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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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牧人:你另外有羊,我此生無妻(約10:1-42)

(2017-03-11 04:06:25) 下一個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歡迎大家回到約翰福音的課堂。感謝主,2016年7月31日我們相信了愛,我們相信了愛情。這份“聖潔純愛”不是春情扶柳,不是夏日光影;而是要堅定地進入秋天,穿越長冬。今天我們要跟隨主繼續前行,從住棚節到修殿節(約翰福音7:2;10:22),從約旦河西一直到約旦河東(約翰福音8:1-2;9:7;10:40)。約翰福音第10章記錄了耶穌最後一次對眾人(不限於門徒)的公開講道。這場講道顯然是和前文聯係在一起的。一方麵,瞎眼的人找不到天國的門,而且法利賽人是瞎眼領路的假牧人;另一方麵,羊群要另外尋找進入天國的門,並需要一位好牧人;而這位好牧人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值得強調的是,約翰福音10:40-41中耶穌又返回施洗約翰及其見證,這等於將這10章在交叉結構中作了一個完美的總結。約翰福音共21章,前十章與後十章(從拉撒路的複活到耶穌的複活)前後呼應,而第十一章就成了一個獨立的中心。

約翰福音第10章可以分成兩大部分。第一、兩個寓言及其反應(1-18,19-21);重點是耶穌與羊群的關係,也可以指向基督完全的人性。第二、兩次爭辯及其反應(22-39,40-42);重點是耶穌是父神的兒子,也可以指向基督完全的神性。而兩部分結合起來,即耶穌基督就是人與神之間的中保。而19-21與40-42也是平行的:猶太人的紛爭與歸信。第一部分的兩個寓言分別是羊的門(1-10)和好牧人(11-18)。當然“羊的門”和“好牧人”這兩個寓言或比喻在邏輯上是相互關聯的:先打開羊的門,然後牧人帶領羊進入天路。在這一點上,耶穌與“布道家”不同,他們隻負責“門”,但不負責“牧”,所以街頭、電子媒體以及布道大會的那些名牧,隻是半吊子牧人。耶穌讓我們知道何為神的愛:愛我們,並且愛我們到底;耶穌將羊領進門,並且“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20)。第二部分的兩次爭辯分別從兩個方麵論述耶穌與父神的合一(22-30;31-39)。

“我是羊的門”和“我是好牧人”分別是耶穌在約翰福音中宣告的第三個“我是”和第四個“我是”;旨在重申祂是神,而且是為我們舍命的神。我是糧、光、門、牧,從四個方麵強調我是我是——我是人類尋找的那一位,是各種宗教和文化尋找的那一位;並隻有我是那一位。前兩者指向人類需求;後兩者指向耶穌之死。或者前兩個“我是”指向人的生命,後兩個“我是”指向神的死亡。正因為如此,這兩場辯論衝突越來越激烈:第一場隻是話語圍攻,第二場已經是石頭暴行了——繼續逼近十字架。但是,仇敵最凶惡的時候,也是上帝兒女歸回的時候。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也是藉著血重生的。殉道者的鮮血是教會的種子,猶太人的石頭是莊稼的春雨。但這條路是十字架的路,主呼召我們作真正的男人。這是一位牧人的臨別贈言:“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列王紀上2:2)。阿門。

一、寓言(1-21)

在解釋這段經文之前,我們需要返回約翰福音第9章的語境:瞎眼的找不到門。“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以賽亞書53:6a)。我們都是失喪的羊,無人牧養的羊,在曠野漂流。於是耶穌來了,宣告祂就是羊的門,祂就是好牧人;並且藉著祂的舍命帶領我們離開黑暗,進入永生。

1、羊的門(1-10)

約翰福音10:1-10也可以分成兩個部分:寓言(1-5)和解釋(6-10)。假冒偽善的人也許會反感耶穌在約翰福音9章中最後一句話,覺得基督沒有他們有愛心:“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約翰福音9:41)。如果主僅僅責備獨眼龍人的瞎眼,祂就不是神,祂就不是愛了。但是,我們的主在責備法利賽人瞎眼之後,馬上告訴他們門在哪裏。這是我們的神,我們的神就是愛。主耶穌與單單問責定罪的人不同,祂來更是為了給所有罪人指明永生的路。上帝在基督裏給我們打開了一扇門,從此改變了人類兩種悲劇:第一、隻是定罪卻不給出路;找不到出路隻是定罪;第二、瞎眼領路,將很多南牆妄稱為門,殺人說謊。這幾種人就是耶穌講的賊和強盜以及雇工。

(1)寓言(1-5)

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

2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3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4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
5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

耶穌第15次“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們應該說,祂是何等地愛這些法利賽人呢!祂首先給所有人指明了人生的方向和意義:“人進羊圈”。這裏麵有幾個重要的概念,我們要一一詳加考察。

第一、牧人和羊。人是神的羊,甚至是迷失的羊,是罪人。理解下文好牧人的比喻,需要進入整卷聖經的相關語境。近東地區,君王常常稱為牧人,而這一點,在舊約聖經中更是見證如雲。首先,牧人是一位被殺者(創世記4:2)。其次,耶和華是祂子民的牧人(創世記48:15;詩篇23:1;74:1;80:1;95:7;100:3;以賽亞書40:11;耶利米書23:3;31:10)。再次,神稱以色列人的領袖為牧人,並對假牧人的失責表示憤怒(耶利米書23;以西結書34;撒迦利亞書11)。再其次,大衛是典型的牧者(詩篇78:70-72;撒母耳記下7:7-8,19),而大衛所預表的彌賽亞是完美的牧人(耶利米書23;以西結書34)。這個比喻在新約中不斷展開。新約中首先有關於牧人與失喪的羊的比喻(馬太福音18:11-14;馬可福音6:34;14:27;路加福音12:32-33;15:3-7)。特別重要的是,在約翰福音中,同樣存在一個貫穿始終的關於牧人和羊的交叉結構:約翰福音1:29,36,施洗約翰見耶穌是神的羔羊;與之呼應的是約翰福音21:15-17,耶穌三次堅固彼得,讓他作牧人喂養“我的小羊”,“喂養我的羊”。

第二、羊圈與門。羊是“動物”,一方麵需要一個家,另外一個方麵要走路,出入吃草。因此請注意“進去”(2)和“出來”(3)以及“跟隨”(4)三個動作。因而門就顯得特別重要。門(τ?ς θ?ρας)是“圈”(α?λ?,the house itself, a palace)的門,而圈指向神的家。但悲劇是,人自從“眼睛明亮了”,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不僅被驅逐出伊甸園,而且錯把他鄉作故鄉。於是耶穌來,要為我們指明家門,並且自己成為這個門。如果僅僅指明門還不是愛,祂要自己作這個門才是愛:裂開自己的身體成為門。

我們可以先綜合一下約翰福音中關於“門”的基本信息。約翰福音1:51,“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與之呼應的是約翰福音20:“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26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而中間的啟示在約翰福音14:5-7,“5多馬對他說,主阿,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裏去,怎麽知道那條路呢?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7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

其次,我們應該來回顧符類福音中關於“門”的相關信息:馬太福音7:13-15,“13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14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15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麵披著羊皮,裏麵卻是殘暴的狼”;路加福音13:24-25,“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25及至家主起來關了門,你們站在外麵叩門,說,主阿,給我們開門,他就回答說,我不認識你們,不曉得你們是哪裏來的”。

最後、整卷聖經的背景。門關了,始於創世記3: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麵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重開天門的信息指向基督,詩篇118:“18耶和華雖嚴嚴地懲治我,卻未曾將我交於死亡。19給我敞開義門。我要進去稱謝耶和華。20這是耶和華的門。義人要進去。……24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更為清晰的血門,出現在逾越節:“7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13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出埃及記12:7,13)。這些預表應驗了。馬可福音1:10,“他從水裏一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聖靈仿佛鴿子,降在他身上”;馬可福音15:38,“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希伯來書10:19-22,“19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20是借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22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麵前”。需要強調的是,門指向受苦的基督,也指向複活的基督。

第三、神的聲音。“3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4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在這兩節經文中,名詞“聲音”(φων?)前後呼應,指向神的話語,聖道,真理,聖經。而動詞“叫”乃是同義詞,神的聲音就是靈,就是生命,是帶著能力的,不斷臨到看門的和羊群。聲音主要有三個方麵的重要作用。首先,靠聲音進門,找到羊群:“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看門的”(? θυρωρ?ς,a doorkeeper, porter;馬可福音13:34;約翰福音18:16-17)可以指施洗約翰,也可以指舊約的眾先知和新約的眾使徒。上帝藉著話語進入人間,這最終應驗在道成肉身之中。其次,聲音呼喊羊群出來:“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這是亞當在樂園的工作(創世記2:19),這是出埃及之時呼召洗禮的過程(出埃及記12:51)。一方麵,這羊是屬於他自己的(但不屬於祂的羊也聽到了神的聲音,羅馬書10:18);另一方麵,“名”首先指基督的名(約翰福音1:12),然後指生命冊上的名(詩篇69:28;以賽亞書4:3;腓立比書4:3;啟示錄3:5;13:8;17:8;20:12;20:15;21:27)。點名的工作也是民數記的工作,這些被叫到名字的人要出來,組成耶和華的軍隊。最後,開門之後,牧人要繼續帶領羊群前行:“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圈不是終點,而是起點。正如教會不是一個終點,而是一個過程。不僅如此,牧人總是在前麵帶頭走(哥林多前書15:20,23),不是驅趕,不是利用。耶穌和世界上所有的領袖不同(創世記33:2;民數記10:33)。帶領和聲音也可以與曠野中的雲柱與火柱平行,與聖道和聖禮平行。

第四、賊與強盜。羊圈裏的主要政治事件就是有賊(κλ?πτης)和強盜(λ?στ?ς)偷殺群羊。這個賊和強盜首先就是伊甸園裏的蛇,隨後則是把羊當作商品的雅八,再後來則是將羊群當作獵物的寧錄。約翰福音10:1-5也可以交叉結構。1與5告訴我們羊群的兩大仇敵就是賊和強盜(起初就是殺人),而他們都是“生人”(起初就是說謊的)。因此人必須在牧者和盜賊之間做出抉擇。這裏比較“極端”的結論是:除了基督,其他闖入者和領路人都是賊和強盜。賊在新約中主要指貪財和盜用公款的人(約翰福音12:6;馬太福音6:19-20;24:43;路加福音12:33;12:39)。換言之,他們的信仰是錢財,或物質第一性,經濟基礎決定一切,人以食為天,悶聲發大財,打土豪分田地;在屬靈的意義上,他們偷獵主的羊歸為己有。而強盜即大盜,使用革命暴力和國家強權並粉飾意識形態或宗教哲學而搶錢奪羊的人(馬太福音21:13;約翰福音18:40)。賊與強盜的區別,就是偷和搶的區別;大致相當於“竊鉤者誅,竊國者侯”,“聖人生而大盜起”。賊和強盜的一個基本動作是“爬”,這個動詞首先現出蛇的原形(創世記3:14)。不過?ναβα?νω這個動詞主要指從下向上的升起、崛起;這一點更為重要。大罪人不過是泥土,不過是人,但卻要起來作人上人,在人身上冒充高高在上的神。而這一點,與耶穌是從上麵來的,降卑到世上針鋒相對。那麽盜賊如何妄稱主名呢?在交叉結構中與盜賊呼應的是“生人”(?λλοτρ??,a stranger;τ?ν ?λλοτρ?ων,the strangers),?λλ?τριος這個概念在5節中重複兩次;這個概念應該相當於箴言書中反複提到的“外女”;他們是入侵教會的“淫蟲”,用“他的聲音”勾引人與他們行淫。但是“5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一方麵,這聲音指向一切意識形態和宗教哲學;另一方麵,這些謊言一定破產——於是人類思想史就是宗教、哲學、主義不斷被拋棄和更替的曆史,也使靈魂在各種思想之間疲於流亡的曆史。

現在我們來看耶穌自己對這個比喻的解釋。

(2)解釋(6-10)

6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什麽意思。7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8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9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

10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我們首先強調兩個和加爾文主義有關的問題,他們用自己的謬論作盜賊已經很久了。第一、誰是“他們”,這涉及普世救恩論和限定救恩論的區別。約翰福音10:6中的“他們”就是約翰福音10:1中的“你們”,就是約翰福音9:41中的“你們”,就是約翰福音9:40中的“法利賽人”。門以及門牧一體這樣的比喻,是法利賽人無法理解的。一方麵,他們不承認自己找不到門或瞎眼的,從來沒有誰既是門又是牧人。另一方麵,“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什麽意思”,這恰恰證明了他們不是主的羊,不認得主的聲音。但是耶穌仍然將這個比喻解釋給他們,哪怕他們不是“自己的百姓”(馬太福音1:21)。耶穌第16次實實在在地呼召法利賽人。這讓我們想起馬太福音23:37,“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隻是你們不願意”。第二、這個異象聖經明明說是“比喻”,因此“我是門”與“這是我的身體”根本不可能相提並論,但是從茨溫利開始的加爾文主義者,總是用這個比喻攻擊路德教會的聖餐論(the real presence)。

不過約翰福音這裏提到的“比喻”是一個新的概念。符類福音中說的比喻是παραβολ?;而約翰福音在這裏用的是παροιμ?α(約翰福音16:25,29;彼得後書2:22),因此一些學者更願意將之譯為allegory(寓言)。耶穌的意思是:在這個寓言中,我將自己比作羊的門。9節中的“我就是門”(?γ? ε?μι ? θ?ρα),這個“門”是加了定冠詞的,特指比喻中的那個“門”。耶穌首先宣告“我就是羊的門”。這是前所未有的真理。這個真理包括否定和肯定兩個方麵的信息。8-10實際上是一個平行結構:盜賊與我兩次平行。

我們先看盜賊的身份(8),然後看盜賊的惡行(10a)。介詞πρ?表示時間性的“在……之前”。耶穌這話是一個非常決絕的宣告:耶穌之前的所有人類領袖不過都是不同程度的賊和強盜;這可以藉著他們的“信仰告白”識別——“羊卻不聽他們”。即他們所說所教導的,或者與基督無關,或者是敵基督的。換言之,我們藉著他們的典籍和教義就能認出他們來。其次,根據他們的行動來認識他們:“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這是判斷異教和邪教的三個基本標準:以偷竊錢財為目的;以暴力殺人為手段;以敗壞毀滅為結果。偷竊,κλ?πτω,to steal。殺害,θ?ω,to kill。毀壞,?π?λλυμι,to destroy——如果你已經將這個地方變成了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如果你已經讓當事人生不如死,你以吃人為代價的任何大義名分都是謊言;而你真實的目的就是為了私欲和利益。

最後我們來看“我”的身份與工作。一方麵,“9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另一方麵,“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這兩句話實際上是同一個含義,但是是逐步加深的。我們可以分別解釋一下這兩個重要信息。第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這涉及普世救恩論:任何人,無論是誰,神讓一切相信的都得救。神就是願意萬人得救。無論加爾文主義者怎樣彎曲,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但是,隻有從門進來才能最終得救,因此普世救恩論與普遍得救論不同。另一方麵,耶穌來的目的不是為了錢財和政治,隻是為了將祂的百姓從罪中拯救出來。而得救是一個過程,一個“出入得草吃”的過程,這顯而易見指向了日常的教會生活,並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第二、“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首先,耶穌的使命是生命,這與盜賊的死亡使命針鋒相對。其次,“得救”和“得生命”是平行的,耶穌講的得救與屬世的得救無關,而是指屬靈上的得救,這是生命與飲食的不同(馬太福音6:25)。強盜是為貪愛世界而來,耶穌是為永遠的生命而來。“並且出入得草吃”與“並且得的更豐盛”平行——得救和永生不僅是一個在持續的過程,更是更新成長的過程。

2、好牧人(11-21)

我們也可以將約韓福音10:11-21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好牧人的寓言(11-18),第二部分是猶太人的反應(19-21)。牧人的比喻和門(羊圈)的比喻是緊緊連在一起的。嚴格來講,約翰福音10:11-18不是另外一個寓言,而是對第一個寓言中的“牧人”的進一步解釋(約翰福音10:2)——耶穌到底怎樣讓人得生命——祂要舍去自己的生命使我們得生命。另外,19-21也不僅僅是對11-18的反應,而是對1-18所有寓言及其解釋的反應。

(1)寓言(11-18)

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舍命。

12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13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

14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15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舍命。

16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約翰福音10:11同時解釋了牧人和門——好牧人為羊舍命作羊的門。“我是好牧人”是約翰福音記載的第四個“我是”;如果將這七個“我是”放入交叉結構,這是中心的啟示:好牧人為羊舍命,這指向基督的死而複活,這是我們信仰的中心,這是耶穌第一次來的主要工作。

可以將約翰福音10:11-18交叉如上。首(11)尾(17-18)與中心(15)交叉呼應強調“好牧人為羊舍命”。這是3次對“舍命”的強調。第一、“好牧人為羊舍命”(11)。這句話首先在於區別牧人和盜賊。其次我們來注意“舍命”這個概念:τ?ν ψυχ?ν α?το? τ?θησιν,giveth his life。祂獻出的是祂自己的生命,不是別人的生命。不是將別人的兒女經火獻給摩洛。再次,舍命的對象是?π?ρ τ?ν προβ?των,for the sheep。這裏的“羊”是全稱——耶穌不是為某些羊舍命,甚至不是為“祂自己的羊”舍命,而是為所有的羊舍命;不僅為我們的罪,也為普天下人的罪;不僅是我們的救主,也是世人和萬人的救主。改革宗的學者對馬太福音1:21隻是一知半解:“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最終得救的當然隻是祂自己的百姓;但這與祂是否為所有人的罪獻上完全是兩個問題。第二、“並且我為羊舍命”(14-15)。這裏才開始強調“我的羊”,雖然我為所有的羊舍命,但是隻有我的羊“認識”我,這首先涉及傳道、聽道和信道的問題。然後,這認識的中心,這聖道的中心是“我為羊舍命”。我們傳什麽,罪人靠什麽認耶穌是主?“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14-15也是強調好牧人與羊真實同在,一方麵藉著認識而同在(真理);另一方麵這種同在如父如子(恩典)。“認識”和“知道善惡樹”中的“知道”是一個概念,這讓我們看見神的旨意乃是讓我們認識基督,而不是知道別人的善惡。這個彼此認識和主我同在的過程也是舍命的過程——牧養與侍奉是一場犧牲、獻祭和殉道。第三、父的舍子計劃與子的自願舍命(17-18):“我將命舍去”,這兩節經文與符類福音中的十字架神學側重點不同,這裏更加強調十字架中上帝的主權和耶穌基督的主動順服。於是約翰福音的十字架徹底告別了悲情主義以及對“誰是凶手”的政治追問。靈恩派不要十字架,改革宗隻要咬牙切齒的十字架(受苦的基督);我們傳這位自願舍命、已經複活的基督。

12-13與16平行,前者強調耶穌與雇工的區別;後者強調兩類羊群的合一。雇工是一個新的概念,與盜賊不同。盜賊代表異教和邪教領袖,而雇工則代表將聖職職業化的教會內部的極端。如果說盜賊和外人針對的是耶穌建立教會之前的仇敵;那麽雇工則是針對基督建立教會之後那些假牧者。雇傭關係或牧者的職業化,一定導致牧者將利益選擇、利害算計放在真理和侍奉之上,教會也必將因此敗壞。牧者不是任何人雇傭的,而是來自基督的按立和差遣;否則,會眾像雇主一樣教訓和棄絕牧者,以及牧者像雇工一樣諂媚和拋棄羊群,就成了霾國教會兩大公開的醜聞。這正是大衛和掃羅的區別(撒母耳記上17:34-37)。雇工的目標是工價,侍奉的是自己的肚腹和人的榮耀;牧人的目標是羊群,侍奉的是真理和神的榮耀。然而在不斷雇工化這方麵,路德宗正在和改革宗、靈恩派平分秋色或摩肩媲醜。可以藉著雇工和牧人麵對狼和羊的反應而區別兩者。一方麵,雇工與狼的關係。他們遇到仇敵或政治恐懼就可能逃走。他們甚至可以和狼合作。如果路德宗和改革宗一樣願意在“歐亞草原”的福音事工中與希律及其官教合作,願意在遠東眾海島上和異教和諧,他們就隻是雇工。我們今天也在這裏正式宣告:我們和所有在那裏事工中與希律合作的LCMS所信的不是一個神,我從始至終反對他們的墮落,我們不與他們同行,我們也不怕他們的攪擾。不得不說明的是,我們順服掌權者,我們對政治也毫無興趣。但我們更願意不斷地順服聖經。另一方麵,雇工與羊的關係——一遇到狼就拋棄羊群的牧者,根本就不是牧者。這正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結束的時候三問彼得的原因。

我們不應該絕望地望著暫時雇工的背影感謝神藉著希律的馬兵潔淨祂的教會,我們也不應該一味責備雇工從來不愛神也不愛羊群。我們當盼望驚弓之鳥展翅上騰地歸來。那些裸體少年必能像馬可一樣重作大丈夫。也許暫時的安排也是為了愛護羊群,但這一切更是為了讓我們一同長大。保羅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然而主的愛永不止息。

16節論及國度的問題:不僅猶太人是主的羊,希臘人和外邦人也是主的羊;不僅你教會現有的會眾是神家裏的人,我們還有家人在外麵等候我們去尋回(馬太福音10:6;約翰福音11:52;彼得前書2:25;約翰福音12:20-21)。但是,不問出處,所有的羊隻有一個牧人(以西結書34:23;37:24;彌迦書2:12;以弗所書4:4-6)。我們隻有一位大牧人或牧長(希伯來書13:20;彼得前書5:4)。

(2)反應(19-21)

19猶太人為這些話,又起了紛爭。20內中有好些人說,他是被鬼附著,而且瘋了。為什麽聽他呢?21又有人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

猶太人的反應主要針對的可能不是寓言,而是耶穌4次談到“父”,並且宣告祂將要靠父死而複活。門和好牧人的比喻在猶太人中間引起了軒然大波(19-24)。19節中的“紛爭”(σχ?σμα,arent,a division, dissension)與31節中的“石頭”前後呼應,仿佛猶太人除了紛爭(約翰福音7:43;9:16)和投石(約翰福音8:5,59),對耶穌及其教訓不會有別的反應。紛爭中包含著這個陳詞濫調的控告:“他是被鬼附著”。這已經是他們第四次控告耶穌是被鬼附著了(約翰福音7:20;8:48,52),他們進而宣告:“而且瘋了。μα?νομαι,to be mad, to rave;大意是“神經病”、“胡說八道”(使徒行傳12:15;26:24-25;哥林多前書14:23)。但是,耶穌來了,那惡者不能在人心一手遮天。裂縫已經出現了,門也開了。於是我們看見另外一種景象正在發展:“21又有人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耶穌的話語或教導,連同祂的行為或神跡,激發了每一個猶太人不得不重新麵對,重新思考耶穌到底是誰。這也是我們傳道的基本內容:基督和祂的道。無論麵對什麽人,我們自己必須從始至終對耶穌和祂的真理信心百倍。

二、爭辯(22-42)

約翰福音10:22-42進一步告訴我們好牧人與天父上帝的關係。一方麵,祂來是尋找父的羊群(22-30);另一方麵,祂就是神(31-42)。這不顧逼迫、越來越堅定的宣告,也讓耶穌距離十字架越來越近。另外請注意這兩段平行的經文前後呼應的這些概念:“我父”(25,29;32,36-38)“基督”(24)與“神的兒子”(36);“我與父原為一”(30)與“父在我裏麵,我也在父裏麵”(38)。前者強調的父子一體,見證是耶穌的話語、行為和使命(22-30);後者強調的父子一體,指向聖經、耶穌的話語和行為(31-42)。這兩方麵的交叉呼應是顯而易見的。

1、我與父原為一(22-30)

22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23耶穌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行走。24猶太人圍著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25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26隻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27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29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30我與父原為一。

約翰福音22節讓我們看見這場爭論的時空背景:地點在耶路撒冷,更具體地說是“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使徒行傳3:11;5:12)。時間是修殿節,是冬天。雅歌2:11,“因為冬天已往。雨水止住過去了”。這是最寒冷孤獨的季節,這是考驗愛情的季節:“11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乃是有山有穀,雨水滋潤之地,12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申命記11:11-12)。所羅門這個名字也同時將我們帶回雅歌,新郎來了,但世人不認識祂。不僅如此,修殿節也與所羅門有關。先參考這個詞條:修殿節也稱光明節(????????‎ 或 ?????‎)或獻殿節,而所羅門是最早的獻殿者(這個節日是為紀念這件事:猶太人在馬加比家族的領導下,從敘利亞塞琉古王朝國王安條克四世手上奪回耶路撒冷,並重新將耶路撒冷第二聖殿獻給上帝。該節日始於主前165,時間在猶太曆的基斯流月,約在公曆11-12月)。總而言之,這裏應該是在提醒我們,耶穌是更大的所羅門,祂來乃是要重建聖殿,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約翰福音2:21;10:11)。正因為如此,約翰福音10:22-42實際上在鋪墊耶穌的死因:祂因為將自己與神等同而被猶太人殺害。

真正的愛情一定會遇到仇敵及其試煉。約翰福音10:24-30也可以交叉結構。其中24節猶太人提出問題:“你是不是基督”;而29-30節耶穌等於正麵回答祂是,“我與父原為一”。圍著,κυκλ?ω,o surround of besiegers。路加福音21:20用這個字指“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另參希伯來書11:30;啟示錄20:9);因此這個字讓我們想起修殿節的來源;而新郎此時此刻陷入敵人重重包圍之中。“叫我們猶疑不定”,τ?ν ψυχ?ν ?μ?ν α?ρεις,thou make us to doubt;原意是你把我們的情緒或生命或靈魂高舉在空中;這是一種忍無可忍的精神狀態。“我與父原為一”。?γ? κα? ? πατ?ρ ?ν ?σμεν,I and Father are one。有學者指出,ε?ς(一)是中性的,因此耶穌的意思不是同一(identity),而是合一(unity)。恰恰是因為是神,與父合一;因此,愛情必勝。

中間25-28則在更新猶太人長期以來關於基督的錯誤觀念:基督不是強人,而是牧人。這段經文也是從三個方麵見證耶穌是基督:耶穌的話語和行為(25)以及祂獨特的使命:用真理(不是暴力手段)帶領羊群直到永生(不是政治目的)。在這段經文中,重點強調的是新郎在敵軍之中對愛情的堅定信念:“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重複兩次)。祂不會因為危難而放棄初衷或婚約。這句話在強調上帝大能和大愛;也意味著教會必勝,“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這是一個永遠不會拋棄別人卻隻能被人拋棄的神。但願我們記得:祂永不拋棄我們,直到世界的末了。即使在最最艱難和軟弱的時候,祂也不會拋棄祂的新娘;並且在最最孤單和困苦的時候,祂也在為愛情而戰,奮不顧身。祂不允許仇敵將我們消滅。讚美決不放棄、永不放棄我們的主。也願我們跟隨祂的“個性”:寧可被人棄絕,絕不棄絕人;寧可被任何人棄絕,絕不棄絕任何人。

耶穌將人類區分為兩部分:“不是我的羊”和“是我的羊”。一方麵,這些猶太人“不是我的羊”。“不是我的羊”是“不信”的原因,而不是相反。因為“主動不是”(?στ?,Tense: Present;Mood: Indicative),所以不可能“相信”。這並非支持雙重預定論,而是讓我們看見不信者在內心就是敵基督的,這種敵意出於他們自己(約翰福音8:44)。另一方麵,是我的羊。但我的羊的信卻不是出於他們自己,因為“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第一、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第二、基督認識(γιν?σκω)這些羊或與這些羊同在;第三、耶穌帶領這些羊前行。?κολουθ?ω(跟隨)這個動詞也表明,基督徒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而是要持續住在施恩之具中。正是靠著三種恩典,或在這三重恩典的前提之下,主又說:“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換言之,永生是從神來的,而我們要持續的相信、聽道、聚會和跟從中經曆永生。

另外請注意27和28節有兩個連接詞是κ?γ?而不是κα?;第一個κ?γ?在“我也認識他們”之前;第二個κ?γ?在“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之前。κ?γ?有“然後”之意(I also, I as well, I likewise, in like manner I;馬太福音2:8;10:32-33;11:28等)。這應該意味著,“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是“我也認識他們”的前提(約翰福音8:31-32;馬太福音25:12;路加福音13:25);“他們也跟著我”是“我又賜給他們永生”的前提。因此,這段經文完全不支持加爾文主義的相關教義;毋寧說徹底揚棄了那些自以為是、是也不能是的“新概念”。當然,這些經文也不支持得救上的人神合作說,因為“我的羊聽我的聲音”,“聲音”在前,聲音貫穿始終。我們不能自救,除非神來拯救我們;而隻有持續住在神話語中,我們才能將起初的愛心和信心堅持到底。

2、祂是神的兒子(31-42)

31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32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33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

34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35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36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37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38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麵,我也在父裏麵。

39他們又要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40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41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裏。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跡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42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我們繼續將這段經文交叉結構。這是第二場爭辯,或耶穌被捕之前與猶太人最後一場爭辯。31-33與39-42 平行,讓我們看見人對耶穌講道的兩種決然不同反應。不信並且成仇,信並且跟隨,這都是要有的。你如果準備好了迎接石頭的準備,你才可能迎來蜜月。

(1)石頭陣中(31-33,39-42)

這是主耶穌在石頭陣中賜給人類最後一篇公開的講道。這次猶太人不是想拿石頭打祂,而是已經拿起石頭打了祂。猶太人第二次重申了耶穌的罪狀:“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約翰福音5:18;19:7)。於是耶穌接下來的講論幾乎是在石頭陣中進行的。衝突完全爆發了,耶穌很難再公開講道(約翰福音11:8,16)。猶太人要打死耶穌的根本原因是指控耶穌自以為神。但是,這場衝突之後,他們已經動手了:“他們又要拿他”。然後我們看見主再一次逃走。在約翰福音中,我們的主麵對強逼作王和石頭打死都在逃亡。祂是神。這次祂逃到約但河外,可能是約旦河西已經沒有祂的存身之地:北方加利利祂的弟兄不容祂;南方猶太人迎接祂的隻有石頭。不過?ξ?ρχομαι這個字主要不是指逃走,而是走出去了。福音書一直沒有告訴我們耶穌多次怎樣脫險的,這也可能是神跡。但是,從此之後,“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石頭之後我們很幸福。值得強調的是,風暴之後的跟隨和信都更加接近真理,一方麵,他們開始脫離神跡中心主義;另一方麵,他們開始全麵仰望耶穌的話語和工作。這兩段經文也賜給我們極大的信心:一方麵,教會和傳道人總是在石頭陣中講道的;另一方麵,在石陣中更要堅持真理,而石頭陣中的真理更是帶著能力的,會帶來真正的複興。

(2)一個難題(34-38)

34-38可以視為耶穌的自我辯護。猶太人引用聖經定罪耶穌,耶穌也返回聖經。這一點與耶穌在曠野遭遇試探的情形一致:魔鬼引用聖經試探耶穌,耶穌用聖經勝過了它。34-36是耶穌指著聖經來反駁猶太人。而37-38則再一次強調祂的話語和行為是祂的見證。耶穌指著舊約的相關啟示來論證祂是誰,祂是神;同時也顯明了猶太人在引用舊約聖經之時所表現出來的無知和偽善。首先,耶穌指著舊約的相關經文再一次強調:“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5:39)。“34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35a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翰福音10:34-35a)。耶穌所引用的經文應該是詩篇82:6-7,“6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7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廢”這個字(λ?ω)更可能隻是指“斷章取義”,因此重點應該在詩篇82:7。詩篇82:6-7似乎顯明兩個“矛盾”:第一、整卷聖經始終如一的唯一神信仰變成了多神論信仰;第二、“你們是神”和“然而你們要死”顯然是矛盾的——神就是永生的神,因此,神不可能死;死的就是假神。我們至少可以從兩個方麵來解釋詩篇82:6-7;都事關基督中心論,神一切的奧秘都在基督裏藏著。

首先是肯定方麵,這也是大多數聖經學者的觀點。人被稱為神主要是指兩種職分:“神人”與“審判官”(出埃及記4:21-22;7:1-2;21:6;22:9;詩篇82:1-8;申命記1:17;33:1;約書亞記14:6;士師記13:6-8;撒母耳記上2:27;9:6ff.;列王記上12:22;13:1ff.;列王記上17:18;17:24;20:28;列王記下1:9ff.;4:7ff.-8:11;13:19;23:16-17;曆代誌上23:14;曆代誌下8:14,11:2,25:7-9;30:16;以斯拉記3:2;尼希米記12:24;12:36;詩篇90:1;耶利米書35:4)。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上帝將基督的一些職分部分交給了一些選民領袖,並從他們身上預表基督。但耶穌降生之後,神人和士師的職分就被廢止了;因此新約聖經禁止人論斷人。而“神人”(????? ??????????)這個概念,也預表基督將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其次,正是因為這些“神”是會死的,所以必須等候一位死而複活永生的神。因此,耶穌才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另參馬太福音5:17;路加福音16:17)。

其次是否定方麵:神的話語是反諷。這也是我的觀點;這兩個觀點可以互相解釋。詩篇82是亞薩的詩,可拉12篇重在感恩,亞薩12篇重在審判。這是神對“諸神”的審判,換言之,就是神對瞎眼的法利賽人這類權力者和審判官的審判:他們自以為神地審判別人。自以為神而審判別人,在審判別人中自像為神,正是一切異教的共同特征;然而這些假神要被審判。神何時“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然而你們要死”呢?至少有兩處。第一、“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另參創世記3:5)。第二、“2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麵。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創世記6:2-3;另參創世記6:13)。因此,耶穌引用詩篇82篇,乃是對法利賽人的審判,同時,祂將為這樣的大罪而死——冒充神的罪人不死,耶穌就必須死;罪的工價就是死。

最後,無論從哪方麵看,耶穌指明法利賽人在引用聖經上持雙重標準(35b-36)。如果說約翰福音10:34-35a主要是從實體上審判法利賽人,那麽約翰福音10:35b-36則是從邏輯上對法利賽人的審判。他們不能將一種邏輯始終堅持到底,因為他們起初就是殺人的,說謊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應該是指神的話語針對(πρ?ς)或應驗在他們身上的人,正如創世記2:17以及創世記6:13所針對的人。將介詞πρ?ς翻作“領受”可能是一個嚴重的錯誤。亞當及其後裔根本不領受神的話,但神的話是針對他們的,並且一定應驗。不僅如此,? λ?γος το? θεο?在約翰福音的語境中,更可能指向基督(道),祂來要審判世界的審判。這的的確確是一個極大的反諷:全世界的人其實都在自以為神,特別是在審判別人中自以為神;但卻堅決不接受神的兒子是神,並以此為罪名將基督殺害,釘死,趕出世界。這是實體和邏輯的雙重悖謬,再一次讓我們看見黑暗為何不接受光:每個人都自以為神,甚至人與人之間互相神化。這一點正如約翰福音5:43-44所說,“43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44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如果人類自我神化,如果你已經稱老子孔子柏拉圖釋迦牟尼默罕默德為神,而且你實際上總是認為自己比任何人更神且先憂後樂知識分子偉大領袖,你就不可能信基督是神。你的信也是假信。

(3)真愛無敵(38b)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耶穌在這裏宣告了一個新的概念:“父在我裏麵,我也在父裏麵”。這個概念從此以後將會不斷重複(約翰福音14:10;17:21等)。這個不斷重複的概念最終應該是指向兩個事實:一方麵,父要叫祂的兒子複活;這見證一種苦難、魔鬼、罪惡、死亡不能隔斷和勝過的真愛。另一方麵,基督在我們裏麵,我們也在基督裏麵——我們也要在基督裏複活,永沐主愛。這個互相內在、如膠似漆、不能拆散的神聖合一,同時為愛情與複活作證。一方麵是愛情:父子合一,神就是愛。基督和教會合一,讓我們認識神的愛,讓我們愛我們的神,讓我們彼此相愛。另一方麵是複活,或永遠的愛情:永不分離,超越時間、空間和死亡的愛才是真愛。而接下來約翰福音第11章講的就是這永存的愛:一方麵那裏強調耶穌愛拉撒路,愛馬大和馬利亞,愛到潸然淚下,天地寂寞,失語凝噎;另一方麵,這愛采取了複活和永生的行動,這愛的行動就是同死共生,死去活來,直到永遠。人有愛,卻沒有複活和永生或永遠的愛;異教有輪回和永恒的觀念,卻沒有愛。然而我們的神就是愛,我們神就是複活;我們的神同時是愛和複活。所以祂愛我們就愛我們到底。親愛的弟兄姐妹,願我們在基督裏永遠相愛,永不分離——無論貧富,無論寒暑,無論安危,無論高下,無論得失,無論昨天今天和明天。阿門。

應用:另外有羊

2016年8月1日,幾乎一夜未眠。不僅因為繼續倒時差,也為“另外有羊”的歸回感恩,也因我看見神繼續在大大使用祂不配的仆人。我一路向東,向曙光升起的地方。看見路越走越遠,天越來越亮,忽然耳畔響起神的聲音:“16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我看見一個人在從太平洋到大西洋的鄉村大道上,淚如雨下。我知道仆人原不是傳自己的,乃是傳耶穌基督是主。但你先閉嘴。

親愛的弟兄姐妹,約翰福音10:16在馬太福音28:18-20之前,在使徒行傳1:8之前,已經向門徒和全世界宣告了教會的地極使命,暨福音的全球化。這個全球化的過程在基督是主動的,但是在教會,在基督徒,在傳道人,常常是被動的。這個被動的過程,誠如使徒行傳8:1-4所見證的:“1從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2有虔誠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為他捶胸大哭。3掃羅卻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裏。4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其實這世界的每一條江河和我的一切祖國、一切家鄉都是保羅的墳墓。但正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才能將地中海或太平洋對岸和使徒時代身後的人類造成了教會的長椅。也許你們知道,福音在這座城市和所有家鄉發展的空間都很小,正如主自己在拿撒勒所經曆的。主說,和我一起吃飯的人用腳踢我,沒有先知在自己的家鄉是被悅納的。自己人一直和仇敵一起修建我的墳墓;將我更傾斜地倒釘在十字架上,將我的血肉賣了29元2毛5分錢,將衣服撕碎如冬天裏漫天的雪花和石塊。是是非非,無需贅言,神都知道,惟祂知道。有的時候,我會想起以巴弗提。渺小和孤單讓麻雀如此美麗。

當我們很小的時候,主的道就很大;當你虛空的時候,我必須更充實。老兵不是死亡,隻是凋零。另外有羊,永遠另外有羊。每當世界黃昏倦鳥歸林、每當知識分子發表獲獎感言,每當俄珥巴灑淚而別地老天荒,主的聲音總是穿越我的高牆和鐵窗,我的世界隻有一個聲音:我另外有羊,我另外有羊。因為耶和華總是另外有羊。你另外有羊,我此生無妻。前線,前線。孩子,加拿大雁飛得很高,加拿大的玉米很甜。萬裏無雲,是耶穌永恒的歎息:我另外有羊。

當十年之後老兵第一次離開聖勞倫斯的時候,淚灑聖壇。沒有人擦拭他的眼淚,他也不知道主說祂另外有羊。但是就在飛機起飛、就在他順利穿過鐮刀和斧頭的時候,他聽見了“另外有羊”的聲音。2014年以來,他不斷地提醒自己永遠要含笑水泉——沒有耶路撒冷和拿撒勒的一切絕境,就沒有冬天之後的春天,河西之後的河東。沒有很小,就沒有很大——神若不拆毀掃羅的虛榮和千人教會的拖累,就不可能有每周萬字的侍奉,也沒有日行萬裏的福音之旅……神的道高過人的路。不在乎再多一項罵名,今天也有一些愚妄話分與你們:在這個世代,特別是在所謂教會中,也許隻有那些講道正在超越泥土和士兵限定的空間,隻有我們的聽眾不僅在遠方,也在未來。我的主活著的時候,祂同時代的人,最後沒有一個是祂的聽眾,我們算什麽呢。因此2014年以後,我們這小群在對地極的人傳道,在對下一代人和更遙遠的人類傳講基督。錐心泣血,韋編三絕,孔雀東南飛,千古無絕唱。你可以放心——因為主在冬天裏行走,我們的生命就不再有冬天,隻有收割的忙碌和喜樂以及同工的相愛。春天,十個海子都在複活,不會重死。願你再一次麵朝大海,看那永遠的春暖花開。不止七千人,我們當走的路甚遠。

我相信這一切有神的美意。這是祂的旨意:“16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我知道我們的教會很小,但我們所傳的聲音很大。我們知道我們的主隻是拿撒勒的一個小木匠,但祂的國度很大。祂在陽光還沒有升起的時候,就是我的山海關和大馬士革,就在發射前,主曾對我和你們說:“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加福音12:32)。阿門。

任不寐,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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