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係列連載第一部分。
引
川普剛上台一個星期,就以超出大家預料的速度搞出了多起亂子。其中1月27號的禁止7個穆斯林國家公民入境事件引起的反應最為強烈。
事情經過並不複雜。1月27日川普突然發布總統令,以“反恐”為名義,禁止伊朗,伊拉克,敘利亞,利比亞,也門,索馬裏和蘇丹七個穆斯林國家公民進入美國90天。不但已經發放的美國簽證一律作廢,哪怕已經持有美國綠卡者也不能豁免。尤其令人氣憤的是,上百名在川普發布命令前已經登上飛機,但在命令生效後才到達美國機場的7國公民在海關被拘留起來等待遣返。甚至連5歲的孩子也被戴上手銬。
消息傳開後,大批義憤填膺的美國普通民眾自發前往機場進行示威聲援。以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為代表的民間維權組織也立即開展法律行動。在強大的輿論反彈下,川普一方不得不有所後退。目前美國國土安全部已經允許綠卡持有者入境。同時最新的進展是,針對華盛頓州提出的反對總統令的訴訟請求,聯邦地區法院已經對川普的總統令進行了暫時中止以等待判決。
但奇怪的是,這樣一件是非曲直一清二楚的事情,就是有人能夠找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進行辯護。比如,在中文世界頗有影響的林達又很快寫出了一篇《總統犯錯,一片混亂的背後》為川普洗地。這篇奇文可以說令人驚歎的集網上對於此事的忽悠之大成。同時,大概是因為林達自己清楚川普這次搞出的亂子很難辯護,所以文章並不直接吹噓川普大總統偉大光榮正確,而是像其題目所示的那樣,先承認川普的確有錯,再引導讀者對其產生某種“同情之理解”。這樣不少讀者在看多了無腦川粉的吹噓之後,還真的感覺《亂》文比較理性中立客觀——然後不知不覺的將林達的誤導照單全收。
基於此,筆者覺得有必要花一點力氣,厘清相關事件的枝蔓細節,徹底說清林達文中各種論述到底錯在哪裏。眾所周知,造謠張嘴,辟謠斷腿,將被汙染的信息重新厘清要花費多得多的篇幅。所以筆者計劃寫成3-4篇文章組成係列。每篇集中分析一個具體問題。本文是其中第一篇。歡迎讀者持續關注。
穆斯林禁令能甩鍋給奧巴馬?
對於川普禁令最常見的辯護是:“這和奧巴馬當年的一些政策差不多。抗議的這些人當年奧巴馬辦同樣的事情怎麽沒抗議?川普一搞他們就抗議,太虛偽了。” 稍微一搜,就能看見美國各右翼網上鋪天蓋地的酸溜溜標題:
翻譯:列出被禁穆斯林國家名單的不是川普,是奧巴馬。
翻譯:回放-奧巴馬2011年因擔心恐怖襲擊而停止伊拉克難民項目達六個月。
這類說辭自然是林達的《亂》文中不惜筆墨的重點。如上所述,被說成和川普穆斯林禁令差不多的“奧巴馬政策”有兩條,一是2015年免簽政策附加條款,二是2011年所謂“暫停伊拉克難民項目6個月”事件。很可惜,這兩個所謂的“差不多”都是不折不扣的謠言。
穆斯林禁令能和免簽政策附加條款類比?
川普聲稱,他的禁令是為了防止恐怖分子入境。對這一說辭大家普遍的質疑在於:自從1975年之後在美國本土製造過恐怖事件的外國人沒有一個來自這幾個被禁國家。而真正出口過恐怖分子到美國的沙特,埃及等國偏偏又不在這一禁令上。這個基本事實本來說明了川普的荒唐,但各美國右翼,包括林達文章卻說:其實川普禁的這7個國家,正是照搬自奧巴馬時期另一項反恐政策針對的7國。
林文:
我看了下,根據川普行政命令文本,這七國是依據奧巴馬政府2015年簽署的一項法律,該法律是撥款,但涉及緊縮原來的旅行免簽計劃和預防恐怖主義的內容。特別針對了伊拉克、敘利亞、伊朗、蘇丹、利比亞、索馬裏和也門七國。
原來2015年的該法案是:容許38個國家公民、低於90天的旅美免簽。但是,這38個國家的公民,如果在五年內、到過如下四個國家:伊拉克、伊朗、敘利亞和蘇丹;或者具有其中一國的雙重國籍(哪怕他們從未去過這些國家),將失去免簽資格。在2016年6月,奧巴馬政府又增加了三個國家:利比亞、也門和索馬裏。對於後增這三國,待遇同前四國,略寬一點的是,假如是有後三國之一的雙重國籍,隻要沒去過,就可以獲免簽。川普暫時禁令的國家名單注明據此而來。至於奧巴馬政府為什麽特別針對了這七個穆斯林國家,而不是別的國家?當時並沒有人質疑。但在2015年法案通過之前,“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全國伊朗裔美國人行動”等民間組織表示過反對,法案最後還是在國會通過了。
看起來有點兒道理?可惜這是把本來毫無聯係,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硬扯在一起,以期進行信息汙染,憑空製造借口。
這裏提到的2015年法案,是巴黎恐怖襲擊發生後議會通過,奧巴馬簽署的一項旨在堵住某個很具體的安全漏洞的法令。且不說這一法令絕沒有如同川普的總統令一般一刀切的禁止7國公民入境,而最重要的是,這項法令影響到的根本不是這7個穆斯林國家的公民,反而是享受美國免簽待遇的38國公民!
稍微琢磨一下就知道,這項法令完全沒有涉及,也沒有改變7個穆斯林國家公民進入美國的簽證程序,卻對38個免簽國公民進入美國給出了附加規定。其實,敘利亞等七國公民要獲得簽證入境美國,本來就有嚴格和行之有效的反恐甄別程序。但之前有一個理論上的漏洞是,享受美國免簽待遇國家的公民(例如英國公民),如果加入了極端組織,就可以去索馬裏,敘利亞等國接受了訓練後利用本人免簽國護照暢通無阻的進入美國。所以這項法案要求之前免簽的38國公民,隻要5年內去過這七國,就要走一遍簽證審查程序,沒發現和恐怖組織有牽連方可進入。而至於那7國自己的公民本就不能免簽,所以這項規定和他們完全無關。
最初製定這法案時,如林達所說,並不是列出七國,而是兩伊,敘利亞,蘇丹四國,當時倒是涉及到極少數這四國本國公民——即那些同時具有某美國免簽國雙重國籍的。他們本來憑免簽國護照可直接進入美國,但法案取消了他們的免簽待遇,要求他們和母國其他公民接受一樣的審查程序。當時法案受到的批評就因為這點——很多人的雙重國籍其實來自於自己不可控的原因,例如敘利亞籍父母生的孩子自動具有敘利亞國籍。僅僅因為這點就取消免簽待遇,不管涉及到的人數多麽有限,都未免帶有歧視性質。所以後來法案再增加利比亞,也門,索馬裏三國時,就規定此事和是否具有有關國家國籍無關,隻和最近5年是否去過這些國家有關。
舉幾個例子就可以很輕易的說明這個道理:
蘇丹公民A要來美國留學,在2015年法案之前要申請簽證,法案之後也要申請簽證,各種程序完全相同。
英國公民B,2012年去過蘇丹。2014年來美國旅遊,不用簽證直接入境。2015年法案通過後又來美國旅遊,因為5年內去過伊朗,而不再享受免簽,必須申請簽證接受審查。
所以這一法案針對的是英國公民(B),而不是蘇丹公民(A)!
但是川普的總統令則正好相反。在前麵舉的例子中,穆斯林禁令導致蘇丹公民(A)完全不能入境,而英國公民(B)反倒不受任何影響。
連針對的對象都不同,隻是因為都出現了七個國家名字就扯在一起,何其荒唐。
明確了2015年法案的準確內容,立刻可以發現林達行文中其他試圖瞞天過海之處。比如林文說:
至於奧巴馬政府為什麽特別針對了這七個穆斯林國家,而不是別的國家?當時並沒有人質疑。
林達說“當時並沒有人質疑”,顯然是反指這一次大夥對川普的穆斯林禁令的質疑。林達想說的是:當年你們怎麽沒質疑奧巴馬呢?奧巴馬簽署的法律憑什麽沒把沙特列在內?當時怎麽就沒人說呢?
但隻要知道2015年法案針對的根本不是什麽7個穆斯林國家,而是美國免簽國這一點,林達的問題也就自行解決了——固然沙特出口過恐怖分子,但恐怖分子訓練營卻不設在沙特。一個英國人要入夥訓練,去沙特沒用,要去的是敘利亞,也門。因此某個人去沒去過沙特並不值得作為判斷其可能與恐怖組織有染的考慮因素。而某個沙特公民自己是恐怖分子呢?那因為沙特本來就不是美國免簽國,沙特公民要來美國必須申請簽證,經過反恐甄別——這裏並沒有漏洞。
反觀川普禁令,重大不同在於:2015年法案的工作假設是,也門,沙特這些國家本身的簽證甄別程序是有效的(有問題的是免簽國)。而川普的假設是穆斯林七國之前的甄別程序無效,所以要一刀切禁了再說。所以川普從邏輯上就必須回答,為何倒是成功輸出過911恐怖分子的沙特可以網開一麵。
林達所說的“當時並沒有人質疑”,那是因為大家的邏輯還都過關。
還有一點,2015年法案根本不是“奧巴馬政府”製定的。是議會製定,通過後奧巴馬簽署的。這一點極其重要,因為這樣重大的政策,通過議會討論立法才是正常渠道。川普繞過議會,不經討論,一道總統令就禁止7國人入境的做法不說違法,至少非常不合適,不合常規。但是林達在描述2015年法案時,多次使用“奧巴馬政府特別針對了這七個穆斯林國家”這樣的說法,要麽是故意誤導,要麽是對美國政治體製的分權毫無了解,也可能兩者兼具。
奧巴馬下行政令暫停伊拉克難民簽證六個月?
另一個類比,是說奧巴馬曾經下令在2011年暫停伊拉克難民簽證六個月,所以川普的做法沒什麽不同,甚至還稍強一些——畢竟隻是暫停90天。由於這個類比實在太過荒唐,林達沒敢照單全收,而是擺出中立狀,引用了一些華盛頓郵報等主流媒體意見承認這兩件事並不相同。
比如她寫道:
《華盛頓郵報》等主流媒體立即指出,這當然是不一樣的。奧巴馬總統當時隻是暫停了一個國家半年的難民程序;而川普總統是暫停了來自七國移民和非移民入境90天,外加暫停難民入境120天,甚至一度包括了綠卡持有者。
但問題在於,林達仍在試圖表達,二者不同在於某些技術細節。至於動機和思路則差不多。她寫道:
一個法律網站(哪個?)說,兩個行政命令一樣嗎?答案是:川普的行政命令整體太大、細節太少太少。兩個行政命令唯一相似的地方,是兩個政府的暫停,原因都是要檢討和思考一下:難民(移民)中,可能混入恐怖分子,下麵該怎麽辦?
所以讀者讀完了之後很容易產生如下印象:川普的動機是好的,他幹的事情奧巴馬也幹過。隻是川普缺乏經驗,太心急,犯了階級鬥爭擴大化的錯誤。
是嗎?
真相是:所謂奧巴馬行政命令暫停難民簽證6個月的事情壓根就不存在!讓我們看看2011年到底發生了什麽,這個錯誤的說法又是怎麽來的,何以見得是錯的。
2011年有兩名安置在肯塔基州的伊拉克難民被FBI正式逮捕起訴。罪名是他們曾經參與針對美軍的路邊炸彈襲擊行動(這是2007年後美國安置的10萬多伊拉克難民中被發現參與過恐怖活動的僅有兩人)。調查中發現,2005年的一份美軍卷宗中,就有被繳獲的路邊炸彈遙控器上的指紋記錄,而其中不少指紋和這兩人中一人符合。這表明,當時的美國難民審查程序尚未整合這部分美軍情報資料——否則在這二人進行難民申請時就已經可以查出他們的底細。因此美國國務部緊急升級加強難民審查甄別係統,以加入這部分資料,並對當時已進入美國的6萬名伊拉克難民進行再審查。而這一工作耗時耗力,新的甄別程序有更多步驟,剛上馬時運行不暢,導致了安置伊拉克難民進度放緩。
問題在於,根本沒有什麽6個月禁令或者暫停。伊拉克難民項目在2011年從來沒有停止過,所謂2011年安置的難民總數約為2010年的一半,原因不是因為整個係統有半年沒有運作,而是因為係統改造造成的一時速度放緩——類似於你一邊開車同時進行修車,就沒法開的很快。考慮到這種放緩的必然性,可以說2011年安置難民為2010年一半的數字反而是“6個月暫停”的反證——因為如果真有6個月沒幹活,再加上新係統上馬後必然的放緩,處理的人數應該遠遠少於前一年的一半才對。
而“6個月暫停”的說法,來自於美國媒體ABC兩年之後——2013年的一篇報道。實際上,ABC那篇報道本身不是關於難民安置,而是關於反恐的。隻不過有一句話提到此事,而這句話就是整個網絡上關於“暫停”說法的唯一來源。所以這是孤證——還不是一手的。
ABC原文中提到:
As a result of the Kentucky case, the State Department stopped processing Iraq refugees for six months in 2011, federal officials told ABC News
翻譯:據聯邦官員透露,肯塔基案件(指2011年兩名伊拉克難民被逮捕的案件)的一個結果是,國務部2011年停止審批伊拉克難民半年之久。
首先注意,即便是這句話,也完全沒提奧巴馬本人和此事的關係。所以林達說“奧巴馬總統暫停難民六個月的行政命令”怎樣怎樣,並無任何證據(其實總統行政令全部公開可查)。
不必談“孤證不立”這一常識。我們另有很強的理由相信這說法並不準確。請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大量媒體當年(2011年)對伊拉克難民安置放緩就有詳細報道。而不是林達所聲稱的“2011年,奧巴馬總統暫停難民六個月的行政命令,當時沒人知道" 。隻不過,這些報道均隻提到難民審批速度放緩,沒有一個有“停止半年”的說法。 倒是ABC如林達所說“直到六個月的期限早已過去很久,2013年,ABC才報道這個舊聞。”(當然ABC並沒有說這是奧巴馬的行政命令)。
比如巴爾的摩太陽報對此事的報道是:
The enhanced screening procedures have caused a logjam in regular visa admissions from Iraq, even for those who risked their lives to aid American troops and who now fear reprisals as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winds down the U.S. military presence,” the Baltimore Sun reported.
翻譯:加強版的甄別過程導致正常的簽證發放出現積壓。這甚至影響到不少曾經冒生命危險幫助美軍的伊拉克人,他們很擔心在美軍撤離後受到報複。
再比如當時洛杉磯時報報道,美國駐伊拉克使館官員承認簽證發放出現耽擱,但表示正在想方設法加快——這和“六個月暫停”說法正相反。
A U.S. Embassy official in Baghdad, speaking on condition he not be identified, acknowledged “unfortunate delays” in issuing special visas, the result of enhanced security clearance procedures, some instituted after the Kentucky arrests. But he said recent changes would speed the process.
翻譯:一位美國駐伊拉克使館的官員在要求不公開姓名的條件下承認,肯塔基案件後因為甄別審查力度加強,導致特別簽證(指為美軍做翻譯的本地伊拉克人的避難簽證)發放出現了“不幸的延遲”。但是他又說,近期的一些改進會加快審查過程。
想想看,2011年的事情,當年大量專門報道,還采訪了駐伊拉克使館的官員,都沒提到“暫停”,隻是說放緩。但兩年後另一篇並不是針對這問題的報道引用無名無姓的“聯邦官員”為消息源說有“6個月暫停”,而這聯邦官員也不知道來自哪個部門,有沒有負責相關事務。到底哪個更可信呢?2011年如果真有6個月暫停,為何到2013年才被報出來?難道原因不會是:其實並無此事,但是兩年後各種小道消息傳訛了,僅此而已?
第二、 2011年因為肯塔基事件發生,國會共和黨試圖指控奧巴馬政府隻考慮難民,不考慮美國人安全(這和他們現在又把奧巴馬拿出來反方向墊背正好相反),曾召奧巴馬政府任命的國土安全部長那波利塔諾女士來參院作證。當時共和黨議員蘇珊.柯林斯追問到底有沒有暫停難民項目:
COLLINS: “So my question is, is there a hold on that population until they can be more stringently vetted to ensure that we’re not letting into this country, people who would do us harm?”
翻譯:
柯林斯參議員:所以我的問題是,現在到底有沒有對接受伊拉克難民叫停("on hold"),使得我們能夠更加嚴格的審查他們,保證想傷害我們的人不會進來?
很明顯,柯林斯問有沒有“叫停”的意思絕不是她擔心“叫停”會耽擱難民避難,正相反,她是暗指奧巴馬政府並沒有“叫停”,是對美國人民的安全不負責任。所以要求國土安全部長老實坦白——到底叫停沒有——不得顧左右而言他。國土安全部長又是怎麽回答的呢?介紹了正在采取的新措施後,針對“叫停”的提問,她說:
NAPOLITANO: “... Now I don’t know if that equates to a hold, as you say, but I can say that having done the already resettled population moving forward, they will all be reviewed against those kinds of databases.”
那波利塔諾(國土安全部長):我不是很清楚這(新的審查措施)是否等價於您說的“叫停”,但我可以說,已經入境的難民都被重新審查過了。而且以後所有人都會根據最新的數據庫進行審查。
所以國土安全部長避開了是否他們有“叫停”難民簽證審查的問題。想一想,如果真有所謂暫停,為何不理直氣壯的正麵回答:“我們已經停止了這一審查六個月”——既然這正好是國會共和黨方麵指控他們該做而沒有做的事?
第三、 最近“奧巴馬政府也這麽幹”的說法浮出之後,前奧巴馬政府官員站出來進行了強烈否認。比如曾負責難民項目的前副國務卿施瓦爾茨說:
“President Obama never imposed a six-month ban on Iraqi processing. For several months in 2011, there was a lower level of Iraqi resettlement, as the government implemented certain security enhancements. Indeed, as we identified new and valuable opportunities to enhance screening, we did so. Nobody should object to a continual effort to identify legitimate enhancements, but it is disreputable to use that as a pretext to effectively shut down a program that is overwhelmingly safe and has enabled the United States to exercise world leadership. In any event, there was never a point during that period in which Iraqi resettlement was stopped, or banned.”
翻譯:奧巴馬總統從來沒有對伊拉克難民項目下過6個月禁令。2011年政府加強安全審查程序那幾個月伊拉克難民安置人數少了而已。其實,一發現新的改進,我們就會去實施。沒人會反對這一點,但把這作為借口,整體停止一個安全性非常之高,對美國執行領導世界事務有重要意義的項目,是非常不名譽的。無論如何,當時伊拉克難民安置項目從未在任何時間點被停止。
其實,雖然美國新聞專業程度還算不錯,但哪怕是主流媒體,某篇新聞報道裏有不準確信息也司空見慣。一個消息傳播過程中被扭曲,一句話被誤解,都有可能。要把很強的結論建立在某篇報道的某一句話上是非常危險的。正確的做法是,至少查查同一件事有沒有其他媒體的獨立報道。各方報道進行比較後,才能避免失誤。不過這一次各路右翼媒體把2013年ABC新聞裏的一句話拿出來大說特說,不是因為他們真的相信這件事(這事情到底真實與否他們並不關心),而隻是要利用ABC的聲譽來進行信息汙染,扭轉輿論場中不利地位,僅此而已。
總結
其實在中文輿論場中拿不相幹的奧巴馬時期政策攪渾水的絕不止林達一人(當然林達可能是影響最大的)。在微博上很容易看到自帶幹糧的川粉樂此不疲的給出如下說法:
所以,這一篇希望起到的效果是,不限於林達文章本身,當讀者在看到網上各種類似忽悠時,能夠立即識破。
北大飛
微信號:flyingpku
後真相時代的思想遊擊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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