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我想凡事都有第一次,我沒什麽要求,就想討個公道。當然,顧慮還是有的:我的英語表達能不能到位?如果爭執起來,我這第二語言辯論夠不夠用?最終我的好奇心還是戰勝了恐懼,決定試試。
論壇是個公開會議,舉行的時間在市政府下班以後,議員例會開始之前,我到了以後,市長就來了,是個溫文爾雅的中年人,隨後是兩位市議員,和我打過交到的那個執法部門負責人,還有政府的兩位工作人員,真沒想到就為這事,這麽多人出席會議。
大家在進行自我介紹以後,那位部門負責人就介紹了一下整個事情過程。倫到我說了,我就把整件事前後經過概括的闡述了一遍,其實我和他的分歧焦點就是依照法律我是否可以進入出租房屋院子?他們的處理方式是否妥當?很快,那位金發漂亮的女議員說話了,她說她也做過房東,很同情我的遭遇,遇到這種租客本來就很煩惱。當然,首先應該搞清楚法律規定,房東是否可以在驅逐程序啟動後,進入出租房屋院子。但是,她說就她自己的經曆來說,就是我可以進入,我也不可以挪動任何租客的東西,清理院子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這個要求不合理,再其次,既然已經了解了這個情況,執法人員為什麽不可以給我多出幾天的時間,等待驅逐令執行以後呢?
我此刻才發現,原來這個漂亮的女議員完全站在我這一邊,原本想象他們會是一撥的,官員應該相護才對吧?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兩位議員完全站在我這邊,更指出執法部門沒有及時回複電話,他們應該建立回複機製,保證溝通流暢等等,真的完完全全出乎我的意料,我幾乎是喜出望外,這議員真的完全為民著想,維護市民的利益,怪不得他們會是大家選出來的!
會議結束的時候,已經華燈初上,我和議員,市長,工作人員擁抱告別的時候,內心非常感動,自己隻是個普通市民,本是一件小事,卻有人關心,受了委屈可以申訴,還得到了有力的支持,這些都是我不曾想過的,我正在經曆的是我過往從未體會過的,我最初想要的justice, 就這麽簡單的實現了。盡管知道未來不一定一帆風順,但是現在我知道自己比任何時候都充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