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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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來:主啊,你怎麽哭了(約11:1-57)

(2017-03-11 04:07:10) 下一個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我們進入約翰福音的“中央山脈”,約翰福音第11章。這是頂峰,也是穀底,因為耶穌進入墳墓;從“第七個神跡開始”,猶太公會正式決議要殺耶穌(53)。然後從這裏開始,我們要展翅上騰。如果說“我是羊的門”和“我是好牧人”指向耶穌之死,那麽今天我們將看見耶穌的另外兩個身份:“我就是複活,我就是生命”。感謝主,這讓一切自以為到了死地的人重建信仰、盼望和愛。

大致來說,以約翰福音11章為中心,約翰福音前後所部署的內容,分別是基督和教會:1-10章見證耶穌是基督;12-21章建立基督的教會。傳統上也將約翰福音11章分成五段,這可以形成交叉結構。第一、1-16:麵對死亡——分別記載了耶穌和門徒麵對死亡的不同態度;而耶穌進入世界就是為了解決死的問題,勝過死的權勢。第二、17-27:複活的主,耶穌宣告祂就是複活,就是生命;而一切信祂的人都要複活,並進入永生。這是在宣告耶穌的身份和使命。第三、28-37:耶穌哭了。這裏重點強調神就是愛,“神愛世人……”(約翰福音3:16)。這段經文也是這個交叉結構的中心,解釋了耶穌道成肉身和死而複活的根本理由是因為神就是愛。即使在死地,我們也要相信祂愛我們,並必將賜下複活。而這份愛與第一部分中的兩個“愛”和第五部分的兩個“替百姓死”(“將要替這一國死”和“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交叉呼應。第四、38-44:複活的人。與第二部分回應:一方麵,馬大認信耶穌基督的身份;另一方麵,信的人果然複活。第五、45-57:麵對死亡——複活拉撒路的基督卻麵臨世人的審判和殺害。這也意味著,耶穌要替所有人的死而死,並藉著祂的死而複活拯救人類。

複活首先是末世的,但同時也是當下的。我們又一次陷入死蔭的幽穀,但我們再一次經曆複活。“3他使我的靈魂蘇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4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穀,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5在我敵人麵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6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詩篇23:3-6)。阿門。

一、麵對死亡(1-16)

隻有約翰福音記載了拉撒路複活的故事。約翰福音10:40-42應該是這個故事的背景:“40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41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裏。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跡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42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因此這兩章在時間上是緊密連接的。而路加福音7章中,施洗約翰和“馬利亞”的記事也是連在一起的。不僅如此,路加福音7:17“他這事的風聲就傳遍了猶太,和周圍地方”,與約翰福音10:40-42也可以平行。顯而易見,伯大尼以及11:54的“以法蓮”就位於猶太的“周圍地方”。我們可以將約翰福音1-16節分成兩部分來討論,第一部分(1-7)記述拉撒路病了,及耶穌的反應;第二部分(8-16)記述拉撒路死了(睡了),及門徒的反應。

1、耶穌麵對死亡(1-7)

1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姐姐馬大的村莊。2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發擦他腳的。

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3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
4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5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6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7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

事件發生在伯大尼(Βηθαν?α,house of misery)。伯大尼是世界的縮影,承擔了人類悲劇全部的重量:親人之死。因為死亡的統治,家就是house of misery,如同創世記的結局。耶穌來要翻轉這個悲劇。伯大尼約在耶路撒冷以東3公裏處,在橄欖山的東坡。耶穌在受難之前住在這裏(馬太福音21:17);在這裏接受馬利亞的膏抹(馬太福音26:6-13;馬可福音14:3-9;約翰福音12:1-8);在這裏差遣門徒預備最後的晚餐(馬可福音11:1;路加福音19:29);從這裏出來咒詛無花果樹(馬可福音11:11-12);在這裏升天(路加福音24:50)。κ?μη不僅指村莊或城鎮,也特別指勞動者夜晚安息的城郊(馬太福音9:35;10:11;14:15)。

(1)姐弟三人(1-2a)

現在我們來認識伯大尼的三位人物。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都出現在路加福音中。路加福音10:38-42中的馬大和馬利亞,與約翰福音11章中兩位姐妹完全吻合。我個人認為,路加福音16:19-31所記載的拉撒路可能就是約翰福音中的拉撒路。在路加福音的這個比喻中,“財主”就是指向法利賽人(路加福音16:14-18;約翰福音11:47-49);而“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可以與“拉撒路病了”平行;“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則可以與拉撒路複活平行(馬太福音8:11;加拉太書3:9)。特別是,路加福音16:29-31應該是在講論拉撒路的複活與猶太人的不信:“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30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複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31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複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討飯的”(πτωχ?ς)就是貧窮的(馬太福音5:3;11:5;19:21;26:9,11;約翰福音12:5,6,8等)。特別有趣的是,約翰福音12:5-8所說的窮人可能就是指拉撒路。如果約翰福音12:1-8(以及馬可福音14:3-9,“西門”)中抹香膏的馬利亞就是路加福音7章中的罪人馬利亞(那城裏可能是伯大尼),而路加福音7章的這個罪人馬利亞就是路加福音8:2中“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那我們就可以明白為什麽說馬利亞是一個罪人,而她的確也應該出現在埋葬耶穌的夜晚和耶穌複活的清晨(馬可福音16:9)
我們需要詳細考察拉撒路這個人,這個在聖經中始終不發一言的複活見證人。

Λ?ζαρος,?????????,whom God helps (a form of the Hebrew name Eleazar)。這是一個希伯來人常用的名字,但是在舊約聖經中,最重要的拉撒路就是大祭司亞倫的兒子,後來一直作以色列人大祭司的以利亞撒;而他的兒子非尼哈也是大有恩賜的勇士。亞倫死的時候,將大祭司的職分完全交給了以利亞撒:“摩西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就死在山頂那裏。於是摩西和以利亞撒下了山”(民數記20:28)。後來“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就把他葬在他兒子非尼哈,以法蓮山地所得的小山上”(約書亞記24:33)。大祭司亞倫和以利亞撒都死了,他們的死也預表著耶穌要來複活這些大祭司——這些祭司不能自救。不僅如此,以利亞撒葬在以法蓮,而約翰福音11:54告訴我們,耶穌到了以法蓮。同樣值得強調的是,拉撒路可以和下文的該亞法形成對比。而這一切信息,讓我們看見猶太教的祭司文化,到了徹底更新的時候了。因為大祭司們根本不能徹底為人贖罪,而他們自己也是罪人,在死亡的權勢下麵。我們需要一位真正的大祭司,為我們贖罪,並繼續治理神的家(希伯來書10:11-21)。這再一次讓我們想起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0章中關於詩篇82:6-8的引用:“6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7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8神阿,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

(2)死亡事件(2b-3)

拉撒路病了。約翰福音11:1-7有5個“病”字連續出現,“急急如律令”,人在死亡中,人在緊急呼救的狀態中。這不僅讓我想起創世記中每一份死亡家譜或陣亡名單,以及上帝呼喊亞伯拉罕離開的理由;也讓我們想起摩西五經——律法讓人知道自己有病(律法使人知罪)。事實上,“病”(?σθεν?ω,1-2)這個字就是約翰福音4:46大臣兒子的熱病,也是約翰福音5:3,7中那個三十八年癱子的癱瘓病;也是約翰福音6:2眾人都有的那種病。不僅如此,約翰福音11:1-7中有4次使用的“病”都是動詞?σθεν?ω,在時態上都是present和imperfect;拉撒路一直是、現在也是一個病人;大祭司們是罪人。而約翰福音11:4中的“病”是名詞(?σθ?νεια,feminine noun,約翰福音5:5;使徒行傳28:9)。病是耶穌來要解決的對象。

病或罪或死至少有三個特征:第一、人有病,人都是罪人——普普通通的拉撒路病了,他就是我們。第二、病不僅奪去患者的生命,而且會擊中每一個愛他的人和他身邊的人:“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拉撒路的垂危深深傷害和捆綁了他的姐妹。第三、在死亡絕境中,世人完全無能為力,隻能去尋找神,隻有神能夠解決這人間最大的悲劇。“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基督不僅有勝過死亡的能力,也有拯救罪人出離死亡的愛心。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2:29-32這樣談論複活:“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30當複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31論到死人複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3)死亡意義(4)

正如苦難對神的意義不同(約翰福音9:3),苦難的終極事件死亡對神的意義也不同:“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遇到任何事件和危機,人的想法首先是:誰犯了罪,而我藉著這件事能得到什麽。但耶穌的反應是:在這件事情中,神的意思是什麽。

病或罪有兩個方向,或人類麵對罪有兩個認知方向;這兩個方向通過ο?κ ……?λλ?……針鋒相對,分道揚鑣:“至於死”或“榮耀神”。第一、“這病不至於死”。Α?τη ? ?σθ?νεια ο?κ ?στιν πρ?ς θ?νατον, This sickness is not unto death。因為基督,這病不在死的權勢下麵,不是每一次都必然地走向毀滅和死亡。第二、?λλ? ?π?ρ τ?ς δ?ξης το? θεο? ?να δοξασθ? ? υ??ς το? θεο? δι? α?τ?ς,but for the glory of God, that the Son of God might be glorified thereby。在這個交叉結構中,“死”與“神”對比;而介詞πρ?ς 與?π?ρ對比:這兩個介詞都可以表示目的。換言之,病或罪隻有兩種結果、兩種前景,兩種目的:見證死的權勢,服務神的榮耀。犯罪到底是永遠的死;轉向基督則複活永生。人類從來沒有能力解決罪的問題,於是人麵對罪隻能有兩個結果:或者任憑罪走向死亡,或者在罪人解決罪的過程中,那些自以為神起來論斷別人罪的罪人,進入更大的罪惡,領受更大的咒詛。隻有到了這一天,冬天已往,雨水止住過去了;隻有當馬大馬利亞將這罪交給基督,總是“至於死”的悲劇終於結束了;終於,“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

那麽,神的榮耀是什麽意思呢?榮耀一詞可以將約翰福音11:14;2:11;12:23;13:31聯成一體,指向基督的死而複活。這裏有兩個“榮耀”,第一是名詞(δ?ξα);第二是動詞(δοξ?ζω)。後者解釋前者:藉著這件事耶穌被榮耀,神藉著耶穌的榮耀得榮耀。因為這件事將見證神的愛,見證耶穌是複活的主,並指向耶穌的死而複活。

(4)蒙愛的人(5-7)

姐弟三人都是蒙愛的人。值得強調的是,3節“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這裏的“愛”是φιλ?ω;5節中“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這裏的“愛“”是?γαπ?ω(5)。φιλ?ω主要指人的愛,特別是愛自己所喜歡的並用行動表明出來;而?γαπ?ω主要指神的愛,特別是,愛的就是這個人而不在他是什麽,而且是從內心到外在誠實的愛。而φιλ?ω用的是present,中斷卻重複的愛;?γαπ?ω用的是imperfect,一直存在從未改變的愛。馬大馬利亞的表達也非常生動:“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她們沒有說“主阿,我所愛的人病了”。也許在她們印象中,拉撒路比她們更討耶穌的喜愛;或者她們認為耶穌偏愛;當然,她們也希望給耶穌一個緊急行動起來醫治拉撒路的理由。這句話也讓我想起創世記3:12,“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亞當和雙馬姐妹的意思是:你愛的,你負責。

但主的愛不同。這不同至少表現為五個特點,第一、祂同時愛這三個人,沒有偏愛。第二、耶穌首先愛父,所以在這件事情上首先考慮神的旨意是什麽(4)。第三、耶穌愛所有的人,因此也要藉著這件事祝福所有人(15)。第四、這是一種舍己的愛——盡管祂愛姐弟三人,卻仍然滯留兩天,以便讓神的愛更深地臨到更多的人。這不是一種炫耀和市恩的愛,而是對姐弟三人以及門徒和周圍的人誠實的愛。第五、這是舍命的愛:“7b我們再往猶太去吧”!“15b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裏去吧”!這是一次冒死之行(8,16)。我們裏麵沒有神的愛,但是,神先愛了我們(羅馬書5:8)。

2、門徒麵對死亡(8-16)

我們也可以將8-16交叉結構。首尾(8,16)和中心(12)呼應的這三節經文,深刻地顯明了人麵對死亡的三種基本反應,或死亡對人的絕對統治——人生活在死亡恐懼之中。而耶穌對死亡事件作出兩種曠世空前的宣告:“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祂是拉撒路的救主,也是我們的救主。

8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

9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10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11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12門徒說,主阿,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13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14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15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裏去吧。

16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1)死亡恐懼(8,12,16)

死亡給門徒和世人帶來三種恐怖,第一是石頭恐怖:“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他們怕死。顯然,因為恐懼,他們要更改耶穌的傳道風格和福音路線。這個因為恐懼而采取的攔阻行動,可能同樣出於魔鬼(馬太福音16:23;馬可福音8:31-37)。門徒關心耶穌的危險,這不完全是表麵的功夫,他們指出的是事實(約翰福音11:8;8:59;10:31-33)。ν?ν,不是“近來”,而是at this time, the present, now(22)。但是,他們更關心自己的危險(11:16)。第二、16節中多馬的態度顯明了死亡恐懼對人的一種扭曲:他們實際上開始抱怨耶穌,並將這種怨恨向周圍擴散,形成因為死亡恐懼而起來逼迫耶穌、背叛真理、出賣上帝的多數意誌和群體行動。多馬在這裏不是對耶穌說,而是用很“文學”的方式私下攪擾眾門徒。死亡恐懼直接導致人對人的恐怖和論斷。這不僅指門徒對猶太人的恐怖,也指在這恐怖之下,門徒對耶穌,甚至門徒對門徒、門徒對馬利亞馬大的怨恨。死亡恐懼不斷生產出攔阻、論斷和控告,將人帶入黑暗之中。這是亞當和夏娃起初麵臨的局勢;也使彼得曾經淪為撒旦差役的原因。多馬是門徒中的代表,人麵對死亡的任何勇氣都沒有,完全聞風喪膽,落荒而逃;但他卻要藉著怨恨遮蓋自己。約翰福音多次讓我們認識這位多馬是誰,他就是我們;如果說這個名字的意思是雙胞胎(Θωμ?ς,Δ?δυμος,twain),我們今天看見了他的另一半,都坐在這個教會裏。這是一個膽小鬼(約翰福音11:16);常常看不清前麵的天路(約翰福音14:5),一個較真的懷疑主義者但有時候堅信基督是主(約翰福音20:24-28),然後仍然會有軟弱的時候,等候主重新呼召和堅固(約翰福音21:2)。第三、我們在死亡麵前完全繳械投降,徹底臣服;我們完全不相信複活,更不相信耶穌是複活的主(12)。沒有人不怕死,而是千百年來人類先被死亡嚇破了膽,然後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習慣成自然。

(2)走向光明(9-11,13-15)

耶穌看見了門徒正在走向亞當跌倒的路上,於是教導他們。請注意“跌倒”一詞(προσκ?πτω,9-10),首先就出現在魔鬼的試探中(馬太福音4:6)。馬太福音16:23耶穌說彼得是“絆我腳的”,用的是一個同義詞σκ?νδαλον。後來彼得用προσκ?πτω這個字作了反省,並給教會作鏡鑒(彼得前書2:6-8)。死亡恐懼讓我們成為真理的絆腳石,誘騙我們進入黑暗中;死亡會讓我們加倍用犯罪的方式進行報複和抗爭(以賽亞書22:13;哥林多前書15:32),而這正是魔鬼的詭計。但“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耶穌來,要帶領我們走一條光明的新路。耶穌再一次論及8:12開始的光明與黑暗的話題(9-10)。而所謂黑暗或黑夜,首先指向耶穌的受難(約翰福音12:35-36;路加福音22:53);而所謂光明,是告訴我們隻要在基督裏,就可以勝過死亡對我們的試探。現在我們來看光明對黑暗的徹底勝利。

第一、耶穌重新定義了死亡,就是將之稱為“睡了”(動詞κοιμ?ω,11-12;名詞?πνος,13)。這個定義隻有耶穌才可能有,因為隻有祂知道死亡的的確確是小睡而已;並且隻有祂有能力將死亡變成小睡。而這一見證,首先證明耶穌的的確確是神。古往今來,沒有人像耶穌這樣看待死亡。這一點正如主剛剛教導的:“7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8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約翰福音10:7-8)。但正是從基督開始,門徒也這樣看待死亡了(哥林多前書15:18,20;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5)。第二、耶穌麵對死亡竟然歡喜(14-15)。隻有在真正的基督教會裏,才真的能在葬禮的憂傷中同樣傳出笑聲。死亡用憂傷和哭泣對人的徹底統治被廢除了。χα?ρω這個字是榮耀一詞的動詞形式。當然,耶穌的歡喜也是“為你們的緣故”:這事和每一個人有關,因為每一個人都是在死之人;因為每一個人都將因“信”複活。這個歡喜也是為了普天下的人,因為從此,世人將因為使徒或教會關於複活的見證,因信而脫離死亡,走向光明。

麵對死亡我們必須采取行動。首先這是愛的行動,“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這也是愛的勝利,因為耶穌稱拉撒路是“我的朋友(φ?λος)”。死亡恐懼奪走門徒的愛心,他們的意思顯然是不要管拉撒路的死活,但耶穌告訴我們,人要為朋友舍命,但這份愛是建立在信和望的基礎之上的,沒有複活的信仰,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愛。這份愛也激動我們去傳福音,將死權下麵世人看成是耶穌的朋友。耶穌在乎拉撒路,而“這條小魚兒在乎”。其次,這是愛的勇氣:“7b我們再往猶太去吧”!“15b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裏去吧”!這是對每一個基督徒,每一間教會的呼喊,我們應該看見死亡在敗壞伯大尼一家以及人類,因此我們要往普天下去(馬太福音28:18-20),將複活的福音帶給他們,哪怕那地和前麵布滿了石頭和十字架。

二、複活的主(17-27)

17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18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裏路。19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她們的兄弟安慰她們。

20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21馬大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22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什麽,神也必賜給你。23耶穌說,你兄弟必然複活。24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複活的時候,他必複活。

25耶穌對他說,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27馬大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約翰福音11:17-27同樣可以交叉結構。其中17-19將我們帶入拉撒路的墳墓,以及墳墓對家人和鄰舍的影響——人需要安慰。與之呼應的是25-27,耶穌是複活主,是生命主,是安慰主——祂最終將用自己的墳墓取代拉撒路的墳墓。中間是馬大對耶穌的抱怨——死亡不斷將人類製造成怨婦和不信者或無神論者;但是馬大在抱怨中仍存著僥幸的盼望。

1、人在墓中(17-19)

“耶穌到了(?ρχομαι)”(另參20)。神來了。耶穌“就是那要臨到(?ρχομαι)世界的”(27)。這個世界就是“墳墓”(17),就是伯大尼和耶路撒冷組成的(18),就是馬利亞的家(19-20)。“六裏路”原文是σταδ?ων δεκαπ?ντε,fifteen furlongs(使徒行傳27:28;加拉太書1:18)。另外,17節的4天與39節的4天可以交叉呼應。猶太人有一種普遍的觀念:死者的靈魂會滯留在死者身邊3天(39)。所以送葬或開追悼會的人已經來了(約伯記2:11)。一方麵,死亡統治每一個靈魂,有力量向周圍釋放死亡的威脅;另一方麵,拉撒路死透了,他的複活是徹底的死裏複活。不過“安慰”(παραμυθ?ομαι,παρακαλ?ω)這個字讓我想起伯利恒的母親——麵對死亡,人對人的安慰實在有限。需要強調的是,“四天”這個概念,不僅在於確證拉撒路徹底地死了,他真正是從死裏複活;也是對耶弗他之女悲劇的終結(士師記11:40)。這悖謬的世界裏,的的確確有一種死亡是“無辜”的,這些理性難以穿透的黑暗將在複活之主麵前徹底消解,並重得安慰。

2、又見馬大(20-24)

馬大先出來迎接耶穌,這是我們在路加福音認識的那位馬大:“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路加福音10:41)。?παντ?ω也指懷有敵意的迎接(馬太福音8:28;路加福音8:27)。這次馬大思慮煩擾的是死亡。“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原因可以參考約伯記2:8,13;以西結書8:14。馬利亞極度悲傷,如同坐著討飯的瞎子,等候神的醫治和憐憫。人的安慰不能讓她起來,她在等候耶穌。也不排除一種可能:她因耶穌的遲到而不願意來見耶穌。這馬大的抱怨:“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馬大認為耶穌對她弟兄的死承擔某種責任,因為耶穌和上帝的關係比一般人要好:“22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什麽,神也必賜給你”。那時候馬大並不完全清楚耶穌和父神的關係,隻是將祂視為一個上帝願意垂聽禱告的義人。而即使這一點,她也半信半疑:“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他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39)。根據39節,我懷疑22和24節中馬大的話充滿了對耶穌的諷刺意味。因此馬大才將複活僅僅理解為末世複活,她根本不相信耶穌此時此刻能複活拉撒路。有一句俗語說:專製使人反諷,死亡專製才會製造出萬聖節這些死亡的遊戲。這是在耶穌說“你兄弟必然複活”這句話之後馬大的反應,她不相信耶穌的話。也許正因為如此,11:28節中馬大又稱耶穌是拉比或夫子了,盡管她剛剛認信耶穌是基督。馬大是我們眾人的代言人,每當我們傳講複活的時候,世人大多都是馬大的表情:很禮貌甚至很同情地嘲笑著我們。

3、我是複活(25-27)

這段經文包含兩個基本真理:基督是誰,信祂得生。在這段經文中,“複活”(動詞?ν?στημι,to rise, stand up,x3;名詞?ν?στασις,x1)這個概念重複出現了4次。如果約翰福音11章位於約翰福音的中心,那麽“複活”就是中心的中心。耶穌在這裏宣告“我就是複活”(?γ? ε?μι ? ?ν?στασις),我就是生命。這兩個宣告是同等重要的——複活之後開始永生。與“複活”平行的核心概念是“信”,也出現了4次。人是因信稱義,因信得生。啟示這一切,是為了讓我們信,信耶穌是基督,並因此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另參約翰福音5:24-25;6:47;8:51;申命記32:39-40;以賽亞書51:11-15)。值得強調的是,馬大認信基督有一個過程:從相信耶穌行神跡的能力(21-22),到認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27)。馬大的認信,向前與施洗約翰(約翰福音1:15-37;3:23-36)以及安德烈(約翰福音1:41)、拿但業的認信(約翰福音1:49),撒瑪利亞婦人的認信(約翰福音4:42)、彼得的認信(約翰福音6:68-69)、瞎子的認信(約翰福音9:38);向後榮入聖城眾人的認信(約翰福音12:13)以及多馬的認信(約翰福音20:28)遙相呼應,形成交叉見證,見證耶穌是基督。正是藉著基督對死亡的勝利,門徒開始改變——他們的餘生,成了複活得勝的見證(使徒行傳1:22;2:32;3:15;4:2;17:3;17:1 17:18;17:31;17:32;23:6;23:8;24:15;24:21;26:8;26:23)。而見證複活的教會是不可戰勝的(約翰福音12:24-26;羅馬書6:8;哥林多前書15:1-58;哥林多後書5:14-15;腓立比書1:23)。

需要強調另外一個事實,見證複活的教會是要受逼迫的,根本原因在這裏:“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29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30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麽。我怎麽聽見,就怎麽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隻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翰福音5:28-30)。“作惡的”是複活真理最大的仇敵,他們的夢想是:我死之後哪管洪水滔天;他們的鴉片是:人死燈滅。現在是硝煙季節。

三、耶穌哭了(28-37)

28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29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裏去。30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31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

32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33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34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裏?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35耶穌哭了。36猶太人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37其中有人說,他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嗎?

1、你看她(28-31)

如果我們將這段經文放入交叉結構,我們就看見這裏有4個“哭”前後呼應:1哭(κλα?ω,31)與3哭(κλα?ω,33;?δ?κρυσεν,37)。無獨有偶,在耶穌複活的那個黎明,也記載了4哭:“11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麵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裏看,12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13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什麽哭?她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裏。14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裏,卻不知道是耶穌。15耶穌問她說,婦人,為什麽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裏,我便去取他”(約翰福音20:11-15)。我個人願意相信兩個馬利亞是一位,而那時候,天使和耶穌問了馬利亞一個共同的問題:你為什麽哭?“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這是人麵對死亡唯一能作出的反應。

你看她,就知道沒有人不怕死亡,沒有人不願意信基督。當然,這一幕有象征性:“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31b-32a);以及約翰福音11章的中心經文:“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裏去”(29)。人麵對死亡,從走向墳墓哀悼,轉為走向基督求助。這是偉大的曆史轉折,雖然此時僅僅是一個起點。

我們先看這節經文:“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很有可能,“叫你”是馬大杜撰的,因為上文看不到耶穌呼召馬利亞的意思。“暗暗地”也是證明。馬大也算用心良苦:多一個人祈求,多一份希望。所以我們果然看見,馬利亞和馬大所講的話完全一樣(21,32)。馬大和馬利亞實際上被死亡粉碎了,失去了信心。而他們的半路迎接,特別是還跟著一群猶太人,形成了對耶穌遲到的一種抗議或捆綁:耶穌聽見消息故意停留兩天;但馬大馬利亞一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城迎接……無論馬利亞信心如何,馬大傳達的消息還是讓她充滿了一絲盼望。馬利亞身後跟著很多猶太人。“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這節經文不僅讓我們看見死亡對人的摧殘,也讓我們看見,沒有人在心裏認為死亡是正常的——哀哭是人類對永生的共同記憶,對死亡的永久抗議,對基督的不懈等候與祈求。

2、看見他(32)

“32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我們先看馬利亞的姿態,然後看馬利亞的話語。很多學者都提到,馬利亞每一次出現,都出現在耶穌的腳前。人們借此指出馬利亞和夏娃的不同:夏娃的飛揚跋扈,馬利亞的降卑順服(創世記18:4;馬太福音15:30;18:29;28:9;使徒行傳10:25;提摩太前書5:10;啟示錄1:17;22:9等)。我們至少可以找到3次這樣的見證。第一次在路加福音10:39,“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第三次四福音書幾乎都記載了,如約翰福音12:3,“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發去擦。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而約翰福音11:32記載的應該是第二次。

然而,如果我們將複活這個主題和腳前這個畫麵聯係起來,也許我們可以看得更遠一些。關於複活的勝利預告,最早就和腳有關:“14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4-15;另參馬太福音4:6;5:35;22:44)。耶穌複活是經曆過腳傷的。腳不僅指人走過充滿荊棘和石頭的人生之路以及撒旦敗壞的世界(馬太福音10:14;約翰福音13:5-14),更指祂在十字架上腳被釘在木頭上,勝過魔鬼——複活升天的基督,讓一切仇敵成了祂的腳蹬(路加福音20:43; 24:39-40;哥林多前書15:25;以弗所書1:22;希伯來書1:13;2:8;10:13)。實際上,十字架上的死亡最終是因為腳失去支撐能力而造成的。從某一個角度,我們可以看見馬利亞如同神的使者,在撫慰上帝兒子的腳。而恰恰是靠著這位腳上的基督,我們出死入生。所以馬利亞在擦拭基督得勝的獎杯:“他們看見以色列的神,他腳下仿佛有平鋪的藍寶石,如同天色明淨”(出埃及記24:10)。不僅如此,我們也許需要重新思想創世記25:21-34:雅各“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如果被咒詛的銅蛇指向十字架上的耶穌,被咒詛的以東也可以指向十字架上的耶穌。雅各的後裔正是猶太人。而且,以掃因為死亡恐懼出賣了長子的名分;耶穌卻用死捍衛了長子的名分。這是兩個長子的本質不同。另外,一個人俯伏在基督腳前,也是在等候祂的差遣(啟示錄1:12-20)。

其次我們來看馬利亞的話語,實際上兩個姐妹兩個人都堅定地宣告:“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21,32)。這是一句非常柔軟也非常剛硬的話。柔軟,就是像被世界和死亡欺負的孩子,終於看見父母了,撲上去撒嬌、委屈,痛哭。剛硬,乃是因為這句話讓我們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樂園裏的聲音:“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創世記3:4)。他們根本沒有認識到拉撒路和世人的死出於罪,按律法說,實在“該死”。她們更不知道,她們這樣的強求,隻能指向一個結果:拉撒路必不死,那麽耶穌必須死。但是,耶穌之死不是馬大馬利亞所逼迫的,乃出於祂自己的意願:“你兄弟必然複活”(23)。

3、你看他(33-37)

最後我們來討論:耶穌為什麽哭。我們在這裏看見了主耶穌非常強烈的情緒表達。首先是前文耶穌的“歡喜”;然後是這裏的三種情感:第一、心裏悲歎,重複兩次(33,38)。第二、“又甚憂愁”(33)。第三、“耶穌哭了”(35)。這四重情緒隻有一個目的,讓我們看見耶穌何等愛我們。猶太人像該亞法一樣,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於神的啟示,將神的愛宣告出來:“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這三種反應為基督的愛作了見證。

第一、“心裏悲歎”。?νεβριμ?σατο τ? πνε?ματι,he groaned in the spirit。祂在靈裏強烈地說不。耶穌看見了一種靈界的爭戰,因此表現出強烈的否定情緒。?μβριμ?ομαι這個字在新約中隻出現5次,另外三次可以參考馬太福音9:30、馬可福音1:43;14:5。特別重要的是,馬可福音14:5將這個字翻譯成憤怒或生氣。我個人願意認同這個翻譯。那這是什麽意思呢?耶穌不可能是對馬大、馬利亞甚至猶太人生氣,因為祂愛他們。因此,耶穌憤怒的對象隻能是靈裏的仇敵,就是魔鬼和死亡的權勢——這陰間的門先奪去了拉撒路,然後敗壞了他的親人。魔鬼起初就是殺人的,然後就是說謊的。耶穌的義怒在潔淨聖殿的時候已經顯示出來,而在舊約中,耶和華的怒火向仇敵發作的啟示連篇累牘。複活的信息總是與報仇連接在一起(申命記32:41;以賽亞書51:13-14;希伯來書10:13)。但是,耶穌的憤怒乃是出於愛,愛那被魔鬼和死亡踐踏的人。隻有憤怒的上帝才是真愛。當然,隻有神才是義怒的主體,祂有這個資格,有這個能力,並且為了愛(詩篇45:7;97:10)。基督是神,祂愛我們。祂因愛我們對死亡和魔鬼怒不可遏。親愛的弟兄姐妹,起初為了亞當和夏娃咒蛇的不是神嗎?不是祂應許女人的後裔要傷魔鬼的頭嗎?傷蛇之頭的行為,就是絕對的義怒(詩篇68:21;74:13-14;110:1-6;耶利米書30:23;哈巴穀書3:13;以賽亞書51:9)。一個從不為我們的生命向仇敵生氣而砍碎蛇頭的“神”,他的愛在哪裏呢?父親就是父親。兩個女兒都這樣了,你們還想讓祂怎樣?祂要報仇!

第二、又甚憂愁。?τ?ραξεν ?αυτ?ν,make himself troubled。使自己不安,在壓力之下采取行動。祂要采取行動。ταρ?σσω這個動詞在新約聖經出現了17次,KJV都翻作trouble;中譯有“不安(馬太福音2:3)、驚慌(馬太福音14:26;馬可福音6:50;路加福音1:12;使徒行傳17:8;彼得前書3:14)、愁煩(路加福音24:38)、攪動(約翰福音5:4,7)、憂愁(約翰福音11:33;12:27;13:21;14:1;14:27)、攪擾(使徒行傳15:24;17:13;加拉太書1:7;5:10)。隻有愛我的基督,才會因我們被死亡蹂躪而緊急行動起來,解決我們的重擔。或把我們的重擔擔在祂自己的身上。而且,這個重擔沒有任何人能夠為我們背負。因為祂愛我們。正是因為憤怒和急切行動,所以耶穌接下來的問題是:“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裏?”祂馬上要開始拯救行動。而且這個問題類似創世記3:9,“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裏”;以及創世記4: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或者約翰福音1:38,“拉比,在哪裏住?”人類無處安放的死者和死亡,沒有能力逃脫死亡的毒鉤。這是我們的求救:“Lord, come and see”(請主來看)。如同受傷的孩子,向父母出示傷口。主來了,不顧一切,匆忙中,祂愛我們,如此真切,不可阻擋。

第三、耶穌哭了。?δ?κρυσεν ? ?ησο?ς,。δακρ?ω,to weep, shed tears(Tense: Aoris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聖經最短的一節經文(另見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7)。這可能是為了更強烈地表達耶穌的情緒。我突然想起加拿大一家醫院一位醫生看見我女兒燙傷的時候滿眼的淚水。這是無法偽裝、本能流露的愛。而這個動詞在聖經中隻出現這一次,祂是一位節製自己情感的神(加拉太書5:23)。路加福音19:41中的“哀哭”(κλα?ω)可以指“號啕大哭”(馬太福音2:18;26:75;約翰福音11:31,33;16:20;20:11,13,15等);但耶穌大哭也隻有這一次。在約翰福音的中心,一位流淚的上帝,到了傷心之處。這個動詞的字根是δ?κρυ,就是眼淚(馬可福音9:24;路加福音7:38,44;使徒行傳20:19;20:31;哥林多後書2:4;提摩太後書1:4;希伯來書5:7;12:17;啟示錄7:17;21:4)。耶穌哭了不是作秀,不是絕望(帖撒羅尼迦前書4:13),而是表達完全的愛,以及必能愛到底的心誌和信心。如果一個人從來沒有為你哭過,他絕對不可能愛你;不會為我們哭泣的上帝不是上帝,尤其不是聖經啟示的上帝。羅馬不相信眼淚,因為羅馬沒有愛。但聖經啟示的上帝始終是憂傷的上帝:“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世記6:6)。

我們也可以把耶穌哭了與創世記50章中約瑟的兩次哭泣對比:創世記50:10,“他們到了約但河外,亞達的禾場,就在那裏大大地號啕痛哭。約瑟為他父親哀哭了七天”;創世記50:17,“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求你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神之仆人的過犯。他們對約瑟說這話,約瑟就哭了”。一方麵,眼淚與死亡事件相關;另一方麵,要通過另外一場死亡或舍己,才能最終完成對死亡的勝利:“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希伯來書5:7)。在這種意義上,耶穌也是為自己的死哭泣。但是,耶穌是否也在為整個人類的未來或末世終局而哭泣呢?“27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啕痛哭。28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29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30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31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幹的樹,將來怎麽樣呢”(路加福音23:27-31)。這兩句經文放在一起,真令人難過:“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猶太人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猶太人不明白耶穌也在為他們哭:仿佛隻有別人是罪人,是死人和死難者家屬,仿佛隻有馬利亞一家人是可憐人……這幾天看新聞,美洲的,亞洲的,歐洲的,每一次我都想起約翰福音11:35:耶穌哭了……主啊,求你憐憫。

四、人的複活(38-44)

38耶穌又心裏悲歎,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著。39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他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40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41他們就把石頭挪開。

耶穌舉目望天說,父阿,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42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43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44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1、石頭(38-41a)

耶穌再一次懷著“憤怒”麵對墳墓:洞、石頭(38)與布、手巾(44)呼應;“那死人”(το? τεθνηκ?τος,39)與“那死人”(? τεθνηκ?ς,44)呼應。這一場景也預告耶穌的死和複活(約翰福音19:41-42;20:1,6)。世界和死亡,這是四麵的仇敵。麵對仇敵,耶穌要展開一場生對死的大決戰。石頭這個字在這段經文中出現了3次,石頭代表死亡的勢力,正如在約翰福音10:31-33出現3次一樣:“31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32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33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而在約翰福音11:8,我們看見這樣的提醒:“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一種來自魔鬼的石頭控告者的石頭,堵住我們的洞口,讓我們不能複活。馬大再一次顯示了她的小信:“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他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一個被人吐槽或搞臭的人,是不可能複活的,這是馬大的人生經驗。不信乃是阻擋複活最大的石頭。我們仍然能感受到馬大的怨言,或者魔鬼對複活最後一次貌似情理之中的攔阻。

耶穌怎樣完成這世界上最偉大的神跡:話語,我們隻要相信神的話語,我們就會經曆複活:神的兒子說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這話你信嗎?我們記得話語創造天地;我們也當看見,耶穌的神跡與異教神跡完全不同,沒有任何裝神弄鬼的法術和表演,完全是聖道,祂說有就有,因為祂是神。這世界上最偉大的神跡,隻是藉著這十六個字完成的:“你們把石頭挪開”,“拉撒路出來”,“解開叫他走”(原文11個字)。中間一句是對拉撒路喊的(當然這個點名很重要,免得全球的死人都出來);前後兩句是對身邊的人喊的,這身邊的人可以指教會。這也意味著一個人複活需要兩步:首先就是你自己聽道信道,其次靠教會生活漸漸脫離世界和死亡的糾纏。教會要將打人的石頭從慕道友身上或手中清除掉,盡管那一切凶狠和不信是這世界的主流價值。教會要幫助這人脫去舊人,穿上新人(詩篇116:16-18;馬可福音5:35-43;以弗所書4:20-24)。當然,無論哪一步,都以聖道為根基;而聖道的中心是“神的榮耀”。我們憑什麽相信複活?因為基督將要死而複活。40與42各有一個“信”字,就是要強調約翰福音的這個目的。40節這個信心是專門指向馬大的,她是半信半疑的人。而42節的信心是指向“周圍站著的眾人”。

2、屍布(41b-44)

41b耶穌舉目望天說,父阿,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42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43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44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耶穌這裏的禱告是在為整個猶太人禱告,就是不信祂、甚至正在計劃謀殺祂的猶太人禱告。有改革宗的牧師指著約翰福音17章耶穌的最後禱告,為他們的限定救恩論教義辯護:耶穌隻為教會禱告,不為世人禱告。他們忘記了,耶穌已經為世人禱告之後,才為門徒和教會禱告。這是不可能彎曲的真理:祂願萬人得救。“周圍站著的眾人”,不可能都是門徒,而是猶太人(31,33,36)。耶穌為他們禱告的目的仍然是:“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仍然是,讓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仍得永生。耶穌不僅藉著祂的禱告讓猶太人聽見而去相信,也不僅讓他們見證拉撒路的複活、因為看見而相信;更讓他們參與這場複活事工而相信。

這與人神合作說無關,而關乎教會的侍奉:你隻有侍奉主,與主同工,你才能更深切、更真實地經曆基督的話語和複活的真理。這裏的同工就是眾人按耶穌的吩咐,幫助拉撒路解開手腳裹著的布(κειρ?α),臉上包著的手巾(σουδ?ριον)。這兩種服飾放在這裏是非常重要的。而根據舊約的背景,特別是根據摩西律法,我們必須知道,人的屍體及其上麵的衣物都是不潔的,沾染它們乃是犯了大罪(利未記21:11;民數記5:2;6:6;19:11-13;以西結書44:25;哈該書2:13)。罪是人的捆綁,一則緊緊捆鎖肉身(δ?ω),一則讓人顏麵盡失(περιδ?ω)。我們的信心必須經曆這樣的功課:麵對罪,無論是自己和別人的罪,並相信罪已經赦免了。易言之,我們是否真的相信耶穌已經潔淨了這一切的罪,這是重生的關鍵:“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使徒行傳10:15)。

不過這裏有一個難題:拉撒路已經死了,但他是在墳墓裏聽見耶穌的呼喊才走出來的——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可以向死人傳道,正如天主教所教導的?約翰福音5:25-29的相關信息可以參考:“25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29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耶穌在世之時隻是複活了拉撒路等有限的幾個人。因此耶穌複活他們的目的是末世論的,而不是福音時代的交托給教會的使命。

五、麵對死亡(45-57)

45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作的事,就多有信他的。46但其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作的事告訴他們。47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跡,我們怎麽辦呢?48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

49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什麽。50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51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52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53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54所以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裏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裏和門徒同住。

55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節前潔淨自己。56他們就尋找耶穌,站在殿裏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他不來過節嗎?57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吩咐說,若有人知道耶穌在哪裏,就要報明,好去拿他。

1、猶太人(45-48)

耶穌複活拉撒路之後,自己抉擇麵對死亡——猶太人從此正式決定要殺祂——殺害耶穌的計劃從個別領導同誌的意見,上升為國家意誌。而在約翰福音11章中,我們看見了這樣的首尾呼應:拉撒路的死和耶穌的死;耶穌麵對拉撒路的死和耶穌麵對自己的死。耶穌為拉撒路死而複活。耶穌為之禱告的猶太人中有信的,也有不信的。不信的人有三類。第一是告密者:“但其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作的事告訴他們”。告密者就是控告者,是魔鬼的兒子(約翰福音9:13;11:46,57)。第二是嫉妒者:“這人行好些神跡,我們怎麽辦呢?48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嫉妒如陰間般殘忍,這些陰間的差役在耶路撒冷展開了一場正式的公會會議。第三、恐懼者,更可以說是假冒偽善者:“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一方麵,他們恐懼羅馬人對耶穌事件的敏感;另一方麵,他們殺害耶穌並非完全出於政治考量。他們的確就是殺人的,就是說謊的。他們繼續堅稱耶穌為“這人”(ο?τος ? ?νθρωπος),拒不承認耶穌是基督。這可以為他們殺害耶穌提供一種心理安慰。這場殺害基督的陰謀確定之後,他們隻是在等候一個合適的殺人時間。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會公會,這是正式的政治會議,也是猶太人最高決策會議。耶穌成了猶太社會的主要威脅或不穩定因素,而且已經是嚴峻的挑戰。會議根本不討論真理問題,隻是分析利害。“猶太人”和“羅馬人”在這段經文中也共同為人是什麽作證:都是吃人的賊和強盜,都是“外人”。

2、該亞法(49-54)

約翰福音11:49-54深刻揭示了基督事件和耶穌之死的神聖旨意。在謀殺耶穌的人類精英中,有一位特別陰險狠毒的人,就是大祭司該亞法(Κα??φας,as comely)。“我怎麽這麽美”作大祭司在主後18-36年,是大祭司亞拿(主後15年被羅馬罷免)的女婿(約翰福音18:13-14);這人在審判耶穌的時候還會出場(約翰福音18:13-14,24,28)。值得一提的是,耶穌威脅的是一個家族利益集團;既得利益,這是所有仇恨基督的國家機密。捍衛利益製造的意識形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們不知道什麽”,自以為神,驕橫無比。然後他以恥為榮地提出殺神方略:殺一儆百,並讓羅馬人沒有戰爭的借口。50節很重要:“一個人替百姓(λα?ς)死,免得通國(?θνος)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所謂“益處”,συμφ?ρω主要指把兩件事物放在一起比較和替代性的好處(馬太福音5:29-30;約翰福音16:7等)。“這是好事”。51節特別強調兩個事實,第一、“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這計謀可能出於魔鬼。但神允許這事發生,正如起初藉著法老得榮耀一樣。第二、“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這可能有兩方麵的含義。一方麵,他的宣告有權威性;另一方麵,耶穌之死就是一場獻祭,祂是我們的大祭司。於是聖靈藉著大祭司將耶穌之死的代贖真理宣告出來:“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π?ρ το? ?θνους,for the nation)”(51)。而且耶穌不僅是猶太人的救主,也是世人的救主(52)。該亞法是在講政治;耶和華是在講真理。

這事必然成就。於是殺害耶穌的計謀從“那日”開始啟動。那日不僅與拉撒路複活事件有關,更指向“該亞法”發表“重要講話”的日子。商議,συμβουλε?ω,這個字出現在馬太福音26:3-5,“3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裏。4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5隻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這種高級會議應該是秘密的,之所以外傳可能因為公會中有耶穌的門徒(如尼哥底母,或者使徒約翰)。公會一致通過和擁護該亞法同誌的意見,並為最高領袖的高見添磚加瓦。事實上接下來隻剩下怎樣落實和執行的問題;司法在這個國家隻是一場邪惡的政治把戲。耶穌的命運在審判之前就已經定了,此後耶穌預備成為待宰的羔羊,等候父神所定的時間為眾人的生而赴死。於是上帝再一次在人類麵前退卻了,雅各和神的使者摔跤再一次得勝。請注意54節兩個重要的信息:第一、耶穌被送進曠野。ε?ς τ?ν χ?ραν ?γγ?ς τ?ς ?ρ?μου,into a country near to the wilderness。這是阿撒瀉勒的應驗。第二,在以法蓮與門徒同住。約瑟夫稱這座城市距離耶路撒冷和伯特利很近。我們已經知道大祭司“拉撒路”葬在以法蓮。?φρα?μ,?????????,或????????,double fruitfulness(創世記41:52)。以法蓮也是以法他(???????,place of fruitfulness)的雙數,而以法他就是伯利恒(創世記35:16,19;48:7;路得記4:11;彌迦書5:2)。伯利恒的意思就是糧倉。耶穌正在曠野等候,與門徒同在。日子近了。

3、逾越節(55-57)

約翰福音45-48與55-57 的呼應是顯而易見的:“猶太人”與“猶太人”;“多有(πολ?ς)信他的”與“有許多人(πολ?ς)”;“祭司長與法利賽人”與“祭司長與法利賽人”;“將耶穌所作的事告訴(ε?πον)他們”與“若有人知道耶穌在哪裏,就要報明(μην?ω)”;“聚集公會”與“逾越節”以及“耶路撒冷”、“殿裏”;“我們怎麽辦呢(Τ? ποιο?μεν)”與“你們的意思如何(Τ? δοκε? ?μ?ν)”;“人人都要信他”與“他不來過節嗎”;“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τ? ?θνος,nation)”與“好去拿他”。上帝給了他們一個殺害基督的神學理由(當然他們自己不知道):“55c要在節前潔淨自己。56他們就尋找耶穌”。耶穌的血要潔淨我們一切的罪。“好去拿他”,這個“拿”(πι?ζω)已經蓄謀已久了(約翰福音7:30,32,44;8:20;10:39;11:57;另參以賽亞書53:1-12)。而使徒要經曆同樣被拿的命運(使徒行傳12:4;哥林多後書11:32)。但是,這些要拿耶穌的人,不知道他們將被耶穌所拿(約翰福音21:3,10)。而自以為已經拿住耶穌的那“獸”,最終將被擒拿:“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麵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啟示錄19:20)。

總之,最後這段經文的信息重點在逾越節,在逾越節的羔羊——耶穌代死獻祭的時候到了。冬去春來,又一個春天到了。“聽阿,是我良人的聲音。看哪,他躥山越嶺而來”(雅歌2:8);“16良人屬我,我也屬他。他在百合花中牧放群羊。17我的良人哪,求你等到天起涼風,日影飛去的時候,你要轉回,好像羚羊,或像小鹿在比特山上”(雅歌2:16-17)。阿門。

任不寐,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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