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闊天空
前言:在美國許多人自豪地宣稱美國的政治製度是最完美的。筆者和一些中國大陸的法學教授,公知人物交流時,他們也表達類似觀點。本文將簡要介紹美國的建國理念和製憲曆史背景,分析1992年以來總統,眾議院,參議院的選舉結果,講解美國民主憲政嚴重弊端,討論一些常見的對於民主,聯邦,共和等概念上的誤解,最後根據許多事實透視共和黨如何利用這些製度弊端,通過各種各樣的手段企圖實現少數人對多數人的統治。
本文兩萬多字,將分五次連載,本篇是連載之三:美國司法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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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以來的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任期終身製。自從1990年10月以來確認了11位大法官,提名總統,就職日期和參議院確認投票結果,詳情如下(圖表6):
(圖表6:作者根據維基資料整理製作)
仔細觀察會發現以下的現象。
目前九個現任終身製的大法官,四個極端保守者獲得的參議員票數所代表的全國人口都少於50%,這就是少數人對多數人進行長期統治的體現。為什麽會出現以上的情況呢?首先是前述的參議院每州兩票的製度造成。其次,參議院的共和黨先後三次改變了遊戲規則。
首先在2016年2月13日保守派大法官安東尼·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病逝,距離大選269天。奧巴馬提名華盛頓特區上訴法院首席法官梅裏克·加蘭(Merrick Garland)。在此之前,所有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都獲得參議院的聽證,辯論和投票的過程。但是麥康納及其共和黨同事違背此前慣例, 拒絕進行任何聽證辯論和投票,聲稱在大選年的大法官提名應該讓選民在2016年11月總統大選決定,這是史無前例的封殺。
其次,在2017年之前所有的大法官提名人都經過四個步驟的確認程序(1)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聽證;(2)司法委員會投票;(3)參議院辯論,程序投票需要60票以上才能結束辯論;(4)參議院全體投票確認,獲得簡單多數即可。共和黨在2017年為了通過Neil Gorsuch,將第3步驟中60票改為隻需要51票。
第三,2020年9月18日,自由派大法官露絲·巴德·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距離大選隻有46天。川普提名艾米·康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這次麥康納等共和黨參議員推翻自己四年前的“大選年讓選民決定”說辭,以最迅速的方式,強行在大選前8天確認,如此赤裸裸的180度翻轉自我打臉,的確也是無恥到了極致。
美國的聯邦法院製度
美國總統選舉在成熟發達民主國家中是絕無僅有的異類,美國的最高法院製度和運作也同樣是異類。在美國由總統提名法官,參議院簡單多數通過,這樣就造成了法院成為黨派政治的延申,失去了獨立性和公信力,這其實也違反了三權分立的憲法原則。民主憲政的一個基本共識是,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異化甚至腐敗。法官終身製,就違反了這一基本共識。
根據HuffPost2021年1月27日報道,川普四年內在麥康納的全力支持下任命了230多個終身法官,遠遠超過奧巴馬(175人)、小布什(206人)和克林頓(204人)在第一任期內確認的人數。而且川普的大部分法官符合一個特殊的模式:白人,男性,極端保守傾向。
筆者在英國和德國工作生活六年期間,就注意到其他西方民主國家(例如英法德西,加拿大等等)的最高法院(或憲法法院)不同於美國。根據華盛頓郵報2018年10月6日和美國新聞周刊2020年9月23日報道(1)有任期年限,退休年齡限製70或75歲,(2)由一個委員會提名,強調履曆資格和中間溫和,(3)國會三分之二投票讚成,(4)最高法院的裁決基本上會達成共識。這樣就基本上避免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被政治化被黨派化,也不允許大法官們成為終身不受約束製衡的“寡頭黑衣幫”。因此在這些國家,一個大法官的生死交替,不會成為全國轟動“你死我活”的黨派鬥爭。
相信關心時事的讀者都記憶猶新,2020年9月18日自由派大法官露絲-巴德-金斯伯格病逝的那一天,這個突發新聞BreakingNews對於所有的自由派選民簡直是晴天霹靂,如喪考妣,而保守派選民特別是那些福音派教徒們則是喜出望外,山呼神靈。如此荒唐奇葩的場景,也就隻有美國才有。這是人治社會的特征,而不是法治社會的特征,因此應該改革吧。但是任何改革的努力,必然會遭到共和黨的拚死反對,同樣的原因,因為共和黨和保守派是既得利益者者,而且目前的司法製度是共和黨實現少數人統治的最後關鍵。
共和黨實現少數人統治的最後關鍵:聯邦法院
在選舉製度上占盡優勢,在選戰過程中出盡招數,共和黨還是不滿足。為了完成少數人對多數人的統治,占據聯邦法院是最後的關鍵,因為(1)聯邦法官都是終身製,(2)聯邦法院特別是最高法院可以否決民主黨的國會立法和行政命令,(3)甚至可以推翻千百萬選民的選擇,直接加冕。
來自肯塔基州的參議員,共和黨領袖麥康納,此人沒有當總統的欲望,隻想掌控參議院。在2014年獲得參議院多數之後,麥康納就完全封殺了奧巴馬的所有聯邦法官提名,特別是大法官提名,然後竭盡全力通過川普提名的聯邦法官。因為他深知,無論是總統還是國會議員,畢竟是要靠選民周期選舉,選民投票率越高,選舉越公平透明,共和黨就越來越難獲勝。但是聯邦法官,一旦確認了,就是終身製,而且可以否決總統和國會的政策和立法,是保守派維持其少數人對多數人統治的最有效最持久的保證。這就是麥康納等共和黨政客為什麽會如此無恥地在參議院確認程序上出爾反爾,玩弄權術。
在2016年輸了將近300萬普選票的川普非常清楚,他要在2020大選光明正大地贏得普選票基本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就無數次表明他不會接受大選失敗的結果,準備學習小布什的榜樣將這次大選打到最高法院,所以他“非常需要第九位大法官”。那麽,川普為什麽在眾多的人選中單單提名巴雷特呢?因為巴雷特和已經在最高法院的羅伯茨和卡瓦諾,他們三人是在2000年小布什的律師團隊成員,參與了當時要求最高法院下令禁止佛羅裏達州的重新點票,讓輸掉全國普選票的小布什從選舉人團製度的後門入主白宮。
在川普的四年期間,除了在2017年聖誕節之前通過了減稅法,就沒有任何其他重大的立法。但是川普在麥康納的幫助下通過了234名聯邦法官,超過了全體聯邦法官人數的25%,其中包括3名最高法院大法官。國會參眾兩院的第一本職工作是為了全民福祉認真謹慎地立法。而民主黨在2019年開始重新掌控眾議院之後,通過了395項立法,但是全部遭到麥康納的封殺,沒有任何聽證,辯論和投票。但是共和黨在麥康納的帶領下,隻是全力確認保守派法官,盡可能地填充聯邦法院空缺,無心立法,連本黨參議員都抱怨參議院成了“立法墳場”。
其實,如果共和黨認為他們的觀點是有道理的,是獲得大多數美國公眾認同的,為什麽不在參議院對這些眾議院民主黨通過的立法議案進行聽證辯論,予以公開批判,光明磊落地投票反對呢?為什麽不敢讓這些民主黨議案見光呢?這恰恰說明了,民主黨的大部分議案是獲得大多數民眾支持的,共和黨的觀點反而是不得人心的,因此他們當然隻能實行不見陽光的封殺。
這也說明了,對於共和黨而言,維持權力才是最重要的,普羅大眾福祉則是他們的漂亮口號忽悠民眾而已。這樣的政黨,怎麽看都覺得很眼熟。
保守派大法官們的對民主憲政的倒行逆施
的確,在最高法院占據多數的保守派也非常給力,已經很多次作出對選民權利極為不利的裁決。以下是其中對民主選舉打擊最嚴重,對少數人統治最有利的三個判決。
根據國家公共電台NPR2020/07/25的報道分析:
在此需要再討論一下2010年的Citizens United的判決,因為保守派大法官們實際上樹立了“金錢等於言論Money is Speech”和“公司是人Corporations are People”如此荒謬的觀點。這意味著,誰的錢多,誰就可以沒有限製地花錢來影響民主選舉。這在其他成熟民主國家又是不可思議的。筆者外派英國德國的時候,就從來沒有在電視上看到政治廣告,因為在英國是被法律禁止的,而在德國,每個候選人隻允許有一個廣告。都是例如加拿大的最高法院在2004年的Harper v. Canada的判決。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加拿大保守黨黨魁,後來當選總理)要求加拿大最高法院取消對第三方$150,000的競選支出限額,遭到否決。加拿大最高法院維持限額,指出:議會在本案中試圖解決的危害是選舉不公平.... 雖然政治表達權是保障言論自由的核心,值得憲法高度保護,但政治廣告有可能蒙騙或壓製選民。議會必須平衡選舉過程中所有參與者的權利和特權.... 該法律限額(1)防止了那些擁有大量財政資源、能夠購買無限量廣告的人主導霸占了選舉話語權,從而損害其他選民的利益;(2)在每個候選人或政黨的財政資源之間建立平衡;(3)確保選舉進程實質上是公平,對於所有參與選舉過程的公民提供了合理程度的平等,從而提高選舉進程的公信力。
因此就不能理解,為什麽北歐西歐加澳新等成熟民主國家的政治廉潔透明度要比美國好得多。至此,共和黨保守派可以說是完成了整個政治架構來實現少數人對多數人的統治:總統,國會,最高法院,加上無所不用其極地壓製投票,和無限製的金錢來腐蝕選舉。
下一篇連載將進一步討論分析選舉人團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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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對某個政黨和政客來說,選民基數小比較有利,但對另一個政黨和政客來說,選民基數大比較有利。這種情況該如何調解?
所以共和黨會使用各種辦法限製選民投票,而民主黨則反其道而行之。說到底,是因為民主體製本身有致命傷。對美國來說,這個問題在今後會越來越嚴重,可能到某一天,真的會爆發內亂。
作為對比,1991年老布什(共和黨)提名保守派的托馬斯(Thomas)接替退休的自由派馬紹爾大法官(Marshall)。托馬斯因為被指控性騷擾,而成為非常有爭議的提名人。當時民主黨控製參議院,但是民主黨領袖達舍爾(Tom Daschle)和司法委員會主席拜登(Joe Biden)都沒有濫用權力,肆意改變遊戲規則來封殺托馬斯,而是遵循慣例執行參議院的確認程序,在最後表決的時候投票反對而已。在任何一場體育比賽中,裁判員的權力和職責是確保所有參加比賽者都遵守公平透明公正的比賽規則,而不是擅自篡改規則,偏袒某一方。
還是那句話,如果要反對,就光明正大地在參議院進行聽證,辯論,投票來反對,讓全國公眾知道共和黨為什麽反對民主黨的某一個提名,某一個議案,為什麽要封殺呢?這樣的見不得陽光的黑幕操作,和黑幫團夥極權專製有什麽區別?,
事實是,加蘭法官在司法界口碑極佳,是獲得兩黨認同的溫和派人士,在1997年獲得參議院76-23的確認成為上訴法院法官,而且在2010年,當時的共和黨大佬之一的參議員哈奇(Orrin Hatch)就敦促奧巴馬提名加蘭為大法官,因為加蘭是兩黨共識的提名人,麥康納知道一旦進入確認程序,將順利贏得參議院的確認。共和黨如果反對的話等於自己打臉,推翻他們之前對加蘭法官的讚譽。
共和黨總統提名的七位大法官,隻有兩人(Souter和Roberts)獲得60以上的絕對多數通過,另外五人依靠簡單多數通過,因為他們是極端保守派。"
雖然引用很多,但是這句話是邏輯硬傷。也可以解釋為民主黨變極端了。
@huih 發表評論於 2021-02-23 17:54:49
HAWLEY (R-MO): "Do you believe that illegal entry at America's border should remain a crime?"
GARLAND: "I just haven't thought about that question... I don't know of a proposal to decriminalize but still make it unlawful to enter."
https://www.pbs.org/wgbh/frontline/article/how-mcconnell-and-the-senate-helped-trump-set-records-in-appointing-jud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