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行且記錄

用手中的筆記下生活的點點滴滴
個人資料
淡淡的日子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愛上了“酸黃瓜”球

(2023-08-09 06:16:48) 下一個

終於把熊二送去蘇格蘭,我總算是可以喘口氣了,刻不容緩的把自己喜歡幹的事情都安排好,每天按部就班的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裏享受這得之不易的安逸與充實感。
  
熊二去蘇格蘭之前為了掙到自己欠的一半旅資,每天在家門口的高中操場上跑三十圈,我跟著陪跑,也跑十圈走十圈。本以為熊二堅持不了兩天就會推脫,偷懶,鑽空子,最後即便是跑也毫無質量可言。但讓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熊二不僅堅持了整整七天,每天的三十圈沒有絲毫的偷工減料,而且還一天比一天跑的快,最後一天隻用了不到一個小時。既然熊二能堅持,我當然也不能半途而廢,不僅沒有半途而廢,而且我還計劃以後每天早上去慢跑十圈,好好的鍛煉一下我的兩條腿,因為我發現在跟女朋友們打Pickleball的時候居然跑不動了。
  
最近我愛上了打“酸黃瓜”球。也不知道是誰發明的,這種占用四分之一網球場,四個人每人拿個比乒乓球拍大一點的塑料拍子,打一個滿身是眼兒的小塑料球的運動還挺讓人上頭的。說實話,如果倒退五年,我是根本看不上這項運動的,因為它“渾身上下”都讓人感覺這是一項妥協了一切的運動。可能用“運動”兩個字都不大合適,更合適的詞應該是一項“活動”。首先場地本來就不大,還四個人打雙打,拍子又輕的可以隻用手腕子接球,球速還不快,這還能有什麽挑戰性呢!所以幾年前當我看到很多人在網球場內打Pickleball打得不亦樂乎的時候,完全不理解那有什麽好玩兒的。但最近跟女朋友們打了幾次之後,我發現還是自己見識短了,Pickleball不僅很有意思,而且還很挑戰我的體能。
  
在接觸Golf運動之前,我打過很多年網球,當然網球也是來美國之後才有機會學的。還記得我第一次知道網球這項運動是上高中的時候。那時候的中國孩子不是打乒乓球就是羽毛球,沒什麽人知道網球是什麽。我發小當時不知道從哪裏弄來一隻木頭的網球拍子和兩個舊網球,寶貝的要命,天天自己在師大的操場上對著一麵牆練習,根本不讓我碰。我每天看著她打那洋玩意兒,心中羨慕的很。後來到美國在OSU上學的時候,終於如願以償的學會了打網球。
  
在OSU上學的三年是快樂的三年,這快樂很大一部分來自於每周末和朋友們打網球,開Party,吃吃喝喝,玩玩鬧鬧的時光總是令人懷念的。那時我的體力相當充沛,掄著網球拍在場上跑一下午都不覺得累。就這樣網球做為我業餘愛好的主要運動打了很多年,一直到學會了golf。
  
為了golf放棄了網球實屬迫不得已,因為兩個運動的動作容易讓人混淆。雖然網球的揮拍和golf的揮杆都是要用身體的核心力量,但網球是右臂平直向前,而golf要drop右肩。為了能盡快的習慣和掌握golf的揮杆動作,我不得不把網球停了。這一停就是七八年,我最近突然發現雖然網球動作我都還記得,但體力卻下降到完全不在狀態了。
  
前些日子跟幾個golf女球友去打Pickleball,她們從來沒見過我打網球,所以對我拿著拍子上場就能打很是驚訝。但後來看到我一水兒的網球動作,反手還必須雙手握拍回球又嘲笑的不行。在Pickleball的球場上使用網球動作確實看著可笑,總讓人感覺有種刻意“做作”的意思。不過動作不夠鬆弛自然還不是第一次打Pickleball時最讓我著急的地方,最讓我著急的是我居然跑不動了。不僅跑不動,而且腳下也不夠靈活,經常是眼看著球落地就是追不上,救不起來,這還是在四分之一的網球場上打球。更可怕的是打完那一場Pickleball,我的大腿和屁股居然疼了整整一個星期。
  
  
這一次的Pickleball嚐試讓我不再敢小瞧這項運動了,不僅不敢輕視它,而且還愛上了它。比起網球來,Pickleball更有意思,因為對參與人的動作要求不高,怎麽打都行,沒有一定之規。另外,四個人麵對麵的距離近,一邊打一邊逗悶子開心也方便。而且對中年人來說把Pickleball打好的運動量就足夠出一身透汗的了。有了這幾點,Pickleball對我的吸引力就足夠大了。其實有的時候愛上一件事並不一定是它有多完美,而隻是它的某個點擊中了你的“命門”。
  
  
為了這個“新歡”,我得好好的鍛煉鍛煉我的體能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