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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選】冰冷的事實vs火辣的誤導

(2016-11-06 08:38:29) 下一個

美國大選冰冷的事實vs火辣的誤導

By 肖穎

 

有調查表明,盡管這次美國總統競選過程中醜聞頻出,民眾對兩位候選人的觀點並無大的變動。也就是說從一開始就形成的要投給誰的傾向,在和親戚朋友同事相互試圖說服對方甚至到反目為仇,也沒多少成功策反的案例。

 

這裏,我不再贅述政策詳情,也不試圖理解是什麽驅使各人做出不同的選擇。隻就幾個熱點議題,試圖給出一個事實基礎。(主要將各資料來源從英文翻譯成中文。)

 

Gun control-是否應加強槍支管理

希拉裏:支持

川普:反對

 

反對加強槍支管理的觀點主要是依據 2nd Amendment - 公民有持槍的權利,十分激烈的依此認為要維護公民的憲法權利。

 

事實上憲法並不是這樣解釋的。在學術與實踐上,持槍權有兩種理論-“個人權利”理論 vs “集體權利”理論 (individual right theory vs collective rights theory)(注1)。個人權利理論如字麵意義指持槍權是公民的憲法權利,限製或是禁止個人持槍是違憲的。集體權利理論的理解則是第二修正案的目的是防止國會剝奪州的自我防衛權利,並非指個人擁有持槍權。在這個理論下,當地、州及聯邦立法機構做出槍支管理並沒有違憲。

 

1993年最高法院 United States v. Miller (注2)案例采用的集體權利理論。這一案例指導了司法近70年,直到-2008年 最高法院 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 (注3)案例采用的個人權利理論。 但是,法院同時認為,憲法沒有不允許製定條例禁止罪犯和精神病患者持槍。

 

好吧,讓我們從自封的大法官角色裏回歸到現實一下。來看一組數據: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統計,2001-2011年之間,每年有11,385起槍殺死亡。同一時期,與恐怖襲擊有關的死亡人數是每年平均517人,如果排除9/11事件,每年平均是31人。也就是說,美國人每年死於互相槍殺的人數是死於恐怖攻擊的22到367倍之間。

 

根據BBC的報道,2015年美國至少有13,286人被槍殺(平均每天36人),26,819人被槍傷(平均每天74人);372起大規模槍殺事件(即平均每天都有超過一次4個人以上被槍殺或槍傷),共475人被殺,1,870受傷。” (注4)

 

你擔心校園槍擊案嗎?你擔心入室行竊嗎?你認為自己持槍對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到底有多有效?把司法和執法的權利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感覺固然好,但是別人也持槍。那麽權利相互抵消,而危險卻加倍。更重要的是加強槍支管理的目標人群是罪犯

 
 

Immigrants - 非法移民是否應該被允許成為合法居民

 

希拉裏:支持

川普:反對

 

持反對意見的觀點主要在於認為非法移民搶走了合法居民的工作,但是統計數據並不支持這個結論 (注5)

  1. 從1990-2014,非法移民的數目從3.5m增加到11.1m, 這個數目從2009年起基本沒有變化,占人口總數3.5%。

 
  1. 勞工市場上有8m非法移民,占勞工人數5% (美國勞工人數占人口數 2016年10月的數據是62.8% (注6))。從行業來看,在農業(farming) 占 29%,建築業 (construction)占15%,其他各行都underrepresented。

 
  1. 2009-2014, 7個州非法移民數量減少:Alabama, California, Georgia, Illinois, Kansas, Nevada and South Carolina。同一時期6個州非法移民數量增加Louisiana, Massachusetts, New Jersey, Pennsylvania, Virginia and Washington。

 
  1. 到2014年,非法移民中的成年人有66%已在美國超過10年或更久。

 

反對非法移民者所指的Rust Belt是這幾個州:Michigan, Wisconsin, Indiana, Illinois, Ohio, and Pennsylvania -被稱為美國的製造業心髒。除了賓州,其他幾個州沒有受到移民的影響。賓州製造業的就業統計顯示,從2006-2016年9月,就業人數從2006年1月的673K 降到2016年9月的565K(注7)。移民,特別是非法移民搶了飯碗的結論不成立。對非法移民采取強硬打擊的政策主張也不可能對合法居民的就業產生實質性的改善。研究表明,科技進步才是行業就業趨勢轉變背後真正的因素。從2000年起,生產效率仍然在飛速提高,而就業率突然停滯不前。1980年每10個工作裏有2.2個是製造業工作。到2011年這個數字已經減少到1個。藍領機器人才是真正的競爭對手(注8)。

 
 

Email Controversy

 

希拉裏的“郵件門”被說成是和水門事件一樣或者更嚴重的違法事件,很多人並且因此認為美國的司法也被操縱,腐敗透頂。

 

好了,讓我們再次有機會自封大法官。郵件門到底希拉裏是不是構成犯罪?檢查事實 (注9):

 
  1. 2009-13年希拉裏擔任國務卿期間,完全使用私人服務器上的私人郵箱來處理國務,她從來都沒有自己的政府郵箱 @state.gov。

 
  1. 上交的郵件中有113封含有classified 內容,其中3封有“Classified”章。FBI調查後認為並沒有大量泄漏的classified內容,也沒有證據顯示希拉裏意圖賣國。另外有2000封郵件是後來才被定為classified的(retroactively). 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可以給希拉裏定罪。(這裏補充一個,希拉裏發給她女兒的一封classified的郵件是有關全球氣候變化的。確切的是定為Confidential- classified裏麵的最低一檔.)

 
  1. 希拉裏就任期間,當時對1950聯邦檔案法案的主導性解釋是使用私人郵箱的政府工作人員必須保證上交所有官方通信。在她離任後10個月,新的規定也同樣允許私人郵箱 。2014年更為嚴格的有關法案通過,即使在新法案下,希拉裏的行為也隻是行政上的,而非刑事上的(注10)。

 
  1. 希拉裏並不是第一個使用私人郵箱處理國務的人。布什時期的國務卿鮑威爾在任時也使用過私人郵箱於外國首腦通信。還有 2016競選人之一Jeb Bush 也幹過同樣的事(注10)。

 

對了,希拉裏郵件門是(所謂偏袒她的左派報紙)紐約時報第一個爆出。

 
 

注1  https://www.law.cornell.edu/wex/second_amendment

 

注2

https://www.law.cornell.edu/supct/search/display.html?terms=United%20States%20V%20Miller&url=/supct/html/historics/USSC_CR_0307_0174_ZS.html)

 

注3 https://www.law.cornell.edu/supct/html/07-290.ZS.html

 

注4 文字引用自 ”大選在即,理性思考,慎重抉擇“一文(作者海闊天空)其中BBC統計數據來自http://www.bbc.com/news/world-us-canada-34996604

 

注5 http://www.pewresearch.org/fact-tank/2016/11/03/5-facts-about-illegal-immigration-in-the-u-s/

 

注6 http://data.bls.gov/timeseries/LNS11300000

 

注7 http://data.bls.gov/timeseries/SMS42000003000000001?data_tool=XGtable

 

注8 https://www.technologyreview.com/s/515926/how-technology-is-destroying-jobs/

 

注9

http://www.politifact.com/truth-o-meter/article/2016/jul/19/politifact-sheet-hillary-clintons-email-controvers/

 

注10  http://www.bbc.com/news/world-us-canada-31806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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