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目前香港問題之我見
一, 香港政府以正麵回應這五大訴求。不是讓步或忍讓。公開政府的立場, 詳解這五大訴求的政府立場。中央支持及配合香港政府雙管齊下, 公開中央政府的立場。
1, "逃犯條例修訂"是不撤回的, 加上前麵23條都要重新立法。由香港的人大代表參加在內的全國人大完成這二項立法。
2, 不會釋放被捕的暴力示威者。
3, 成立有中央人大和中央公安部領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港警和港獨分子, 如有違法直接送全國各地法院異地裁判。
4, "收回暴動定義"這一條訴求不成立。因此次事件尚未結束, 經獨立調查會待事件平定後再作定論。
5, "盡快實行雙普選"。這一訴求是無理取鬧。首先從"一國"講, 中國不實行"雙普選"。從"兩製"講, 允許保持香港的資本主義這一現狀, 這一現狀是香港被殖民150多年來從來沒有過"雙普選"。要想改變也可以, 通過多方協商來解決是不是香港要實行雙普選。"盡快"就是無理取鬧不講理了。雙普選是一個國家的選舉製度, 世界上各國都有自己的選舉製度。比如美國和加拿大的選舉製度就不一樣。況且一個國家的一個地區單獨實行雙普選是否合適? 更重要的是雙普選是個大工程, 怎麽叫"盡快實行雙普選"? 如何實操? 請問提這訴求的原始人出來詳解一下? 請問廣大港民實行雙普選給你們帶來什麽利益? 打工仔們在雙普選後都能住上大房子? 開上豪華車? 又或是中獎一夜暴富了? 普選隻是成全一些人用錢賣權力的遊戲而已。選上的議員能解決什麽社會間題? 四年或八年玩夠了就走人, 留下的還是一個流浪漢、槍擊案、失業、貪富差距的社會。 民主是一個方法,民主隻是領導人的一種領導方法和領導藝術,而非製度和法律。民主隻是在同一團體同一信仰之間。敵我之間不存在民主, 敵我之間隻有你死我活。自由是相對的。一些所謂的民主人士高喊的"民主自由"是偽善的, 別有用心的。
二, 假如在不影響市民上班等日常生活的情況下, 有人願意和平示威不用工作掙錢也行。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方法解決。還是維持香港現狀。
三, 如果暴力抗議, 就暴力鎮壓。用對待敵我矛盾的方法解決。對待敵人忍讓和軟弱就是對自己和人民的殘酷。如果是這樣的收場, 那就要改變香港的一些現狀。
1, 改革香港的司法製度。大法官由中央和香港人擔任。
2, 特首由中央派出, 香港出二名副特首。
3, 駐軍人數增加。加駐公安特警部隊駐守。
4, 中小學曆史教材由中央和香港統一編寫使用。
5, 其餘保持香港現狀。不設時間限製, 不動富人財產, 逐步解決港民的住房等民生問題。留待後人們自己決定是否要保持現狀否。
當環球時報總編輯都埋沒你了,應該幹中宣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