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40)
2018 (32)
2021 (30)
一天老Dan 和同事出勤,同事在警車裏讀文件(或報紙),老Dan 在車外詢問一個嫌犯,試圖給掙紮的對方上手銬。掙紮中,好不容易將對方一隻手銬上,嫌犯突然往邊上竄,老Dan緊抓另一隻手銬使勁將他往車邊拽。一警一嫌犯就這樣手牽手拉拉扯扯難舍難分繞著圈子轉。最後老Dan 一運丹田,使勁一甩,嫌犯撞到車門,響聲驚醒車裏正打盹的同事,同事跳出車,兩警察攜手才將嫌犯雙手銬上。
坐在車庫裏講完這個故事,老Dan 和旁邊的老朋友同是退休警察的Dave 和Andy 討論,在他們那個年代,什麽是最讓警察們頭疼的兩件事。他們覺得追逐(chasing)最讓人頭疼。老Dan因為曾追逐嫌犯而撞傷小女孩,從此他沒再chased 任何人。
Dave 認為第二件讓人頭疼的是在警局裏給嫌犯取指紋。那時候按手印,真的是蘸墨在紙上按手印。首先要解開嫌犯的手銬,而解放了雙手的嫌犯就死活不肯按手印,他們知道指紋進入警局檔案,一輩子就是有跡可循,跳不出政府的手掌心了。
無論是誰,大概都不願個人生物信息存入政府的檔案庫。
按手印的時候警局裏常常一陣騷動,嫌犯或者往外猛竄,或者像泥鰍一樣滑滑的扭動身體,不肯亮出他(們)的手指。Dave 繼續講,有一次幾位警察不得不橫著扛起一個大喊大叫掙紮的嫌犯,七手八腳抓腿抓胳膊將他在桌上滾動終於在紙上按下手印,取得指紋。
問好熊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