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斯對秦始皇說的這段話,意義深遠

(2018-01-26 11:42:16) 下一個

李斯對秦始皇說

“這些學者拒絕了解當前的新形勢,以古非今,妖惑黑頭發的人(當時的百姓)。如果得逞,百姓將抵觸皇帝的政令,詆毀皇帝本人。宮內的人不敢直說,但心裏在說;宮外大街上則公開議論皇上,從而導致皇帝名譽掃地。學者與他們的學生聚在一起,極盡譏諷嘲笑之能是。如果這種議論不加以禁止,上層領導力必將變得軟弱,下層結黨。因此我建議,除了秦國出版的書外,燒毀其它書籍。除帝宮書房可以保留一套外,社會上的所有詩歌、古書、百家私塾中的文字,以及全國各地不論以什麽理由保存的書籍都必須上交,燒毀。如果還有人膽敢談論詩歌、古書,當街處死。還有人以古非今,全家處死。官員如果知情,又聽之任之,以同罪論處。“焚書令”發出30天後,如果還有人私藏書籍,(除了醫學、算卦,和農業書籍外),處以“黥刑”(麵部燙字)並強製勞動。”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