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國國會眾議院財政委員會向國稅局下令交出川普的2013-2018一共六年的個人稅表以及部分川普控股公司的稅表。今天(2019/04/10)是上交期限日。川普的代理幕僚長已經明確表示不會上交。因此國會與川普之間的又一場較量在所難免。本文將通過法律分析和曆史角度,和各位讀者分享如何解讀這又一輪涉及三權分立的較量。
作者:海闊天空, 2019/04/10
美國國會眾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Richard Neal)向國稅局(IRS)署長(Charles Rettig)於2019/04/03致函下令在今天2019/04/10交出川普的2013-2018一共六年的個人稅表和相關附表和數據明細以及川普的信托和其他七個控股公司或商業實體的相關附表和數據明細。另外還要求IRS回答,川普及其公司在這六個年度的稅表是否經過IRS的審計,審計的原因和結果是什麽,等等。【1】
國會為什麽下令國稅局交出川普稅表?
美國國會眾議院財政委員會在其網頁的新聞發布指出,【2】
“確保我們的政府和民選官員的奉公守法是至關重要的。為了保持對民主的信任,我們必須讓美國人民確信,他們的政府正如法律所要求的那樣正常運作。
“國會作為三權分立中與總統平等的政府分支,有責任對行政部門和官員進行監督。眾議院財政委員會有責任監督聯邦稅收製度,並確定所有美國人 - 包括當選為最高職位的人 - 遵守這些法律。我們也有責任評估國稅局在管理和執行稅法方麵的運作。”
“美國國稅局的政策是審計所有現任總統和副總統的納稅申報表,但是這個政策的執行情況和有效性缺乏透明度。本委員會必須代表美國人民檢查國稅局是否切實遵守該政策,如果是,則必須確保這些審計是否充分和適當地執行的。為了得到公正結論,我們必須獲得川普總統的納稅報表,並審查國稅局是否履行其職責。本委員會有責任審查是否需要國會采取行動來要求進行此類審計,並監督它們是否正確進行。”
國會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美國聯邦稅法6103(f)條款毫無疑義地明確規定:“根據眾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或稅務聯合委員會主席的書麵要求,財政部長必須向該委員會呈交任何稅務申報表或 指定的相關信息。”【3】
Section 6103 (f) of the tax code: “Upon written request from the chairman of the Committee on Ways and Mean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the chairman of the Committee on Finance of the Senate, or the chairman of the 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 the Secretary shall furnish such committee with any return or return information specified in such request.”
事實上,根據一份長期的授權令,財政部長不參與納稅人的具體事宜,並已向國稅局局長授權如下:“國稅局局長應負責國內稅收法律的管理和執行。”【4】
Under a long-standing delegation order, the secretary does not get involved in taxpayer-specific matters and has delegated to the IRS commissioner as follows: “The Commissioner of Internal Revenue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administr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the Internal Revenue laws.”
因此,現任財政部長根本就不應該涉及當前的川普稅表事宜,國稅局局長已經獲得授權,應該直接向眾議院財政委員會述職呈交有關稅表,其他人無權幹涉,否則就是違法。
為什麽會有這一條法律呢?
在1921-1923 沃倫哈丁總統期間(Warren Harding)發生了一起史稱 Teapot Dome Scandal 的公權謀私醜聞。當時的內政部長Albert Bacon Fall將國家海軍石油儲備地域租賃給了一些私營石油公司,然後接受十萬美元(相當於2019年140萬美元)的無息貸款以及其他的禮物,總價值四十萬美元(相當於2019年567萬美元)。
水門事件之前,這是被公認為最嚴重的美國政壇醜聞。為了防範這類公權謀私的腐敗行為,國會通過立法加強對行政官員的監督,包括對他們稅表進行檢查。【5】
這一條法律以前執行過嗎?
這條法律一直沒有對在任總統執行過,因為自從尼克鬆1973年開始,一直到奧巴馬,所有的總統和副總統,無論共和黨還是民主黨,都會循例在4月15日之前公布他們的個人稅表。在總統大選年,獲得兩黨提名的候選人也都主動公布個人稅表。這是一個兩黨達成的政治共識和共同遵守的行為守則。
根據《華盛頓郵報》2016/08/11報道,克林頓夫婦從1977年競選阿肯色州長開始就公布他們每年的個人稅表。事實上,每一個需要參議院聽證投票通過的聯邦政府高級官員和法官,都需要經過一番嚴格背景審查,包括交出個人稅表。【6】
川普拒絕公布稅表的說辭
2012/01/18在Fox News 的訪談節目中川普就說,共和黨候選人羅姆尼應該盡快公布他的個人稅表。但是到了2016大選,川普及其團隊多次表示願意公布稅表,借口正在被國稅局審核之中,等審核結束了就會公布。可是在2016大選之後,川普及其下屬再次改口說,我已經獲勝了,說明美國公眾不在乎我沒有公布稅表。【7】
事實上,無論是否被國稅局審計,都可以公布自己稅表。例如,對奧巴馬在任總統期間的每年稅表,國稅局都有審核,但是完全不妨礙奧巴馬公布自己的稅表。
川普拒絕公布稅表的可能原因
那麽,為什麽川普不願意公布他的稅表呢?川普一直自吹是百億($10 BILLION)富翁,他的稅表會顯示他的資產真實情況,有可能大大縮水。更重要的是,川普的個人和公司稅表會顯示川普有沒有依法納稅,有沒有慈善捐獻,有沒有來自於國外的收入(俗話說“拿人手短”),有沒有負債於國外勢力(俗話說“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等等。【8】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沒有任何問題,為什麽要想方設法地拖延和拒絕公布,公然違背四十多年的政治共識和公共準則呢?
筆者注意到,川普曾經說如果調查他的財務,就是觸犯他的紅線。美國曆史上最著名的黑幫大佬之一是曾經在芝加哥無惡不作惡貫滿盈的Al Capone,而聯邦政府就是通過檢控他違反稅法,最後將他繩之以法的。關於這段曆史,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1987年發行的好萊塢電影《The Untouchable》。【9】
非常耐人尋味的是,不少的保守派人士也將Al Capone的曆史和目前川普麵臨的情況來比較,指責穆勒調查是采用對待Al Capone的方法來對待川普。【10】而川普本人則在2018/07/17 Fox News采訪中說自己競選團隊的首席執行官“Paul Manafort 是好人,他的遭遇,就如同Al Capone 一樣。” 【11】難怪 川普的前私人律師科恩在2019/02/28國會作證,前聯邦調查局長科米(共和黨)在電視采訪裏,都描述川普為黑幫大佬。【12,13】
(芝加哥的黑幫大佬Al Capone )
(電影海報《無法無天》)
為什麽審計總統稅表非常重要
美國是一個法治社會,每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同在:既有選舉投票的公民權利,也有依法交稅的公民義務。一個現代文明社會需要政府開支來維持公共安全和正常運作。如果有一部分人不依法交稅,就是對其他依法交稅的公民的欺騙,就是犯罪行為。作為一個國家的最高行政長官,更應該以身作則,奉公守法。依法交稅是每一個民選官員的最低要求。
或許有人認為,每個人有隱私權,總統也不例外。的確,普通平民有權利保守其個人稅表隱私。但是,這條規則不適用於高級公務官員,因為高級公務官員被授予若幹權力,就有可能以權謀私;而欠債於國外勢力,更會危及國家利益。另外,國會獲得相關稅表之後,由財政委員會的國會議員及其助理在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審閱,具體細節不會公布,隻會公布檢查的結果,因此不存在侵犯隱私問題。
更重要的是,目前國會根據現行法律下令國稅局呈交川普的個人和公司稅表,如果川普及其下屬百般阻撓或者拒絕執行,就是不僅公然違反聯邦稅法6103(f)條款,而且是妨礙國會執行憲法所賦予的監督權力。
國稅局依法向國會呈交川普的個人和公司稅表,關係到民選官員是否奉公守法,是否依法納稅,是否裏通外國?
如果川普及其下屬公然違抗國會的命令,拒絕交出相關稅表,就更關係到美國是否還是一個不允許任何人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法治國家?更關係到美國還是不是一個三權分立的憲政國家?
川普的稅表,有可能會和穆勒調查報告一樣,引發國會和川普又一輪較量,甚至會更加激烈,因為特朗普預感到有可能導致他會淪落到與Al Capone同樣的下場。讓我們一起拭目以待。
作者:海闊天空, 2019/04/10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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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1980 年代末移民美國,勤工儉學,MBA 畢業之後加入某跨國金融公司,先後在美國,英國,德國,中國,泰國等多國履職,遊曆超過 30 個國家。閑餘時間喜好讀書,思考和寫作,關注時事,經濟,政治,曆史,憲法等領域。自從 2010 年起,每年選舉日在自己選區的投票站工作為選民服務。 於2017年創立美國選票平等組織http://equalvoteamerica.org/,關注和捍衛憲法賦予的每一個公民平等選舉的神聖權利。
謝謝留言關注。
對於您的留言,請見給雨躍的回複。
至於,您說:“除非國會要求全部政府民選官員公布稅表。 ”
愚見是,總統的權力絕對不是一個國會議員的權力可以相比的。而且,議員和行政長官的權力性質完全不一樣,前者是立法,議政和監督,後者才是執法和決策,有直接的關係利益。因此我同意,應該對所有的行政部門的高級主管實行陽光法案,公布財產和報稅。
總統候選人,在任總統副總統公布個人稅表,這是共和黨尼克鬆開始之後兩黨都遵守的公共行為準則。如同我們在車站超市應該排隊,沒有法律,但是起碼的公共行為準則。
川普公然違反了這一起碼公共行為準則,而且國稅局現行規定是要審計在任總統的稅表,現行稅法也賦予國會檢查國稅局是否秉公執法,檢查任何人的稅表的權力。如果奧巴馬不公布稅表,您會如何態度?我肯定支持國會檢查監督。
Here are the final numbers 2016 Election:
Clinton received 65,844,610 votes, or 48.2% of the total vote.
Trump received 62,979,636 votes, or 46.1% of the total vote.
Clinton won the popular vote by more than 2.86 million votes.
》原來你躲在這裏罵我?我說了什麽話,你聽起來不舒服,看你那猥瑣的樣子。你不要把家人請進來,好不好。你罵人,你的進項是什麽?無恥的小人,你總得說一點靠譜的話出來啊。
這次我不回敬你,說你那樣的話,我也很在行,請你好自為之。
謝謝關注和留言。請問2016大選哪一位候選人得到的絕對多數選民的支持?2018中期選舉的結果是什麽呢?川普的民意調查支持率有多少次超過50%?
旁人為之鳴不平,就也成為娛樂界之烹飪原材料。
咱不應反對,更可擊掌鼓勵,然後大笑之。
謝謝關注和留言。
1. 總統公布個人稅表是從尼克鬆開始的,之後兩黨總統,副總統已經總統提名人,都一直遵守的公共準則。如果一個民主黨人拒絕這樣做,您會什麽態度?我可以說,如果民主黨這樣做,我也反對。
2. 憲法規定國會有監督的權力和職責,稅法6103F也明確規定了國會有權檢查任何人的稅表。這條法律以前沒有執行過,是因為之前的總統都遵守公共規則。為什麽您覺得川普就可以違反這個公共規則呢?
謝謝關注和留言。調查川普是從前局長科米開始的,後來科米拒絕向川普表達個人效忠而被川普炒魷魚,司法部副部長羅斯坦就任命穆勒為特別檢察官,繼續調查川普。科米,羅斯坦,穆勒,這三個人都是司法部聯邦調查局數十年的職業生涯,經曆過兩黨的總統,而且他們都是共和黨。羅斯坦還是川普自己任命的。所以,調查川普的通俄門和妨礙司法的整個過程,都是這三位共和黨職業老手在主導,與民主黨無關。不信,您自己查一下吧。
川大總統如果沒有做違法的事,就像其他的總統一樣亮出稅表。
》我是說過不怎麽像以前那樣懟你了。但是你要對川大爺的這種態度,我還得懟你。你首先說說讓川大爺亮稅表難道是錯誤的行為嗎?你為了維護川大爺,把亮稅表的事,說成是“想著懟川普,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我非常的義憤填膺呢!如果以後民主黨的候選人,也不亮稅表,你能夠接受嗎。要用一個尺子啊,不要換了人,臉就變了!
你隻要不說政治的問題,我絕不懟你。你要是說時事政治的事,我隻可以稍微悠著一點,看豆豆和子喬都對你有美言份上。我說不定以後都會去讀讀的。
你說過看在本牛已經年逾古稀的份上,不懟我了,怎麽又食言了?
本牛寫的東西,其實有黑姐黑妹, 不對是川黑姐妹,還有不黑不白姐妹,就是你說的川不黑不粉姐妹來看的,你不知道而已 :)而且人數比你能想象的還要多些呢。本牛寫的東西其實很好看的 ,你要不要也靜下心過來看看?本牛還歡迎你點評哦!
川普全部資產在7億,也欠債,競選時被圈子內知情人公開表示如果他競選失敗一定破產。但競選成功就不同了,因為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讓自己公司收益,比如區馬拉狗休周末,首都新蓋的旅館也因為總統是老板而被眾多中東使館長期固定租用房間,也就是外國政府用這種方式給川普錢。
更不用說利用俄國黑幫的錢做地產,有洗錢嫌疑,這些內容都可能從稅表上發現。
》瘋牛啊,你記得以前川大爺可是說過,要是克太被選上了,她會麵臨一個又一個的官司,司法調查。現在他說的預言都在他自己身上應驗了。川大爺預測的有多準啊,隻是名字有點出入,嗬嗬太會預測了。
瘋牛啊,你們的小神1U現在為啥不吱聲了,喊他回來多表演一下好不好,我們再看他2020會咋地收場。你還是換馬甲寫一點風花雪月的東西,好不好。不要讓川黑妹和不粉不黑妹都被你們的川粉們嚇跑了。
確實與成年人打嬰兒屁股沒差別。
民主黨就達到目的了。
“國會作為三權分立中與總統平等的政府分支,有責任對行政部門和官員進行監督。眾議院財政委員會有責任監督聯邦稅收製度,並確定所有美國人 - 包括當選為最高職位的人 - 遵守這些法律。我們也有責任評估國稅局在管理和執行稅法方麵的運作。”
除非國會要求全部政府民選官員公布稅表。
否則不管什麽原因Trump不願公布稅表,在沒有事實依據下國會用這個借口來查任何個人的稅表,對個人都應該是紅線,完全違反了無罪假定。
典型的我感覺你昨晚犯罪了,你得給我看你昨晚的video證明你無罪,Trump剛好昨晚黑油了不想給你看,所以他就有罪了?
左左在川普這裏玩雙標,搞有罪推論。先假定他有罪,用通俄搞了兩年多沒找到證據,自己打臉了,隻好又回到查稅了。上次madcow不是搞到了老川2005的稅表了?結果發現不但交了很多稅,稅率還比左左偶像o8,希拉裏之流高很多,又自己打臉了。
沒有哪條法律條文要求總統公布稅表。再說老川競選前就一平頭老百姓,沒有以權謀私的條件,他積累了多少財富都是他自己的事,就算他沒有自己說的那麽有錢,也隻說明他吹牛了。吹牛不用交稅,更不犯法。
如果要公布,參議院,眾議院各種靠納稅人吃飯的公務人員都要公布,尤其是佩落西僅靠擔任公職能積累那麽多財富,才應該好好查查。
看這裏,多位大學法學教授的分析:
https://www.vox.com/2019/4/9/18296806/trump-tax-returns-congress-legal-expe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