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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頭上的疑雲散去了嗎?深度解讀司法部長的穆勒報告摘要

(2019-03-29 10:29:00) 下一個

作者:海闊天空, 2019/03/28初稿,03/29修訂

首發:https://chineseamerican.org/p/27090

摘要/副標題:

摘要:特別檢察官穆勒於上周五(2019/03/22)下午將其團隊的調查報告上交給了司法部長巴爾。巴爾在不到48小時之內就向國會兩院遞交了一份四頁的摘要。本文將通過深入閱讀,法律分析和曆史對比,和各位讀者分享如何解讀這份重要曆史文件。

 

巴爾四頁摘要的截屏

 

2019/03/22下午5點,特別檢察官羅伯特穆勒(Robert Mueller)將其團隊的調查報告上交給了司法部長威廉巴爾(William Barr)。巴爾在48小時之內星期天下午就向國會兩院遞交了一份四頁的摘要。這是全美國上下,公眾和媒體從2017/05/17穆勒被司法部副部長任命起開始關注,等待了22個月的曆史性調查。

 

巴爾摘要的政治目的和輿論效果

巴爾的摘要公布之後,立刻刷屏全美國的所有傳媒。例如,

《紐約時報》的標題是:“穆勒沒有發現川普和俄國勾結,但是沒有判定川普是否妨礙司法公正。”

《華盛頓郵報》的標題是:“穆勒沒有發現川普和俄國勾結,司法部長總結。”

福克斯電視新聞的標題是:“穆勒沒有找到川普和俄國勾結的證據”。

《紐約時報》2019/03/24截屏

《華盛頓郵報》2019/03/24截屏

福克斯新聞2019/03/24截屏

與此同時,川普立刻發推特宣稱“沒有勾結,沒有妨礙,完全無罪。保持美國的偉大!”

《今日美國》在次日星期一2019/03/25的標題是“分析:穆勒報告來了,任何爭議都沒有結束,但是對於川普而言,全盤局麵改變了”。

以上這些標題的直接效果是什麽呢?對於大部分民眾來說,直接的信息就是川普無罪了,這無疑就是川普及其支持者最想達到的政治目的。但是,事實真相如何呢?

首先,目前公布的不是穆勒本人寫的調查報告,而是川普不久前任命的司法部長巴爾寫的摘要,即是一個“二手”作品。在穆勒調查報告公布之前,我們無法判斷巴爾摘要是否真實完整地總結了報告內容。

仔細閱讀巴爾摘要,就會發現許多值得注意的問題。

 

關於穆勒調查的一些重要數據

且讓我們一起拜讀一下巴爾摘要吧。第一頁的重點內容在該頁的最後一段,其中列舉了以下數據:{為了完成調查工作,穆勒聘請了19名律師,他們由大約40名聯邦調查局特工,情報分析員,法務會計師和其他專業人員組成的團隊協助。 穆勒團隊發出了2,800多份傳票,執行了近500份搜查令,獲得了230多份通訊記錄,發出了近50份授權使用筆記錄的命令,向外國政府提出了13份證據要求,並采訪了大約500名證人。}

筆者注意到,巴爾忽略了一些更有價值的數據。例如,穆勒調查報告列舉了多少個可靠性高的證據?由此產生了多少項罪名指控,多少人或團體被起訴,多少人被定罪,等等。筆者經過查詢收集,為讀者補充如下。

據CNN2019年2月21日報道,穆勒調查起訴了199項罪名,37人或團體被指控,其中有7人是川普競選團隊成員,1人是川普的第一個國家安全顧問;七人在聯邦法官麵前認罪,一人被聯邦法庭陪審團判定有罪,其中四人已經判刑。

CNN2019/02/21截屏

另據www.politifact.com 2019/03/25的報道,穆勒還起訴了13名俄羅斯國民,12名俄羅斯情報官員,3名俄羅斯公司和另外2人。在這八個川普圈內人之中,最值得注意的有三個:帕帕多普洛斯,馬納福特和科恩。

帕帕多普洛斯是川普競選團隊的外交政策顧問,2017年10月承認沒有向FBI如實回答他為川普競選活動與莫斯科接觸的努力。根據當時掌控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共和黨成員證實,就是來自此人的信息引發了FBI對川普競選團隊和俄羅斯政府的原始調查。後來川普將FBI局長科米(共和黨)解雇了,才導致司法部副部長羅森斯坦(共和黨)任命穆勒(共和黨)調查。根據穆勒調查解密的文件,帕帕多普洛斯至少有六次嚐試安排在川普競選與俄羅斯代表之間進行會晤

在川普獲得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過程中,川普競選團主席馬納福特及其副手蓋茨於2016年春季將民意調查數據交給給俄國人Kilimnik,然後都試圖隱瞞這些接觸。第三個人是科恩,川普長期的私人律師兼“修理工”(Fixer),於2018年11月承認向國會撒謊,掩蓋他在莫斯科談判川普在俄羅斯的開發計劃,持續到2016年6月,在川普成為共和黨提名候選人之後。 科恩還承認隱瞞了他與克裏姆林宮官員的溝通,以及他要求川普前往莫斯科推進這項交易的事實。

摘要的第二頁,第三段和第四段概括了俄國對美國2016年大選進行幹涉活動的兩個方麵:(1)通過社交媒體散布虛假信息,旨在播下社會不和,最終旨在幹擾選舉;(2)進行計算機黑客行動旨在收集和傳播信息以影響選舉。再一次確認了俄國的確對2016年大選的幹擾是有預謀有組織有計劃的政府行為。而川普則無數次否認俄國幹涉,包括在赫爾辛基在全球記者麵前說他相信普京的否認,而不相信美國所有情報機構的結論。

穆勒調查的第一個重點:是否和俄國勾結

摘要的第二頁最關鍵的一句出現在第二段的最後一句:{正如報告所述:“穆勒的調查沒有確認普競選團隊的成員與俄羅斯政府密謀或協調其幹涉選舉的活動。” }

巴爾摘要第二頁第二段的的截屏

需要注意的是,巴爾在其摘要之中引用穆勒報告的原文沒有一次是完整全句地引用。這裏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在巴爾摘要中使用[T]就顯示這一句的前半段被省略了。為什麽要如此斷章取義呢,前半句會什麽內容呢?如果前半句是“雖然我們的調查發現了許多的證據,但是因為。。。調查沒有確認”,那麽就會傳遞非常不一樣的信息。另外,一方麵巴爾摘要承認,穆勒調查確認俄國幹擾2016大選是政府行為,但是在該頁附注中強調穆勒將“協調”的定義局限於發生在川普團隊成員和俄國政府之間。

順便提一下,《紐約時報》使用“Finds No”,《華盛頓郵報》使用“did not find”,而福克斯新聞則使用“Finds No Evidence”。從英文語義角度,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的標題基本符合穆勒報告的原文“did not establish”,都是表達“沒有確認”的含義。而福克斯新聞的標題卻是“沒有找到任何證據”,這兩種表達的涵義有很大的區別。而這就是福克斯新聞和其他主流媒體非常不一樣的一個例子。

根據《紐約時報》2019/01/26的報道,川普及其至少17個競選團隊成員先後和俄國人,Wikileaks或者他們的中介人的接觸超過100次。最廣為人知的一次接觸發生在2016/06/09川普大廈,小唐納德川普,川普的女婿傑瑞庫舜納(Jared Kushner)和馬納副特等人和俄國人律師Natalia Veselnitskaya會麵,因為她在會麵之前的電子郵件提到有可能可以提供關於希拉裏負麵信息。但是這些俄國人的對外身份都沒有在俄國政府內任職,因此就可以不作為證據了,哪怕是俄國政府在幕後操作這些俄國人。而且關於這次會麵,小川普先後有好幾個版本的解釋,川普還在空軍一號上口授了一份書麵聲明來掩蓋這個會晤。明顯的問題是,川普等人為什麽要屢次說謊呢?穆勒為什麽沒有傳訊川普本人以及其兒子和女婿呢?這些俄國人和俄國政府的關係程度如何?穆勒調查報告對這些問題有沒有解釋呢?

穆勒調查的第二個重點:是否妨礙司法公正

摘要的第三頁是關於川普是否妨礙了司法公正。最關鍵的一句出現在第一段的最後兩句:{該報告提出了問題正反兩個方麵的證據,認為這些構成了法律和事實上的“困難問題”,即總統的行為和意圖是否可被視為妨礙司法。特別檢察官指出,“雖然本報告沒有斷定總統犯了罪,但也不能斷定他沒有犯罪。”}

顯然,穆勒對第二個問題“否妨礙了司法公正”沒有做結論,然而巴爾在第三頁的第二段卻斷然結論:{特別檢察官調查期間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總統犯了妨礙司法罪。}

在第三頁的第三段巴爾又一次斷然結論:{在對總統的言行進行分類編目可以看到,其中許多是在公眾視野中進行的,在我們看來,調查報告沒有指出任何一個行為構成阻礙行為,沒有一個行為與未決或預期的訴訟有關,並且是以腐敗的意圖進行的,每一項都是根據司法部關於聯邦起訴指控的指導原則,確立妨礙司法罪需要足以超出合理懷疑之外的證明。}

簡而言之,巴爾說因為川普的許多言行都是在公眾視野中進行的,因此不構成腐敗意圖,同時穆勒列舉的證據沒有達到超出合理懷疑之外的程度,因此不足以確認妨礙司法。

川普在2016/07/27日公開說,“俄國,如果你在聽著,希望你能找到那失蹤的三萬條電子郵件。”事實上俄國人和機構就在當天對希拉裏的競選團的電郵地址發起了黑客攻擊。

2017年5月9日川普解雇了當時FBI局長科米。5/10,川普在白宮會見俄國大使時說將那個瘋子(指科米)解雇了,現在我頭頂的烏雲散了。5/11,川普在NBC晚間新聞主播的訪談中承認他解雇科米與FBI調查他的競選和俄國的勾結有關。

按照巴爾的“公開進行就不構成腐敗意圖“的邏輯,川普以上這些言行就不是犯罪證據了。如此類推,光天化日之下的搶劫殺人是否也因此可以是不構成證據呢?難怪川普在2016/01/23的集會上就說,即使他在紐約第五大道上開槍殺人,他的支持者還是會選他的。

另外,巴爾竟然將起訴的標準(indictment/charging threshold)和定罪的標準(conviction threshold)混為一談。根據聯邦司法部公布的起訴過程和原則是:秘密進行的大陪審團在聽取了檢察官的證據和證人的供詞之後,就會按照是否有足夠的證據(enough evidence)的標準進行投票來決定是否對嫌疑人予以起訴。而定罪的過程和原則是:在檢察官起訴嫌疑人之後,經過公開的法庭程序,控方和原告雙方在12人組成的陪審團麵前陳述辯論和互相質疑,最後由陪審團對所陳列的證據按照是否達到超出合理懷疑之外的程度(beyond reasonable doubt)來投票定罪。

身為司法部長的巴爾為什麽會混淆這兩個不同原則?是無意的,還是故意的?要知道,巴爾在老布什內閣就曾經擔任司法部長。

另外,對妨礙司法的起訴和定罪,並不需要以對初始行為的訴訟(underlying charge)為基礎。換言之,即使沒有足夠證據起訴川普團隊和俄國勾結,但是如果有足夠證據顯示川普的言行妨礙了穆勒的調查,就足以對川普及其團夥起訴妨礙妨礙司法。

還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穆勒調查中,川普(共和黨)始終拒絕接受穆勒(共和黨)團隊的傳訊麵談。相比之下,克林頓(民主黨)在1998/08/17接受了特別檢察官斯達爾(Ken Starr共和黨)的傳訊,在大陪審團麵前宣誓回答問題。而川普的律師都承認,他們拒絕傳訊麵談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說謊成性的川普肯定會在麵談中做出違背事實的陳述。而川普的兒子,女婿和女兒,也都沒有被穆勒團隊麵談。這些關鍵當事人為什麽沒有被傳訊麵談?如果這些人拒絕傳訊,這本身是否構成藐視法律,妨礙司法?而且,司法部還有一個政策(注意,不是法律),不可以對現任總統起訴。穆勒的調查報告對所有這些有沒有解釋?

巴爾的投名狀:不受限製的總統權力

至此就有必要回顧一下巴爾是怎麽樣第二次出任司法部長的。其實,川普的第一任司法部長Jeff Session在移民政策等許多方麵可以說為川普的白人至上主義極其賣力,但是還是被川普百般羞辱,最後掃地出門。唯一原因就是Session恪守了司法公正的一個基本原則,從一開始就回避了對俄國幹涉2016年選舉的調查,因為他是第一個出來支持川普的聯邦參議員,而且在參議院聽證會上對是否有和俄國人接觸的回答被證明是不誠實的。

而川普屢次明言,他需要一個保護他個人的司法部長。在川普眼裏,司法部長不過是向他效忠的私人保鏢而言,他上任不久曾要求當時的FBI局長科米對他個人效忠。

那麽,川普為什麽會選中巴爾呢?首先,巴爾在老布什任內擔任司法部長就支持對裏根任內的伊朗門(Iran-contra) 醜聞中的多位主角予以總統特赦。更重要的是,原來巴爾早在2018年6月8日給司法部副部長羅森斯坦主動投交了一份19頁的備忘錄,這是非常罕見的做法。巴爾備忘錄的第一頁第三段就抨擊穆勒調查妨礙司法公正是“一種致命的誤解,而且是沒有先例的,在現行法律中沒有條例根據。”而第10頁最後一段和第11頁第一段就更加讓人瞠目結舌:

{憲法本身對總統采取行動的權力沒有限製,不論是涉及總統本人或者總統行為的事項。相反,憲法賦予總統的執法權力是整體性的。從憲法的角度,將總統視為行政部門等級中的最高官員是錯誤的。他一個人就是整個行政部門。。。因此,執法機關的全部職能和權力都掌握在總統手中,對受其控製和監督的案件種類沒有限製。}

{沒有任何法規限製總統在任何與他有利益關係的事項上如何行使權力。相反,在1974年司法部得出結論認為,界定利益衝突的法律不能被解釋為適用於總統,如果有一條法規試圖“剝奪”總統在特定事務中的行政權力,那麽這個法規就很有可能違背憲法。}

第一段話簡而言之就是,“朕即天下”,總統行政執法權力是不受任何限製的。第二段話簡而言之就是,總統的個人利益就是國家利益,沒有任何利益衝突的限製。

看到這樣一份投名狀,川普當然心花怒放(相信金三胖之流也會點讚不已),於是提名巴爾再次出任司法部長。因此,如何解讀巴爾的四頁概要,自然不能脫離了巴爾的投名狀。基本上可以說,巴爾在兩天之內急急忙忙發布的摘要,就是為了完成他和川普達成的交易,在全國公眾和媒體輿論之中製造輿論誤區,以上報紙電視報道的標題就是中招的表現。

公布穆勒報告乃民意所向

1998/09/09,獨立檢察官斯達爾在經過長達四年的調查之後,將其445頁調查克林頓的報告直接交給了當時的共和黨控製的國會。兩天之後,眾議院以363-63投票通過,將該報告向全國公布。

2019/03/14,民主黨控製的眾議院以420-0投票通過,要求公布穆勒報告。而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共和黨人麥康納,對要求公布穆勒報告的動議,采取他慣用的封殺手法,根本不允許該動議在參議院投票。如果是川普是真的無罪了,還有什麽需要隱藏的呢?而且,二十一年前調查民主黨總統的報告直接交給了國會,兩天就公告全國。這次調查共和黨總統的報告,為什麽不是循例運作呢?

在2019/03/27,眾議院六個委員會向巴爾致函,要求他在2019/04/02之前將穆勒報告交給國會。巴爾回複說需要數周(weeks)時間才可以交給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因此在考慮傳訊巴爾以及穆勒到國會聽證。民意調查也一直顯示高達84%的絕大多數民眾希望穆勒報告公之於眾。

但是根據這幾天的跡象表明,司法部正在想方設法拖延將完整原版的穆勒報告交給國會。根據《今日美國》2019/03/24的深度分析,國會不僅是一個獨立的,平等的政府分支機構,而且美國憲法製度中三權分立的第一權。眾議院和參議院都有憲法規定的傳票權和監督職責。即使司法部企圖以行政法規和政策,大陪審團保密等等為借口,都將是不可以抗拒國會的傳票。即使涉及國家安全機密(Classified Information),國會兩黨的國家情報八人幫(Gang of Eight)也是絕對有權審閱。如果司法部依然拒絕交出穆勒報告,國會還可以動用憲法賦予的不可蔑視權力(Power to Hold Contempt),眾議院有權命令其中士(The  Sergeant at Arms)逮捕並監禁任何拒絕接受眾議院委員會發出的傳票的人。如果事態發展到這樣的地步,我們的國家將會麵臨很有可能是比尼克鬆水門事件更為嚴重的憲政危機。

公布穆勒報告,關係到事實真相,更關係到美國是否還是一個沒有任何人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Nobody is above the Law)的憲政法治國家?切讓我們一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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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1980 年代末移民美國,勤工儉學,MBA 畢業之後加入某跨國金融公司,先後在美國,英國,德國,中國,泰國等多國履職,遊曆超過 30 個國家。閑餘時間喜好讀書,思考和寫作,關注時事,經濟,政治,曆史,憲法等領域。自從 2010 年起,每年選舉日在自己選區的投票站工作為選民服務。 於2017年創立Equal Vote America美國選票平等組織,關注和捍衛憲法賦予的每一個公民平等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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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退休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博主分析!
lingzi68 回複 悄悄話 哈 接著做夢 千萬別醒 不然這日子咋過?
藍天白雲915LQB 回複 悄悄話 報告中,有不利與川普敵人的內容,所以他們不願意公開,蠢貨就作吧,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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