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姐妹平安。約翰福音1-2章是一個單元,重點是耶穌是誰,以及耶穌何為。我們在那裏特別看見耶穌是有真理有恩典,或者有真理有真愛的神,因此潔淨聖殿的耶穌,與流俗虛構的“多元寬容”、諂媚人心的假神不同。而約翰福音3-4章可以視為一個單元,主題可以是:耶穌怎樣為——藉著洗禮賜人重生,以及教會的誕生。當然,洗禮這個主題也可以包括約翰福音3-5章,而6-8章則轉向聖餐。與此相關的真理是:人是什麽,以及人應該作什麽。一方麵,神愛世人;另一方麵,人是罪人,人應該重生,應該信基督得永生。
人總是分為三類:男人、女人和孩子。人為什麽要重生?因為男人是夜間的男人(約翰福音3:1-36),女人是正午的女人(約翰福音4:1-42),孩子是患熱病的孩子(約翰福音4:43-54)。人需要神;人是需要在基督裏重生的罪人或病人。而男人、女人和孩子這三個方麵的信息,與創世記3-4章中的亞當、夏娃以及該隱,完全平行。這三個人(尼哥底母、撒瑪利亞婦人和大臣的兒子)分別來自猶太、撒瑪利亞和羅馬,可以指向整個人類。耶穌基督要重生的不僅僅是這三個人,祂願萬人得救。約翰福音3-4章這三個重生的故事,在地理上的順序也應驗了使徒行傳1:8的預言,“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阿門。
引言:創世記3-4與約翰福音3-4
創世記3:7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麵。9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裏。10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11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12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13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什麽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14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16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23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麵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創世記4: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4b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5隻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麽發怒呢?你為什麽變了臉色呢?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它。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10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麽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麵。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麵,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17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18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24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我們至少可以注意到創世記3-4與約翰福音3-4章如下的平行關係。
第一、人犯罪,神來找人,於是“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麵”(創世記3:8)。約翰福音3:8應該以此為背景:“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風”在希伯來文中與“(聖)靈”是一個字(創世記1:2)。在創世記3章中,三位一體的上帝臨在,就是要重生已經犯罪的亞當和夏娃;隻是罪人躲藏,不接受救恩。亞當夏娃的躲藏,與約翰福音3:19-20也可以平行:“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第二、耶和華對蛇的咒詛(創世記3:13-15),與約翰福音3:13-15可以平行,“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裏麵得永生)”。其中,“女人的後裔”與“人子”完全可以互相解釋。不僅如此,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與約翰福音3:16-18平行:“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這最終指向十字架上基督的代贖與寶血的遮蓋。
第三、亞當對重生的反應、夏娃在罪中的生活,與尼哥底母和撒瑪利亞婦人對重生的反應可以平行。亞當犯罪麵對神的臨在首先就是“害怕”;尼哥底母夜間來見耶穌,也是因為害怕。盡管是害怕猶太人,但歸根結底是害怕重生或產難。亞當不相信拯救和重生,尼哥底母也不相信(約翰福音3:4,9)。這是神對夏娃的審判:“16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撒瑪利亞婦人有五個丈夫或男人,“戀慕”人到了末世的境界。撒瑪利亞婦人將崇拜中心轉移到了雅各布井(這井)、男人(這人)和基立心山上(這山),與夏娃將信仰轉向該隱類似——女人不再將得救希望放在基督上,而是放在傳統和人的身上。不僅如此,夏娃的罪還表現在不順服真理,並且謊話連篇,所以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說:“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翰福音4:24)。這個“靈”也呼應著創世記3:8的“風”。風不僅臨到亞當,也臨到夏娃。
第四、亞當和夏娃被咒詛,被驅趕出伊甸園,“……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麵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世記3:22-24)。這一幕預備了這樣一個未來:有一天,人類要在基督裏,經過火的洗禮重返樂園。創世記3章這3節經文應該是約翰福音3章這三節經文的背景:約翰福音3: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其中,“伊甸園”與“神的國”平行,“趕出去”與“見”和“進”平行,“永遠活著”與“永生”平行。
第五、亞當夏娃的兒子該隱,以及該隱的後裔以諾、拉麥,與大臣的兒子平行。他們都是人之子,這些人之子需要另外一位人子或神子的救贖。不僅如此,該隱和拉麥所犯的罪,主要就是“熱病”。該隱的熱病在創世記4:5-6兩次被強調,所謂發怒就是熱病:?????,(to be hot, furious, burn, become angry, be kindled),而且是像神一樣“義怒”(創世記18:30,32)。動詞?????的意思就是點燃、加熱、燒幹(箴言26:21等)。熱病具有毀滅一切的力量,甚至向曾經愛得死去活來的人發作(創世記30:2)。這與大臣的兒子同病(約翰福音4:52)。創世記4:5-6,8-9,13-14,16-17,23-24節,是熱病的基本診斷和症狀。如果不住在基督裏,熱病就是罪和咒詛之下的人類,對人神關係以及人際關係的基本反應。熱病的結果就是殺人,罪的工價就是死。熱病是不能自救的,需要神的醫治。在利未記中,熱病與大麻風病密切相關。
第六、該隱在地上的流離飄蕩、在地上的征討以及該隱家族的文明崛起(創世記4:16-22),與羅馬帝國的興盛平行。羅馬人的軍事侵略和對世界的征服,在神的眼裏不過就是“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麵,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羅馬人向東征服,從凱撒利亞到迦百農。拉麥詩篇反應了該隱家族擴張的後果就是更多的仇恨,這一局麵與羅馬帝國完全一樣。正是在該隱文明的窮途末路,“25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26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世記4:25-26)。同樣,在羅馬帝國的邊陲,基督降生。
第七、無論該隱及其後裔怎樣淫亂邪惡,神仍然是憐憫的神,要拯救這樣的罪人。創世記4:15的福音意義不亞於創世記3: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而在創世記第4章結尾處,上帝藉著賽特和以挪士的降生,仍然將救恩臨到了該隱家族和整個人類。賽特是女人的後裔,因為是夏娃給他命名。????的意思就是代替或補贖;而???????的意思就是“男人”或“人子”。人類在等候耶和華的救贖,救救他們的孩子。“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世記4:26);可與約翰福音4:47平行:“他聽見耶穌從猶太到了加利利,就來見他,求他下去醫治他的兒子。因為他兒子快要死了”。這個神跡的結果是:“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約翰福音4:50)。約翰福音這裏特別強調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二個神跡:第一個神跡是廢棄咒詛,第二個神跡是賜給人的兒子新的生命。
男人:尼哥底母和施洗約翰(約3:1-36)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約翰福音3:1-36:
1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2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4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8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9尼哥底母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10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1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12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裏麵得永生)
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22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裏居住施洗。23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裏水多。眾人都去受洗。24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25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26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27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麽。28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麵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29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30他必興旺,我必衰微。31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32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隻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33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34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35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感謝神的話語。約翰福音第3章可以簡單交叉結構如上。其中1-15節是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談,與之呼應的22-36是施洗約翰關於耶穌基督的見證。而1-15與22-36前後呼應的概念包括:“猶太人的官”與“猶太地”;“由神那裏來”與“神所差來的”;“神的國”與“新郎”;“水和聖靈生的”以及“重生”與“施洗”;“從靈生的”與“神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見證”與“見證”;“天上的事”,“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與“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與“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信子的人有永生”……尼哥底母對神跡的追求(我必興旺)與施洗約翰對基督的見證(祂必興旺)形成對比,這是兩條道路:神跡還是見證,假信還是真信,涇渭分明。中間16-21是使徒約翰關於耶穌基督的見證,人因信基督得生。請特別注意“永生”和“信他(子)”這個概念,在這三部分經文中的結構性作用(15,16,36)。
一、尼哥底母(1-15)
1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2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4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8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9尼哥底母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10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1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12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裏麵得永生)
約翰福音3:1-15記載了耶穌和尼哥底母的三輪對話。因此我們也可以將這段經文分成三個主題。第一、人必須重生(1-3);第二、人怎樣重生,即人從水和聖靈重生,從聖靈生(4-8);第三、人因誰重生,即人藉著基督的十字架得永生,這是聖靈所賜的重生(9-14)。在這3輪對話中,信息和語氣不斷加強,靜水微瀾,直至排山倒海。值得一提的是,“夜間來見耶穌”的尼哥底母,也應該屬於這種人:“不愛光倒愛黑暗”(19)。起初耶和華神來找犯罪的亞當,那時天起了涼風,亞當躲藏在無花果樹的葉子和樹木之中;而今尼哥底母躲藏在夜色裏,而風將再一次臨到這個夜間的男人。
1、人必須重生(1-3)
1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2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人(?νθρωπος)需要重生,乃是因為人是罪人。尼哥底母是罪人的代表。從約翰福音3:1-2的信息中,我們可以看見罪人的基本罪證。第一、他是法利賽人。罪人的罪惡之處,不僅僅在犯罪,而在不認罪,並隻定別人的罪。法利賽人是“像神一樣知道善惡”的生動見證,讓我們知道何為人在神麵前是個罪人。第二、尼哥底母,Νικ?δημος,conqueror,對人群的勝利。他是征服者,以征服他人和搶占資源為人生理想。罪人是魔鬼的兒子,並不關心真理問題。占用這個名字與該隱同義。第三、猶太人的官,他成功了,成了人上人。這也意味著,他是罪人中的罪魁。第四、“這人夜裏來”。這是一個夜間人,一方麵不認罪;另一方麵怕神也怕人(約翰福音3:19-21)。他是犯罪之後的亞當(約翰福音12:42-43;19:38-40)。第五、“因為你所行的神跡……”這個人根本不想悔改和重生,隻想靠主求神跡,追求更成功的犯罪——這一特征為大多“基督徒”所共享(約翰福音2:23-25)。夜間來求神跡,也說明他隻想要信耶穌的好處,卻不想要基督的十字架。而且這已經是一位老人,卻仍然貪求世上的一切,尼哥底母顯出人的存在的絕對悲劇。不過,以神跡為信仰目標與傳道必有神跡跟隨是兩個問題(馬可福音16:17-18)。
耶穌直接廢棄了尼哥底母對神跡的貪求,告訴他人應該追求的不是神跡,而是重生(約翰福音2:23-25)。神跡還是重生,這是真假信仰的分界線。重生這個概念非常嚴肅並且嚴厲,因為這個字意味著:罪人隻是活死人或動物,需要改變這罪惡而可憐的存在狀態;除了重生,人所追求的都不是最重要的。這是對人類和生活的全麵否定。耶穌與尼哥底母談重生,就是在和整個人類談重生。重生這個概念是對人類和你我的嚴重挑釁。γεννηθ? ?νωθεν,be born again。動詞γενν?ω在這裏是被動語態,重生不是人自己的工作,也不是任何人的工作,而是神的工作。這也意味著,人沒有權利論斷人的重生,對不起,你說得不算。這一真理也見證在約翰福音8: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重生來自上麵的能力,正因為如此,?νωθεν這個字的本意並不僅僅是“再一次”(anew, over again)、重新開始(from the first, from the beginning, from the very first),而是“來自上麵”(from above, from a higher place;馬太福音27:51;約翰福音19:11;雅各布書1:17;3:15;3:17;約翰福音3:12-13)。尼哥底母不應該終日思想地上的事,而是應該思想上麵的事——人隻有思想上麵的事才開始重生。
“上麵”是神的國。重生的見證更重要的不是道德的,而是方向的——更少論斷世界和人,更多關心天國和教會。耶穌關於重生的第二個論點是“見神的國”。這個概念首先與地上的國對立。這一點可以參考約翰福音18:36,“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隻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需要強調的是追求神跡的本質乃是貪愛世界,不以神國的事為念:“18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19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立比書3:18-19)。重生是從上麵賜下來的真正神跡,並要帶領我們不斷向神國移民。使徒保羅在小亞細亞和歐洲,一直在傳講這種新移民的真理:“1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複活,就當求在上麵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2你們要思念上麵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歌羅西書3:1-2);“20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21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3:20-21)。尼哥底母的生命一直在更新中(約翰福音7:50-51;19:39);但他從始至終隻是一個人,一個正在移民中的蒙恩罪人。
2、人從靈而生(4-8)
4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8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尼哥底母所講的“重生”就沒有?νωθεν這個字;顯而易見,他沒有抓住耶穌講話的重點。或者說,人自己不能明白什麽是耶穌傳講的重生。尼哥底母理解的重生是肉身的重生,或者是長壽,或者是從母腹中重新出生。顯然衰老讓他對新生深刻絕望,不過他的絕望也說明,人自己不可能重生。當然,尼哥底母挑釁式的回答也表明,他對耶穌棄絕他的神跡問題而深感沮喪和挫敗。神愛世人,基督憐憫這位老男人。於是耶穌進一步解釋祂所說的重生是什麽意思。這包括兩個方麵的信息。首先肯定方麵:“從水和聖靈生的”,這指向基督的洗禮。而在這裏,“進神的國”取代了“見神的國”——重生是一個連續漸進的過程。耶穌用兩個不同的動詞講論重生。第一是“見(ε?δω)神的國”(3:3),第二是“進(ε?σ?ρχομαι)神的國”(3:5)。先是看見或聽見,聽道信道;後是努力進去,將起初的信心堅持到底。不僅如此,耶穌兩次關於必須重生的宣告,也可以成為嬰孩兒洗禮的真理根據:包括嬰孩在內,“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耶穌也清楚地告訴我們,聖洗禮(水和聖靈)不僅僅是一種外在形式,而關乎人的拯救(提多書3:5;彼得前書3:21;使徒行傳2:38;哥林多前書12:13)。換言之,洗禮是基督自己設立的,是重生之必須。
我們也可以將約翰福音3:4-8交叉結構。中間的6節首先強調,人類的家譜中不包含著永生的充分信息——生殖就是肉身的重複,生殖不是永生。這個循環終止於聖靈感孕、童女生子和道成肉身。其次,人不能按肉身的道理理解洗禮,重生的洗完全是靈的工作和靈的現象。這個信息非常重要,一方麵否定了肉身成道的任何可能性——人靠好行為無論如何不能重生,也不能進神的國。異教之路被耶穌徹底廢棄,如同上帝拆毀了巴別之塔。泥土造磚不可能塔頂通天。另一方麵,藉著洗禮開始的重生,不是肉身或理性能明白的,洗禮不是外在形式或表記,而完全是神跡。而且,從聖靈生的一定是靈,至少從此有聖靈的同在和感動。而這種改變同樣不是肉身能明白的。
7-8節中,耶穌進一步解釋聖靈重生的特點。第7節“必須”(δε?)用的也是現在持續式,進一步讓我們認識持續重生的道理。“8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耶穌這裏用風(πνε?μα)來比喻聖靈,旨在強調聖靈工作的三個基本特征。第一、神在重生工作中的絕對主權。?που θ?λει πνε?,bloweth where it listeth;θ?λω,to will, have in mind, intend,to take delight in, have pleasure;祂願意,祂隨著自己的意思吹。“吹”這個概念指向神賜人生命,或賜下聖靈(創世記2:7;約翰福音20:20;約伯記33:4;詩篇104:30;瑪拉基書2:15)。第二、聖靈是藉著聲音或聖道在工作。τ?ν φων?ν α?το? ?κο?εις,thou hearest the sound thereof,你們聽見祂的聲音。一方麵,信道是從聽道來的;另一方麵,聖靈總是真理的聖靈。第三、人自己不能完全說清楚整個重生的過程:“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這也意味著,一些重生見證其實不過在撒謊。因為重生過程完全是神的工作,而人完全是被動的。正如嬰孩出生一樣。保羅的重生見證正是如此:一方麵,保羅隻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另一方麵,“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色。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使徒行傳9:8b-9)。
3、人因信得生(9-15)
9尼哥底母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10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
1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12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裏麵得永生)
尼哥底母像我們一樣,或者更像加爾文主義者,他們的理性不能接受“洗禮怎會行這樣的大事呢?”耶穌的回答可以包括三個方麵。
第一、聖經(9-10)。聖靈藉著聖經見證了重生。“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διδ?σκαλος),還不明白這事嗎?”。聖靈的重生一直記載在舊約聖經中,而尼哥底母作為聖經教師本不應該感到奇怪。背景經文不僅指向創世記1:2;2:7;3:8;6:3,也遍及先知和詩歌中(如箴言1:23;以賽亞書44:3;以西結書37:14;39:29;約珥書2:28-29;哈該書2:5;撒迦利亞書4:6;士師記3:10;6:34;11:29;13:25;14:6;14:19;15:14;塞繆爾記上10:6;16:13;塞繆爾記下23:2;列王記上22:24;曆代誌下20:14;以賽亞書11:2;40:13;63:14;以西結書11:5;彌迦書3:8;出埃及記28:3;31:3;35:31;民數記11:17;11:25-26;11:29;27:18;塞繆爾記上19:23;列王記下2:9;2:15;曆代誌上12:18;28:12;曆代誌下15:1;24:20;尼赫邁亞記9:20;9:30;詩篇51:10-12;139:7;143:10;傳道書12:7;以賽亞書4:3;28:6;30:1;31:3;32:15; 34:16;42:1;42:5;44:1-5;48:16;59:21;61:1;63:10-14;以西結書1:3;1:12;1:20-21;2:2,3:12;3:14;3:24;8:3;10:17;11:1;11:5;11:19;11:24;18:31;36:25-27;37:14;43:5;但以理書4:8-9;4:18;5:11;5:14;撒迦利亞書7:12;12:1;12:10)。這些經文不僅啟示神的靈創造新人,而讓我們看見,聖靈總是藉著聖道工作。令人感慨的是,尼哥底母所代表的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離開基督和聖靈,舊約就成了世俗小學。今天有很多這樣的教會和傳道人,同樣看不見舊約中聖靈重生的真理。
第二、上帝(11-13)。隻有“我們”才明白這個重生的真理,你們需要的隻是相信。讓人在聖靈裏重生,乃是三位一體上帝的計劃。但這個計劃隻有神知道,隻有神的兒子知道。我們注意到約翰福音3:11中“我們”這個代詞突然出現了,而且出現了5次。問題是,誰是“我們”。至少可以有兩個選項。首先,根據10節,11節中的我們可以指舊約的作者和耶穌,也可以包括施洗約翰(約翰福音5:39;5:45-47;8:56;12:41)。其次,同樣合理的解釋,這個“我們”指向三位一體的上帝。而這個“我們”,同樣清清楚楚啟示在聖經中:創世記1:26,“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世記3: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創世記11:7,“我們下去,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起初,三位一體的“我們”商議創造、造人和審判的事;如今,三位一體的上帝商議怎樣在基督裏重造新人或人的重生。創造、審判和重生,都是天國裏的大事,因此隻能是屬於“我們”的事,隻能是“天上的事”。但是,“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即,除了道成肉身的基督,沒有人知道三位一體上帝計劃的重生奧秘。不僅如此,13節顯然排除了以諾(創世記5:24)和以利亞:一方麵,這裏的天指向三位一體上帝的“最高會所”;另一方麵,隻有耶穌在地上同時在天上——?ναβ?βηκεν用的是完成時,已經降下此時在地仍舊在天的人,沒有一位“已經升過了天”。這個信息可以見證基督的神人二性論;而“升天”這個概念應該特指死而複活之後的升天(約翰福音20:17;3:14)。
第三,人子(14-15)。人的重生取決於一個決定性的事件:基督並祂釘十字架。聖靈、聖經都為此作證;三位一體上帝也定意藉著基督的十字架將重生賜給一切相信的:“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裏麵得永生)”。約翰福音這裏引證的舊約經文是民數記21:4-9,“4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5就怨讟(誹謗,怨言)神和摩西說,你們為什麽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裏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6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7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誹謗,怨言)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8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9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我們至少可以這樣領受:第一、曠野舉蛇的故事,背景是進入應許之地前夕的熱病。正如進入天國,首要要經曆一場向罪而死,才能向基督複活。第二、耶穌為拯救我們,竟然經曆了蛇或魔鬼才應該經曆的咒詛(瑪拉基書4:6;哥林多前書12:3;加拉太書3:10-13)。摩西也可以指向律法。第三、“一望這銅蛇就活了”,重生在於因信稱義(約翰福音3:15)。“信子”為重生之本。
另外,“永生”(ζω?ν α??νιον,eternal life)這個概念在這裏出現了,這個詞組在約翰福音重複17次。需要強調的是,我們不需要在這段經文中耗時費力區分哪裏是耶穌的話,哪裏是約翰的話;因為這一切話語都是聖靈所默示的。重點在重生。
二、耶穌基督(16-21)
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上帝為什麽要人重生,隻有一個答案,神愛世人。一方麵,神就是愛;另一方麵,神愛所有的人,願萬人得救。愛的極致就是“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愛是給予,並給予最好的:獨生子以及永生。而根據下麵的經文,神的愛在世界至少有三種表現:第一、罪人因信得生;第二、擱置定罪罪人;第三、義人靠神而行。值得強調的是,16-21之所以單獨列為一個單元,一個重要的理由是,16節中的“愛”(?γ?πησεν)和“賜給”(?δωκεν)用的是aorist,這是在講述已經發生過的事,因此應該是使徒約翰的評論:耶穌已經釘了十字架並且複活。但是“信”(πιστε?ων)用的則是“現在持續時”(present)。
1、因信得生(16)
約翰福音3:12、15已經3次提到了“信”字,重生對人的要求隻有一點,就是信;而信的對象就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義人必因信得生(哈巴穀書2:4;羅馬書1:17;加拉太書3:11;希伯來書10:38)。而這因信稱義的真理,在約翰福音3:16-21被更充分地闡述。當然,這段論述包含著這些二元對比:信與不信、滅亡與永生、定罪(審判)與得救、愛與恨、光明與黑暗、作惡與行真理,等等。這些對立意味著,信仰是一種選擇,是“風”吹拂之下人的“不自由選擇”。亞當一直在十字架路口,起初他選擇了一條躲藏和定罪別人的路;今天,又是重新選擇的時刻。關於約翰福音3:16,我們已經有關專題講論,可以參考。
2、擱置定罪(17-20)
約翰福音3:17-18反而常被人忽略,但我們必須藉著這節經文,進一步認識基督裏的恩典和真理。這節經文可以與路加福音9:56a平行,“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作靈魂。下同。),是要救人的性命”。另外還可以參考路加福音13:1-5;19:10等。邪教徒和法利賽人樂於定罪別人,乃是因為他們沒有真理,也沒有神的愛(約翰福音5:42;8:44)。
首先,耶穌第一次來的目的與定罪完全無關。這可以參考約翰福音8:15,“你們是以外貌(原文作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那麽罪怎麽辦呢?一方麵,根據信與不信,罪已經定了;不用再定;更不用任何人多此一舉、吃人自義。約翰福音3:18-20將這不信的罪已經清清楚楚地啟示給了我們(另參馬可福音16:16)。注意3:18第三個“信”字的時態是perfect,一直到最後也不信。這也意味著,在基督裏,所有的罪都可以簡化為一種罪:不信基督的罪。而這種不信的罪歸根結底,“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已經定完的罪,已經如此公義的定罪,就不勞煩假冒偽善的罪人再起來定別人的罪了;而人對人的定罪隻能是更大的罪。所以新約聖經中,主耶穌隻定一種人的罪,就是定罪別人的罪;被定罪的人就是約翰福音中的猶太人、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也在馬太福音23章中被集中定罪。對聖經已經定罪的人重複定罪,隻是為了發泄私怨,或者隻是為了自義。另一方麵,審判和執行推到末世,這一點清清楚楚啟示在約翰福音12:46-48,“46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裏。47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48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如果教會把罪終結了,基督複臨就多此一舉。但無論教會怎樣自以為義,他們在末世之前對任何人的終審判決,都是法利賽人罪惡的登峰造極。人不可能像神一樣論斷善惡。
其次,麵對恩典和真理,人被進一步置於這樣的十字路口:信仰還是定罪。隻有這兩條道路——用生命去見證恩典,或者用生命去論斷別人。感謝主,新約聖經反複重複所謂不要論斷人,用的是同樣的動詞κρ?νω(馬太福音7:1-2;19:28;路加福音6:37;羅馬書14:4,10-13:哥林多前書4:5;雅各布書4:11-12等)。何為論斷,第一,像神一樣審判人,在審判別人的過程中忘記了自己不過也是罪人;第二、to separate,進入豬學的狀態,“我比你聖潔”。第三、魔鬼的謊言:專門編輯對方的罪錯,完全不顧對方的好處。第四、在眾人麵前讓對方出醜,使之成為公共事件,卻撒謊是為了真理和愛。第五、在論斷中不斷動員更多的精力和情感糾纏別人的罪,以至於為第一個謊言堆積更多的謊言,以至於不務正業。第六、論斷真正的目的是在別人身上或在公眾身上追求一種榮耀或權柄。第七、不可遏製地將論斷推向末世審判的極端,將基督的恩典,扭曲為律法主義的咒詛;從而成為魔鬼的兒子,旨在否認因信稱義,讓基督徒然死了。在上述意義上,可以說這種基督徒就是邪教徒。加爾文分子更像邪教徒,乃是因為他們在雙重預定論的偽飾之下,總是公共事件的“士師”,總是論斷人的法利賽人。
一直有人指著以西結書第三章與我辯論:你憑什麽不許我們論斷人。首先我需要指出,不是我不許你論斷人,而是新約不許論斷人。如果你承認這是新約反反複複、清清楚楚的教導,那請你舉出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些經文針對的是哪些普遍現象,而你的特例如何可能逃避這些禁令?你做不到。其次,以西結書中的“人子”首先是預表基督的,我們根本無權篡奪。而且隻有基督能承受這樣的後果:“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作血)”(以西結書3:18,20)。另外,請注意“去對以色列家講說”的三個基本前提:第一、“人子阿,要吃你所得的,要吃這書卷”(以西結書3:1-4)。誰能將聖經徹底吃進去呢?第二、以西結是奉差遣的,是有職分的;“人子阿,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以西結書3:17)。誰立你作以色列家的守望者呢?而且以西結奉差遣的對象“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民那裏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以西結書3:5-11)。因此這個使命根本不支持自由主義者和風頭主義者;也不支持公共知識分子。以西結的使命還有一個基本的見證,就是“靈將我舉起”並伴有一些異象(以西結書3:12-15)。這一切是不能偽造的。
當然,更重要的真理是:在先知時代,耶穌還沒有降生,先知有論斷人的職分,律法是給耶穌預備道路,是我們訓蒙的師傅。但新約聖經明說:先知到施洗約翰為止;新約又明說:耶穌來了,禁止人論斷人。你要驕傲和虛謊到何種地步,一定要認為你的論斷,並且隻有論斷,才是為主做見證呢?事實上,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給這些論斷之子開辟了一個全新的行動之路。你可以停下身來論斷強盜、祭司、利未人。每一樁事業,每一篇文章,都可以成為你終身事業,都會不斷激勵你將自己想象為祖國的良心,人民的意見領袖,教會的先知。但是,撒瑪利亞人沒有閑工夫論斷,他隻是默默無聞地作了一件更本分的事。撒瑪利亞人對改變這個世界的貢獻超過任何一個論斷者。我在貴國經曆從草原到高山的一個“神跡”——我可以站在那裏論斷所有亂扔垃圾的人,但當我自己將地上所有垃圾撿起來放入垃圾箱的時候,那一天,那座山頂幾乎煥然一新。不是隻有論斷一條路,有更高的道路。神的道路就是高過我們的道路。你可以論斷或責備一個孩子在教堂裏吵鬧,也可以論斷或責備他們的家長。但最好的辦法是你作出犧牲,起來和那個孩子在一起。
僅僅根據約翰福音3:16-18,我們就該披麻蒙灰了:這個吃人的基督教根本不是基督的宗教!基督來不僅不是為了定罪和論斷,“悲劇”是,祂和祂的使徒隻是被論斷和定罪!人子來都不是為了論斷人,你是誰呢?何況有神論斷,神已經論斷,神還將最終論斷,你是無神論者嗎?為了神卻不順服神,你不是在說謊嗎?中國人=定罪或論斷人的人;邪教徒(加爾文主義者)=舉著聖經論斷別人的人。感謝主,醫治了我們論斷人的偽善,放下了我們論斷人的重擔。哈利路亞。不過需要強調的是,上述討論的一個前提是:分別真理爭辯和生命論斷,當然,這是另外一個話題了。
3、靠神而行(21)
神愛我們,與我們同在,帶領我們同行天路:“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首先,不是我們用光去照別人,而是我們自己前來就光。這個“必來就光”的真理,在約翰福音中會反複出現。而“必來就光”已經是我們一生需要不斷努力的正經事業了。那些“必來就光”的人根本不可能有時間審判別人。其次,“靠神而行”,這可以指向基督徒的教會生活,一方麵我們不再依靠任何人,不再靠論斷人和投靠人而生活;另一方麵,我們住在神的話語中,靠真理而活。?ργ?ζομαι,to work, labour, do work,工作,勞作。論斷還是工作,這是一個問題:“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翰福音5:17);“27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28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什麽,才算作神的工呢?29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約翰福音6:27-29);“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約翰福音9:4)。靠神,?ν θε?,in God,在神裏麵。
三、施洗約翰(22-36)
22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裏居住施洗。23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裏水多。眾人都去受洗。24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25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26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
27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麽。28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麵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29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30他必興旺,我必衰微。31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
32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隻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33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34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35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翰福音3:22-36也可以結構如上。其中22-26節聚焦耶穌和約翰的洗禮,而洗禮激動了世界。這個洗禮的真理,也可以與約翰福音3章第一部分信息中“水和聖靈”的重生主題前後呼應。而與之呼應的32-36節,進一步讓我們明白“重生”就是從上麵生的,從聖靈生的。這裏強調“神所差來的”和“聖靈”以及“信子”這些基本概念,都是在深化聖靈重生和洗禮這個真理。可以這樣說,22-26重點在“水”;而32-36重點在“聖靈”。而中間27-31是直接引用施洗約翰的見證,讓我們明白我們所信的是誰——我們是信耶穌基督而重生。這也可以包括兩個方麵的信息:一方麵,信仰是一場屬靈的婚姻;另一方麵,永遠不要將自己與神等同,反要一直尊主為聖:“我不是基督”;“他必興旺,我必衰微”。
1、洗禮(22-26)
22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裏居住施洗。23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裏水多。眾人都去受洗。
24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
25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26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
首先我們注意“施洗”(βαπτ?ζω)或洗禮這個概念,在約翰福音3:22-26節中出現了4次(22,23,26),再加上一個“潔淨的禮”(καθαρισμ?ς,purification,washing)。洗禮是實踐耶穌的教導:藉著水和聖靈重生。耶穌的門徒和約翰都在施洗。這是曆史中真實發生的事件,一場前所未有的洗禮發生了。Μετ? τα?τα(這事以後)這個詞組是約翰福音常見的“引言”。其次我們看洗禮的地點:“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裏居住施洗”;“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這意味著自以為義的巴勒斯坦或應許之地(南方的猶大和北方的加利利),首先是汙穢需要潔淨的地方。而以色列最大的汙穢,就是猶太人所代表的那種論斷人的罪惡。耶穌的門徒主要在南方的猶太地施洗(約翰福音4:2);而約翰施洗的地方靠近北方:靠近撒冷的哀嫩。Α?ν?ν的意思是“泉源”;應該出於希伯來字?????,意思是“眼睛”——瞎眼要得醫治。Σαλε?μ的意思是平安,該城位於Scythopolis(Beit She'an,????? ??????)南麵11公裏處。接受約翰洗禮的理由顯然是很世界的:“因為那裏水多。眾人都去受洗。”這似乎已經預言了“浸信會”的局限。隻有約翰的洗禮在乎水的多少,但耶穌的洗禮從未提及這個問題。
24節進一步補充說明這些洗禮發生的時間是:“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約翰係獄事件可以參考符類福音的相關記載。首先,監禁和洗禮是一種對比:世界的王把人投入監獄,而天國的王藉著洗禮賜人自由。其次,這世界需要一場洗禮的理由也在這裏:這世界就是罪人監禁罪人、罪人監禁義人的地獄。這世界是希律監禁約翰的巴士底獄。最後,教會用洗禮而不是革命麵對希律的黑獄。我們的仇敵是罪而不是罪人。基督徒常常覺得無事可為,如果我們看見這世界就是一座監獄,我們就該獲得學真理、傳福音、施洗禮、建教會,遍地宣告自由的使命感了。何況我們一直生活在、或剛剛脫離這世界最大的監獄呢?!“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那時候約翰還沒有死亡。監獄也可以指向死亡——我們當在歸主之前,趁著有光的時候,將基督的洗禮臨到更多的百姓。不僅如此,政治罪惡在這段經文中隻具有標示時間的意義,而聖靈關切的重點是洗禮和永生!
這裏需要強調的是:洗禮前後總是引起殘酷的紛爭,正如起初法老怎樣追趕過紅海的以色列人。而這場紛爭發生在約翰的一些門徒(τ?ν μαθητ?ν)和一些猶太人(?ουδα?ων)之間(另參使徒行傳19:1-7)。卷入爭吵的不是一個門徒,也不是一個猶太人;而是兩個陣營的衝突。這裏沒有詳細記載爭吵的內容,很有可能,這場爭論是在延續約翰福音1:24-25那個話題:“24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或作那差來的是法利賽人)他們就問他說,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什麽施洗呢?”當然,他們這時候不僅質疑施洗約翰的權柄,也可能同時質疑洗禮與潔淨的關係:為什麽我們是汙穢的,你有什麽資格和權柄潔淨我們,大凡如此。不過根據下文,這些爭執更應該與耶穌門徒的洗禮有關,所以約翰的門徒“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看來猶太人的介入旨在挑起耶穌門徒和約翰及其門徒之間的嫉妒分爭,從而攔阻聖靈的重生工作。魔鬼及其差役有很多辦法攪擾洗禮,而嫉妒而起的攪擾將如陰間般殘忍:“法利賽人彼此說,看哪,你們是徒勞無益,世人都隨從他去了”(約翰福音12:19)。
2、新郎(27-31)
27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麽。
28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麵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
29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
30他必興旺,我必衰微。
31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
教會內部在事工上的嫉恨,是從始至終的敗壞模式。但是對真正順命的兒女而言,任何陰謀和挑撥,隻是給他們一個進一步見證基督的機會。這就是施洗約翰的見證。約翰福音3:27-31可以交叉結構。首尾呼應見證耶穌是從天上來的(27,31):耶穌及其門徒的增長都出於神;這是與人無關。既然出於神,人沒有必要、沒有權力犯紅眼病;因為這是應當的,基督本來就在在萬有之上。約翰這種順命的心誌實在讓我們感謝神,特別是想到他曾經是耶穌的施洗者。勝過權力和榮耀的試探,施洗約翰的見證也出於神。
其次,28和30前後呼應。讓我們看見約翰是誰,特別是他和耶穌的對比。一方麵,“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麵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施洗約翰沒有要求門徒為他的偉大作假見證,正相反,他要門徒為他不是基督作見證。另一方麵,“他必興旺,我必衰微”。這是一個真正的的男人。一個真正的男人就是承認自己不是基督、見證基督,甘心“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的人。在這個意義上,那個標榜或自詡“竟無一人是男兒”的惡俗世界,那個每個男人都自稱基督實際上是巴力的世界,的確沒有一個男兒,隻有秀肌肉和藏詭詐的罪犯。不僅如此,根據29節中新郎和新婦的比喻,這些假男人是真正的強奸犯和第三者,因為在人間他們冒充人民的新郎。但是施洗約翰知道自己是誰,他隻是新郎的朋友,最多是伴郎,而這個世界充斥了新郎的朋友或伴郎喧賓奪主、劫持、玷汙和苟合新婦的醜聞:“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士師記14:20)。施洗約翰將自己列為新郎朋友的序列,這也提醒“教會名人”,你不是新郎,永遠都不是。
最後,29節見證耶穌是新郎,教會是新娘。而這個神聖婚姻的主題,可以向上連接迦拿的婚筵,向下連接撒瑪利亞婦人的故事。神的意思是:“娶(?χω)新婦的是新郎”;但這世界的現實是:“娶淫婦的是盜賊”。但是,在基督裏,屬靈的婚床將被潔淨。約翰福音這段記事,也是以符類福音相關啟示為背景的:“19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20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馬可福音2:19-20;另參以弗所書5:25;啟示錄19:7-9;21:2;22:17)。
施洗約翰特別見證了信仰中蜜月般的喜樂。“新郎的朋友(? φ?λος)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這裏有兩個詞來描述施洗約翰的喜樂:“就甚喜樂”和“喜樂滿足”。基督徒的喜樂至少在兩個方麵:第一,常常聽道,住在聖道所賜給的上好福分之中。第二、卸去演神的重擔,滿足於作基督的門徒。也可以反過來說,“基督徒”的痛苦在兩個方麵,一方麵是不聽道,根本沒有生命的源泉滋養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麵,不滿足於作新郎的朋友,於是背負著演神的千鈞重擔——演神畢竟不是神。於是這些婚筵的僭越者總被律法和良心控告,覺得自己還沒有基督的生命,甚至沒有得救。或者,就靠論斷人和吃人建立自己的驕傲。但是,你怎樣論斷人就怎樣被人論斷,於是這些屬靈表演藝術家就被論斷人的人推入吃人的筵席。
3、信子(32-36)
32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隻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33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
34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35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
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翰福音3:32-36的分段顯然是有爭議的,因為很難判斷是施洗約翰的話,還是使徒約翰的話。但這並不重要。我個人認為,32-33節中的“他”指施洗約翰;34-35中的“他”指耶穌基督;36中的“他”指“不信子的人”。於是約翰福音32-36也可以交叉結構,旨在從三個方麵強調我們如何進入基督裏的永生。
第一、32-33強調,我們要領受施洗約翰的見證。施洗約翰是基督的見證人,也是傳道人:“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這也可以指向教會。世人要進入教會領受牧師和基督徒關於耶穌基督的見證。人在這裏也分為兩類:不領受見證的和領受見證的。或者也大致可以說:不進教會的,和進入教會的。33節特別強調,進入教會的或“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σφραγ?ζω)”。這個印向下可以連接啟示錄中的印。啟示錄中談到兩種印,神印指向永生、複活和平安(啟示錄7:2-8;9:4),獸印指向惡毒、貪婪、不安、偶像和永死(啟示錄13:16-17;14:9-11;16:2;19:20; 20:4)。印記向上則可以追溯到創世記4:14-15,“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麵。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人需要這個特赦的記號,因為人都是殺害弟兄的罪人。實際上這裏的印記與神跡大致同義,這是神的指紋,是聖靈的印記,是基督在聖約上的簽名(約翰福音6:27)。“證明神是真的”,原文的意思也可能是:印上印,其內容是“神是真的”。神是信實的,神簽上自己的名字。
第二、34-35強調怎樣或何謂領受教會的見證,就是聽道,就是領受“神的話”。而神的話的中心是指向耶穌基督的,指向聖靈的洗禮,指向神的國——經過水和聖靈,進入神的國。實際上34-35也包含著三位一體上帝的真理:聖子、聖靈、聖父。我們藉著聽道,相信三位一體的上帝。首先,耶穌基督是“神所差來的”(?ν ?π?στειλεν ? θε?ς),這一點耶穌和約翰相似,但細節不同:“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裏差來的(?πεσταλμ?νος παρ? θεο?),名叫約翰”(約翰福音1:6)。“就說神的話”,可以參考約翰福音7:16,“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這些啟示還可以參考約翰福音8:26;12:49;14:24等。其次,“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這隻能指向耶穌(約翰福音1:33)。再次,“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可以參考約翰福音5:20;10:17;15:9等。
第三、36回應32-33,進一步說明,領受見證與不領受見證的兩種情況,就是不信子與信子的兩種情況;當然順序是交叉的。不僅如此,領受與信子,不領受與不信子,在36節中進一步說明了兩者的結局。約翰麵對的兩種結局,也是使徒和教會以及曆代傳道人麵對的共同局麵:“他所說的話,有信的,有不信的”(使徒行傳28:24)。教會麵對這種結局一方麵隻能接受,要有平常心;但是另一方麵,要有使命感,因為神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我們能清清楚楚地看見,那不信的世人,的的確確,不僅得不著永生,而且“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神的震怒在他們身上,常常表現為他們自己常常震怒,“who cares”。?λλ? ? ?ργ? το? θεο? μ?νει ?π? α?τ?ν,but the wrath of God abideth on him。這些黑暗之子不僅常常大大發怒,變了臉色,住在熱病之中;而且,他們總是將自己的憤怒美化成義怒和神一樣的憤怒。前者有病,後者絕症。但是感謝神,“耶和華是醫治你的”,教會是基督的醫院。“X國不高興”,因為神的震怒在X國身上。這是詩人的見證,也應該是我們的見證:“10現在你們君王應當省悟。你們世上的審判官該受管教。11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12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詩篇2:10-12)。
但是,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自己也要持定基督裏的重生和永生,記得我們曾經也不過是可怒之子,而今我們成了何等樣的人。所以當求神繼續保守我們,讓我們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正如使徒所見證的:“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2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4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6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7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以弗所書2:1-7)。阿門。
任不寐,201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