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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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使徒行傳”第二十四課:殉道者2(7:2-8)

(2017-03-10 20:26:14) 下一個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使徒行傳7:2-8,“2 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3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4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後,神使他從那裏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5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那時他還沒有兒子。6神說,他的後裔,必寄居外邦,那裏的人,要叫他們作奴仆,苦待他們四百年。7神又說,使他們作奴仆的那國,我要懲罰,以後他們要出來,在這地方事奉我。8神又賜他割禮的約。於是亞伯拉罕生了以撒,第八日給他行了割禮。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十二位先祖。”感謝神的話語。建堂第一個主日,我們證道的主題是“教會是一場殉道”;三年後的第一個主日,我們證道的主題是“教會是一場複活”——春天就是一場複活。春天萬物複蘇,候鳥歸來。約4000前,一隻叫亞伯拉罕的候鳥啟程,給人類帶來了春天。

亞伯拉罕為頭雁的一群候鳥,他們飛越萬水千山,逃離死地,飛往自由。神借著他們賜給整個人類一個福音的春天,也賜給你我一個春天。今天我們來到了殉道者司提反係列布道會的第二場,進入司提反證道部分。我們已經說過,使徒行傳6:8-8:4在交叉結構中可分為三大部分:6:8-7:1是傳道,7:2-53是證道,7:54-8:4是殉道——這三部分也可以放在馬太福音10:16中,依次對應“羊進入狼群”、“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證道部分充分體現了“靈巧像蛇”的戰略戰術——控告者用聖經(舊約和摩西律法)聳動、捉拿、押送和審判,那麽,司提反就比控告者更充分地講論聖經,而且完全聖靈充滿。司提反證道可以分成五個部分,涉及12個人物。第一、族長時代(2-8),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重點是亞伯拉罕。第二、寄居時代(9-16),約瑟。第三、曠野時代或會幕時代(17-43),摩西、亞倫,重點是摩西(控告者兩次提到摩西)。第四、王國時代或聖殿時代(44-49),約書亞、大衛、所羅門(44-50)。第五部分、新約時代(51-53),施洗約翰、耶穌基督、司提反。

今天我們講亞伯拉罕。舊約經文之創世記相關信息是創世記11:31-32,12:1-9,15:1-21,17:1-27,21:1-7,25:19-26,35:22b-27。其中創世記11-25章講了亞伯拉罕17個故事,涉及三大主題,11:10-12:9,早年以及家族,對應22:1-25:8,晚年以及家族(自身的血緣關係);12:10-14:24對應18:1-21:34,亞伯拉罕與其他族裔的關係(與人的關係);15:1-17:21,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與神的關係)。使徒行傳7:2-8節也可以放在交叉結構中:第2節講神向亞伯拉罕顯現,與之呼應的是第8節,神與亞伯拉罕立約;3-4講亞伯拉罕順服神的指示,前往應許之地,與之呼應的是6-7節,講亞伯拉罕的後裔淪陷埃及,並要從那裏出來,返回應許之地;中間經文是第5節,講亞伯拉罕的那位後裔,根據保羅的解釋,這後裔就是耶穌基督,這是司提反信息的真正中心。從始至終,這段經文按順序展開如下主題:有一位神,一個地方,此地有後裔,另一個地方,一個聖約。願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與我們同在,阿門。

一、有一位神(2

2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

1、世上的光

第二節經文本身,也可以是一個交叉結構:司提反說(世上的光)-兩種人類(父兄)-亞伯拉罕-兩個地方(吾珥與哈蘭)-榮耀的神(神就是光)。我們先看司提反說是什麽意思——上帝在基督裏使用基督的仆人重造世界和人類。“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參考使徒行傳22:1,23:1)。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麵加以解讀。第一、司提反說。φημ?這個動詞不是一般的“說”,而是公開宣告(馬太福音4:7)。這個字的原意是像燈一樣照耀在人前(馬太福音5:11-16)。這個動詞在這裏用的是imperfect,用以強調司提反的證道是堅持不懈的長篇大論。如同創世紀那一幕,神的靈運行在這空虛混沌淵麵黑暗的世界,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聖靈沒有告訴我們此時此刻司提反的心情,我隻是想象,眼前這些正襟危坐的黑壓壓的人群,正是神救贖的對象。但這像石頭一樣冷酷麻木又凶狠的人群,根本不想聽司提反宣告,一心隻想弄死他。正如經上所記,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9)。但是光繼續照耀,司提反還是要說。

2、世上的人

這黑暗是怎樣的人類呢。神怎樣麵對這樣的人類呢?“諸位父兄請聽”。?νδρες ?δελφο? κα? πατ?ρες,Men, brethren, and fathers,人,弟兄,父輩。首先, 你們是人(?νδρε)。人至少有四個特點。(1)創造的中心和目的,因此不能為了其他受造物(此地、聖所)傷害人;(2)不過是人,不是神。盡管是很多人,但人民群眾大多數人等等隻是人性的代表,特別是人罪性的代表,從來不是真理的代表;“人能把我怎麽樣呢”(詩篇56:11);你怎麽講我論斷我,在神麵前你都跟我一樣;而你我唯一不一樣的是,你論斷我,神論斷你;(3)人不能傷害按神的形象造的人(創世記9:6);(4)人有神的形象應該“自我對話”(創世記1:26),即靠基督悔改,追求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其次,上帝對眼前的人有兩種看法。一方麵,司提反稱他們是“弟兄”,神愛世人,並勸勉世人像弟兄一樣彼此相愛。人本有“我們”的形象(創世記1:26-27),本是一家人,當弟兄相愛(詩篇133:1);但弟兄相害,該隱再殺亞伯。另一方麵,父輩:人是曆史中的人,神一直在猶太人的祖先身上工作,所以人應該反省曆史。但是在接下來的敘事中,弟兄、先祖,一直在曆史中犯罪,傷害神的仆人。在原文的結構中,這裏的父(πατ?ρες)與證道結尾部分的“祖宗”(πατρ?)是一個字。司提反順服耶穌關於作光作鹽的命令。一方麵神就是光(約翰福音8:12,12:46;約翰一書1:5;以弗所書5:13),另一方麵,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8-10;4:16;約翰福音3:16)。

3、亞伯拉罕

神借著揀選特定的人開始進入曆史,開始救贖大計。這個被選擇的人就是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exalted father。這是由兩個字組成的:??? (father) and ???? (to rise)。這個希伯來名字翻成中文,大約相當於“阿爸”、“老子”這類概念。這個名字很有挑戰性,因為被稱為父的這個人,竟然一直沒有兒子。後來上帝賜給他新的名字,亞伯拉罕,?????????,father of a multitude,即萬人之父。但那時候,這個萬人之父仍然沒有兒子。

亞伯拉罕!司提反的答辯簡直是答非所問——大祭司、會堂和公會的人,要控告和審問的是司提反你是誰,你犯了什麽罪;但司提反完全不談他自己,整篇講章基本上沒有他自己,完全是答非所問,對控告如同糞土和空氣一樣置之不理。亞伯拉罕!這太精彩、太深刻了。原因隻有兩個。第一,這是一篇完全“無我”的講道。“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但以理書3:16);因為你們根本不配審問我是誰;審判和評論我的隻有神。這還不是蔑視,蔑視也是在意,也是捆綁;而是自由,是智慧,是愛——用有限的生命做正經事業,救人。想想“所有的人都罵你”,“做人很好的人或主流都控告你”,你們就知道司提反是何等的自由啊!讓一切控告都去見乃父去吧(約翰福音8:44),無論你怎樣惡心我,怎樣淫者見淫地毀謗我,我根本沒功夫搭理你。司提反單單仰望天父,就是亞伯拉罕的父(路加福音12:32;約翰福音8:56)。亞伯沒有申辯一句話,摩西沒有申辯一句話,被捉的婦人沒有申辯一句話,耶穌一句也不回答。被人予奪的價值一文不值。第二、這是一篇隻看基督的講道。不屑不是為了顯示清高,而是為了傳講基督。“我是誰”根本不重要,神是誰才是真問題,才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的中心。聖經偉大在哪裏呢?她徹底將人類的假問題推翻了,讓人關切真問題,並因為這種關切獲得救贖和稱義。對中國人和希臘人來說,“我是誰”都是最重要的,德爾菲神廟和諸子百家都關心這個問題;但聖經用一句話就解決了這個問題(你是罪人);然後用99句話帶領人關心神是誰這個真問題(箴言書9:10;馬太福音16:15)。在某種意義上,聖經之外的講章基本上都是假話和廢話;司提反的講道是人類曆史上最偉大的自由宣言,是神賜給人真正的福音。

4、地上的家

但是,亞伯拉罕隻是蒙恩的罪人。神揀選的人不是他有什麽資格,揀選完全出於神的恩典和主權。以賽亞書51:2中的“獨自一人”更可能是神“第一次”(?????)呼召他。亞伯拉罕有兩個特點。第一、“在米所波大米”:在於說明亞伯拉罕本是偶像崇拜者者的後裔。他本來是米所波大米(Μεσοποταμ?α)的居民。亞伯拉罕起初和他的父輩一起,在這個地方,即大河那邊,崇拜偶像(約書亞記24:2-3,24:14-15)。出埃及記22:20說:“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亞伯拉罕本來也是該死之人(猶太人神化亞伯拉罕,基督教不需要跟風)。第二、“住哈蘭”,在於強調亞伯拉罕的軟弱。亞伯拉罕一度半途而廢,中途羈旅哈蘭(Χαρρ?ν)。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吾珥之後,並沒有完全順服神的旨意,而是半途跌倒了,軟弱了,一直到父親他拉死後,在死亡的警告之後,才靈魂再度蘇醒,在“複活”中繼續前往應許之地。堅持信仰,需要神的連續呼召和反複重申神聖之約。沒有任何一個人,包括亞伯拉罕是一次重生的。吾珥和哈蘭是地上的兩個家,第一個家是外邦人,第二個家是半吊子基督徒。我們需要繼續往前走。

5、神就是光

但人重生的每一步,都是神臨在和帶領的結果,我們本是祂的工作。? θε?ς τ?ς δ?ξης ?φθη,God of glory appeared,榮耀的神顯現。首先,有一位神,神存在,這是一個話語前提,不需要進入人類的經驗邏輯。其次,神為榮耀者(出埃及記24:16-17;詩篇29:3;以賽亞書6:3;哥林多前書2:8雅各書2:1;約翰福音1:14)。所謂榮耀,δ?ξα,有兩個基本含義,一方麵就是發光者,另一方麵是審判者。這個名詞首先在於強調神的超越和聖潔。特別是和人類的黑暗相比,神是聖潔的。而祂才是光,並且是司提反這點著的燈的光源。不僅如此,人本是按神榮耀的形象造的,如今,失去了神榮耀的形象。這是上帝孤獨的光,如同創世記第6章中上帝那憂傷的“表情”。這個名詞也告訴我們,上帝對一切被造物擁有審判的主權,如同烈火,要做分別黑暗的工作——創造主不會任憑按祂榮耀的形象所造的人,一直居住在黑暗和死亡之中。最後,神為顯現者。?πτ?νομαι,to look at, behold。神要借著祂的顯現、臨在和工作,將人從黑暗中帶領出來。一方麵,顯現是動詞,告訴我們神不是偶像,而是生命,是創造著的神, 是一切生命的源頭和托舉者。另一方麵,這位神的動作的對象首先是人,這是與人有關係的神,是向人顯現的神。不僅如此,動詞顯現用的是被動語態,所謂顯現,就是被人看見。這必是借著三位一體中的一位,就是基督,借助於“基督的人性“,才能被人看見和聽見,被人認識,被人理解;這就是預表道成肉身(約翰福音1:18)。這既顯示神的大能(他有能力這樣顯現),也顯示神的大愛(祂願意謙卑自己向人顯現,為將他們拯救出來)。

二、第一故鄉(3-4

3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4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後,神使他從那裏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

1、離開

現在司提反要進一步講論亞伯拉罕怎樣離開魚米之鄉或偶像的國度米所波大米,即兩河流域;又怎樣前往應許之地迦南,即今天的巴勒斯坦。首先,信仰就是人順應神的呼召,不斷離開原來的黑暗,不斷前往神的應許之地的過程。其次,人是靠著“神說”或神的話語,並順服神的指示才可能離開原地,開始新的生活。換言之,人靠自己根本不可能離開,也不可能前往。也許你極其渴望擺脫現狀,但是,千辛萬苦,百轉千回,你最後發現,你仍在原地,或者,又返回出發地。這是真正的輪回,這是真正陰陽的封閉循環。隻有神的道,如利劍,首先拆毀劈開這個封閉的死穴,我們才可能靠著外來的神聖的力量,離開,並前往。天路的第一站首先是離開地上的家。離開(?ξ?ρχομαι),你要離開原來的地方;這裏說的是本地(τ?ς γ?ς)和本族(συγγ?νεια),相當於今天說的祖國與親人。

神要亞伯拉罕離開的是什麽樣的地方和族類呢?就是迦勒底人的居住地。?????????????,clod-breakers,玩泥巴的人,楔形文字的發明者和使用者,用泥土作磚的人,糟蹋土地耗盡資源的人。迦勒底人就是建造巴別塔之後,神分散工作之後,繼續堅守在那個地方反抗上帝、自以為神的罪人。形式上的巴別塔被推翻了,但是,每個靈魂成了自己的巴別塔。於是有多少迦勒底人,就有多少偶像。咒詛和死亡也臨到他們。如果我們認真閱讀創世記11:10-26那個閃的家譜,以及創世記的其他家譜,我們會知道大洪水和巴別塔前後空虛混沌的人類。一方麵,所有的家譜都是一份死亡名單或陣亡名單,正如保羅所說的,“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另一方麵,這些家譜顯示了一個百無聊賴、隻靠生殖,最後紛紛死亡的輪回曆史,這樣的人生毫無意義,毫無價值。所謂生生不息,隻是死死不已,循環往複。這個以生殖器或生殖為文明中心的唯一宗教,就是“曆史意義”——這個時代的罪人,將下個世代的罪人的認可,看成是價值實現或意義的完成,視為不朽這種終極關切的替代。這種愚蠢,和一個罪人極力追求同時代的罪人認可一樣愚蠢。事實上,“名垂青史”隻是成功神學失敗的精神勝利以及不甘失敗執迷不悟而已。此外,迦勒底人就是偶像崇拜者,為偶像犯罪得罪神。所以上帝呼召亞伯拉罕出來,與死亡的迦勒底人,無聊的迦勒底人,犯罪的迦勒底人分別,與死人、猿人——生殖中心與動物無疑;或汗人,為照汗青在床上或商場或戰場或官場或情場或法場或廣場而流血流汗的笨蛋——和罪人割裂和向他們行“割禮”,開始一個全新的生命。汗青是“啥玩意呢”,一塊尿布。神的仆人根本沒有閑工夫要照你們的汗青。

值得一提的是,也有人主張,司提反沒有說離開本家,因此這是上帝在吾珥對亞伯拉罕的第一次呼召(以賽亞書51:2);而創世紀12:1是上帝對亞伯拉罕在哈蘭的第二次呼召。無論如何,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有一定道理。他確實就離開了,僅僅憑神的呼召,這是信心,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大加肯定的信心,因為亞伯拉罕隻是順服神,而自己根本不知道要去的那個地方是什麽樣子的。這幾乎是獻以撒的預演——完全是出於對神的信心,寧願舍棄自己最愛的人或熱戀的故鄉,去接受完全不能預先看明的後果。亞伯拉罕沒有演唱生我養我的土地,也沒有呼喊我的父老鄉親,他真的脫離了偶像。我們可以想象亞伯拉罕一家啟程那一天,可能是一個黎明,他衝破了內外必然有的攔阻,毅然上路了。這是人類曆史上特別重要的一天,它不僅是西方文明的起點,也是救贖曆史的開端。離開偶像和迷信這意味著什麽呢?自由。除了神以外一切都不是神,人類從此開始真正邁向自由。

2、前往

離開不是目的,離開是為了前往一個新的地方。δε?ρο,神指示給你一個確切的目的地。這個地方隻是γ?,不再有本族或親人。在那裏,隻有神與你同在。異教徒的悲劇是,隻有離開,但沒有目的地,這也是假基督徒的悲劇,離開了,否定世界了,認識人性的黑暗了,甚至偶爾也承認自己是罪人了;但是,不知道下一步去哪裏。這常常表現為因為狹隘和念舊不能堅持教會生活,其本質就是不願意委身基督。與此相關,外邦人一生也不斷離開,但由於沒有新天新地,他們總是在原地打轉。這就是革命的悲劇和曆史循環的秘密。新社會永遠是舊社會。前往不是輪回。

3、中途

天路從來不是一帆風順的,必有中途軟弱和跌倒的功課。但是,自由的道路充滿了艱難,自由的道路是十字架的道路。攔阻在於亞伯拉罕自己的信心並不是充滿的。上帝起初吩咐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和本家。但創世記11:27-32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是帶著一大堆的家人一起離開吾珥的,而這些人到了哈蘭就不走了。也許,亞伯拉罕第一次離開並沒有信心離開本家,而本家,或者過去最刻骨銘心的那些關係,讓亞伯拉罕的自由之路半途而廢。亞伯拉罕的父親他拉,成了“教會”的領袖,但他不過就是一個“死人”。哈蘭(?????,mountaineer,登山者,夢遊巴別塔之人),是羅得、密迦(女王)和亦迦(先知)的父親;這個夭折於吾珥的人成了哈蘭這座城市的名字。這個“教會”很有可能采取多數決策機製,而哈蘭一家占有絕對優勢。我們不知道哈蘭發生了什麽事;但我們確切地知道,基督徒的天路中途,會有很多變故,甚至有血腥的內亂和災禍,至少有保羅和馬可巴拿巴的分手,更有亞倫和米利暗的控告以及250的叛亂。無論如何,隻有經過哈蘭,亞伯拉罕才能繼續天路曆程。

4、葬父

繼續前行的條件是“告別父親”,這個“父親”和司提反稱呼公會中的人那個“父(兄)”又是一個字。顯而易見,猶太人,包括今天的“基督徒”,如果不告別你的“精神之父”,你的他拉,你根本不可能繼續自由之路。中途要埋葬他拉,“他”比法老更深刻地攔阻你重生。你必須勝過葬父的悲劇。??????是什麽意思呢,就是station或delay,就是一站,一個耽擱行程的地方。這是基督徒生命無法繞開甚至必須經曆的一站。也許,這是你的“最後一夜”。葬父就是埋葬你的過去,無論怎樣血脈相連,刻骨銘心;無論那些日子怎樣淚流滿麵,骨肉相殘。這就是保羅的見證:“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你的信仰要經曆一場“殺父事件”,這個真理遠遠超過“俄狄浦斯情結”那個具有希臘人特色的惡心想象,這是一個新人與傳統的殘酷訣別。值得一提的是,亞伯拉罕葬父和獻子形成對照,他拉之死(葬於哈蘭)和法老之死(葬身紅海)形成對照——首尾呼應地告訴我們信仰的道路是割禮的道路,是舍己的道路,是十字架的道路,是得勝的道路。

5、寄居

埋葬父親之後,最大的試探是,我們可能認賊作父。迦南之地,比亞伯拉罕啟程的吾珥更加偶像橫行,因此,神要亞伯拉罕在目的地隻過寄居的生活,搭建帳篷(家庭生活),建立祭壇(教會生活)。迦南是一個窮山惡水出刁民的地方,生活條件遠遠不如尼羅河流域和兩河流域;“流著奶和蜜”的地方,絕非意味著“寄生幸福”。那麽,上帝將亞伯拉罕帶到這裏到底是為什麽呢?一方麵,神要亞伯拉罕與拜偶像的親族分開,而也與迦南人隔離;另一方麵,就是在這與人分別的過程中,神讓亞伯拉罕仰望燦爛的星空,預備救主裂天而來。神的國不在這世界上。這也正是司提反要告訴猶太人的。動詞“搬到”(μετοικ?ζω)在使徒行傳7:43重複出現(這個字在新約聖經隻出現這兩次),這個字的基本含義是to transfer settlers,表示人的暫居狀態。換言之,你們到了一個本來不是你們的地方,你們現在所住(κατοικ?ω)的地方原本就不是你們的;如果沒有神的恩典,或者,如果你們不遵守上帝的律法,你們還可能再一次被搬出去。確實如此。

這裏我們又遇到了那個難題。司提反明明說,亞伯拉罕是在父親他拉死後才離開哈蘭遷到迦南的,這與創世記11:26、11:34、12:4等記載的時間有明顯的衝突。第一、他拉是70歲生的亞伯蘭;第二、亞伯蘭離開哈蘭的時候75歲,這時候他拉145歲;第三、他拉死於205歲,即亞伯蘭離開哈蘭的時候,他父親還活著,在哈蘭又活了60年。但是,第四、司提反又明明說,亞伯蘭是在父親死後才離開哈蘭,移居迦南的。釋經者圍繞這個矛盾一直聚訟不已。我在創世記11:26中找答案——他拉70歲的時候,不可能一下生出三胞胎來,因此那個句子的意思應該是,他拉從70歲的開始生孩子,陸續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亞伯蘭未必就是長子,隻是因為重要,所以放在了第一位。他拉是在130歲的時候生了亞伯蘭。

三、應許之地(5

5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那時他還沒有兒子。

1、一無所有

寄居的目的是等候亞伯拉罕的後裔。但在那位後裔到來之前,按世界的標準看,你在應許之地一無所有——上帝會供應亞伯拉罕的生存必需,但是,上帝不會讓亞伯拉罕擁有各種迦南的產業。教會不需要在迦南的產業上有份。所以司提反繼續說,亞伯拉罕一家到了應許之地,一直到死,也沒有“成為大國”,迦南也沒有歸到他的名下。迦南並不是亞伯拉罕真正的產業。這是神的美意,耶穌說,“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裏麵是毫無所有”(約翰福音 14:30)。世界之王捆綁我們,是因為它在我們裏麵有產業,或者說,我們有它的產業,我們在迦南和它有很多合資產業。它來了,我們注定妥協。但這不是亞伯拉罕的狀況。

第一,“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κληρονομ?α,主要指可以繼承的遺產。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幾乎一無所有,除了從巴比倫和埃及帶來一些“動產”,亞伯拉罕並不是迦南的地主或望族。迦南歸於亞伯拉罕名下的地產隻是一塊墳地(創世記23:1-20)。這是非常深刻的一段經文。一方麵,迦南隻是亞伯拉罕的埋骨之地,但不是永遠的家鄉。事實上,這世界任何地方,不過都是埋人的黃土而已,根本不存在“聖地”。另一方麵,亞伯拉罕不願意接受迦南人的饋贈,因為這些地產並不是出於神的恩賜。換言之,亞伯拉罕追求的是上好的福分,不可能滿足於並囿於地上的產業。連一塊墓地,亞伯拉罕也不願意虧欠迦南人,寧可吃虧去買,也不占他們任何便宜。這是真正的寄居生活。但這不是他自己能做到的,是“神並沒有給他產業”,使他沒有遇到更大的試探。讓我們感謝神,“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我們產業”;我們可以自己想象一下,如果在這地方神賜給了我們產業,甚至像加爾文主義者和靈恩派神學所倡導的那樣,要用迦南的產業榮耀神,結果會是什麽呢?新加坡的豐收教會的牧師康希仍然在監獄中,韓國純福音教會的牧師趙鏞基因貪腐被判刑三年。

第二、“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參考申命記2:5;11:24),這是進一步解釋迦南對亞伯拉罕的意義,可以說,如果沒有“後裔”,整個迦南對亞伯拉罕毫無意義。而你不應該在死地尋找任何意義或“基地”:“但遍地上都是水,鴿子找不著落腳之地,就回到方舟挪亞那裏,挪亞伸手把鴿子接進方舟來”(創世記8:9);“為什麽在死人中找活人呢”(路加福音24:5b)?2000年後,就是在這個地方,發生了同樣的故事,或者說,將這節經文真正的意指啟示給了我們:“6他們在那裏的時候,馬利亞的產期到了,7 就生了頭胎的兒子,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裏,因為客店裏沒有地方”(路加福音2-7);“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馬太福音8:20)。不僅神不會將這世界任何地方賜給我們做產業——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一切都被咒詛了,都將過去——世界的王也不可能讓一塊地方給我們的主,和主基督裏的教會。他們送給我們任何一點好處,都是為了讓我們出賣長子的名分。所以各位因此也會知道教會奉獻的含義——福音根絕一切交易,信仰隻是信徒自己甘心樂意的獻祭。你們自己想想,如果奉獻改為投資,教會就會成為迦南的一個公司。我們的根基不建立在世界任何原則與合作的基礎之上,正如我們的主的到來,不需要世界任何人用鮮花和掌聲迎接,預備五星級酒店。

但是,沒有立錐之地,絕非意味著我們不能開始地上的福音工作。耶穌裂天而來,在不可能的地方從無創造有。但不是要在地上建立天國,而是利用任何寄居之所,傳講天國的福音,帶領人在末世之前,注冊到新天新地。那麽應許之地的生活是什麽呢?亞伯拉罕在迦南隻是寄居者,隻搭建帳篷,隻是建壇。這一點正如希伯來書11:9-10所說的,“9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10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司提反這兩句話別有深意。一方麵,他在回應猶太人的控告,即耶穌和祂的門徒要毀壞這地和這地的聖所;但是,這地沒有任何物質上的產業屬於亞伯拉罕。“我們根本不可能、也不屑毀掉你們根本就不擁有的東西”。事實上一直到今天,以色列人仍然沒有完全擁有巴勒斯坦。另一方麵,神給亞伯拉罕的產業,不可能在地上,而隻能在天上。正如耶穌說的,我的國不在這世界。與此相關,亞伯拉罕就沒有任何理由致力於在地上經營財富,盡管神的供應必然充足。物質上的知足,是作神仆人的基本條件,為確保你真的有時間、精力和生命去侍奉神。墳墓或麥比拉洞不需要花很多錢,更不需要浪費生命。

2、唯獨基督

神賜給亞伯拉罕真正的產業不是迦南,而是在迦南這個地方,有一位後裔賜給他,並在這位後裔裏麵,賜下整個國度。神的應許是確實的。“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這個句子比較難翻譯,κα? ?πηγγε?λατο α?τ? δο?ναι ε?ς κατ?σχεσιν α?τ?ν κα? τ? σπ?ρματι α?το? μετ? α?τ?ν;這是KJV的翻譯:yet he promised that he would give it to him for a possession, and to his seed after him。這個句子的直譯應該是:祂(神)應許給他(亞伯拉罕)進入它(這地)的產業,並且應許給他(亞伯拉罕)以後的那位後裔。首先我們說說動詞應許,?πηγγε?λατο,?παγγ?λλομαι,to announce that one is about to do or furnish something to promise,即向某人宣布要去完成某件已經答應的事,主要指福分和國度(雅各書1:12,2:5)。換言之,上帝不會說謊,祂答應的事一定應驗。那麽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什麽呢?動詞不定式δο?ναι表示答應的目的,就是“給”,賜給。這包括兩個問題,第一、賜給什麽;第二、賜給誰。我們先看第一個問題。ε?ς κατ?σχεσιν α?τ?ν,into her possession。“業”(κατ?σχεσις)與“產業”(κληρονομ?α)不是一個字,前者隻在新約聖經中出現過兩次(使徒行傳7:5;7:45)。這個句子應該是這樣的含義:從迦南地裏麵領受一份財富。換言之,這不是說亞伯拉罕及其子孫要在物質上完全占有迦南,而是說,上帝借著迦南要賜給亞伯拉罕及其後裔一份財富。

現在我們到了核心問題了。這份財富是賜給亞伯拉罕的那位後裔的。這位後裔是誰呢?加拉太書3: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所以到這裏,我們才知道司提反在談論基督,盡管在字麵上好像沒有提到主。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產業,最終是借著耶穌基督賜給以色列人和萬國的人,那產業就是神的國,就是聖靈和永生。除了這種解釋以外,任何解釋都是不通的。如果說上帝就是要將迦南這個物質的國度賜給以色列人,那麽,直到今天,以色列人仍然沒有得著神所應許的。猶太人拒絕耶穌,等於控告上帝在說謊。

3、唯獨信心

在那位後裔到來之前,在聖誕之前,神賜給亞伯拉罕真正的財富,就是聖靈和信心(使徒行傳2:38)。這是基督徒真正的產業,並要靠著這份產業等候主的第一次降臨和第二次複臨。這就是信仰,這就是教會生活。亞伯拉罕及其子孫從未真正看見上帝賜下迦南作為物質的產業、可見的國度給他們。那麽,他們靠什麽維係和上帝的親密關係呢?就是信心,“與時間作鬥爭保持自己的信念”。“那時他還沒有兒子”。ο?κ ?ντος α?τ? τ?κνου,when as yet he had no child。係動詞?ν這是用在動詞分詞(?ντος),所以一般將之理解為表示時間,用來修飾主要動詞“應許”;即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他還沒有兒子。τ?κνον這個字的基本含義是offspring,children。這個名詞用作集合名詞,可以指眾多子孫(這個字與上文“後裔”σπ?ρμα)用詞不同)。這個“時間狀語”主要用來強調亞伯拉罕的信心。一切都未成型,一個子孫也沒有,亞伯拉罕隻能靠信心在時間中去守望神的應許。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才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11:1)。

而恰恰是因為信心,亞伯拉罕成為神麵前的義人,為整個人類,開辟出稱義的新路,就是因信稱義的路。新教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返回以下經文:創世記15: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哈巴穀書2:4,“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羅馬書4:3,“經上說什麽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加拉太書3:6,“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就是在亞伯拉罕的信心中,神應許的天國的產業開始降臨。何為信仰?第一、沒有看見就相信,這叫信仰,看見了才相信,這隻是理性。第二、沒有看見但聽見了,有神的應許或確切的話語為確據,這是信仰;連神的話語都沒有,這是迷信。超越理性(信心),脫離迷信(聖道),同時具備這兩個特征才是我們的信仰。此外,信仰是人在上帝裏麵對時間的勝利,你必須將起初的信心,在時間殘酷的衝擊和消磨中堅持到底。信仰是一種堅持,特別是在時間中的堅持,這是最殘酷的堅持。如果沒有神的同在,時間就是一切信仰和堅持的墳墓。

四、第二故鄉(6-7

6神說,他的後裔,必寄居外邦,那裏的人,要叫他們作奴仆,苦待他們四百年。7神又說,使他們作奴仆的那國,我要懲罰,以後他們要出來,在這地方事奉我。

1、浪子

但是,“人不都是有信心”(帖撒羅尼迦後書3:2b);也不會一直保持充足的信心。所以,在信仰的道路上,人有可能有時候會跌倒,被魔鬼和世界擄去;經過很長時間的功課,才可能靠神返回天路。以色列人因此淪落在埃及。司提反引用創世記15:13-16回顧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和出埃及的曆史,“1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14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15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裏,被人埋葬。16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司提反在這裏開始講亞伯拉罕之後的故事,就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悲慘遭遇及其回歸,使徒行傳7:6-7同樣可以安排到交叉結構中:寄居-奴役-苦難-懲罰-回歸。首先就是浪子。π?ροικος,形容詞,寄居的;指在某地沒有公民權,同時有家不歸。外邦,γ? ?λλοτρ??,a strange land;?λλ?τριος,屬於別人的,外邦的。亞伯拉罕的後代,會因為環境本身的變化,更因為貪愛世界,一度會在埃及生活。這是教會的第一次淪陷,後來被擄於巴比倫是第二次。這也是基督徒的遭遇,你可能中途離開教會,或者教會離開真理的根基,寄居在世界裏,安於現狀,忘記屬天的目標,以世界為樂。正如民數記11:5所記述的:“我們記得,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吃魚,也記得有黃瓜,西瓜,韭菜,蔥,蒜”。

2、奴隸

但是,這種生活的實質是奴隸的生活。以色列人要在埃及“作奴仆”,δουλ?ω,使他們作奴隸。出埃及記第一章特別描述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狀況。耶穌在屬靈的意義上解釋了何為奴隸:“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約翰福音8:34,參考羅馬書6:6,6:16-17)。奴仆的第一個特點是作苦工——為愛世界成了肚腹和埃及人的奴隸。κακ?ω,to oppress, afflict, harm,maltreat;to embitter,render evil affected——每一個英文翻譯成中文,就知道以色列人在埃及有多悲慘了:壓迫、折磨、傷害、虐待、苦待、淩辱……奴隸的第二個性情就是抱怨。抱怨乃是從未經過主體經驗的人必有的反應:我從未負過責任,因此,遭遇任何問題,就起來要別人負責,定別人的罪。奴隸的第三個特性就是造反,而一切造反都出於嫉妒;而一切出於嫉妒的造反從未成功建立新秩序和新生活。曠野中的以色列人反複呈現了抱怨和造反的奴隸後遺症,而這兩種發作,都遭遇神更重的懲罰,直到真正的悔改。

3、苦難

40和400這個數字,在聖經希伯來文學中,代表苦難或預苦期,這是認罪悔改勝過試探的時期(創世記7:4,7:12,7:17,8:6;出埃及記16:35,24:18;民數記13:25;14:33-34;申命記8:2;列王記上19:8;以西結書29:13;約拿書3:4;馬太福音4:2;使徒行傳1:3)。基督徒要經曆埃及的苦難,而且這是充足的苦難,滿滿的苦難。400年是漫漫長夜。神也任憑這400年臨到以色列人,為要他們能夠真的學到必須的功課。但是真的很遺憾,盡管400年的奴役,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仍然不長記性,一遇到困難,又開始要返回埃及。所以400年的熬煉不能拯救任何罪人,隻有基督十字架上的工作才有可能。值得一提的是,司提反這裏說,那寄居外邦為奴的人,與眼前這些會堂的人身份相同——這些人如今就是羅馬人的奴仆。路德改革之後的400年,特別是“哥白尼-達爾文革命”之後,教會是否因自己的不忠和軟弱以及犯罪,而被世俗主義奴役了400年呢?今天的神學是否是理性的奴隸呢?羅馬教皇時期,路德宣布,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今天,我若宣告教會正寄居在外邦,在埃及為奴,被世界苦待,你會拿石頭打我嗎?

4、審判

神是公義的,會審判那些奴役選民的外邦人。正如起初上帝審判了埃及的法老和他的仆從,並用十災審判了埃及地;如今,上帝也會審判奴役猶太人的羅馬帝國。顯而易見,猶太會堂和猶太公會的人,一方麵是外邦人的奴仆,另一方麵和外邦人一起,苦待基督的門徒。這些人若不悔改,將麵臨同樣的懲罰。κριν? ?γ? κριν? ?γ? ε?πεν ? θε?ς,這是一個語氣非常重的句子,will I judge, said God;神說,我要懲罰。一方麵,這話是神說的,而出於神的一定應驗。另一方麵,?γ?用來強調懲罰的主體是“我”,是上帝自己要懲罰(羅馬書12:19)。所謂審判,κρ?νω,這個字有著非常豐富的含義。首先是分別,選擇之意。在這個意義上,神會把奴役選民的人單獨記在賬上,等候審判。埃及人被懲罰不是出於“雙重預定論”,不是上帝預定了他們必須犯罪受罰。很清楚,他們受罰是因為他們自己奴役選民。其次,審判,神必將審判這些苦待選民、審判選民的人。最後,與之爭戰,管理以至於消滅。神的懲罰也是應驗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世記12:3)。

人在地上的任何福分和功成名就,以及人類任何滅亡和災難,首先都是來自上帝的祝福和咒詛。有兩個問題值得強調,第一、正本清源,告別假學問。理性主義領導了一場忘恩負義、不知悔改的反叛,起源論和發生學將世界上任何人或國家的興亡,歸因於某些具體的曆史事件和人的原因。這不完全是錯的,但是,這隻是盲人摸象的辦法。從根本上說,任何人類興衰,都出於神:興出於神的祝福,亡出於神的咒詛。當然,神的興亡標準與人不同。仔細研究人的起源論和發生學,這些理論致命的缺陷是同義反複。比如,所有政治學在於尋求“成為大國”的理由,或者,羅馬帝國是怎樣衰亡的,為什麽人家希臘和美國偉大,為什麽中國崛起:因為理性、商品經濟,黨的正確領導,愛國主義,自由或專製等等……為什麽敗落滅亡了?隻能用相反的概念再堆砌一遍。更可悲的是奴性複發的抱怨:“這都是別人惹的,都是西方列強幹的,都是耶路撒冷影響的……”。其實這事出於神。第二、我們若要幸福生活遠離咒詛,就隻能祝福神所祝福的,不要咒詛神所祝福的——你的苦難和災禍從根本上說,是你咒詛了神所祝福的。

5、歸回

上帝對埃及人的懲罰,首先表現為“埃及十災”,然後表現為在紅海消滅了法老和他的軍隊。在這之後,以色列人順利踏上了返回迦南美地的道路:“以後他們要出來,在這地方事奉我”。這裏有兩個問題可以強調。第一、出埃及的時間:μετ? τα?τα,after that;在這一切發生之後。一方麵,在400年奴役之後;另一方麵,在上帝懲罰埃及人之後。這對基督徒的新生活也有參考意義。你什麽時候開始基督徒的生活呢?首先,你要經曆一個類似400年的苦難;這讓你呼喊上帝、尋求救主,並認識世界、告別偶像。其次,你要經過逾越節或耶和華的夜。那夜逾越節的羔羊被殺,埃及的長子也被殺。這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贖和對世界之王魔鬼的勝利。逾越節讓我們看見神的的工作,救贖與審判。再次, 過紅海邊或洗禮池前後的風暴。這讓你認識自己,向罪死,也認識神,向神活著。第二、出來之後要回到迦南地。但回到迦南地不是要在那裏“建立新中國”;而是在那裏“事奉我”。我們可以對比一下,亞伯拉罕第一場前往應許之地旅程,是他父親他拉被埋葬;以色列人第二場前往應許之地的旅程,是法老和軍隊以及整個以色列人一代人被埋葬。顯而易見,隻有新人才能進入神的國。那麽新人是什麽人呢?是侍奉上帝的人。不是翻身做主人,而是重生作仆人。λατρε?ω,to serve for hire;to serve, minister to;服侍和為奴當然不同,這個動詞主要用來指侍奉神。這是新人與舊人本質的區別。

五、割禮之約

8神又賜他割禮的約。於是亞伯拉罕生了以撒,第八日給他行了割禮。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十二位先祖。

1、聖約

現在的問題是,新人靠什麽回歸,回歸之後靠什麽堅持侍奉神,直到主的再來?信心不是憑空的,信心建立在上帝聖約的基礎之上。聖經被稱為舊約和新約,強調了一個特別重要的概念,就是“約”(διαθ?κη)。這是中國文化和外邦文化完全沒有的概念,因此聖約信息是對中國人真正的觀念革命。約從根本上將人安排在和神的關係之中,而不是將人定義在人際關係之中。中國人看人整人成癮,擁有世界上最發達的論斷人誹謗人諂媚人的技術,根本原因是,我們隻能在人約中定義自身,並將一切權利和責任建立在人際關係之中。但聖約將人的權利和義務首先根植於人和上帝的關係之中,這種縱向的關切成功占領了我們的生命和靈魂,使我們脫離人對人糾纏、依靠和彼此敗壞。不僅如此,聖約不是一般的“合同”,她的特點至少包括:第一、上帝謙卑自己,將自己作為立約的一方,人作為立約的另一方;這個約是不能被任何人廢棄和否認的。第二、約是一種法律文件,是必須執行的;即使立約的另一方人類違約,神仍然是信實的,這約最後一定兌現。第三、這約的中保是耶穌基督,祂也是約最後的完成,救贖和審判的條款都落實在祂身上,並完成於祂的工作——神在基督裏賜給我們守約的責任和能力。因信稱義,這就是新約的本質。

2、割禮

上帝在創世記15-17章中,實際上賜給亞伯拉罕兩個約。15章的約常常稱為恩典之約;但是,由於亞伯拉罕的軟弱, 他和撒拉在創世記16章中顯然違約了,將自己陷入困局。就是在人不可能靠自己完全守約的情況之下,在創世記17章,神又賜給亞伯拉罕割禮之約。關於割禮(περιτομ?,circumcised),神學有各種討論。那麽割禮到底是什麽意思呢?不要假冒偽善,一言以蔽之,割禮就是上帝在人類生殖器官上的一種工作。割禮的對象乃是人身上最“敏感”的部分,並且與生命繁衍有關。在某種意義上,“敏感”是人生失敗或人敗壞的根源,是絕對的奴役力量,肉身是人實際的上帝。可以在交叉結構中思想割禮的意義。使徒行傳7:2講有一位真神,是亞伯拉罕的救主;與之呼應的使徒行傳7:8,講論我們應該割掉的一位假神,就是肉身。肉身或所謂力比多對人奴役包括兩個方麵。一方麵,肉身敏感導致犯罪(肯定性敏感),而任何罪都被審判;另一方麵,敏感導致肉身對肉身的敏感,即嫉妒、過度想象、攻擊和殘忍的報複(否定性敏感)。埃及人的生殖器不受割禮,一方麵自佩自然花環,另一方麵贈人閹割之刀。含的子孫迦南被咒詛,乃是因為他們整個生命都亢奮於肯定和否定兩種生殖大業之中,注定與神無份。所謂亞伯拉罕的子孫,就是靠神學習管理自己肉體的人,就是因此有能力去侍奉神的人。就是在這場割禮之約中,上帝賜給亞伯蘭和撒萊新名:亞伯拉罕與撒拉。未經割禮的人不可能是新造的人。

具體說,至少可以在割禮中追尋到如下信息。第一、聖約要求人和動物區別出來,就是人要在神麵前承擔修理看守肉體的責任。節製是聖靈結出的果子(?γκρ?τεια,加拉太書24:25;彼得後書1:6;使徒行傳24:25,提多書1:8)。第二,有關赦罪。這是流血之約,與赦罪有關,因為人都犯了罪(希伯來書9:22)。第三、有關成聖,特別是勝過肉體的勝利。第四、有關教會。割禮預表洗禮及其之後的教會生活,是靠著這外在的、外加的印證以及施恩之具,人才可能順服聖靈,過著管理肉體的新生活。第五、責任的秩序。割禮之約是給男子的——選民之中,男人首先要節製肉體。男人首先要作男人。司提反重申割禮的目的之一,應該在使徒行傳7:51,“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司提反一方麵指證這些猶太人根本就沒有在心靈上受割禮,根本不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子孫;另一方麵,司提反在告訴這些人,他完全知道,他們的控告、審判和殺害,完全出於肉體,與真理無關。回到創世記幾份“生生不息”的家譜,我們更可以充分理解割禮的意義。亞伯拉罕的家譜隻是創世記家譜之一(創世記11:10-30),這個“人類的曆史”隻是一個生殖的曆史,也就是肉體和死亡作王的曆史:“別惹我們,讓我們繁殖”。中國五千年的曆史除了繁殖(源遠流長)以外,還有什麽意義呢?神要借著割禮之約,介入、中斷、更新這樣的人類曆史。一方麵提醒生殖機器:這種生殖除了不斷產生一代又一代的罪人和死人毫無意義。另一方麵,神要進入割禮之約的人靠這肉身上的記號勝過肉體。割禮不是閹割,不是讓人作太監;但割禮也勸勉人類不要作畜生和控告者魔鬼。

值得強調的是“人的割禮”或“妄自行割”(κατατομ?,mutilation,腓立比書3:2),一定要把妄自行割和割禮之約區別出來。妄自行割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人,為顯示人的義,不要基督的義;而為了顯示自己的義,就隻能以殘害別人來安慰對自己的殘害。妄自行割的表現之一就是各種禁欲主義,特別是律法主義,即罪人起來扮演自己肉身和他人肉身的行割者。保羅曾經咒詛這些人類和行惡之人最好把自己割絕了(加拉太書5:12)。割肉派的危害首先在取消基督的救恩,然後要在別人的肉身上誇口,為此釘別人肉身的十字架(加拉太書6:13);這些鞠躬盡瘁的狗、勞勞碌碌的作惡者,或妄自行割者,要奪去我們剛剛獲得的在基督裏的自由、平安和喜樂(腓立比書3:1-3)。

割肉派首先相當於“成功苦待己身”的人(歌羅西書2:23)。他們殘害自己肉身取悅於神,或者本來就是“三等殘廢”隻能想象這可以取悅於神;然後一定因此生出太監般的苦毒,轉去苦待別人的肉身。這等吃人秀者常常形容也特別猥瑣,變態邪惡陰毒如魑魅魍魎,“妖精基督徒”在教會中也廣設座位,正如捉拿行淫的婦人的那些宗教領袖及其仆從。禁欲主義者表麵上對別人肉身“嫉惡(性)如仇“,但實質上這種塗脂抹粉的嗜肉偏好,源於在苦待己身的曆史中形成對上帝瘋狂的怨恨,又隻敢遷怒於別人的肉身。律法主義者常常樂於表現“為別人的罪哭泣”這種惡毒吃人、殺人還讓別人鼓掌的秀態;但他實際上是痛惜自己沒有那樣的犯罪機會,如同糖被別的小朋友搶去了,恨不得向父母(上帝或觀眾)哭死殉糖。的的確確,他弄死你的心都有,可惜日內瓦西班牙閩台已經昨日黃花。太監基督徒或屬靈寡婦這兩大犬類直如陰間般的殘忍:“我朝思暮想都沒敢也沒有機會犯的罪,讓你犯了,不殺你身不足以安慰我身”。力比多壓抑一方麵會導致關於別人“性自由”擴大化的生動想象(霾人隻在這方麵表現出豐富多彩高度發達的想象力和“哲學好奇心”);另一方麵會導致嫉妒性暴力,首先是語言暴力。性事件可以聳動所有可憐的肉身,特別是被成功苦待的肉身,以及自卑的肉身,即鰥寡孤獨者和假冒為善者。禁欲主義者的性指控不僅是嫉妒和力比多革命,也是意淫的勝利,更多是波提乏之妻賊喊捉賊的把戲,或為另外一仇怨喬裝打扮的巧妙報仇。而肉身針對肉身的戰爭由於知己而知彼,由於知己知彼一定百戰百勝。政治鬥爭或個人報複上兵伐黃,若下三濫不以為恥,掃黃必勝;性控告也出於關於機會成本的理性考量。但力比多的複仇公義因妄稱主名瀆神害人都被咒詛。

3、以撒

亞伯拉罕在一場大失敗之後,靠著神的恩典,開始順服這個割禮之約。首先是亞伯拉罕生了以撒,正如神所應許的。其次,按著這個恩典,亞伯拉罕完全順服了割禮之約,給以撒行了割禮。當然,亞伯拉罕和他的長子以實瑪利是第一批受割禮的人(創世記17:23-26)。也許亞伯拉罕不能完全明白這個“粗鄙”的禮儀,但他完全順服了。這種順服不是每個人都有的。出埃及記4:24-26,“24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25 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26 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關於這場衝突,眾說紛紜。不過創世記17:14是最簡單、最權威、最正確的解答:“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進一步解釋,至少有兩個答案。第一、摩西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希伯來人,或亞伯拉罕的子孫(出埃及記2:19)。因此也不願意將自己視為約民。那時候,他最多覺得自己是不得已被神抓了壯丁,隻是一個隨時可以辭職不幹、炒上帝魷魚的“自由職業者”(出埃及記4:13)。第二、摩西沒有給兒子行割禮,表明他根本沒有信守亞伯拉罕的割禮之約。一方麵,他自己的肉身沒有被勝過(他隻是一個民族主義者或被吐槽的政治家);另一方麵,他的妻子兒子或全家都在肉體的權勢下麵。神要治死這個肉身作王的人和家庭,才可能讓他們承擔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重大使命。

4、雅各

在割禮之約之下,“以撒生雅各”。也許聖經中再沒有任何一個人,比雅各更能說明割禮的必要性了。雅各從一生下來就有兩個特點。第一,貪欲和攫取,或肉體的欲望是他的上帝。所以雅各的意思就是抓。第二、雅各的全部精力用於抓人,抓自己的弟兄;如果不悔改,他的所有生命都將耗盡在人際關係中。表麵上你抓別人,抓利益,但實際上,你被別人和利益抓捕,成為真正的奴隸。雅各實在需要經過割禮,作新造的人。事實上,聖經就是要借著雅各,見證救恩的真理。雅各是“神召罪人”真理的見證。正因為如此,聖經反複出現過“雅各的神”這個宣告。而使用“雅各的神”這個句子的,就是大衛,原因很簡單,大衛也是蒙恩的罪人,他和雅各一樣幹過很多“惡心的事”,特別需要依靠神的憐憫和救贖(詩篇84:8,146:5;46:7,46:11;詩篇75:9;76:6;81:1,94:7)。所以司提反也在這次證道中這樣總結,“大衛在神麵前蒙恩,祈求為雅各的神預備居所”(使徒行傳7:46)。真正的基督徒,首先要承認自己是雅各,同時仰望雅各的神。而所謂假基督徒,就是控告別人是雅各,而自己根本不需要雅各的神;所謂外邦人,就用雅各來控告神:你們的神怎麽可以拯救這樣的壞人?但雅各的神,才是我們信仰的神。

5、先祖

“雅各生十二位先祖”。關於這12位先祖,可以參考創世記35:22-26(以及創世記49:1-33),“22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流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26利亞的使女悉帕所生的是迦得,亞設。這是雅各在巴旦亞蘭所生的兒子”。我個人願意相信,司提反訴說“雅各生十二位先祖”的時候,轉述的應該就是這一段經文。這段經文幾乎更深刻地告訴我們,第一,十二位先祖不是什麽偉大的人物,隻是罪人,而且他們的罪如此的令人“惡心”;雅各的義不能成就兒子們的義。雅各的長子算是12位先祖的代表,“流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這是肉體之罪的登峰造極。另一方麵,這12位先祖都生在巴旦亞蘭,地點就在亞伯拉罕葬父的哈蘭,這12位先祖隻是半吊子信徒。此外,先祖的“英雄事跡”就是“ 先祖嫉妒約瑟,把他賣到埃及去”(使徒行傳7:9a)。第二、正因為如此,這12位先祖需要割禮,需要救恩,需要神。所以聖經重複出現的一個句子就是:“神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在舊約中,這個句子隻出現在出埃及記3:6,3:15,3:16,4:5中,神這樣啟示是為了強調他願意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守約;這12位先祖得以存活,完全出於恩典,出於聖約。其次,這個句子在福音書中,耶穌自己給了最權威的解釋。馬太福音22: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參考馬可福音12:26,路加福音20:37,使徒行傳3:13,7:32)。所有的人都需要借著水和靈重生,而複活才是神賜給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真正的產業。

應用:回家的路

今天我們學習的重點是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大約生活在4000年前,主前2000年。這個4000年以前的人物,和我們今天的生活有什麽關係呢?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包括亞伯拉罕在內,所有舊約的人物和事件,都是指向基督和祂的工作的。隻是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才可能談論“應用”的問題。這個應用的原則,可以參考加拉太書3: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從新約關於亞伯拉罕的評論來說,我們在基督裏,可以和亞伯拉罕共享的福分充分記載在希伯來書11:8-19,“8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裏去。9 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10 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11 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他以為那應許他的是可信的。 12 所以從一個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 13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14 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15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16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17 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18 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19 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複活。他也仿佛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我們至少可以從三個方麵來領受亞伯拉罕的福分。

1、因信稱義

這個問題我們在上麵已有簡要的討論。罪的工價就是死亡,死亡的意義在於人與神永遠隔絕。與神隔絕在有生之年就已經開始了,就是罪人不能得到神的同在和稱義。向人稱義的失敗催逼人類探索了無數人本主義的稱義道路,就是肉身成道的道路。一般來說,肉身成道有三大主要的表現,第一是苦待己身(歌羅西書2:23),這是異教的本質。第二是苦待別人——借著控告別人的不義顯示自己的義。因告成義取代了因信稱義。第三是偶像崇拜,不僅僅靠金錢和名望成聖,而且往往看人,指著模範人物說:人家不信基督也是個義人、成功的人。這不是真的。偶像崇拜者隻是雕刻出一個假人,甚至用罪人冒充義人。這三種方法的目的是棄絕道成肉身的真理,其實質是羅馬書10:3所說的,“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不僅如此,這三條道路不滿足於稱義,反而追求稱神;不僅僅是自以為義,而且自以為神。他們一方麵是稱義的客體,另一方麵又是稱義的主體。一方麵,我或那人是一個義人;另一方麵,我來決定我或那個人是個義人,或那人不是個義人。罪人就這樣既當球員,又演裁判;罪人既是人,又是神。這種悖謬在今天教會裏也是非常普遍的,他們一方麵樂於封聖,另一方麵樂於釘別人的十字架,但兩種極端的做法都是為了自以為神。神借著亞伯拉罕開辟了因信稱義的新路,一方麵就是要我們單單因神稱義——這指向基督和祂的十字架——而不是因人稱義;另一方麵,將稱義指向神所賜予的信心,而不再是,或首先不是外在的行為。這信心是任何人都可以有的,因此一切偶像、苦難、罪都不能敗壞人稱義的解放。這是普遍的、內在的解放,所以約翰福音3:16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但是,被稱義的人要活出神的形象出來。這些年來,我們一直和法利賽人的義或生命神學鬥爭,乃是要我們勝過法利賽人的義。法利賽人的義就是說別人不義的義,乃是神最憎惡的(路加福音18:9 )。那麽什麽是聖經所稱的義,或者被神稱義的義人,他們的生命到底是什麽樣的呢?就是真正因信才可能有的生命。耶穌首先是義人的本體(馬太福音27:24;路加福音23:47),而整卷聖經明確稱義的,除了“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以外,還有八位。第一、挪亞(創世記6:9,7:1;以西結書14:14;希伯來書11:7,彼得後書2:5),挪亞的生命是敬畏神,傳義道。第二、羅得(彼得後書2:7 ),羅得“常為惡人淫行憂傷”,卻沒有靠攻擊別人罪顯示自己的義;他是真憂傷,而不是到處向人表演憂傷。第三、約伯 (以西結書14:14)。約伯在苦難中仍然沒有否認神,並存誠實的心追問神,追問真理;同時承認自己並非義人(約伯記9:20)。第四、但以理(以西結書14:14),但以理在獅子坑中中堅持信仰。第五、馬利亞的丈夫約瑟(馬太福音 1:19),約瑟雖然設想馬利亞可能犯有淫亂罪“殘酷傷害了自己”,仍然願意去遮蓋,不願意去傷害,去到處控告、甚至打著屬靈、愛教會、愛聖經的名義泄憤報複。約瑟仍然不願意馬利亞被傷害。第六、施洗約翰(馬可福音6:20),他固守清貧的曠野生活,堅持傳道,為罪人洗禮,責備法利賽人和希律,又甘願自己謙卑,讓耶穌升高。第七、馬利亞太的約瑟(路加福音 23:50),讓耶穌占領自己的墳墓。第八、哥尼流(使徒行傳 10:22)。哥尼流敬畏神,與挪亞呼應,隻是挪亞傳道,哥尼流聽道——一個渴慕真道,忍耐著聽道的人,是神所悅納的生命。然而,我們認識的所有生命神學的鼓吹者,控告差役和宗派特務,他們的“生命”和諸上神所悅納的生命全部一一背道而馳。不是義人,不是好人,沒有生命,沒有公義,沒有愛,沒有重生。惟願我們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6:1)。惟願我們走在真正因信而稱義的生命之路上。

2、天上家鄉

亞伯拉罕的信心不是憑空的,他的信心指向神確切的應許,這個應許就是產業,就是那份屬天的基業,就是天上的家鄉。以天家為目標,你就能活出新生命,以地上為家鄉,你就隻能成為控告者;因為你要與人爭競,要媚俗取利,要睚眥必報。人因為犯罪被趕出伊甸園或家園,從此以後,人淪為浪子或無家可歸者。浪子的幸福就是回家的幸福(路加福音15:11-32),而耶穌的十字架和複活,為我們預備了天上的家鄉,又開辟了我們返回天家的道路(約翰福音14:2;14:6)。但是,在人類順服基督和祂的道路之前,他們會靠自己尋找、移民、建設三個地上的家鄉。這三個地上家鄉就是聖經中特別強調的三個地方(構成著名的“新月地帶”):巴比倫、迦南和埃及。我將之稱為聖經中的三國演義,整本舊約曆史,在某種意義上,就是以這三個地方為地理中心展開的。我以前說過,舊約曆史是三場大旅行構成的:希伯來人亞伯拉罕一家從巴比倫到應許之地;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到應許之地;尼希米以斯拉以及以斯帖但以理以西結帶領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到應許之地。但是,這三個地方都不是人類真正的家鄉,而人類在這三種鄉情之中,繁殖了深刻的偶像文化,反認他鄉為故鄉。我們要借著亞伯拉罕的天路,從這三個寄居之地出來,踏上我們真正的回家之路。

(1)吾珥與民族主義幻想

我們首先談談巴比倫。巴比倫實際上是人類的第二故鄉,因為人類本來起源於埃及或非洲。不過亞伯拉罕啟程於此,我們可以借此討論一下人類的祖國情結。鄉情從根本上說是對樂園的回憶或模擬,但每個人都知道,本地、本族、本家並沒有自己編造的那樣美好。中國人千辛萬苦穿越春運,會發現回家的幸福基本上是一種文學抒情。但是,人類在故國之上堆積了太多的宗教情感。越是沒有上帝信仰或天家觀念的民族,越是願意,或者隻能把天家的愛移情到祖國身上。這種偶像迷思在中國特別表現為民族主義、愛國主義、國學複興、曆史自負、以及祖先崇拜。今天我們隻說說祖先崇拜,這是神吩咐亞伯拉罕首先要離開的。請注意司提反整篇講章中對“祖宗”的使用,共有18次之多。在司提反的字典裏,也在整本聖經中,“祖宗”主要也是罪人的一部分,甚至首先就是罪人,而且是偶像崇拜者(約書亞記24:2-3,24:14-15)。其次,“祖宗”是殺害先知的凶手和罪犯,是背叛上帝硬著頸項的百姓(使徒行傳51-53;利未記26:39-40;約書亞記24:3;列王記下17:41;詩篇78:8;馬太福音23:32;路加福音6:26,11:47-48;使徒行傳28:25;彼得前書1:18;約翰福音6:49;約翰福音6:58;詩篇95:9;希伯來書3:9;出埃及記10:6;詩篇78:57;詩篇106:6-7;詩篇109:14)。耶穌這樣罵猶太人和他們的祖宗的:“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馬太福音23:32)。

在常識上我們都知道,祖宗和我們不過是一樣的罪人,正如我們和即將把我們當祖宗的後人是一樣的罪人。不過在這裏我們不僅要反對極端民族主義,也反對極端民族虛無主義。中國人、中國文化確實需要反省和審判,但是,我們不要忘記,我們自己也在其中。任何瘋狂否定中國文化卻從來不否定自己的人,精英或自以為精英著的人,我都能最終在他們身上聞出霾國所有人渣的味道出來,無一例外。從三百年殖民地到言必稱希臘者,大抵如是。這不是基督徒的立場。首先,這更是常識,我們自己不比祖宗好到哪裏,“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使徒行傳7:51b);“這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馬太福音23:31)。霾人都一樣,基督之外沒有新鮮事,也沒有新人。新社會就是舊社會,新人類就是舊人類。幼兒園的謊言不能欺哄聖靈。其次,我們借此也能理解憑什麽亞當夏娃的罪要“遺傳”給我們。事實上神學講的“原罪遺傳”或“歸於”我們,答案之一就是我們就是亞當夏娃——每一天,麵對伊甸園中的蛇的試探,沒有一個人做的會比亞當夏娃更好。那你還有什麽資格全麵否定你的祖宗卻從不反省你祖宗的罪也在你自己身上呢?所以我建議當你罵中國人是豬的時候,一定要記得,你就是那豬(撒母耳記下12:7),而且因為隻知道別人是豬而不知道自己豬,乃自證為豬中之豬,絕對的東方之珠,是為蠢豬。

基督徒應該效法保羅的立場。他一方麵不顧一切地說,沒有義人(羅馬書3:10-18),包括祖宗也不過是罪人。另一方麵在神麵前毫無保留地坦誠: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同時更願意接受神借著基督賜給的救贖和恩典(提摩太前書1:12-17)。願我們告別兩種“蠢豬”。第一、總覺得別人是豬因而看不見自己是豬的公共知識分子以及掌權者:自以為自己君子別人小人,自己義人別人罪人,自己智人別人蠢人。第二種,總是承認自己是罪魁,卻不願意接受基督的赦罪和救恩,又控告別的蒙恩罪人,拒絕別人進入基督裏的自由,且不願意靠聖經由豬而羊,更新生命者。後者可能正是耶穌說的豬:“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它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馬太福音7:6)。這些不要恩典和不讓別人進入恩典的“豬”,最後的結局隻能是:“耶穌準了他們。汙鬼就出來,進入豬裏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裏,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馬可福音 5:13)。而我們的工作就是,“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馬可福音5:16)。求神憐憫,讓我們真正離開吾珥,快速穿越哈蘭,直到應許之地。

(2)埃及與西方主義偶像

以迦南為軸線,與巴比倫或迦勒底的吾珥對稱的地方是埃及。吾珥和迦南可以算是亞伯拉罕的第一故鄉或第二故鄉,因此相對來說,埃及是亞伯拉罕的外邦,正如司提反所說的(使徒行傳7:6)。在迦南或自己家鄉遇到難處的時候,從亞伯拉罕開始,以色列人常常到“西方”即埃及那裏尋求幫助,移民或者寄居。在某種意義上,當時的埃及其文明程度可以類比後來的希臘羅馬帝國以及今天的美國。因此,埃及可以代表人類關於故鄉的第二大精神偶像,就是外國文化崇拜。這種崇拜是通過參考和棄絕本國的政治與文化為出發點的。於是有人崇拜希臘,有人崇拜俄羅斯,有人崇拜法國,德國,英國,美國……首先我們需要說,我們不是民族主義者,學習西方是一個基本常識,而且移民用腳投票已經讓虛偽的愛國主義顏麵掃地。但是,問題還有另外一麵,就是西方或異國也不是家鄉,他們同樣存在致命的罪性。今天中國思想文化界基本上分割為兩大對立思潮:國學與西學。這兩種思潮從本質上分屬於巴比倫崇拜和埃及崇拜。

聖經將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生活比喻為奴隸。在某種意義上,今天所有生活或追求希臘-美國文化的人,都是希臘-美國文化偶像的奴隸。這個偶像其實不僅僅是“個人自由”,而是“個人自由消費”——各種形式的“資本論”。消費主義不僅毀掉了人與上帝的關係,而且毀掉了上帝為人類創造的世界。正因為如此,上帝禁止外邦偶像進入神的國度,反複告誡選民遠離與外邦偶像的淫亂。一方麵,外邦信仰應當除掉(創世記35:2-4,46:34;出埃及記12:43,34:24;約書亞記24:20;士師記 10:16;列王記上11:1;曆代誌下14:3;以斯拉記 9:2,創世記6:2;詩篇9:17,10:16,79:1,106:34,135:15;以賽亞書42:1-6;以西結書23:30;馬太福音5:47,6:7,12:21,18:17,20:19,20:25)。另一方麵,外邦人,埃及人,希臘人,美國人,從根子上是憎恨基督和祂的門徒的,是一聽見耶穌就要生氣的,是要把聖經和十字架趕出公共領域和教室的。“因為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所厭惡”(創世記36:34b,參考約翰福音15:19),這是殉道的外邦理由,“外邦人聽見就發顫,疼痛抓住非利士的居民”(出埃及記15:14)。

不要神化任何人,不要神化希臘人,不要神化美國人,因為他們不過是人。不過需要強調的是,中國人也正是這外邦人的一部分。神讓我們怎樣看人、特別是外邦人呢?請你不要翻譯、介紹、談論一個外邦人的時候,鼓吹這地球上某個地方的文化、哲學、藝術、科學、發明、神話、戲劇、罪惡的時候,眉飛色舞地好像和上帝同在一樣。永遠記住,他們不過是人。當然,你也無需用“他們不過是人”來控告他們,因為他們本來就是人,正如你也不過是人。這是聖經的相關啟示:“埃及人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他們的馬不過是血肉,並不是靈。耶和華一伸手,那幫助人的必絆跌,那受幫助的也必跌倒,都一同滅亡”(以賽亞書31:3);“耶和華阿,求你使外邦人恐懼。願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詩篇9:20);“看哪,他的同伴都必羞愧,工匠也不過是人。任他們聚會,任他們站立,都必懼怕,一同羞愧”(以賽亞書44:11);“人子阿,你對推羅君王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心裏高傲,說,我是神。我在海中坐神之位。你雖然居心自比神,也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以西結書28:2);“在殺你的人麵前你還能說我是神嗎?其實你在殺害你的人手中,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以西結書28:9)……其實再偉大的“文明”都滅亡了,這證明他們不過是人,越是怨天尤人,越是證明他們不過是人。正如以賽亞書51:8所說的,“因為蛀蟲必咬他們,好像咬衣服,蟲子必咬他們,如同咬羊絨。惟有我的公義永遠長存,我的救恩直到萬代”。是的,唯有那至高至上的聖者永遠長存(以賽亞書57:15),隻有天上的家鄉永不震動,永遠長存(希伯來書1:11,10:34,12:28)。

(3)迦南與律法主義的試探

那麽,迦南如何呢?天家不在吾珥,不在埃及,但也不在迦南,正如不在雅典,也不在耶路撒冷,而在天上(約翰福音4:21)。這是猶太教的問題,而猶太教或迦南的試探,是最殘忍的試探,沒有任何人能勝過。宗教或猶太教是人類構建的第三個人本主義故鄉,他們宣稱耶路撒冷就是上帝的寶座,而猶太人就是上帝的選民。但這不完全是真的。迦南美地隻是地上王國,任何政教合一的運動都是背離天家和啟示真理的,無論是羅馬(天主教)、日內瓦(加爾文主義),還是莫斯科(東正教直到共產烏托邦運動)。基督教根本沒有聖地,基督徒根本沒有地上的家鄉。但是,一旦有人將天國建造在地上,就會以上帝的名義釘別人的十字架,即像神一樣論斷善惡。人類都要麵臨三重試探。第一重就是巴比倫的試探,巴比倫文化的代表是巴別塔,代表人迷信異教,追求人靠自己可以進入天國。第二重試探是埃及的試探,埃及文化的代表是金字塔。一方麵,人貪愛世界,獻身殉食;另一方麵,將死亡本身正常化或美化。埃及文化是典型的“唯物主義”。第三重試探就是耶路撒冷,標誌性建築是十字架。宗教徒的殘忍一定是針對別人的,因為他們自以為害人是為了上帝,為了聖潔、公義,甚至是為了愛。正如主說的,“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約翰福音6:2)。耶穌沒有在巴比倫釘十字架,沒有在埃及釘十字架,一定在迦南地釘十字架——因為沒有任何一種殘忍可以像猶太教那樣假冒偽善地公然以行。

如果公會、教會沒有耶穌,宗教就是世界上最邪惡的地方——以上帝的名義互相釘十字架。其實教會已經青勝於藍。恐怕再沒有在教會裏釘別人十字架更反基督,更惡心,更偽善了。這永遠是一個淫婦冒充憤怒天使、教徒冒充大祭司,罪人扮演上帝、不知道扮演全知道的吃人戲劇,為神咒詛。教會內部的紛爭更難解怨,就像巴以和回漢衝突不能解怨一樣,因為隻有仇恨,沒有基督。各各他十字架正是迦南本地的古老風俗,就是人殉,罪人吃人,讓兒女經火歸與摩洛(利未記18:21;申命記18:10;列王記下17:17,23:10;曆代誌下33:6;耶利米書32:35;以西結書23:37)。如果耶穌命定死於宗教徒手中,基督裏的人必是如此;第一個是司提反,那誰誰誰也絕對不是最後一個。我隻是等著,等我把當跑的路跑完。我唯一的祈求就是,讓每一天每一朵鮮花每一片掌聲變成石頭和毒刺的速度,每一塊石頭的重量和強度,不至於搖動我每周撰寫講章的工作;而我的講章不要因為我身在迦南石林中,裏麵的字在“忍無可忍”中也變成盔甲。以賽亞的嘴唇需要炭火,但以理朋友的衣服需要火爐;而我終日在人的烈火中,為救自己和別人永別神的烈火,永別火湖。其實主必知道,有時候,我是何等羨慕司提反呢,司提反是有福的:一場猛烈幹脆解氣的石頭就回天家了,而我要麵對的卻是淩遲一樣考究、陰間一樣殘忍、蛇一樣下作的石刑;後現代的教會石頭陣集吾珥、埃及和迦南文明之大成。而且年複一年,月複一月,周複一周,日複一日,人複一人,假複一假,石複一石。主啊,不知最後在哪一片亂石最凶猛的廣場上,你才能歇了我的工呢?我才能抬頭看見天開了,願那時候我能說:主啊,謝謝你。

每個人都很難勝過這三重試探,特別是第三重試探。正因為如此,上帝在基督裏賜給亞伯拉罕也賜給人類離開這三個地方的道路,這與聖禮有關,而一切聖禮的本質在十字架。所以這三個地理中心分別有三條大河界定。在巴比倫,是幼發拉底河,聖經常常直接稱為“大河”。亞伯拉罕進入應許之地,重要的是要穿越幼發拉底河,才能離開“故鄉”。哈蘭在幼發拉底河的東岸,亞伯拉罕一家是在過河之際軟弱了,被攔阻了。在埃及,是紅海,以色列人隻有穿過紅海,才與埃及人隔離,進入西奈曠野。在迦南,第三條大河就是約旦河。約旦河不僅是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的門戶,而且,更是新約時代的洗禮之地。這三條大河都預備基督裏的洗禮,死而複活。需要強調的是,恰恰是在應許之地的迦南,在約旦河上空,天開了(約翰福音1:51;路加福音3:21;以西結書1:1)。人類尋找家鄉的道路,在約旦河中洗禮的耶穌身上,從平麵的道路突然轉向立體的,雅各的天梯突然自上而下屹立在人間。這個啟示非常清楚:家在天上;而隻有經過洗禮,才可能看見天開了,並開始追求上麵的事,開始天路曆程(歌羅西書3:1-2)。這也正是司提反在耶路撒冷殉道之時,向人類公開宣告的,“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使徒行傳7:56)。司提反用他的殉道進一步帶領猶太人追求天上的產業,而他自己真的要回家了。洗禮的目的首先是“離開”,用一個可見的坐標或界限,帶領你和過去,和本地、本族、本家分開。其次是死亡,就是淹死自己一切的罪,就是向罪而死,認罪悔改,就是公開宣布,那個罪人已經死了。最後,則是複活,向基督複活。一方麵,完全接受基督的赦罪,並進入基督的複活和永生,開始成聖之路;另一方麵,勝過法老或控告者一切的追趕與攔阻。

3、成聖之路

洗禮在舊約中首先表現為割禮,關於割禮的真理,我們也有過討論。值得強調的隻是,亞伯拉罕的割禮生活的見證,這個見證特別極端地表現在亞伯拉罕獻以撒一事上麵。很多神學家就這個事件發表了浩如煙海的講章,當然,基督教的敵人也用這個事件大做文章。多年前我初讀祁克果(“沉默的約翰尼斯”)的小冊子的時候,也極度“恐懼和顫栗”。事實上,亞伯拉罕更具挑戰性的旅程是從別是巴到摩利亞 ,這更是信心之旅。我們可以總結亞伯拉罕三場信心或成聖之路,每一次都令人震顫不已。第一、從吾珥經哈蘭到迦南,亞伯拉罕割舍了本地、本族和本家;第二場,亞伯拉罕在另外一個清晨,割舍了年輕美麗的夏甲和長子以實瑪利,將他們送入巴蘭的曠野。第三場,又是一個清晨,亞伯拉罕從別是巴的垂絲柳下趕往摩利亞山,在那高山的荊棘樹叢中,獻上自己最心愛的兒子,第三場試驗最為殘忍。根據耶穌自己的解釋,舊約這一切事件都是指向祂的,因此,亞伯拉罕獻上自己的兒子,預表天父上帝也要這樣獻出自己的兒子,這在釋經上沒有問題。而且,我們借著亞伯拉罕的掙紮,也能理解上帝的心腸。不過我們同樣可以繼續將亞伯拉罕的獻子行動歸結為信心的榜樣,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作的見證。問題是,我們怎樣理解這種信心。

亞伯拉罕的信心從本質上說,就是割禮之約的信心;亞伯拉罕的信心將巴比倫的信仰淫亂割斷了,又將埃及-希臘可憐的多疑心病或多少知道一點就想質疑一切的本領割掉了。神用亞伯拉罕這把信心之刀,割掉了東西文明的包皮。而隻有靠著割禮之下的信心,人才可能活出神的形象來。一方麵,亞伯拉罕割舍肉身最愛之物;另一方麵,亞伯拉罕繼續前行——完全信靠神,特別是未見結果之前,完全信賴神的公義和慈愛,仍然堅持、忍耐、奉獻。換言之,一方麵,以撒是亞伯拉罕難以割舍的至愛;另一方麵,亞伯拉罕雖然不明白上帝為什麽要他這樣做,但他相信上帝要作的事一定是最好的,哪怕那是表麵上看起來如此的反人類,因此繼續別是巴到摩利亞之旅。這種信心簡直“駭人聽聞”。值得強調的是,有些人(如祁克果)的一種審美式、悲劇式的解釋是不對的,至少是過於誇張了——亞伯拉罕雖然知道要犧牲自己的孩子,但是仍然順服神。不是的,而是亞伯拉罕明明知道神是美善的,隻是不知道為何通往美善的道路是祭壇或肉身的割舍,但寧願選擇繼續相信神的美善。理性主義者不僅對達爾文從未否認神無知,他們對自己同時奉為鼻祖的笛卡爾一定也是無知的:“我們必須記住一條顛撲不破的定則,就是,上帝所顯示的,比任何事物都確定得無可比擬。即使我們的理智的見解極明顯的提示出與啟示相反的事務來,我們也應當相信神聖的權威,而不相信我們自己的判斷”(《哲學原理》)。這正是亞伯拉罕的“理性選擇”。

各位弟兄姐妹,各位朋友,把你肉身最愛的割掉,或者,將你的最愛獻給神,這並非出於你的偉大,而是出於你的信心,這種信心在某種意義上更是一種理性選擇。祁克果曾經感慨說:“亞伯拉罕的偉大無人堪與比擬。那麽,有誰可以理解他呢?”祁克果這兩句話都是錯的。一方麵,聖經中根本沒有偉大的人,不是神不許人偉大,而是人本來就不偉大。而神將祂最愛的獻給我們;你將你的獨生子獻給我,我將我的獨生子賜給你;你根本沒有失去你的獨生子,卻借著神的獨生子獲得了整個國度(1-14)。這就是信仰:“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另一方麵,亞伯拉罕的信仰的確是孤獨的,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見證的,神呼召亞伯拉罕的時候,亞伯拉罕正獨自一人(以賽亞書51:2)。一個“正常的人”,不能理解亞伯拉罕的三場信心之旅。但是,亞伯拉罕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理解,他自己能理解就足夠了,何況他追求的是上帝的理解,而且他相信上帝一定理解。這就是信仰:“我的靈在我裏麵發昏的時候,你知道我的道路”(詩篇142:3a);“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約翰福音21:17b)。不僅如此,這就是客西馬尼的禱告,這就是基督的信仰:“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隻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26:39)。阿門。

任不寐,201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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