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是身體》黨領是靈魂和頭腦
編輯這篇博文的靈感來自二個方麵,一是在《反共華人》圍剿轉黨的馬議員時強調的一個理由是,投票給馬議員是因有保守黨的治國理念而為的。二是讀了博文《國民黨最大問題是沒有靈魂》作者:謝盛友 。下麵開始芻議《黨是身體》黨領是靈魂和頭腦。
《加拿大聯邦保守黨》是加拿大中間偏右至右翼的聯邦大黨,成立於2003年,由加拿大聯盟與進步保守黨合並而成。當時的《加拿大聯邦保守黨》黨領在2006年聯邦選舉中首次執政組建少數政府,2011年大選實現首次多數執政並蟬聯至2015年。其核心政策包括降低稅率、改革刑事司法體係及反對自由黨碳稅政策 。是成功的。
但是在2025年聯邦選舉時,《加拿大聯邦保守黨》黨領的核心政策還是包括降低稅率、改革刑事司法體係及反對自由黨碳稅政策 。是不成功的。在對華政策上以“對華強硬”為政治籌碼 。在2025年聯邦選舉中,《加拿大聯邦保守黨》未能奪回政權,黨魁也連任失敗,失去其保持了20年的國會席位,但其還表示將繼續擔任保守黨領袖 。
而現如今的《加拿大聯邦保守黨》還是叫執政時的《加拿大聯邦保守黨》,但是《黨領》換了,《加拿大聯邦保守黨》的“靈魂和頭腦“也變了。照搬之前的《理念》沒有用了。而又沒有自己的“靈魂和頭腦“即黨的《理念》,選民就不賣賬不選你,奈何?!其實,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各種資產階級的《政黨》都沒有自始至終的《黨》的《理念》,都是隨選民以及資本家的錢來決定《黨》的《理念》的。所以當一個《黨》的《黨領》沒有了“靈魂和頭腦“時,這個《黨》也就不是“活“的了。《XXX黨》就是個代名詞或說是工具,形象地說似乎等同於《人的身體》,《黨領》是《黨》的“靈魂和頭腦“。
《中國國民黨》,《台灣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簡稱《國民黨》,由孫中山創立,係中國曆史上第一個資產階級政黨,其前身是興中會、中國同盟會、國民黨、中華革命黨組成。
1919年10月,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 。
1923年1月,《中國國民黨宣言》《中國國民黨黨綱》等先後發表 。
1924年1月,國民黨一大在廣州召開,大會通過了由共產黨人起草的宣言,確定了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第一次國共合作正式建立 。
1927年4月,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新右派在上海發動“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宣告國共兩黨第一次合作失敗 。1936年12月,“西安事變”爆發後,第二次國共合作達成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取得抗日戰爭的最終勝利 。抗戰勝利不久,國民黨發動全麵內戰,僅三年時間就徹底失敗。
《台灣國民黨》也簡稱《國民黨》,1949年底,《中國國民黨》敗退逃亡盤踞在台灣省。1975年,黨首廢除“總裁”製,改稱主席。在黨領李登輝主政期間,導致國民黨理念不清、路線爭議不斷,新黨、親民黨相繼出走。並在2000年敗選,淪為在野黨。2008年5月至2016年5月,作為執政黨再次執政。
《中國國民黨》黨領孫中山的核心政治理念為舊《三民主義》(民族、民權、民生)。主張推翻滿清統治,建立民族獨立的國家,提倡國內各民族平等。旨在解決人民生活問題,強調“平均地權”與“節製資本”,主張社會大同。《聯俄、容共、扶助農工》:孫中山後期提出的三大政策,指導了國民黨的改組。
《中國國民黨》黨領蔣介石的政治理念以右翼民族主義為核心,主張“反共抗俄”、堅持“一黨專政”,在其統治期間推行軍國主義色彩的軍事集權,將中國共產黨視為國家統一的威脅,堅持“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在國際上奉行反共抗俄政策。自始自終以剿殺共產黨人和信仰支持以及同情共產黨的人民群眾。
在博文《國民黨最大問題是沒有靈魂》一文中有這樣一段:“如果國民黨仍然像當年的蔣公一樣“將反共進行到底!”, 至少可以跟民進黨有一拚,如今的國民黨遠不如民進黨。民進黨起碼堅守台灣獨立建國的理想和原則,能不能實現是另一回事,但人家至少為著這個目標而奮鬥,其政治人物都忠於這個理想和原則。“這就是《中國國民黨》黨領蔣介石的政治理念。
而《台灣國民黨》黨領李登輝的政治理念是什麽?是台灣獨立。
再看馬英九政治理念是什麽?
2009年5月,馬英九在就任台灣地區領導人屆滿周年記者會上,向台灣地區民眾報告未來發展方向及重大改革。馬英九稱:一是推動鬆綁重建,振興台灣經濟;二是改善兩岸關係、締造台海和平;三是改采“活路外交”、重返國際社會;四是實施節能節碳、永續台灣環境;五是強化社福體係、照顧弱勢民眾;六是堅持正派清廉、建立廉能“政府” 。
2012年1月14日,馬英九勝選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當日晚間,馬英九向在場的支持者表示:“人民肯定我們拒絕貪腐的努力;肯定我們開放鬆綁振興經濟的努力;肯定我們擱置爭議爭取兩岸和平,把危機轉變為商機的努力;肯定我們采取正確正派有效的‘活路外交’,讓台灣人民能夠有尊嚴地遨遊世界的努力。”馬英九強調,在照顧弱勢之外,未來四年會更重視青年就業的問題,會更重視人民對政府施政的感受 。
說了這麽多,馬英九的政治理念是什麽?
到了最新的《台灣國民黨》黨領時,借用《國民黨最大問題是沒有靈魂》一文中說的:“備受國際注目的“鄭習會”4月10日上午在北京登場,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與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在人民大會堂握手言笑,這一幕極具政治象征意義——年輕時曾經熱切主張“台獨”的鄭麗文,如今以台灣最大在野黨主席之姿,與中國領導人會麵、互談“和平”。
身高178公分的鄭麗文,身穿一席紫藍色套裝、平底鞋,佩戴國民黨徽的胸針。她與習近平對桌而坐,兩人互稱“主席”、“總書記”。在各自發表致詞後,進入閉門會議。
這是時隔近10年,國共兩黨最高領導人會麵,也是鄭麗文睽違20多年後,再次在北京見到中國最高領導人。2005年,連戰成為1949年兩岸分治後、首位拜訪中國的國民黨主席,並與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會麵,稱為“連胡會”。當時甫加入國民黨不久的鄭麗文,也是訪團成員之一。
在我看來,國民黨的最大問題就是失去了創黨時的初衷,沒有靈魂,提不出一個清晰的理念和目標,沒有清晰的方向,不知道為何而戰,其政治人物大都從個人的利益考量,很少或從不考慮黨的前途,黨不過是這些政治人物獲取個人利益的工具。“
又說“國民黨則拋棄了自己的統一理想,不再為在中國實現自由民主奮鬥,像民進黨一樣,中國成了一個他者。所以,在相當多的大陸民眾眼裏,國民黨和民進黨不過是獨台和台獨的區別,或者把國民黨叫作華獨。
國民黨曾有的改造中國、堅持統一的理想和目標,在可見將來注定幾乎沒有實現的可能,那麽,要放棄它把自己改造成台灣國民黨也未嚐不可。然而,國民黨似又心有不甘,怕這樣轉變把現有的利益都失去,受人指責,可以說,是既不敢改黨名,又提不出一個新的願景和原則,以及基於新願景的新論述,隻會跟在民進黨後麵鸚鵡學舌,可又學不像。
政黨貴在有魂,有格,堅守自己的基本理念,即便是為了選舉利益。沒有魂沒有格就隻能純粹為利益而投機。國民黨在台灣政黨輪替後,一路走下坡路,黨員不斷流失,吸引不了年輕選民,根子就在於失去了魂,失去了格,這也想那也要,左顧右盼,左絀右支,進退失據。“
《中國共產黨》。創建於1921年7月23日,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後,確立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正確道路,讓災難深重的中國人民看到了新的希望、有了新的依靠。中國共產黨探索出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正確革命道路,“喚起工農千百萬”,“奪過鞭子揍敵人”,經過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推翻了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徹底結束了近代以來中國內憂外患、積貧積弱的悲慘境地,開啟了新中國社會主義的建設和文化大革命。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國共產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中國共產黨》黨領毛澤東的核心政治理念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大公無私,鬥私批修,走社會主義道路。我們的共產黨和共產黨所領導的八路軍、新四軍,是革命的隊伍。我們這個隊伍完全是為著解放人民的,是徹底地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們如果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出。不管是什麽人,誰向我們指出都行。隻要你說得對,我們就改正。你說的辦法對人民有好處,我們就照你的辦。“精兵簡政”這一條意見,就是黨外人士李鼎銘[3]先生提出來的;他提得好,對人民有好處,我們就采用了。隻要我們為人民的利益堅持好的,為人民的利益改正錯的,我們這個隊伍就一定會興旺起來。我們的同誌在困難的時候,要看到成績,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們的勇氣。中國人民正在受難,我們有責任解救他們,我們要努力奮鬥。要奮鬥就會有犧牲,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但是我們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數人民的痛苦,我們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不過,我們應當盡量地減少那些不必要的犧牲。我們的幹部要關心每一個戰士,一切革命隊伍的人都要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
《走資派特色黨》黨領鄧小平的核心政治理念是:讓少數人先富及貓論模論。
《走資派特色黨》黨領習近平的核心政治理念是:世界命運共同體。
在中國,隻要提起中國共產黨,人們一定會想到中國國民黨,也一定會想到國共兩黨之間的恩怨情仇,隻有分清兩黨之間的區別,才能更好地理解中國共產黨在大陸為什麽能取得勝利,那麽國共兩黨之間到底有什麽區別呢?
一、性質不同。中國國民黨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資產階級政黨,簡單來說出發點是利黨,利己和利益集團;而中國共產黨是無產階級政黨,是利民,利勞苦大眾和基層群眾。
二、依靠力量不同。國民黨從政治上主要依靠外國幹擾和支持,依靠軍閥集團,漠視群眾觀點;而共產黨能變換思想,依靠自己、依靠人民群眾,有群眾觀點,走群眾路線。
三、治黨方式不同。國民黨重等級管理,以上壓下,層層盤剝,隻有利益,沒有群眾,隻有黨國,沒有民心;共產黨能重視基層群眾的意見,發揮群眾的主觀能動性,能自下而上,能從根基上思考和發現問題,並能用群眾觀點解決問題和矛盾,深得民心。
四、思維方式不同。國民黨主要是以城市治理農村,高高在上,根基是空中樓閣,所以無法生長;而共產黨是以農村包圍城市,思維方式和方向都不同,紮根在群眾之中,有生長之源。
五、治理腐敗的手段不同。國民黨以權謀利、上行下效,集體腐敗,自身不硬,壟斷製,裙帶製、世襲製,一言堂;而共產黨權為民謀,個別腐敗,自身過硬,實行民主集中製。
六、用人方式不同。國民黨重物質,看關係、看金錢,看利益和好惡用人,最後導致無人可用;而共產黨是重精神、重能力、重品德,看信仰和作為用人。
七、對待群眾的方式不同。國民黨對群眾冷漠,脫離群眾,甚至危害群眾,呼聲不重視,難題不匯報,民意不上傳,上下不同心,各打小九九,積壓矛盾和問題;而共產黨深入群眾、關懷群眾,不拿群眾一針一線,開通信訪渠道,難題上交請示,上傳民情民意,不封閉基層聲音,不積壓矛盾,上下同心,發展有活力。
八、國民黨奉命行事,遵從上級的智慧,而也愛耍小聰明,是軍閥主義接班人屬於山頭主義;而共產黨依法行政,依靠群眾智慧,是馬克思主義政黨,講五湖四海。
九、國民黨相信錢能擺平一切,有錢能使鬼推磨,不管群眾背後怎麽說,怎麽戳脊梁骨,不渴求人民說一聲好;而共產黨相信公道正派,有理走遍天下,群眾奔走相告,拍手叫好。
十、國民黨喜歡琢磨人,隻有眼前利益,不幹正事,一心升官發財,隻有利益觀點;而共產黨喜歡琢磨事,謀事發展,為民造富,懷有民族大義。
以上是國共兩黨的十大不同點。其實,說到底,國民黨是有病的,屬於靈魂之病。每個人都是有靈魂的,靈魂就在每個人的內心深處,內心深處是不是善良的,敦厚的,友愛的,利他的,幹淨的,惻隱的,祝福的,光明的,決定著一個人的三觀。靈魂之病隻能通過內心深處認識和看到,如果不能悔過,是不可能康複的!這就是導致國民黨敗北的根本原因。這就證明了任何一個《黨是身體》,而黨領就是這個《黨》的靈魂和頭腦。
社會主義通常被馬克思主義理論視為從資本主義向共產主義過渡的特殊曆史階段,即共產主義低級階段。在此期間實行生產資料公有製(涵蓋全民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和按勞分配,致力於消除剝削、發展生產力,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社會主義社會並不是一種獨立的、長期不變的社會形態,而是從階級對抗的舊社會過渡到無階級、高度發達的共產主義社會的必經階段。
與共產主義實行“按需分配”不同,社會主義基於“按勞分配”原則。此外,社會主義社會中可能依然存在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
這個時期可能會持續很長的時間,甚至幾十年甚至幾百年。根據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主義確實被定義為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或過渡時期。它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麵仍然帶有它脫胎出來的舊社會的“痕跡”。在《哥達綱領批判》中,馬克思將其稱為“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明確將這一階段通俗地稱為“社會主義”。
列寧在《國家與革命》第五章中概述了這一點。有三個階段:從資本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以及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列寧,《國家與革命》第五章)。
意大利共產黨很好地總結了這個過程:
1) 過渡階段
從政治上講,這個階段的特點是無產階級專政;從經濟上講,是與資本主義有具體聯係的各種形式的殘餘,即產品的商品流通,即使是在大規模工業中,尤其是在農業等某些部門中,也有一些小規模生產。無產階級政權隻有通過專製措施才能克服這些形式,即將其控製權轉移到所有已經具有社會和集體性質的部門(大規模工業、農業和貿易、運輸等),並通過建立一個獨立於私人商業的大型分銷網絡來實現,但至少在開始時,仍然按照商業標準運作。然而,在這個階段,軍事鬥爭的職責優先於社會和經濟的重組,除非,出乎意料的是,在內部被推翻並在外部受到威脅的階級放棄武裝抵抗。
這個階段的持續時間,一方麵取決於資本主義階級將給革命無產階級製造的困難的程度,另一方麵取決於重組工作的數量,而重組工作的數量與每個部門和每個國家實現的經濟和社會水平成反比,因此在更發達的國家更容易。
2) 社會主義的較低階段(或社會主義階段)
這個第二階段是從第一階段辯證地推導出來的,並顯示出以下特征:無產階級國家現在控製著總的可交換產品,盡管仍然存在小生產部門。這些條件使得向非貨幣分配過渡成為可能,盡管這種分配仍然是通過交換來調解的,因為產品分配給生產者取決於他們完成了多少工作,並且是通過證明這一點的勞動券來實現的。這種製度與資本主義有根本的不同,在資本主義中,雇傭工人的收入與他們的勞動力有關,個人生活與社會財富之間存在著鴻溝。這是因為在社會主義下,需要和滿足之間將不存在障礙,除了所有有能力的個人都有義務工作,並且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成為反對無產階級的敵對力量的每一個進步,將立即成為整個物種解放的手段。盡管如此,仍然需要處理直接從資產階級社會繼承下來的形式:“生產者以一種形式給予社會的勞動量,他以另一種形式收回。在這裏,顯然,與調節商品交換的原則相同的原則占主導地位,就此而言,這是等價物的交換 (...) 因此,這裏的平等權利在原則上仍然是資產階級權利,盡管原則和實踐不再相互衝突,而商品交換中的等價物交換隻存在於平均水平,而不是在個別情況下。盡管取得了這一進步,但這種平等權利仍然不斷地受到資產階級限製的汙名。生產者的權利與他們提供的勞動成正比”。(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最重要的是,工作仍然表現為一種社會約束,但隨著工作條件的普遍改善,它變得越來越不具有壓迫性。
另一方麵,無產階級國家掌握生產資料的事實使得(在對所有無用或反社會的經濟部門進行嚴厲鎮壓之後,已經在過渡階段開始)加速發展那些在資本主義下被忽視的部門成為可能,尤其是住房和農業:此外,它能夠對生產機構進行地理重組,最終導致城市和鄉村之間的對立消失,並形成大陸規模的大型生產單位。無產階級國家對工業生產的有效壟斷也將使小生產者最符合他們的利益,即融入到更發達和集中的生產形式中。
最後,所有這些進步都意味著廢除一般的條件,一方麵將女性限製在非生產性和低下的家務勞動中,另一方麵,將大量生產者限製在體力活動中,使智力勞動和科學知識成為一個階級的社會特權。因此,隨著不同階級與生產資料關係的廢除,固定社會職責分配給特定人類群體的可能性也隨之消失。
3) 高級社會主義階段(或共產主義階段)
隻要國家履行這些任務,它就應該存在,它超越了其防止和壓製資本主義複辟企圖的曆史職能,並開始停止作為國家存在,即作為統治人類的規則,並開始成為一個簡單的管理事物的機構。這種消亡與不同社會階級的消失息息相關,因此,當小生產者、農民和手工業者最終轉變為徹頭徹尾的工業生產者時,這種消亡就實現了。因此,我們達到了馬克思描述如下的高級共產主義的水平:“在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在個人屈從於分工,從而也消除了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對立之後;在勞動不僅成為生活資料,而且成為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生產力也隨著個人的全麵發展而提高,合作財富的一切源泉都更豐富地湧流之後——隻有這樣,才能完全跨越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視野,社會才能在其旗幟上寫下:各盡所能,按需分配!”
這一偉大的曆史成果不僅涉及摧毀人與人之間的對立,這是他們不安和“普遍的、特殊的和永久的”不安全感(巴貝夫)的原因,這是資本主義社會下人類的命運,它也是社會真正統治自然的基本條件,恩格斯將其描述為“從必然王國到自由王國的過渡”,在這種過渡中,人類力量的發展作為一種人類活動將首次成為目的本身。然後,社會實踐本身也將為傳統理論思想的所有二律背反提供解決方案,“存在與本質、客觀化與自我肯定、自由與必然、個人與物種”(馬克思),然後共產主義將最終值得被科學社會主義的創始人描述為“最終被曆史解決的謎”。
雖然他們(資本寡頭)在深深地否認,但在某種程度上他們意識到共產主義運作得更好,如果他們未能壓製和扼殺我們的努力,他們將會被壓垮。
所以,任何重大轉變的最初階段都必須處理寡頭們如何應對他們日益微不足道的問題。他們中的一些人似乎非常惡毒,那種寧願毀滅世界也不願失去它的人。
處理完那個爛攤子之後,剩下的就相當簡單了。
全球經濟轉型,從大規模的反貧困努力開始,並朝著大規模提高生活水平、教育水平等方麵努力。
作為其中的一部分,我們還投資於各個欠發達國家的經濟獨立性,我們幫助他們,這樣他們就可以幫助我們。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在致力於大規模自動化(機器人和人工智能)——消除勞動讓我們能夠做重要的事情,重建社會,支持我們的社區,追求我們的激情和嚴肅的知情民主。
隨著情況穩定下來,人們適應了,人們對國家的需求就減少了。我們日益增長的自治和組織能力使國家變得不那麽重要,最終達到無國家的狀態。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他們想,國家也無法真正抓住權力,那個在民主上強大的民眾——受到教育的賦權,擺脫貧困和資本主義的各種其他限製——是很難阻止的。
所以說:《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隻能是階級矛盾!這個結論,已經為近百年以來的世界社會主義運動、尤其是中國走資派的市場化私有化改革開放以來的如山鐵證所檢驗坐實。》
《有階級矛盾必然存在階級鬥爭》
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問題,可以說是決定現實社會主義運動大方向的奠基性理論問題。因為,對社會主要矛盾的不同判斷,形成了世界社會主義運動中兩條根本對立的思想政治路線——承認階級矛盾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就必須推行“以階級鬥爭為綱”、政治統帥經濟等全局工作和無產階級專政下必須進行文化大革命的基本路線。走資派不承認階級矛盾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則必然自覺不自覺地奉行以經濟建設為綱(“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進而導致推行市場化私有化改革開放的複辟資本主義的基本路線。
這是共產黨以《武革》取得政權後,在向共產主義理想社會前的《過渡社會》即社會主義社會中,在共產黨執政中堅持走社會主義路線的和黨內走資派之間的兩條路線的矛盾,也是《過渡社會》時最集中反映的是階級矛盾即階級鬥爭。而解決這種階級矛盾即階級鬥爭的方法是毛澤東的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的文化大革命。簡稱《文革》。
那麽,究竟哪一條是無產階級正確路線?哪一條是資產階級錯誤路線?檢驗判定政治路線的是非,當然離不開參照《黨》的報告、決議,但卻不能以此為唯一標準。因為,這個《黨》還是不是為真正的《共產黨》?若一方強調以毛澤東逝世後而走資派鄧小平為核心製定的《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為唯一標準,另一方則強調以毛澤東在世時為核心確定的《九大報告》為唯一標準,兩個標準互相矛盾,如何評判路線是非?這個《黨》哪一個為真正的《共產黨》?
而在毛澤東逝世後,當時走資派鄧小平以個人的權力意誌強調“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不爭論”,“不換思想就換人”等等,這怎麽可能理性地檢驗判定路線鬥爭的根本是非?從政治紀律上說,應該遵守《黨》的決議。但遵守哪個《黨》的決議?而從理論探索上來講,則應該而且必須允許檢驗《黨》的報告或決議的真理性(不是說真理需要檢驗嗎)。否則,《黨》犯了路線錯誤怎麽辦?而犯路線錯的事情,在中國,在國際共運史上,發生得還少嗎?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後犯了近十次的路線錯誤都糾正了。而到了走資派鄧小平篡權後自說自話否定了毛澤東的社會主義路線。走資派鄧小平複辟了資本主義路淺。這分明是兩條對立的階級路線,而走資派習近平來個前後不否意?如何統一?又以反腐否定了階級鬥爭。這還是一個真正的共產黨員嗎?
那麽,按走資派的說法檢驗《黨》的政治路線真理性的根本標準究竟是什麽?如果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那麽就沒走資派口中的有關《真理》標準的什麽事了。就以評判《文革》為例,占人口1%的走資派官僚精英以自己的實踐閱曆斷定《文革》是錯誤的,造謠說謊是“浩劫”,而占人口99%的人民群眾以自己的實踐閱曆認為文革是正確的,是革命。究竟按誰的實踐閱曆是標準?
可見,《實踐標準》可以因為以立場和閱曆為基礎的理解之不同而不同。
但真理卻隻有一個,這才是真正的“唯一”(唯一的正確指導標準)!
並且,真理永遠都是為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服務的。真理具有抽象的全麵客觀性(實踐隻有具體的非全麵客觀性)。因而,檢驗評判任何理論和路線的真理性,都離不開人們已經認識到的真理係統的指導。把實踐當作檢驗評判理論和路線真理性的“唯一標準”,是理論思維幼稚和哲學貧困的表現!
以辯證唯物史觀為指導標準、以實踐為基本標準的辯證統一標準係統——真理指導標準是靈魂,實踐基本標準是軀體——才是檢驗理論和路線真理性的唯一正確標準。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則不過是排除真理指導的僵屍標準、是方便背離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權力意誌借屍還魂的獨裁工具。這是一個哲學垃圾箱,什麽實用主義借口都可以往裏裝!走資派鄧小平就是一個實用主義者而己。
資本主義社會是階級社會,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是社會的主要矛盾。這是社會主義世界公認的常識。
《中國走資派特色黨》或《中國大陸國民黨》的黨領習近平時代雖還延用《中國共產黨》。但己失去了共產黨的信仰即共產主義理想,就不是真正的共產黨了。應該稱《中國走資派特色黨》更合適。也可以稱為《中國大陸國民黨》。因為從《黨》和《黨領》來比較一下:和《台灣國民黨》有什麽區別?區別隻是《中國大陸國民黨》還在執政,無其他《黨》和《黨領》來選擇。而《台灣國民黨》不在執政,輸給了《台灣民進黨》而己。其餘從《黨》和《黨領》來看多麽相似,所以有許多共同語言如“九二共識“,“和平統一“,“兩黨一家親“等等。
《法來自人》:
《法來自人》的核心在於法律是人類自身理性的產物、社會行為的規範總結,旨在解決人與人之間的衝突,保障社會秩序與正義。法律非自然固有,而是隨著社會複雜化,基於人的理性、道德和對權利的需求而製定,本質上反映了特定社會下的人類意誌。
以下是關於《法來自人》的詳細解析:
理性的體現 (理性與自然法): 古羅馬法學家如西塞羅主張法來源於自然理性和正義,法律是人類運用理性觀察和反思人類社會所得出的規則。法是理性與道德的安排,確保社會秩序與人性的協調。
社會交往與權利需求: 當人類社會進化,財富增加,人際關係變得複雜,為解決衝突(如“人眾財寡”的爭鬥),需要通過製度化的規則,即法律,來規範人們的自然權利。
契約關係: 法律被視為人們為了克服自然狀態的缺陷或更好生活而相互締結的契約。
人性與情理: 法律建立在人性基礎上,包括人趨利避害、有情欲的本性。法律的製訂體現為對社會關係中“理”的把握和對“情”的調和。
曆史與習慣: 法也來自特定民族的精神、曆史傳統或長期形成的行為習慣。
簡言之,法因人而設,為人而作,是人類社會治理的“工具”。
《法來自人》是一個深刻的法哲學命題,通常被解讀為法律的權威和效力最終源於人的本性、理性或社會共識,而非僅僅來自超自然的神諭或純粹的暴力統治。
以下是這一觀點的多維度解讀:
1. 法律來源於人的本性 (自然法學派)
古羅馬法學家西塞羅認為,“法律來自人的本性,源自自然”。
理性與正義:這一觀點主張法律的核心是“自然理性”。真正的法律必須符合人類的普遍正義感和理性。
惡法非法:如果人定法(國家製定的法律)違背了人的自然本性和基本道德準則,它就被視為“惡法”,在法理上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基礎。
2. 法律是人性的產物 (社會心理視角)
法律被視為調整人類複雜社會關係的工具,其構建出發點是人性。
人性公式:有觀點提出“法 = 情 + 理 + 力”,認為法律在維護社會秩序時,需要以理為先,兼顧人情,並以力量(強製力)為後盾。
趨利避害:法律的設計往往順應人“趨樂避苦”的本性,通過權利與義務的分配來規範社會行為。
3. 法律是人與人之間的契約 (契約論)
這種觀點認為,法不是某種超然的存在,而是人與人之間為了更好生活而達成的共識。
權利轉讓:為了克服自然狀態下的衝突,人們相互締結契約,放棄部分自然權利交給政府,從而形成了維護公共秩序的法律。
4. 法律反映人的意誌 (實在法與意誌論)
從實證角度看,法是由特定人群(如國家或統治階級)製定、認可並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
物質條件決定意誌:馬克思主義認為,法律反映的是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
提到“法來自人”或法律應順應人性的曆史典故,最著名的莫過於中國古代關於“法與人情”的權衡,以及西方“自然法”觀念的起源。以下是幾個代表性的典故:
1. 漢高祖“約法三章”:法源於民心的歸附
秦朝法家思想走向極端,刑罰嚴酷,最終失去民心。劉邦進入鹹陽後,廢除秦朝繁苛的法律,隻與父老鄉親“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典故精要:這個典故體現了法律的精簡與克製。它證明了法律不應是統治者的枷鎖,而應是保護百姓基本生存權益的契約。法來自人的基本訴求(安全、財產、生命),一旦脫離民情,法律就會崩潰。
2. 子產鑄刑書:法律從“神聖”走向“世俗”
春秋時期,鄭國名相子產將法律條文鑄在金屬鼎上,史稱“鑄刑書”。這是中國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典故精要:當時遭到了保守派叔向的激烈反對。叔向認為法律應該是貴族根據道德判斷的,不該固化。子產的回應則開啟了法律“人本化”的先河:法律不再是上天或鬼神的旨意,而是由人製定並公示、讓所有人都能知曉的行為準則。
3. 西塞羅與“自然法”:法是最高的理性
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Cicero)曾講述過一個觀念:真正的法律不是羅馬元老院通過的條文,而是“植根於自然的最高理性”。
典故精要:西塞羅認為,如果法律僅僅是因為統治者製定了它,那麽搶劫和通奸也可以通過立法變合法。他堅持“法來自人的本性”,即人類天生擁有的辨別是非的能力。這成為了後來現代人權法治的基石。
4. “法官是會說話的法律”:法律的人格化
這句話源自亞裏士多德,後來在法律史上演變為一種觀念:法律雖然是客觀的,但必須通過“人”的良知和智慧來執行。
典故精要:在中世紀英國,曾有“衡平法”的出現。當成文法過於死板導致結果不公時,法官會依據“良心”來裁決。這體現了法律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維護條文,而是為了人的正義。
《法治源自人治》
《法治源自人治》是一個極具思辨性的法哲學命題。它打破了“法治”與“人治”絕對對立的二元論,強調任何法律製度的建立與運作,其初始動力、設計邏輯和執行過程都無法脫離人的主觀意誌與能動性。
《法治》製度初創的“人治”印記:
法律並非憑空產生,最初往往是由具有遠見卓識的“賢人”或強力統治者創設的。
典故:商鞅變法與“立木為信”
秦國的法治體係並非天降,而是源於商鞅個人的政治設計。在法度建立之初,他必須通過“立木為信”這種極具個人威望和行政手段的方式來確立法律的公信力。此時的“法”是“人”意誌的延伸,體現了法治的建立初期高度依賴於強有力的人治手段。
2. 法律執行中的“人”之主導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條文是死的,必須通過人(法官、官吏)的解讀和執行才能產生效力。
典故:蘇格拉底之死
蘇格拉底明知雅典法庭的判決不公,卻拒絕越獄,堅稱“服從法律是城邦的基石”。這個故事常被看作法治精神的源頭,但其核心衝突恰恰在於:法律的裁判是由“人”(500人陪審團)投票決定的。它揭示了法治在現實中往往表現為“由人運作的製度”。
3. 從“賢人之治”到“製度之治”的演進
曆史學家常認為,法治是人治發展到高級階段的產物,是為了克服個人智慧的局限性和權力任性而演化出的“人工理性”。
典故:柏拉圖的轉向
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推崇“哲學王”的人治,認為完美的賢人優於死板的法律。但他在晚年的《法律篇》中卻轉向主張法治,理由是現實中找不到完美的賢人。這種轉變說明了法治是對人治局限性的反思與製度化沉澱。
4. 中國傳統“禮法結合”的視角
當代學者如 陳景良教授 認為,中國古代的治理是“天理、國法、人情”的統一。
邏輯:法律的權威源於民心(人情),如果脫離了人的道德倫理基礎,法律就會變成無源之水。因此,現代法治的構建應汲取傳統“人治”中關於德治和民心的精華部分。
總結來說:法治不是為了消滅“人的作用”,而是為了規範人的意誌。正如古語所雲:“有治人,無治法”,強調的是若沒有高素質的執行者,再完美的法治也隻是空談。
《三權分立》根本不能防止人治的弊端,如美國總統川普?
Al:這是一個非常深刻且具有爭議的觀察。關於“三權分立”是否能有效防止“人治”或權力濫用,政治學界和公眾一直有廣泛的討論。
針對你提到的觀點,可以從以下幾個維度來拆解這個複雜的議題:
1. 製度的設計初衷 vs. 現實運行
三權分立(立法、行政、司法)的核心邏輯是通過相互製衡(Checks and Balances)來提高違憲或濫權的成本。
支持者的觀點: 即使出現強勢領導人,製度仍能發揮作用。例如,特朗普任內多項行政命令曾被聯邦法院否決,國會也曾發起彈劾。這說明製度在某種程度上減緩了個人意誌轉化為絕對權力的速度。
質疑者的觀點: 製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政黨極化嚴重,立法分支可能為了黨派利益而放棄對行政分支的監督;如果司法機構(如最高法院)被特定傾向的法官占據,製衡力就會大打折扣。這就是你所感受到的“無法防止人治”。
2. “人治”色彩的體現
在現代政治中,即便有法律框架,某些現象確實帶有強烈的個人色彩:
行政命令的擴大化: 當國會陷入僵局,總統往往繞過立法程序,通過行政指令治國,這被批評為“帝王式總統製”。
民粹主義與個人魅力: 像特朗普這樣的領導人,通過直接訴諸選民(社交媒體、集會),建立起超越製度的個人權威,使得傳統的精英製衡機製(如主流媒體、官僚體係)感到乏力。
3. 製度的“疲勞”與局限
任何製度運行幾百年後都會麵臨挑戰:
效率低下: 為了防止獨裁,製衡機製往往導致決策緩慢,這在危機時刻容易讓選民傾向於選擇一個“能幹實事”的強人。
社會共識瓦解: 三權分立的前提是大家還願意遵守同一套遊戲規則。如果社會價值觀分裂,法律就會變成政爭的工具,而非裁判。
總結來說,三權分立並不能徹底消除人治的風險,它更像是一個“減震器”而非“防彈衣”。它能推遲或限製個人意誌對國家的全麵掌控,但製度的有效性最終取決於維護製度的人以及政治文化。
三權分立並不能徹底消除人治的風險,如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也譯作納旦雅胡)的情況確實是分析“三權分立與人治風險”的一個極佳案例。他的政治經曆集中體現了行政權力如何試圖突破司法約束,以及製度在極端壓力下的脆弱性與韌性。
以下是針對這一現象的深度拆解:
1. 結構性脆弱:沒有憲法的“三權分立”
以色列的政體結構比美國更脆弱,這為“人治”留下了空間:
缺乏成文憲法: 以色列沒有正式憲法,僅靠一係列《基本法》維持運行。這意味著規則可以通過議會的簡單多數隨時修改。
一院製與權力的部分融合: 以色列是議會內閣製,立法權(國會)與行政權(內閣)高度重合。實際上,最高法院成了製衡政府濫權的“唯一刹車”。
2. 司法改革:行政權對司法的“突圍”
內塔尼亞胡政府推動的司法改革,被批評者視為將“法治”轉變為“人治”的嚐試:
削弱“合理性原則”: 2023年,政府試圖立法剝奪最高法院以“不合理”為由撤銷政府決策的權力。
奪取法官任命權: 改革方案建議讓政府在任命法官的委員會中擁有決定權,從而確保法官能夠符合執政者的意誌。
動機質疑: 由於內塔尼亞胡本人身陷貪腐訴訟(涉及受賄、欺詐及背信罪),反對者認為他推動改革是為了幹預司法,讓自己脫身。
3. 製度的韌性:法院的強力回擊
目前的情況證明,雖然三權分立麵臨巨大挑戰,但尚未完全崩潰:
高院裁定無效: 2024年1月,以色列最高法院以微弱優勢裁定政府通過的削弱法院權力的法案無效,強行阻止了行政權對司法的蠶食。
審判繼續: 盡管經曆了地區戰爭的幹擾,內塔尼亞胡的貪腐案審判仍在進行中。2026年4月,法院確認將在緊急限製取消後恢複對其案件的審理。
4. 結論:製度是防禦線,而非終點線
以色列的情況揭示了:
當一個強勢領導人(人治色彩)擁有議會多數席位時,他確實可以合法地通過修改法律來拆除“製衡裝置”。
民意與社會契約: 最終阻擋這一進程的,除了最高法院的法槌,還有以色列曆史上最大規模的民眾抗議。
內塔尼亞胡的案例再次印證了你之前的觀點:三權分立是人為設計的程序,如果維護程序的人或社會共識崩塌,它確實無法單方麵阻擋“人治”的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