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世紀1975年的12月份,在離我老家不遠的雲夢縣,發現了秦朝古墓。與別的古墓不同,墓中的陪葬品隻有成堆的竹簡,共計1155枚,另有80枚殘片,都是墨書秦隸。這在當年應該是一件轟動史學界的大事,可在我的記憶中,卻沒有什麽太多的印象。反倒是後來在隨州發現的編鍾印象深刻。或許那個時候正是中國的特殊時期,地麵上的事兒層出不窮,哪還顧得上管地下2200多年前的事。然而,經過半個多世紀曆史學家們對這些竹簡的研究,發現了許多珍貴的原始的資料,彌補了秦帝國時期法律,政治,醫學方麵的史料不足,應該比官方的正史更準確描述實情。
今年春節期間,央視專門播放了係列電視片,以情景劇的形式,介紹這些竹簡的發現,研究過程。墓主人名喜,他的陪葬品隻有這些竹簡。裏麵所記除了大量的有關秦朝法律及相關的文書,還有介紹他一生的所謂《編年記》。這部編年記應該是始於他的父親,因為記載了他的出生。他自己記載了一生的經曆。最後他的兒子,記錄了他的歿年,並將所有這些記載他出生,生子,到去世,完整的一生的竹簡陪葬。喜先後擔任過令史,獄史,禦史,還曾三次從軍。他是秦國統一中國前後時期的一位底層官吏,他對秦國當時的記載,尤其是秦律,應該比一百多年後司馬遷所書《史記》更為準確。喜所記錄的社會經濟,法律等都是原始的資料,不帶任何的偏見。而一直被史學家們奉為經典的《史記》,成書為推翻秦朝的西漢,相隔一百多年。無論司馬遷如何力求客觀公正,都難免偏頗。最明顯的例子,便是對導致秦朝覆滅的陳勝吳廣的起義原因的記載。按照史記的記載,也是兩千多年來人們的普遍認知,農民起義是因為他們路遇大雨,從而耽誤了去勞役的時期,依秦律,都該斬。總歸一死,所以才會一呼百應而起義。然而,秦簡裏所記載的秦律並非如此。喜的秦簡記錄的秦律明確規定,因大雨洪水等自然災害所致的誤工誤期不受懲罰。即便因別的緣故耽誤,懲罰也不至於死罪。所以,後朝的《史記》應該是誇大了秦律的嚴酷。
讓我更有興趣的是墓主人喜的所在地。在他的《編年記》中,多次提到安陸縣。他在當時稱之為安陸縣的地方做官,他還記述了他生命中最大的一件事,在秦28年,秦始皇巡遊六國的時候,經過了安陸縣。雖然不知道當年行政區域的劃分,但在2200多年前的秦朝,喜的家應該就在屬於安陸縣的地區,是我的老鄉。不管在這2200多年間,地名和區域有多少變更,安陸縣的地名應該是在2000多年前就有了的。這麽看來,秦朝離我們是那麽遙遠,可似乎又那麽的近,真可謂物是人非啊!
這些秦簡,大多保存在國家博物館和湖北省博物館。去年參觀省博物館的時候,還不太了解,沒看到。雲夢睡虎地倒是離我家不遠,可惜那地方現在隻是一片山地,沒有開發成博物館或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