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麵的證明中,我們利用了伽利略速度變換:
伽利略速度變換是在相對運動下的一個速度變換公式。因為是伽利略最先提出了相對運動的概念,所以這個變換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以區別於相對論下的速度變換公式。
伽利略速度變換最常見的數學應用就是相遇問題。
比如說我們兩人相距10公裏,我每小時可以走5公裏,你每小時也可以走5公裏,我們同時出發,1小時後我們就能相遇。假如我每小時可以走4公裏,而你每小時可以走6公裏,我們仍然會1小時後相遇。
為什麽會這樣呢?因為決定相遇時間的就是距離和相對速度,在兩種情況下我們的相對速度都是每小時10公裏。在計算這個相對速度的時候,我們用的就是伽利略速度變換。
由於在證明第一假定的時候,我們利用了伽利略速度變換,而伽利略速度變換背後的概念是相對運動,所以一個隱藏在第一假定後麵的條件就是:所有物體都遵守相對運動規則。 為了清楚起見,相對論的第一假定可以表達為以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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