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正常討薪需要多少成本?
這是一個敏感話題。但農民工被欠薪是普遍現象這是事實, 而且政府不作為讓資本家欠薪違法成本過低的社會欠薪討薪必將難休。有調查顯示41.2%的建築工人有過工資被拖欠的經曆。據中央電視台某期“新聞1+1”節目,年底的一個調查顯示,受調查群體中每月結清工資的建築工人占比28.1%,這是每月結清;22.5%的工人要在工程結束的時候結清;40.2%的工人要到年底才能結清。從工資拖欠情況來看,41.2%的建築工人有過工資被拖欠的經曆。由此可以看到,拖欠工資到現在仍然是一個大概率的事件。另外,根據2006年時的抽樣調查估計,全國1億農民工平均被欠薪金額達到1000元。
國家統計局的監測調查報告稱,2008年至2011年四年間,全國農民工總數分別為:22542萬、22978萬、24223萬、25278萬。其中,被資本家雇主或資本家所控製的企業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例分別為:4.1%、1.8%、1.4%和0.8%,即:被拖欠薪資的農民工人數分別達到了924.2萬、413.6萬、339.1萬、202.2萬。雖然比例在不斷地降低,幾百萬被欠薪的人數也絕非一個小數目。
來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辦理拖欠工資案件21.8萬件,較上年增長7.5%。目前,欠薪事件呈現從建築領域向加工製造業、服務業蔓延趨勢。 比起農民工遭遇明目張膽的欠薪,白領遭遇欠薪的方式相對隱蔽。不少資本家企業利用虛假年薪製蓄意欠薪,平時隻發基本工資,剩餘部分承諾到年底給付,但到時卻以各種借口不全額兌現。
農民工正常討薪需要多少成本? 首先農民工要舉報。向政府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需要120元。1~3天。如果你是一個被欠薪的農民工,首先可以考慮先去和用工方協商。當然一般這不太可能有用,所以下一步你應該去找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在這個階段,至少需要1~3天的時間:填寫《勞動違法案件舉報書》;按照勞動監察大隊的要求搜集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以及查詢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按照勞動監察大隊的要求到勞動監察大隊調解一次;到勞動監察大隊領取處理結果一次。如果當時告知不予受理則需要1天的時間,如果勞動監察大隊需要提供證據並予受理則至少需要3天的時間。而這期間你將花費至少120元:包括到工商部門查詢用人單位基本情況的查詢費用40元;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一次、調解一次、領取舉報結果一次、到工商部門查詢一次。期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至少80元。
申請仲裁:400元。3~5天。如果勞動監察大隊駁回你的請求,或者無法執行,你不能立即上訴到法院,必須先提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在仲裁階段,你又至少需要3~5天時間: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一次,開庭審理一次,領取仲裁裁決書一次;還要按照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要求搜集證據和提供證據。這個階段你需要直接花掉400元:包括案件受理費300元 ;仲裁申訴書的打印複印費20元;到仲裁委員會立案一次、開庭一次、領取裁決書一次。期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至少80元。
向法院提起訴訟:300元。6~10天。向法院起訴的一審階段,至少需要3~5天:包括書寫訴狀,到法院立案一次,開庭審理一次,領取判決書一次。需要花150元:案件受理費50元,起訴狀的打印複印費20元,到法院立案一次、開庭一次、領取判決書一次的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至少80元。向法院起訴的二審階段,至少需要3~5天的時間:立案一次,開庭審理或接收法官詢問一次,領取判決書一次。你的花費至少是150元,計算標準和一審一樣,不同的是二審法院一般不開庭審理,法官隻是找你去談話一次 。
最終成本把時間換算成誤工費,總成本1571~2254元。按照這種最保守的計算,完成以上全部程序,你至少就需要支付820元的經濟成本。這正是“新聞1+1”節目采用的數字。但是這還不是全部,你這期間花費的時間成本在11~21天之間,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發布的農民工月平均工資2049元計算,農民工在依法維權過程中需要支付的時間成本,即誤工費,在751~1434元之間。二者相加,總額達到1571~2254元。人社部、發改委等九部委曾要求,人均涉案金額1000元以上的案件,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掛牌督辦,可是督辦了又能怎樣,一個1000元出頭的案子,你要到的薪水還抵不上維權的成本 。
實際成本遠不止此。健全勞動就業協議並切實增強其製約力,加大勞動監察部門對於欠薪資本家企業的監督約束力度,建立健全“工資償付保證金製度”,從源頭上確保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工人合法權益維護體製機製,顯然是解決欠薪痼疾不可回避的製度化渠道。頂層設計方麵,須盡快出台工資支付保障相關法規條例,健全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規,將“欠薪”問題寫入《勞動法》,並不斷加大對於“惡意欠薪”者的刑事追責力度。
上述計算不包括機構處理的時間及其產生的成本。上麵所有的花費時間,都僅僅是你去這些機構和部門辦事所花費的“淨時間”——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不可能瞬間完成每個處理環節。據估計,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處理一起農民工維權案件,至少需要13~25個工作日的時間。具體包括:勞動監察大隊處理一個勞動違法舉報案件需要2~5個工作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一件勞動爭議案件,至少需要3~5個工作日;法院一審期間至少需要3~5個工作日;二審法院從立案到做出判決,至少需要2-5個工作日;在法院強製執行階段,至少需要3-5個工作日。雖然這些時間理論上不直接占用時間,不耽誤工作,但實際上當你不能連續的上班時,你很容易丟掉工作。由此也會產生誤工費、夥食費和住宿費。光是這部分成本就可能與上一筆估算的1433~1900元大體相當 。
程序雖不用都走一遍,但實際上花費時間隻會比估計更多。當然有一部分案件不需要走完全部程序,理論上講,隻經過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階段,你的權利也可能得到保障。但實際上,一般處理一起農民工維權案件,至少也需要2個月的時間。根據《中國農民工維權成本調查報告》的調查結果,走完全部程序,即從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到法院執行完畢,按照最保守的計算,至少需要經過4個月零10天的時間。具體包括:勞動監察大隊處理階段10天;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階段一個月;法院一審、二審階段各一個月;法院執行階段一個月。要是案情本身還有一定的複雜性,或取證有難度,那更會是遙遙無期。如此漫長的處理期限,如果你被欠工資隻有數百或千餘,那根本就是得不償失。最近,人社部等九部委要求近期10人以上集體討薪案件予以當場立案,一周內結案。這是一個好的信號,但是很可能年關一過,重新照舊 。
同時政府還付出了更大的社會成本。不僅是農民工,參與這一維權過程的機構同樣需要付出人力成本。以北京市為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月工資如果按照3000元計算,處理一起農民工維權案件,國家需要付出的時間13~25個工作日,時間成本折合成現金是1950~3750元。這隻是工作人員的工資,除此之外,上述部門在處理農民工維權案件過程中還要支付交通費、出差補助、辦公設備折舊等經濟成本。在你依法維權的過程中,你也可以向政府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這又會產生成本。按照北京市標準,政府給援助律師一起案件2000元的補助——但一般隻是一個階段。如果在舉報、仲裁、訴訟多個階段都需要援助,那總支付的補助就會不僅僅是2000元,而是4000元甚至6000元 。
即使你願意付這筆成本,也未必能要到薪水。 討薪是農民工的無奈之舉,說明農民工的維權渠道不暢通:“惡意討薪”的根源在“惡意欠薪”。要有合同意識你需要有勞動合同,或至少證明勞動關係。以上所有合法討薪程序有一個前提:你需要提供勞動合同。這是證明勞動關係的最直接證據。你最好在每次確定用工關係的時候都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現實中很多農民工都做不到這一點, 是因為用人單位不給簽合同, 如要合同就不錄取。據國家統計局《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在農民工最為集中的建築業,農民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是最高的,占74%。當然,如果沒有勞動合同,也並不是沒有辦法,根據法律,隻要實際構成了勞動關係,也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予以處理。但是,這就需要你在工作過程中預先收集類似工資條、出勤記錄、勞動記錄、工友證言等證據來證明你與工廠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證明不了,那麽你就很難通過正規渠道討回薪水了。事實上,大部分沒有合同意識的農民工,更不會有保存勞動證據的意識 。
更可悲的是你可以贏得判決,但是執行會是個問題, 沒人給錢。也許你持有勞動合同,也順利通過了司法程序,但是你仍然不一定拿得到薪水。因為你得到的判決可能無法執行。有一些個體戶和私營企業,在惡意拖欠工資或者職工發生工傷之後,有的改頭換麵重新登記,有的幹脆連任何注銷手續都不辦而卷款走人,還有的是經營過程中破產。而冗長的程序周期,又為這種行為提供了空間。即使你通過了漫長的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之後拿到了生效裁決或判決,卻會由於找不到被執行人而導致判決書、裁決書成了一張白紙。尤其是在建築領域的包工頭、項目部,工程完工之後包工頭走人,項目部解散。等到經過漫長的仲裁、訴訟之後申請執行時,法院根本無法找到被執行人 。這就是中國的資本家們惡意欠薪, 而導致農民工會"惡意"去討薪。資本家欠薪容易, 農民工討薪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