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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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使徒行傳”第三十一課:大馬士革1a(9:1-2)

(2017-03-10 20:30:04) 下一個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使徒行傳9:1-9:“1 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凶殺的話,去見大祭司,2 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準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3 掃羅行路,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麵照著他。4 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麽逼迫我。5 他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6 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7 同行的人,站在那裏,說不出話來,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8 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什麽。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色。 9 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感謝神的話語。

今天我們正式進入“使徒行傳之大馬士革係列”,重點是保羅的歸主。這個係列計劃分三個主題講完。第一課:撞擊(1-9);第二課:重生(10:19a);第三課:傳道(19b-30)。這三部分內容也可以放在交叉結構中,前後兩部分分別講述保羅和神的衝突以及保羅和人類的衝突(“與神與人角力”),而勝過這個衝突的力量,來自中間這部分信息:基督藉著教會賜下洗禮和更新以及差遣。這個交叉結構也“注定”了保羅“必死無疑”:你必須完成神的使命,人類必然要殺你。隻是這個殉道在神的計劃中,殉道過程就是不斷向神上升的過程。值得一提的是,使徒行傳第9章分別以保羅和彼得為敘事中心,一分為二(1-30;31-43)。不過第二部分下聯第10-11章。

今天我們來學習第一部分,保羅在大馬色路上“撞上的基督”。這九節經文也可以放在交叉結構中:罪人(1-2);耶穌(3-6);產難(7-9)。換言之,我們用這段經文,來講保羅在基督的撞擊之下,怎樣從一個罪人開始經曆產難和新生。保羅不僅是公共知識分子歸主的範式,也是所有信基督得永生之人的榜樣(提摩太前書1:16);又是已經受洗之後的基督徒的榜樣(使徒行傳20:35, 帖撒羅尼迦後書3:9)。眾所周知,使徒行傳用三處平行的經文講論了保羅大馬色路上歸主的經曆,這足以顯示保羅見證的重要性;而這個見證重要到這種地步,以至於撒旦和它的差役必然反複指著這場重生控告保羅和教會,這也是使徒行傳三次重申的原因之一。我們將分三個主日講完這9節經文。願聖靈使用保羅給人類和教會的祝福,今天加倍地臨到我們。阿門。

一、罪人(1-2

1 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凶殺的話,去見大祭司,2 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準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

聖經談論的罪對慕道者一直是一個難題,而保羅自稱罪魁,更令很多基督徒感到困惑。我們可以藉著使徒行傳9:1-2來具體認識何謂罪。我們可以將這兩節經文放在平行結構中(按原文順序),每一部分是由“主謂賓”這樣的句子組成的:

A. 犯罪個人:掃羅仍然;B. 犯罪方式:口吐威嚇凶殺的話;C. 犯罪對象:向主的門徒。A’.犯罪組織:去見大祭司, 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B’.犯罪方式:若是找著……他都被捆綁帶到耶路撒冷;C’.犯罪對象: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

1、罪人掃羅

掃羅自稱罪魁,掃羅是一個罪人,是人類的一個代表,因為世人都犯了罪。罪人的獨特之處在於:他不知道自己在神麵前是個罪人;同時,他堅信和追求自己在人麵前不是一般人,甚至自以為神(使徒行傳21:39,22:1-4,23:6,23:16,26:4-11;加拉太書1:13-14;腓利比書3:4-7;羅馬書11:1;哥林多後書11:21-22)。保羅如何自以為神呢?

一方麵,罪人是一個極其驕傲的人,他是人上人。所有罪人都以人上人為偶像或信仰。這是一個“有身份證的人”。保羅有兩個方麵的身份足以自負。第一、主流社會的身份:人家是羅馬人(人家美國人)、基利家的大數人(“並不是無名小城的人”,人家哈佛人,北大清華人)。第二、根紅苗正的傳統:人家是猶太人,便雅憫人和法利賽人,甚至是公會中人,因此應該是有著正常而體麵的婚姻的人(使徒行傳26:10)。另一方麵,吃人(使徒行傳7:57-60,8:1-3)。自以為神的人,各方麵都很優秀的人,一定造就一代憤青,一個替天行道因此吃人自義的公共知識分子或革命家。首先,(自以為)優秀是嫉妒之根。另一方麵,自以為神但卻不是神,必須吃人自義。以掃羅為例,掃羅應該屬於基利家會堂,被駁倒的怨毒造成了他在司提反身上的暴行(使徒行傳6:9,7:9,7:60)。同時,自以為神的人必須以他人為鬼,出民水火,必須殺人越貨,而且手段殘忍下流。所以創世記49:27這樣說過便雅憫人:“便雅憫是個撕掠的狼,早晨要吃他所抓的,晚上要分他所奪的”。羅馬人代表政治身份,猶太人代表道德身份——一個有社會地位又以為作人比別人好的人,這就成了掃羅式的罪人。

另一方麵,這是一個極其可憐的人,人上人的本質是“魔下人”,是撒旦的差役,是魔鬼的兒子:說謊、控告,殺人;而且絕對不能自拔,這是經典的中魔附鬼。罪人犯罪靠自己是不能中止的,正相反,有一個原因一定使之變本加厲:用更多的犯罪來論證前麵犯罪的正確性或合法性。換言之,若沒有神的中途介入,一定頭撞南牆,心死黃河。副詞?τι(仍然)生動表麵了這種奴仆狀態。“仍然”背後也是罪人在神麵前深刻的恐慌,嗜血司提反,悲劇開幕。?τι不僅是“仍然”的意思,而且有這樣的強調:在時間上,甚至越來越強烈(馬太福音18:16)。殺了司提反之後,保羅按罪的邏輯向地獄狂奔。這就是大馬色之行的實質:“向前進、向前進,戰士的責任重,婦女的冤仇深”。總而言之,這是一個可憐人,“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使徒行傳8:23);他就是罪的奴仆(約翰福音8:34,羅馬書6:6,6:16-17);他靠自己不能中止和解脫,他這時“充滿各樣詭詐奸惡”,是“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奮勇前進地在“混亂主的正道”(使徒行傳13:10)。

2、犯罪方式

犯罪行動包括兩個方麵。首先是(個人)言語,其次是(組織)行動。這兩個方麵在平行結構中是一一對應的。所謂言語,即“口吐”。據說人是有語言能力的“高等動物”,這話說得不錯。?μπν?ω,to breathe in or on,to inhale;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隻出現這一次。這個詞組(?τι ?μπν?ων)應該按“成語”來理解,所謂“口吐威嚇凶殺的話”,一方麵應該指保羅以威嚇凶殺為命,或在這種瘋狂的狀態之中;另一方是指“賭氣”或越想越生氣的狀態。這種狀態非常類似該隱“大大發怒變了臉色”,於是“罪就伏在門前”(創世記4:5-8)。隻是有時有嫉恨會以“義怒”的方式出現。這一幕加爾文倒說得很形象:“he raged like an untamed beast”,並感慨神怎樣將such a cruel wolf或a madman  變成了a shepherd。

關於“人這張嘴”,耶穌有這樣的審判:“14 耶穌又叫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15 從外麵進去的,不能汙穢人,惟有從裏麵出來的,乃能汙穢人。(有古卷在此有,16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17 耶穌離開眾人,進了屋子,門徒就問他這比喻的意思。18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豈不曉得凡從外麵進入的,不能汙穢人。19 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裏。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20 又說,從人裏麵出來的,那才能汙穢人。21 因為從裏麵,就是從人心裏,發出惡念,苟合,22 偷盜,凶殺,奸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毀謗,驕傲,狂妄。 23 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裏麵出來,且能汙穢人”(馬可福音7:14-23)。正因為如此,信仰就是要用神的話取代人的話;同時,藉著教會,聖靈要多次多方地潔淨和管理基督徒的口舌和嘴唇(約伯記2:10;詩篇5:9,12:2-4,34:13,35:28,52:2-4;箴言10:19,16:30;以賽亞書3:8,6:5-7;耶利米書9:3=8;何西阿書 7:16;馬太福音12:36;馬可福音9:17;路加福音1:20;提摩太前書 5:13;雅各書1:26,雅各書 3:5-10。保羅在羅馬書3:13-14中反思和描述的首先是他自己:“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恐怕隻有網絡流氓或邪教徒才會反過來利用保羅自己的反省來控告保羅。也有人說保羅自相矛盾。奉這種邏輯的人實在對福音一無所知——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一生就是在自我反駁中成長的。

保羅之口的犯罪包括兩個方麵。首先是威嚇。(?πειλ?)在於心理上的摧毀和預防,出於掌權者,也出於靈魂上的弱者(使徒行傳4:17,29;以弗所書6:9)——猶太教麵對基督徒充滿了恐懼或不自信。這個陰性名詞是複數,就是說很多很多威嚇的話,甚至可能沒完沒了。關於這一點,我求神憐憫和更新我自己,也勸勉所有的弟兄姐妹,在任何爭辯中,不要沒完沒了,不要追求說“最後一句話”。很多時候,多說一句,就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5:37)。而控告你的人往往引誘你多說(路加福音11:53)。其次,凶殺(φ?νος)就是違背十誡的殺人罪,出於人裏麵的不信(馬太福音15:19;路加福音23:19)。因為無論是威嚇還是謀殺,都出於無神論者——他們根本不相信神存在而且工作,因此,他們要替神殺人。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我們說加爾文及其擁躉者是邪教徒。需要強調的是,保羅是罪人,而且犯有殺人罪。他的的確確是罪魁。這是保羅自己的供述:“9從前我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10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行了。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裏。他們被殺,我也出名定案。11 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又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 (使徒行傳26:9-11)。但另一方麵,即使凶殺罪,神也可以赦免(背景式最後審判和複活);隻要認罪悔改,也可以得救(啟示錄9:21)。因為基督已經勝過了死亡,死亡不再成為魔鬼和世界繼續捆綁和控告基督徒的理由或證據。

3、犯罪對象

保羅犯罪的對象是 “向主的門徒”。ε?ς το?ς μαθητ?ς το? κυρ?ου。罪是一種關係。介詞ε?ς,表示罪的方向,或者引出罪所傷害的對象。英文與之對應的介詞有:into, unto, to, towards, for, among。這個字告訴我們,聖經說的罪是一種關係。這個介詞消滅了“自由主義”的謊言,即所謂“這是我個人的自由”,沒有妨礙任何人。其次,罪指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是對主的門徒的犯罪。μαθητ?ς,門徒,學徒。這些人是尋找真理的人,是跟隨基督的人。這是世界之王和人類所不能允許的。最後,罪是針對主的。κ?ριος,the LORD,耶和華。罪是神(“我是”)麵前的“不是”。對耶穌門徒的犯罪就是對耶穌的犯罪。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來認識罪的特質。

首先、罪從根本上說不是人際關係,而是人與神的關係。聖經說你是罪人,主要不是說你在人麵前是個罪人,而是說,你在神麵前是個罪人。換言之,若沒有神的存在,聖經說的罪就沒有意義了。在無神論世界,罪隻是一種負麵的人際關係,而不是人神關係。但聖經首先將罪放在人與神的關係中。這種罪的觀念,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是沒有的。

其次、,罪與人與人的關係。世人恨基督的門徒,而神將傷害祂兒女的罪視為對祂自己的傷害。這種看見在無神論世界也是沒有的。耶穌一直強調:一方麵,世人恨耶穌的門徒;另一方麵,這種恨的原因和目的是恨耶穌基督(約翰福音7:7;15:18-19;約翰一書3:13)。

第三、人與神關係中的罪是要承擔後果的。在無神論世界,罪最多以為是“缺德”,但“缺德”是沒有終極後果的;然而聖經將罪視為得罪神的罪行,一定要承擔後果。正如聖經啟示說: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人若要避免這種後果,隻要投靠耶穌的救恩一條道路。人人都是不同程度的保羅,因此人人都被審判,人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

第四、神就是罪人共同傷害的那一位。“他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使徒行傳9:5)這對無神論者是一個偉大的啟蒙。神存在嗎?神在哪裏?你所有的罪一直並正在傷害的那位,就是神。

4、犯罪組織

罪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中,犯罪由此成為人類有組織的合法行動。在人間,罪的最高境界是犯罪已經合法化,組織化。罪不再被稱為罪,而稱為一種國家責任和普世價值。暴政、同性戀和淫亂就是如此。其中,國家或會堂是最成功的犯罪組織。這些犯罪組織不僅犯罪,而且還要通過審判定罪別人是犯罪。一方麵,罪人對罪人的審判在於保護自己壟斷利益;另一方麵,罪人對義人的審判在於抵擋基督、自以為神、對抗上帝。掃羅是這個犯罪組織中的一員,他自己是公會中人。這個合法的犯罪組織的領袖是大祭司(應是該亞法,或亞拿的兒子)。大祭司基本上是世俗權柄和宗教權柄集於一身,這種教主式的獨裁者尤其逼如撒旦。換言之,假基督徒或敵基督位於人類各種犯罪組織之金字塔的頂點。

組織正常運作,或者說合法有效地完成一場逼迫,需要兩個內部程序。首先就是內部動議或提案。必須有積極分子如掃羅這樣的人,向掌權者提出要求。保羅在犯罪組織中要求犯罪的合法性。這是對犯罪組織原則的絕對順服。犯罪組織代表人類之間的一種團結,正如路加福音23:12所說的:“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掃羅是法利賽人,該亞罰是撒督該人,我們都知道國g勢同水火,但在非基運動中,兩造精英分子同仇敵愾。罪人是沒有公義可言的,特別是在麵對基督和祂的門徒。α?τ?ω這個動詞在使徒行傳中首先出現在使徒行傳3:2-3,“有一個人,生來是瘸腿的,天天被人抬來,放在殿的一個門口,那門名叫美門,要求進殿的人周濟。3他看見彼得約翰將要進殿,就求他們周濟”。這是乞丐一樣的祈求。這個動詞讓我們生動地看見了掃羅在大祭司麵前醜陋的麵目。隻要能消滅基督徒,他可以不要任何尊嚴(參考使徒行傳3:14)。不僅如此,使徒行傳3:3這個動詞用的是imperfect,用以說明持續不斷地祈求;而這裏,隻是一般過去時——大祭司有求必應,一拍即合。你若求一個人信基督真的很難;但你若求他去犯罪,醜化和攻擊教會,基本上有求必應。另外,這個動詞在這裏是middle voice:保羅是為自己祈求——控告、逼迫和殘害絕非為了侍奉神,隻是為了自己。為神犯罪,是一個深刻卻流行的謊言(約翰福音16:2)。

其次,大祭司通過“文書”領導各地合法犯罪組織。保羅向大祭司祈求什麽呢?內部動員的第二步,就是形成書麵文件,作為執行的合法根基。這是中東版的“五一六通知”。不過這個文書的目的是讓各會堂配合和支持保羅進行“肅反”,也讓更多的人在罪中有份。這個書麵文件也是逼迫的合法文件,相當於今天的搜查令和逮捕令。文書,?πιστολ?,a letter, epistle,即書信。這個字實在很反諷——這個求大祭司書信來殘害教會的掃羅,後來就是藉著他自己的書信,成為眾教會的祝福。我看見這樣的見證:以前以檄文政論在人間叱吒風雲的人,後來用證道講章取而代之了。這是神的幽默,神的大能和神的大愛。

猶太會堂已經分布在各地,他們是掌權者。我們由此可以知道初代基督徒麵對怎樣強大的仇敵。會堂是一個可以有效動員起來的全國性組織,隨時可以成為封殺、追剿和殘害基督徒的機器。基督徒幾乎在猶太會堂的天羅地網之中,根本無處可逃。

5、犯罪方式

在組織的幫助下,掃羅犯罪如虎添翼。犯罪組織中罪人的犯罪方式主要有三種表現形式:

第一、尋找。尋找文化食物,是罪人的人生意義。他們背後是魔鬼。所以彼得前書 5:8這樣告誡說:“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ε?ρ?σκω這個字首先有“仔細追查”的意思,而且首先指“發現小耶穌”(馬太福音1:18,2:8,2:11;7:7等)。世界之王對耶穌基督降生在這個世界和人心中極其敏感。是因為耶路撒冷合城不安,才啟動“通緝程序”。一般來說,剛剛歸主的時候,魔鬼及其差役就會起來“尋找你”,如同法老追趕以色列人。你安心作埃及的奴隸,它們跟你相安無事。但是,聽說你受洗了,找你麻煩的人就會來了,你必然成為世界的文化、法律和道德的通緝犯。這世界有兩種尋找人生意義的生活方式,尋找基督,以至於得救;尋找人,必然彼此敗壞。你在尋找什麽?願我們記住複活節的福音:路加福音24:5,“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她們說,為什麽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第二、捆綁。δ?ω,to bind tie, fasten。這裏用作被動語態,即男人和女人都被捆綁。下手的未必是保羅自己,他靠著組織力量,指示其他猶太教徒或打手們這樣做。捆綁行動表麵一種強權,也表示一種恐慌。他們曾經這樣對待過耶穌(馬太福音27:2);最早這個動作發生在創世記 22:9,“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裏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這個動作實質上是把人當成莊稼或動物來對待,準備宰殺。人在人眼裏不再有神的形象,成了“臨床對象”。?????這個動詞在整本舊約聖經中隻出現這一次。換言之,這種野蠻的行動,從前在猶太社會是絕無僅有的。這個世代,的的確確是耶穌說的,是邪惡淫亂的世代。人不再把人當作人,人對人極盡侮辱、摧殘之能事。即使在漢語中,“捆綁”(包括“縛”字)一詞也是秦朝才開始流行的;而“束”字原本指“行囊”(橐)。“捆綁”這個動作也意味著:把你打倒在地,再踏上一隻腳,讓你永世不得翻身。這個字的主語相當於“綁匪”。jc已經將捆綁發展成為一種技藝。如今世人有“日式捆綁”和“歐式捆綁”之分,也稱“繩藝”。大馬士革到耶路撒冷有140英裏,六天的行程,可以想見這個過程的殘酷性。

第三、公審。捆綁的目的是審判。δεδεμ?νους ?γ?γ? ε?ς ?ερουσαλ?μ,he might bring (them) unto Jerusalem。動詞“帶到”?γω的基本含義是to lead, take with one。如同帶著商品進入交易市場。耶穌曾經用這個動詞預言過這一幕:“16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17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裏鞭打你們。18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γω)諸侯君王麵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馬太福音10:16-18)。這個動詞也顯示了門徒任憑保羅“帶領”的態度,即“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最後,保羅要把基督徒押送到耶路撒冷。這不僅是為了在那裏進行合法審判,更是為了在那裏對基督徒進行示眾羞辱。羞辱包括鞭打和戲弄等。而掃羅也計劃用這種行動,向犯罪組織遞上投名狀。這是一場獻祭,一場人牲。人不僅不再被當成人,而且當成項目、戰利品和祭品。犯罪是掃羅的凱旋,“班師回朝”。在這場凱旋中,別人的尊嚴、信仰、生命,成了掃羅宗教熱情或“升職”、謀食逐利的墊腳石。沒有任何同情和憐憫,沒有任何自省和懺悔。罪人在罪中,沒有任何指望——如果沒有基督的中途介入。

公審別人的目的是向掌權者和人民換取錢名。這是一種普遍的罪性。人類社會的一切犯罪,基本程序就是:尋找(獵物)、收集證據;深文周納地捆綁他;作為戰利品藉著審判與掌權者和公眾交易。主體是一個罪人,渴望藉著尋找別人、捆綁別人和公審別人(功成名就)。目的總是嫉妒、奪利和稱義。這是一種無法逃脫的咒詛:尋找-捆綁-公審——這三重結構構成外邦人人生的全部意義和世界文明史的基本內容。

6、犯罪對象

人類的悲劇在這裏令人震撼不已。起初,神從一本造出萬族,所有人本是血肉之親,本當彼此相愛。但如今,一部分人成為罪犯卻卻自以為神;另一部分人類成為他們的犧牲品或受害者。而受害人往往就是“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

首先,信仰遭遇逼迫,這場戰爭的本質是屬靈的爭戰。這是拳頭對靈魂的攻擊,這是最愚蠢的戰爭。其次,正是因為有著靈界的背景,受害者是所有的信徒。τ?ς ?δο?,of this way,in this way。這是一個比喻的說法:在這條路上的人,中譯“信這道的人”(約翰福音16:6)。在“基督徒”這個名字出現之前,這個詞組(of this way)可能用來代指基督徒(Chrysostom,Theophylact等;參考使徒行傳16:17,19:9,19:23,22:4,24:14,24:22)。“這道”與使徒行傳8:36也是關聯的——太監已經走上了這條新路。很有可能,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在大逼迫的時候,也湧入大馬士革避難;而大馬士革的基督徒,此時還混居在猶太教會堂中(按約瑟夫,當時至少有數萬猶太人在大馬士革)。Τις,任何人,一個到不放過。用魯迅的話說:一個都不饒恕。魔鬼要除善務盡。所以請注意,撒旦及其差役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基督徒,直到它們徹底將你追回埃及為止。手段就是,對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尋找-捆綁-公審”。我們也可以這樣來應用:在世界之王麵前,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安全的。今天你可能是審判控告別人的律法主義者,但有一天,你會遭遇同樣的報應。這是一種咒詛。

信仰基督也是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聖靈用這樣的新生活重造新人類。無論男女。?ντας ?νδρας τε κα? γυνα?κας δεδεμ?νους,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基督的門徒有男人也有女人,因為神要在基督裏重新造男造女(創世記1:27)。在這方麵,基督教和各大宗教都不同——隻有基督教中,男人和女人可以同在一室進行崇拜。而另一方麵,對基督門徒的殘害,“男女平等”。麵對這方麵的處境,保護女人,保護妻子和母親,應該成為神國的一項“國策”。在這裏我們可以再重申一下我們藉著聖經反對女牧者的理由,理由之一就在這裏:首先,牧者在必然有的逼迫中首當其衝;其次,姐妹或者一位母親,一位妻子,在這樣的逼迫之下,不僅自己遭遇苦難,還會更直接地禍及胎兒與子女。不過反過來我們也看見掃羅所代表的犯罪組織的邪惡,這種邪惡和女牧者神學有某種相似:都不把女人當女人。

7、大馬士革

我們可以單獨說說大馬士革這個地點的重要性,並引申出它的神學含義。Δαμασκ?ς(??????????)的意思是“沉默的紡織者”。大馬色被稱為“全世界最古老的有人持續居住的城市”(the most enduring city in the world,遠溯萬年曆史)。約瑟夫說該城的建立者是閃的孫子烏斯(創世記10:23);而阿拉伯人的傳統認為,該城是亞伯拉罕的仆人以利以謝建立的,亞伯拉罕是該城的王(創世記15:2)。中國古書稱為“釤城”(Shem),大約是記憶該城的閃族淵源。這是掃羅首先傳道的地方,這是絲綢之路的樞紐。有意思的是,表麵上掃羅追殺基督的門徒直到大馬色,但實際上,神的使者在追趕掃羅,如同起初亞伯拉罕追趕四王,搶救侄兒羅得(創世記14:11-20)。而耶路撒冷,這座聖城,這個平安之城,如今成了犯罪組織的大本營或指揮中樞,成了刑場和髑髏地。這讓我們看見,“世界在神麵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創世記6:11)。

莎士比亞的曆史劇《亨利六世》上篇第一幕第三場中紅衣主教溫徹斯特有一句台詞:“胡說,你給我退下,我是一步也不後退的。隻要你敢,你就把這地方當作大馬士革,親自扮演那個殺死親兄弟的罪犯該隱吧”。這是一個不限於阿拉伯人的傳統,認為大馬士革是該隱殺害亞伯以及亞伯葬身之地(具體地點在Jabal Qāsiyūn山,Maghārat al-Dam即“血洞”)。我個人甚至想,阿拉伯人的這個傳統,是否也是激動保羅“惟獨往亞拉伯去”的原因之一(加拉太書1:17);而他在那裏反省而非傳道,也可以得到某種佐證(這方麵我同意這個觀點:保羅去阿拉伯應該不是向那裏的外邦人傳道)。無論如何,保羅去大馬士革不是偶然的,那裏不僅被阿拉伯人視為伊甸樂園,也一直是列國商業、文化和政治中心以及戰略要地。

我們無法在曆史上判別上述傳聞的真偽;但在神學上,我們可以看見保羅追殺基督徒和該隱殺害亞伯之間的聯係。所有對基督徒的逼迫,在本質上都是該隱在殺害亞伯,是屬肉體對屬靈的殺害和逼迫(加拉太書:29);或者說,是肉身成道逼迫了道成肉身,律法主義逼迫因信稱義。這個戲劇從未止息,因為害人的一方總是替天行道;被害的一方同樣也隻是罪人。害人者雖是罪人卻要扮演上帝;被害者總有可害之處。但激動該隱起來的,乃是在神麵前嫉妒亞伯的稱義。罪的結果就是死亡。大馬士革是一個沉默的地方,雷鳴般地沉默著,亞伯的血靜靜流淌,如大馬士革的湧泉。在掃羅和公會野獸一樣狼奔豕突之際,教會像亞伯一樣靜靜地忍耐著。但這座城市有雷鳴般的聲音在追問每一個靈魂:“9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10 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麽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世記4:9-12)。掃羅不僅是便雅憫,更是該隱。該隱將被賜予一個記號,這個罪大惡極的人,將靠著基督開始全新的生命(創世記4:1-16)。

應用:麵對掃羅

罪人保羅歸主,對我們實在太重要了。不是保羅本身有多重要,而是這個事件本身,將我們信仰的基本特質啟示出來,成為每一個人,每一個基督徒的祝福,成為教會的財富。比較清楚的應用是“神就是愛”。比如,我們可以藉著保羅的見證將我們所信的神,將我們自己的信仰和ysl教以及加爾文主義區別出來:“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他免去神的忿怒。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11不但如此,我們既借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借著他,以神為樂”(羅馬書5:8-10)。既然人都是神的仇敵;而既然連保羅這樣的仇敵或大惡人也可以得救,那麽,任不寐也可以,你也可以。既然耶穌來召的就是罪人和病人,那麽,我們這些罪人得可以因恩得救,因信稱義。但是,掃羅也是一種殘酷的試探,這是我今天最後要與大家分享的:“掃羅的三重試探”。基督徒一生不僅曾經是掃羅,而且一定要遭遇掃羅——掃羅的試探是我們必須麵對的,願主得勝。

1、你是保羅,受洗之後一定麵對魔鬼的控告

保羅曾經有過罪惡累累或不光彩的曆史,這個罪人重生之後,仇敵一定常常指著他的過去控告他,為奪去他的自由和重生,或者僅僅為了報複和在與保羅的爭辯中“得勝”。而這些控告者往往可能就是從前那位掃羅,那位具有瘋狗風範的律法主義者,羅馬公民便雅憫人。每一個基督徒或教會一定會遇到掃羅這樣的人:很火熱,很有文化,而且很有勢力;他的目的是毀滅我們所信的“這道”。正因為如此,這些控告被稱為魔鬼的控告。魔鬼控告的目的是逼迫基督,讓我們重新作人的奴仆,重新將靈魂歸入撒旦的權下。更深刻的目的,是廢棄十字架的救恩,讓基督徒然死了。充當掃羅的總是律法主義者或我們說的邪教徒。他們以替天行道自我標榜,行掃羅嫉妒司提反、該隱殺害亞伯之實。麵對掃羅的追剿,會有人失去救恩,陷入絕望,重新跌落。其中必有人以這樣的方式被捆綁:“老子還不如真犯罪或繼續犯罪,以便配得上你們這些流氓的妖魔化”。但這不是聖靈的意思。神藉著保羅的歸正,讓我們學習怎樣勝過掃羅的尋找和捆綁。願聖靈常常藉著保羅堅固我們的自由:

第一、在被控告中仰望基督的十字架。靠著基督的十字架,將抵擋、控告、定罪當作糞土。羅馬書8:31-34,31 既是這樣,還有什麽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33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 3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複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雲雲或作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複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這些糞土很多時候是從教會裏麵湧現出來的。加拉太書2:4-5,“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仆。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麵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21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借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第二、唯一必要的反應是趁機傳福音。所以僅僅在使徒行傳中,就有三次掃羅的“見證”。魔鬼的意思是要害我們,但神的意思卻是好的。神允許控告發生在我們身上,是為了讓我們利用他們聚集的注意力,讓我們將基督的救恩趁機向世人宣講。這是保羅的見證:提摩太前書1:12-17,“12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13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14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16 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基督徒被控告是這世界裏反複上演的戲劇,我們必須甘願成為這場鬧劇的“反麵人物”。希伯來書10:33,“一麵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麵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哥林多前書4:9-13,“9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1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裏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11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饑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12並且勞苦,親手作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13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汙穢,萬物中的渣滓”。這裏兩個“直到如今”,讓人歎惋,令我感恩。

第三、以平常心和成聖的生活麵對控告。神允許控告出現,也是警醒我們,鞭策我們進一步過成聖的生活。必須對掃羅的存在有平常心,這事是一定要有的,控告來自教外,也來自教內。控告是我們成長的雨露陽光。首先,控告使我們謙卑。哥林多後書12: 7-9,“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8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9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其次,控告催逼我們加倍作新造的人。正如加拉太書6:14-18所說的,“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隻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5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16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17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18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裏。阿們”。

2、你是亞拿尼亞,你一定要接納仇敵保羅

掃羅是一個罪人,而且是一個殘酷傷害過教會的人。那麽,這樣的人進入教會,我們是否接納他?很多時候,教會像法利賽人一樣,不願意耶穌與罪人一同坐席,特別是,不能接受傷害過我們、以及與我們個人有私怨的人。這種抵擋有時候出於嫉妒,更多時候出於大兒子的驕傲和虛榮。我們後麵將會看到,這正是亞拿尼亞和掃羅的關係。耶穌讓亞拿尼亞接納掃羅,但掃羅本來正是預備要來大馬士革殺害亞拿尼亞的。事實上,耶路撒冷教會中除了巴拿巴,使徒們都不願意接納保羅,也出於同樣的原因。當然,還有那司空見慣的“人類清高”。你作為亞拿尼亞,你願接納掃羅嗎?今天,教會常常麵對同樣的試探:一個過去得罪或傷害你的人來到教會了,你願意接納他嗎?特別是,當他和你發生神學衝突的時候,你是否一定會“揭露”掃羅已經多次自我揭露的罪行,來“進一步棄絕”他呢?這不是高調,這是基督徒必須麵對的功課。這個功課也足以將假基督徒分別出來。也許,有時候神偏偏將你深惡痛絕的仇敵帶到你的教會裏麵,來試煉你是否真的是神的兒子。因為神說:“43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隻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6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麽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47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麽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48所以你們要完全,象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3-48)。

這的確很難,但不會超過駱駝穿針眼。在神凡事都能。道理是這樣的,求聖靈感動我們按道理行。首先,看馬槽裏的嬰孩兒,讓你一切麵向人的清高都釘到十字架上。這世界沒有任何一個人比耶穌更有資格清高;但他寧願進入馬槽也不與人隔離。其次,仰望十字架上的基督,他也為你的仇敵死了。這一點,願我們遠離加爾文主義的邪教思想:耶穌隻為一部分人死了,因此,除了“我們選民”以外那部分人本應該成為地獄的燃料。第三、正視你自己,你一點兒也不比那個惡人好到哪裏去。這是我可以為你做見證的。也許你沒有傷害這個人,但你同樣殘酷地傷害過另外一個人。然而神這樣說:“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6:15)。神的話更是真的。刺和梁木而已。最後,即使你真的比那仇敵好一點點,神也要你順服祂的新命令。知道你做不到,所以才有教會,才有“施恩之具”。總而言之,教會裏的保羅沒有資格抵擋剛剛歸正的掃羅,因為你就是掃羅。遺憾的是,我們看見這種試探勝過了一些軟弱的人,成為一種可憐的捆綁。

但願基督在我們每個人身上得勝,讓這些試探不僅不成為敗壞,反而成為潔淨教會,堅固教會、更新教會的祝福。願神的教會消滅一切“大兒子”,成為接納所有浪子回家的聖殿;惟願我們的教會,隻被別人厭棄,但不厭棄任何人;隻被別人棄絕,但不棄絕任何人;隻被別人釘在曆史恥辱柱上或掛在十字架上,但我們不配釘任何人的十字架。因為我們知道人是什麽,我們自己是什麽;我們知道何謂神和神純全的旨意。事實上,眼中梁木患者被一種邪教精神所充滿,這種邪教精神我們已經在加爾文主義者身上看得越來越清楚,他們的表演也越來越充分:一方麵,對別人的罪刻骨銘心、津津樂道或不斷表演深惡痛絕;但這一切表演真正的目的是嫉妒和個人報複。另一方麵,對自己的罪絕對諱莫如深,甚至天真無罪,又常常以我已經重生了為理由,壟斷教會接納別人或不接納別人的特權。這一點很有ysl教的精神:他們承認有救恩,但又不承認原罪;或者,加爾文主義者更進一步,他們實際上隻承認他們的私敵有原罪和本罪,而他們自己是絕對沒有的。他們隻是在神學上和道理上承認“我也是罪人”。但是,當他們論斷和棄絕別的罪人的時候,他們就成了天使,成了ysl的戰士。他們的所有講道和見證,都是“刺的展覽”,出品人是梁木先生。

3、作為教會,麵對犯罪組織的政治逼迫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見特別“忙”的大祭司、公會和掃羅:威嚇、凶殺、祈求、尋找、捆綁、審判……罪人勞勞碌碌地犯罪。但是,在另一方麵,我們看見的是“靜靜的基督徒”。我們都是從“政治公義”的教育中長大的,我們都熟悉“印第安納大學的政治正義”——麵對如此政治黑暗,基督徒和教會豈可無動於衷?掃羅所代表的黑暗權勢,的的確確,給教會帶來了更為深刻的挑戰和試探。爆發,還是沉默?反抗,還是順服?我們在這裏看見的隻能是“靜靜的亞伯”。這是一個非常折磨人但必須麵對的試探。教會勝過了,就是真正基督的教會。教會被試探所勝,魔鬼就在地上新建了一個政治組織。以下有三個理由可以視為基督徒麵對政治壓迫的考量。

第一、為了神,根本沒有時間政治。祂為我死,我為祂活——我們的生命意義不是為任何人,也不是為自己,而是為基督。因此,教會的主要使命是順服基督的使命:“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馬太福音1);“18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8-20)。為了這個目的,我們有無數工作要做,有沒完沒了的正經事業。所以耶穌在巴勒斯坦,保羅在西亞和歐洲,根本沒有閑工夫搞政治。我們這樣說絕非無視政治的黑暗,也不反對平信徒以政治為業。我隻是勸勉不要利用基督搞政治。

第二、因為有神,根本沒有必要政治。無論怎樣黑暗,神都審判。何必先生何必多此一舉呢?政治基督徒從根本上說就是不信派(希伯來書10:28-39)。

第三、為了自己,政治逼迫是我們的榮耀。一方麵,政治逼迫很正常,是教會在這個世界裏的正常狀態;沒有逼迫反證他們教會不過是假教會。另一方麵,逼迫乃是我們為福音受苦,乃是我們的榮耀。換言之,苦難對基督徒的意義完全不同。這是彼得的見證:“12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得前書 4:12-13,參考使徒行傳5:41)。);這是保羅的見證:“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馬書 8:17)。

第四、警惕魔鬼,不應該太政治。我們不過是蒙恩的罪人,原罪論提醒我們:以色列人並不比迦南人更義。商人流亡者南方十五年,“我和他們一樣壞”令我絕望。不僅如此,與政治流氓糾纏,我們一定在流氓中有份,在罪中有份。控告者很可憐,所有控告都有魔鬼兒子的形象;這種咒詛不僅僅屬於逼迫的一方。所有政治逼迫和政治抗議,都難免自以為神,犯下瀆神的大罪。基督徒可以批評政治罪惡,如同批評所有罪惡;但不宜委身政治運動。

在某種意義上,ysl教是麵對政治試探跌倒而失敗的宗教——神的極端超越性以及人作為神的代表甚至超越天使的管理世界的特權地位(bila kayf,without asking why;inshallah,if God wills;參考羅馬書9:20和雅各書18:24)、唯獨ysl得救的選民優越感以及對棄民的棄絕和審判(Qadr,參考可蘭經2:98b)、缺乏原罪意識的自以為神(umma),這三方麵的神學思想麵對政治黑暗的時候,一定產生聖戰運動和榮耀神學。遺憾的是,教會中的加爾文主義完全分享了這種ysl精神。這三種思想可以一一對應加爾文主義的專橫的主權論、雙重的預定論(相關限定的救恩論)和以“唯獨榮耀神”為名的榮耀神學。這種榮耀神學的本質是要在別人肉身上得榮耀,並要在世界上建立上帝的國(於是他們成為教會中聖戰分子或邪教分子)。ysl教和加爾文主義從本質上說,不過是宗教世界麵對政治試探和政治暴政的一場失敗。

4、2014年5月16日,印第安納大學

上麵的第三個問題,是上周五我在印第安納大學與那裏的“中國學生學者”對話的問題之一。這次天朝客與天路客的討論,不是尼古拉-馬勒勃朗士(Nicolas Malebranche)的虛構。我們討論的另外兩個主要話題是也與使徒行傳9:1-2有關:你怎樣麵對中世紀的黑暗、憑什麽基督是唯一的的道路真理和生命。這是兩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我在很多地方都會遇到這樣的“天朝之問”,如同麵對德爾菲(Delphi)阿波羅神喻在遠東的複製品或贗品。我將我的“現場問答”稍作整理分享在這裏。印第安納之行是愉快的,這裏的言詞機鋒是編輯過的,針對的是普遍現象。第一個問題,換句話說,就是怎樣麵對保羅過去的黑暗;第二個問題可以這樣闡述:為什麽基督是掃羅唯一的道路。

第一、我們怎樣麵對黑暗的中世紀。首先,我一直主張也比任何批評我們的人更願意正視中世紀的黑暗;教會應該比世界更能誠實地麵對中世紀的黑暗。我們也一點兒不比友邦驚詫的人更不了解中世紀的黑暗——所以用不著別有用心、煞有介事,好像發現新大陸一樣的不斷提醒與奔走相告。其次、聖經比任何文本都更誠實地正視了選民的黑暗。聖經從來沒有回避以色列選民和教會曆史中的黑暗,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的惡性,教會中的混亂,先祖和君王的跌倒,先知和使徒的軟弱,曆曆在目。用信徒的軟弱來控告他們的信仰和所信仰的主,是因為你對聖經和信仰的無知。在某種時候,這種指控出於被輿論導向和愚民教育成功的人,他們真的相信世界裏有一種叫wgz的假人。這種常識的衝突反過來證明,隻有聖經是神的話語,是唯一完全誠實的。再次、中世紀的黑暗,沒有你黑,沒有你暗。橫向比較,中世紀的歐洲在世界範圍內仍然是相對文明的世界,慈善事業和家庭倫理比任何地方,尤其比中國好得多。十字軍的殘酷遠遠不及蒙元屠漢和嘉定三屠以及太平軍騷亂;異端裁判所麵對明朝酷刑實在望塵莫及。異端裁判在西班牙,從1575年到1610年,執行火刑的隻有15例,1648年到1794年隻有8例(愛德華-伯曼《宗教裁判所》,P.155)。不僅如此,天朝仍然在中世紀的黑暗的中……(此處略去兩句話)你還沒有資格說別人黑暗。與此相關,“伽利略因為科學研究被教會審判”,這是一些半吊子學者向庸眾販賣的流言(《宗教裁判所》,p.173-182);更重要的事實是,很多時候異端審判根本不是出於教會,而是出於世俗統治者(《宗教裁判所》,P.18)。最後、糾住別人曆史上的罪錯控告別人,這是一種撒旦習性。你們一方麵不相信基督的救贖、赦免和更新;另一方麵,由於陰損和嫉妒,你們不能容忍別人變好。天主教中世紀的黑暗,正是路德改革的理由之一;在某種意義上,中世紀黑暗與我何幹?所以我說:圓明園不是我燒的。這一點正如猶太教的中的掃羅,與基督教中的保羅何幹?那個掃羅已經死了,你們不樂意見到一個罪人開始新的生活嗎?

第二、憑什麽基督是唯一的的道路真理和生命。首先,我們知道在前現代的東方,還是後現代的西方,有一個叫“多元寬容”的新wgz道理,新的“凡是論”。但這一套話語若上升為唯一標準或“普世價值”,就是魔鬼的道理。我這樣說有一個根據:它是一個謊言,沒有任何一個相對主義者或多元主義表演藝術家,真的能按他們的多元主義和相對主義生活。每個人都活在“自以為是”的現實之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絕對標準”。我們對我們的絕對主義隻是效法基督的樣式,信仰是絕不寬容、絕不多元,絕不相對;但是,態度上絕對和平,絕不暴力,絕不勉強。我們不作希臘理性的秀士,也不作政治暴徒和網絡流氓。其次,唯獨基督這個道理,不是我能說服你們的。這不是理性討論能解決的。但我感謝神,如果你真的重視這個問題,應該堅持通過聖經和教會去尋找答案,“聽道”是唯一能經曆這個問題的道路。同時,我建議你在邏輯上至少為這種唯一性留下50%的空間。正如“我除了一位父親以外沒有別的父親”,在宇宙中有一種事實就是唯一的。但憑什麽聖經啟示的天父是我們唯一的天父或就是那位天父?讓我再說一次,這個問題不是理性的對象,而是靈裏的經曆。但基督教並不是玄學,聖經在那裏,教會在那裏。所以你們要去。

最後,讓我們回到保羅的見證,即憑什麽遭遇耶穌是他唯一的道路。首先,律法主義者的絕境——自以為是的人一定成為殺人越貨的罪犯。猶太教是人間所有宗教和哲學的代表,甚至連東方覺悟主義的清高或人本主義的天國努力都在其中。但這種文化或普世價值最終將保羅變成一個替天行道的罪犯。一個以為獻身給神、給正義、真理、道德、自由、理性的人,卻成了魔鬼的兒子。這個悲劇告訴我們一個罪人靠行為稱義的絕對不可能性,以及已經因此罪惡累累的人,如何重生。其次,已經成為罪魁的人,怎樣重生。聰明的你們,如果耶穌不是保羅唯一的道路、真理和生命,請你給此時此刻大馬色路上的掃羅,指出一條新路。誰能赦免他的罪?而事實上,又是誰真的在複活中攔截了掃羅?對我而言,這也是常識,耶穌基督是我唯一的道路真理和生命。祂找到了我,在我還是罪人的時候為我死,在我走入絕地的時候賜我重生。普天之下,沒有任何一位“神祗”能這樣將我變成新造的,並繼續這樣在我身上建造。總而言之,保羅的轉向、赦罪、自由、解放和永生,隻能在十字架上的代贖和複活之中。如果每個人不過都是掃羅,那麽,對掃羅來說,耶穌是唯一的道路真理和生命,對我們來說也是。惟願那已經攔阻和更新掃羅的主,也攔阻和更新你們;又願已經攔阻和更新了我們的主,與我們同在,直到永遠。阿門!

任不寐,201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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