人祈求,這一點有重要的實踐意義:教會與異教的合一從來不是基督的旨意,而任何以犧牲真理為代價的多元包容與普世合一,都是一種屬靈淫亂。
第二、在基督裏的合一(10)。合一的基礎是共同的信仰:“10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這些人都是信神的,信基督的。最後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呢?δεδ?ξασμαι ?ν α?το?ς,I am glorified in them。可能是指,耶穌已經多次在門徒麵前藉著神跡顯出自己的榮耀,而門徒已經開始信了基督(約翰福音2:11;7:39;11:4;15:8)。
第三、麵對世界的合一(11)。門徒仍然留在這個世界上承擔福音使命,而這個世界是仇恨逼迫我們的世界,我們隻有靠合一才能勝過魔鬼的試探、分裂和敗壞,完成大使命。這裏耶穌特別稱天父為Π?τερ ?γιε,Holy Father,聖父。這也在宣告教會要與世界分別為聖。然後再一次談到“名”。這與主禱文的開篇一致: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11節中的名指“耶穌”(馬太福音1:21),與拯救相關。因此,為了拯救世人,耶穌祈求天父保守門徒的合一。
最後我們來認識一下何為“合而為一”。π?ντες ?ν ?σιν,they all may be one(21)。首先,合一的對象是所有的信徒(π?ς)。一方麵,他們必須是信徒;否則,合一毫無意義。另一方麵,任何一個信徒都要追求合一,沒有特權,沒有例外。其次,合一的主體是神,信徒是合一的客體——神帶領我們合一。動詞?σιν的用法是Tense:Present;Mood:Subjunctive;?是ε?μ?的subjunctive,表明應然狀態——應該如此,但實情未必完全如此。再次,這個“一”的標準是“像我們一樣”,有分工,但永遠相愛,一體。
2、脫離惡者(12-16)
12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13現在我往你那裏去。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心裏充滿我的喜樂。14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15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隻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作脫離罪惡)16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教會的合一是麵對仇敵的合一。教會麵對的第二個重要關係就是和世界以及世界之王的關係。這主要包括三個方麵的祈求,可以分別指:不與滅亡之子合一(12)、不要在仇恨中成為政治基督徒(13)、不要在逼迫中淪為出世的異教徒,甚至放棄福音使命(15)。
第一、教會的合一在內部不包括那滅亡之子(12)。? υ??ς τ?ς ?πωλε?ας,the son of perdition。蛇的後裔與女人的後裔不可能合一。?π?λεια,Destroying, utter destruction,a perishing, ruin(馬太福音7:13;26:8)。這首先是指加略人猶大的。關於“滅亡之子”,可以參考撒母耳記下12:5,“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以賽亞書57:4,“你們向誰戲笑,向誰張口吐舌呢?你們豈不是悖逆的兒女,虛謊的種類呢?”使徒行傳8:20,“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滅亡之子的基本特征就是自己犯罪卻審判、棄絕、出賣和殺害別人的罪人;而他們犯罪的動機是為了錢財。
第二、教會要在敵基督的世界裏靠真理合一(13)。這需要不斷依靠耶穌所傳講的聖道中產生的平安喜樂。不與滅亡之子合一,不是要我們陷於和他們的政治戰爭,而是讓我們披戴屬天的全副軍裝來保護自己,抵擋魔鬼及其差役。同時,也不是讓我們一臉階級鬥爭,在逼迫中愁苦,而是讓我們靠著真理的平安喜樂不斷得勝。注意13節中“說這話”與“你的道”(另參約翰福音6:63;8:31-32;16:33)。特別是在這個恨我們的世界上,住在道中是得勝的最好保障。如果在仇恨的試探中沒有真理,又不順服真理,就會淪為滅亡之子;或者淪為世界的一部分。所有政治酒徒都是這方麵失敗的見證。這一點可以參考帖撒羅尼迦後書2:3-4,“3人不拘用什麽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4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裏,自稱是神”。
第三、脫離魔鬼的試探,但不要脫離世界(14)。這包括三個方麵的祈求。首先,“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在這一點上,基督教與出世的異教區別——他們隻是恐懼和作秀,甚至用作秀吃人。正如有學者指出的,摩西、以利亞、約拿都曾請求上帝帶他們離開這個世界,但都被拒絕了(民數記11:15;列王記上19:4;約拿書4:3,8)。魔鬼就是用逼迫嚇唬我們,讓教會轉入地下,讓教會領袖落荒而逃,遠遁江海。主耶穌不否認世界的邪惡,但是強調教會因此恰恰要進入世界承擔福音使命,正如道成肉身,拯救百姓。其次,“隻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那惡者指魔鬼(馬太福音6:13;帖撒羅尼迦後書3:3;約翰一書2:13-14;3:21;5:18-19;以弗所書6:6)。進入世界最大的試探是成為世界的一部分,甚至成為魔鬼的工具——妄稱主名實際上是撒旦之子踐踏弟兄,乃是大惡。因此當求主代禱,不要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這是主禱文。
3、真理成聖(17-19)
17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18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
19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
教會的合一是麵向使命的合一,而這福音使命本身又可以進一步幫助我們合一,勝過魔鬼和世界的逼迫與試探。最後這個禱告涉及我們自己和神的關係。這個關係特別清楚地堅固在真理上麵。我們首先需要明白“聖”(?γι?ζω,to separate from profane things and dedicate to God;17節是主動語態,19節是被動語態)這個動詞在這裏以及在整卷聖經中的含義。這個“聖”不僅僅指生命神學津津樂道的道德上的幹淨狀態;更指“分別”這個行動的過程。根據這裏的語境,這個“分別為聖”主要強調的是與世界分別出來脫離那惡者的試探、捆綁和詭計。耶穌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這首先讓我們想到祂自己怎樣不將自己交給萬人,並且拒絕作王的催逼,以及麵對政治傷害的連續退讓。在這種意義上,分別為聖與其說是一種道德行動,不如說是一種政治行動,或反政治行動。更是神學行動:在這個人審判人的世界裏,我們拒絕像神一樣論斷善惡。一方麵,我們將審判交給主,另一方麵,我們不顧一切傳福音。
但是我們怎樣才能做到這一點呢?首先靠神的道,靠真理。神的話本身是帶著能力的,足以使我們成聖。教會就是傳講聖道的地方,因此,這個禱告與堅持教會生活密切相關。所以“3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1-32)。其次,要靠我們積極的侍奉,這樣一來,它在我們裏麵就一無所有了。這就是“差遣”的工作。隻有在不顧性命地侍奉真理的過程中,我們才能將自己從世界中徹底分別出來,分別得連我們自己都無所知覺。侍奉才自由。彼得前書2:9則說的更為徹底:必須為福音的緣故超越私欲和世界的試探:“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另參希伯來書2:9-15)。“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是“成聖”的真正目的。這也意味著,聖不僅是個人問題(用真理使他們成聖),更是教會問題(因真理成聖)。
三、耶穌為教會禱告(20-26)
0、代禱對象(20)
20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
這句話將主耶穌代禱的對象從門徒轉向普世教會和曆代教會,也轉向我們。我們一方麵感慨神對我們的愛的確長闊高深;另一方麵,我們也看見主耶穌的全知和信心——祂已經看見了福音進入地極的遠景。教會是由什麽人組成的呢?“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這一點,與約翰福音17:6-8的啟示是完全一致的。正因為如此,隻有一個基督的教會,就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的教會,就是因“話”而“信”的教會。請注意,不是因他們的行或他們的神跡奇事、八卦新聞而信的教會,而他們的“話”乃是基督所教導的話,並不是他們自己的話(馬太福音28:18-20)。值得一提的是,約翰福音中沒有使用教會這個詞,但是,在約翰書信(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和啟示錄中,教會這個名詞則非常普遍。原因很簡單,福音書所涵蓋的時期,教會尚未成為普世的運動。
1、合而為一(21-23)
21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麵,我在你裏麵,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麵。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22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23我在他們裏麵,你在我裏麵,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約翰福音17:21-23與9-11是平行的,合一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對任何基督徒、任何教會都是首要的功課。合一的重要性不僅表現在使徒時代,也表現在所有時代——特別是當更多的人進入教會之後,不同的文化背景使合一變得更為必要和緊迫。
這三節經文首先有一個共同的信息:像上文一樣,合二為一的標準就是父子合一,並且父子合一分別深化為“神學互在”(21)和“完完全全”的合一(23)。在這個前提之下,這三節經文關於普世教會的合一,提出了三個使命或要求。
第一、“使他們都合而為一”。目的是“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一方麵,所有信徒無論來自何方,都必須合一。另一方麵,這個合一具有見證的意義——要讓世人看見教會的合一而歸信基督。這意味著合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見證,是基督徒必須順服的命令。
第二、靠基督所賜的榮耀合一。這一方麵指向我們的歸信,另一方麵指向我們跟隨主走十字架的道路。在苦難、逼迫和死亡中,更要堅持合一。這是基督的榮耀。
第三、“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合一歸根結底是愛的見證。即使世人不信我們所信的,我們仍然要藉著合一將愛見證出來。我們是蒙愛的人,因此在任何世人麵前,我們要彼此相愛。23節與21節的首尾呼應是顯而易見的。
教會見證的合一,在聖經中至少我們看見彼得和約翰同工的見證,保羅和彼得的見證,保羅和馬可的見證,保羅小組的見證……但即使曾經“榮耀”過的人,也未必總能合一,因此每一個基督徒都需要住在主的禱告中,在跌倒的地方起來,靠真理重新走向合一。
2、與主同在(24)
24父阿,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裏,
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
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主耶穌為普世教會的禱告,也要解決“那人你在哪裏”的重要問題:教會要與主同在。關於這一點,我們應該返回約翰福音1:37-39,“37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38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就問他們說,你們要什麽?他們說,拉比,在哪裏住?(拉比翻出來,就是夫子)39耶穌說,你們來看。他們就去看他在哪裏住,這一天便與他同住,那時約有申正了”。那麽“我在哪裏”?神在會幕中與以色列人約會;主在教會中服侍我們。因此這個禱告直接關係到教會以及不可停止聚會的真理(希伯來書10:25)。不僅如此,24與12-16平行,進一步強調隻有堅持教會生活,我們才可能與世界分別為聖,脫離世界之王即那惡者的捆綁。
同樣重要的是,在教會目的是“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這個榮耀同時包括上文所強調的兩個方麵。第一、十字架。基督徒來教會不是看人的榮耀,而是看基督的榮耀;耶穌就在教會中,藉著聖道和聖禮真實臨在。但這裏的榮耀首先指向十字架事件,特別是複活——麵對魔鬼和世界,我們靠十字架的真理去得勝有餘。這意味著,一方麵,教會侍奉的真理中心就是複活;另一方麵,我們要為這複活的真理承擔死亡的逼迫和殉道的使命。換言之,主所經曆的死而複活,我們也要經曆。主在十字架,我們也要就了祂去。第二、父愛子,讓子將命舍去,又取回來。同樣,父在基督裏也愛我們,我們也將被高升,在那裏,我們看見仇敵成了基督的腳蹬。
3、真理與愛(25-26)
25公義的父阿,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
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26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
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麵,我也在他們裏麵。
這2節經文是禱告的結語。首先,禱告者。耶穌再一次強調為什麽我為他們禱告,因為我認識你,因為我是你的獨生子(25a)。我們的神是“公義的父”,π?τερ δ?καιε,righteous Father。更準確地說,是讓人因信稱義的父。“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其次,代禱的對象:這些人就是已經信基督的人。一方麵,“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另一方麵這些人還要繼續聽道信道:“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這裏的“知道”、“指示”,與上文的“認識”、“真理”是平行的。換言之,耶穌為普世教會的禱告與為門徒的禱告一樣:用真理使他們成聖。實際上25節中的2個“認識”和2個“指示”圍繞1個“知道”也形成交叉結構——基督的認識和指示,目的是讓人認信基督。不僅如此,25節的“認識”與2節的“認識”,以17-19的“真理”也形成交叉呼應關係(另外呼應的概念是“你的名”)。而真理的教導是持續不斷的,教會生活周而複始,永不止息,直到主來。
而耶穌禱告的最終訴求,就是為了愛:“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麵,我也在他們裏麵”。在這篇禱告中,愛的信息可以交叉結構:“23b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24c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26b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麵,我也在他們裏麵”。這三句話也可以交叉,首尾呼應是我們要經曆天父的愛,如同祂愛基督的那種愛,涉及國度、真理和生命(約翰福音3:35;5:20;10:17)。其次,中間的信息強調的是,耶穌自己是愛子,所以才能愛我們,先被愛才能愛,並為我們求神的愛。耶穌的禱告是愛的禱告:出於愛,為了愛。主耶穌與把禱告變成控告和自告糞勇的那種惡俗完全不同。不僅如此,當我們常常感覺不到神的愛的時候,主就在為我們禱告;而我們很快就會重新經曆神的愛,讓我們知道主的禱告和天父的公義以及神的愛是何等信實。親愛的弟兄姐妹,願我們“3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馬書5:3-5)。阿門!
任不寐,201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