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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被新浪網刪除的博文,在此原樣照發!

(2018-03-18 01:37:49) 下一個

        最近幾年,雖然不時有寫文章的衝動,卻極少實施,一是因為忙,二是也因實在太懶,覺得有點時間還不如玩點遊戲什麽的。6年前,有幾日一時心血來潮,曾在國內的新浪微博上貼了兩篇博文,一篇是《閑聊最佳治國方略》,另一篇是《聊聊叔孫通“秦宮麵諛”並兼談縱橫捭闔之術》。該新浪博客賬號我已經多年沒有再登錄了。因為最近發生的修憲一事,使我想起以前貼的舊文,才下意識地去瀏覽了一下。沒想到有趣的事情發生了:第二篇博文還在,第一篇卻莫名其妙的消失了。看來第一篇博文不受待見啊!還好,底稿留著,就在這裏一字不改地原樣照發吧。估計《文學城》應該不會也讓其消失吧,哈哈哈!現在貼在下麵:

《閑聊最佳治國方略》

(2011-11-29 16:16:15 發在 韓顏壑 新浪博客)

        最近朋友跟我聊天,談到美國的製度,並不知不覺涉及到一個問題:怎樣才是最佳的治國方略。按照最近一段時間的思路,現將我的回答整理後簡述如下:

        我說,縱觀美國總共不到250年的曆史,由建立、到發展、到強大,直至今天已經成為世界超級大國,其實就是因為美國事實上有意或無意地繼承並重要地發展了中國古代的“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的創立可追溯到春秋時鄭國的子產,然後是戰國前期的魏國李悝、秦國商鞅、齊國慎到、韓國申不害等。集大成者是戰國末期的韓非子。然而韓非的年代恰逢秦國日漸強盛,而韓國日趨衰微。他雖屢次向韓王安勸諫,但始終未被采納。後來,當韓非的著作流傳至秦國時,秦王讀罷其中兩部之後,仰慕之極,曾感歎道:“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當時的秦王正是不久便統一六國的秦始皇嬴政。

        “法家”極力主張的“法”的製定者顯然是他們極力迎合的最高統治者的代表(君王或皇帝)的專利。當然,這種極力迎合是由曆史條件所決定的。美國社會對“法家”的一個最重要的事實上的發展就是,正確地確立了誰應當是“法”的製定者。在美國社會中,主張的“法”的製定者是“民眾”,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合法的公民”。不管這樣的主張是否能夠真正的得以實現,至少這是美國社會明確的目標。我認為,美國社會“民眾”對“法”的這種實際參與製定,並且一旦製定即保持其長久穩定,以及對其的一種近乎宗教似的“崇尚”,是美國逐漸成為世界超級大國的根本原因。然而,眾所周知,像美國這樣的當今世界上最超級的大國也有它的某些弊端,例子不涉及本文話題,因此不在此列舉。所以我說,美國的治國方略是好的方略,但不見得是最佳方略。

        再看中國古代。在中國封建王朝中,任何一個重“法”的時代都是極其強大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漢武帝時代。雖然掛的“羊頭”是“儒家”:“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但是賣的“狗肉”卻是重“法家”並兼顧“道家”等。其實,治理一個國家,好的方略在於重“法家”思想,但不可脫離“道家”、“墨家”、“儒家”等,而應當是“法家”跟諸子百家的有機結合。隻推崇一家而“罷黜”其它各家,都往往不可避免地導致災難性的失敗。其中失敗的一個例子就是秦始皇,他太過重於“法家”治國。

        也來看看1949年建國後的中國。毛澤東的10年“文革”實質上就是對“罷黜百家,獨尊‘墨’家”的嚐試,例如,人民公社大躍進、“愚公移山”、“人定勝天”、評《水滸》批宋江、“四海之內皆兄弟”的“兼愛”思想、破四舊、搗孔廟等等,無不體現著他對“墨家”思想的情有獨鍾。毛澤東這段時間為什麽隻對“墨家”情有獨鍾,這也是另外話題,這裏姑且不談。他的“獨尊墨家”的試驗成功了嗎?毫無疑問,隻能以徹底失敗而告終。“文革”徹底失敗的教訓,已經成為研究人類社會發展史的一筆重要財富,不過獲得這樣的教訓的代價是極其昂貴的。

        我認為,一個比當今超級大國美國更為強大、更為健康的國家,其標誌應該為:國富而民強、人盡其才、物盡其用。那麽,要想成為這樣的國家,最佳方略就應該是:“崇尚”真正由“民眾”所參與並製定的“法”(我稱之為廣義的“法家”),同時重要地兼顧並吸納其它各“家”(我稱之為廣義的“諸子百家”)思想,即以廣義的“法家”思想為主並輔以廣義的“諸子百家”思想,可簡稱為“法家為主,他家為輔”。

        韓顏壑

        2011年11月29日深夜2:32

        於美國一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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