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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機場梁琦耳光事件,再次凸顯國人做惡打人成性是常態

(2016-08-01 08:07:58) 下一個

洛杉磯機場梁琦耳光事件,再次凸顯國人做惡打人成性是常態

副題:惡行日久成性,總是要受到災難懲罰的

 

2016728晚午夜,計劃乘MU586到上海的梁琦(LIANG QI,據說是來自江蘇)在洛杉磯機場免稅店購物因一句和該店華裔工作人員不和,梁琦(LIANG QI)就動手扇對方耳光二次,導致被報警,美國警察立刻出動以攻擊他人罪將來自中國發達地區江浙滬中國人梁琦(LIANG QI)予以逮捕。

 

從這個事件,再次讓世界發達國家人民看到了中國環境1972年出身、生長出來的人,就是從中國經濟最發達地區江浙滬來的女富人,也是這麽的飛揚跋扈、無法無天、一言不合就以惡霸、流氓的思維行為在法治國家也肆意、隨意攻擊他人。

 

首先,我們可以回顧一下過去幾年裏隨著國人逐漸增加的海外觀光國際旅行、定居活動中,時常出現無論是在參觀地方景點的留念刻字,攀爬照相、隨地吐痰、高聲喧嘩、集體泡腳、眾人插隊、哄搶購物、奶粉鬥毆,開車違法、撞人逃跑、留學生群體殘害他人、為情吃醋殺人、違法拆蓋房屋,還是在國際航班上出現的占行李空間打架、換座不成搞謾罵、方便麵開潑空乘人員、公務員升艙不成大鬧航班等等國人各種惡行已經變成是大陸環境培養出來的世界華人流動性牛皮癬與病毒流行了。

 

洛杉磯機場出現乘東方航班梁姓中年女人隨意耳光於華裔服務員,凸顯大陸廣泛使用的“社會治安法律”實際就是一個給地方黑惡勢力、特權群、有錢人、地方政府人員的隨意違法而可以打法律擦邊球、規避刑法處理,保護壞人的一塊庇護性擋箭牌。她的惡行,絕非是一時衝動。而是大陸社會環境長期熏陶有著天然關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在中國文化裏,對人之恨最大不過是打人臉。因此,就在中國,任何人對他人有恨其最解氣的方式也是打他人耳光。這就形成了一個中國最為張狂、最為惡劣的惡霸、流氓、無賴、土匪、也是特權一族的法西斯文化。特別是從1949年共產黨執政以來,各種政治運動、文革發生,普通百姓把對人之恨的階級鬥爭解氣打人的耳光發展到了中華社會發展的最高潮。

 

我解氣,我就打你臉耳光。而這些打耳光在法治國家是嚴重違法、犯有故意攻擊他人罪的刑事罪。而中國大陸普遍是用“社會治安法”(小事案件)對應處理,大多情況就是有報案、被警察叫去派出所處理案件,最後大多情況,輕的打人者賠禮道歉,被警察批評二句就結案。重的,打人的就賠點錢就不了了之。再有多訴求,警察都會嫌麻煩,就懶的理你了。當然,如果你是把有權、有錢、有黑惡勢力關係的人打耳光了,用社會治安法律,就是拘留幾天,罰款而已。也不是刑事犯罪。但是,這樣的案件幾乎是零可能。

 

因此,這樣的“社會治安法”就實實在在地是從明麵上積極在幫助中國社會培養、產生廣泛的惡霸、流氓、特權、錢消罪、權力與關係消罪的惡劣思維與行徑之人。這樣就形成了,在中國社會(無論是政府機關裏還是地域社會裏,或從事經營)人不惡,就是處處吃虧,受欺負,受氣,受壓迫。這也是為何在中國社會裏的一些日常矛盾當中,百姓首先發生衝突動手攻擊他人的行為,最為普遍的就是打他人耳光的曆史淵源,與中國社會適用法律的不合適、無能,或根本無製約力有著廣泛社會製度背景聯係。

 

以此,就我們了解的大陸一些政治高幹、與江蘇省地方政府幹部(家在江蘇,就對江蘇敏感)一些非法打他人耳光案件的情況,在這裏做個回顧與評述。

 

1、原中共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因王立軍隱瞞穀開來殺英國商人事件,薄熙來恨王立軍陷害他,用自己一生的第一次解恨之氣打王立軍幾個耳光。為此,招來的王立軍打臉之仇恨,就快速把薄熙來和知道大陸政黨的全部秘密都出賣給外國機構了。最後快速導致薄熙來、王立軍被抓與司法刑事處理,都和薄熙來的耳光打他人王立軍之臉有嚴重的關聯。

 

2、而在20142月期間,江蘇省檢察院宣傳處處長董安慶與江蘇科技館副館長老婆袁亞平,在南京鼓樓醫院就因在分配住院病房問題與女護士發生爭執不和,官員丈夫氣憤就先打護士耳光,招來醫院其它工作人員保護時,官員丈夫與官員老婆一起衝上前繼續打女護士耳光和拳打腳踢。最後導致女護士麵部受傷神經麻痹,脊髓損傷、心包胸腔積液等。但是,這個案件被南京公安局用“社會治安法”以糾紛給包庇了。而打人最後就受到的僅僅是暫停一段工作職務,以賠錢了事。

 

3、20144月,南京玄武區徐莊軟件園區的物業南京宸铖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陶進因無端尋釁滋事,言語不和,後結夥園區打手保鏢莊某等共計5人無端耳光打人、拳打腳踢毆打加拿大籍華裔留學人員創業人LONG博士,邊打還說你是何人?是人民日報記者嗎?園區黨委書記丁誠是我戰友哥!打你無商量。在明顯的刑事犯罪打人致傷後,還囂張地大鬧徐莊軟件園管委會與崔雯鴻(徐莊軟件園副主任)要說法。後來這物業管理負責人陶進在丁誠代表徐莊軟件園管委會政府與南京板倉派出所多次私下勾結,陷害外籍華裔人,並要板倉派出所負責人鄔揚柯要按“社會治安法”一糾紛來處理該案件,企圖以包庇方式,以案件是糾紛了事。但是,在一年後受害人多次醫療、恢複後,仍然還遺留有傷病情並有法醫鑒定後,園區工委書記丁誠與後來的園區主任負責人薛磊,與南京公安局板倉派出所鄔某一起還是在積極庇護違法人員陶進一夥,找種種借口拖延辦案,在行政與法律上都不予依法、依規處理。其實背後,就是在為他們地方政府無論是江蘇、南京、玄武區,還是南京徐莊軟件園幹部集體的工作失誤、瀆職、違紀與錯誤做庇護與包庇。同時,這也不是為在中國社會、甚至會在國際不斷出現、發生各種中國的野蠻、惡霸人離奇耳光打人,進一步隨意攻擊、毆打他人的違法犯罪現象做背景性的背後支持與背書嗎?

 

4、再看江蘇南京,20157月期間,南京玄武區住建局處級幹部陳愛平在南京林業大學酒店入住時因和前台女服務人員言語不合就瘋狂首先開打其耳光。還邊打邊說:我是處長,我有錢。再次可見江蘇南京地方官員瘋狂打人的惡劣秉性並非是個人特點,而是與南京地方政府官員圈子利益成長環境、用人製度與選拔是有及其密切關係的。而這個事件,南京公安派出所警察又是以“社會治安法”簡單草草了事。

 

5、往前推,2006年彭宇在馬路上攙扶摔倒老人,反被成司法被告。在南京鼓樓區法院,就因為摔倒老人的兒子是在南京司法係統當處級官員,有利益關係支持,就會發生震驚、極大影響中華大地道德行為極為離奇、荒謬的彭宇審判結果事件。從此中華大地上不再會出現攙扶因病摔倒在地的老人了。

 

以上幾個案件,也是再次說明江蘇、南京到底是個什麽樣的官員法治意識環境,與法治社會環境。從這些地方幹部各級官員身上不斷發生的這些種種惡劣社會違法行為,除了江蘇、南京地方幹部培養、使用、選拔不嚴肅不適當性、極端地方圈子利益性至上的環境外,其來自地方負責主官無為、利益庇護、公安司法係統濫用“社會治安法”來保護地方官員的惡行,而導致黑惡勢力勾結地方官員違法泛濫、橫行有著天然的地方政府社會支持背景的。

 

最後,期望國家政府,人大與高層針對國人在國內的耳光、隨意打人行為不算嚴重的小違法,而在法治國家是嚴重違法情況下,對於國家“社會治安法”急需要再度審視,要和國際法治國家要求接軌,積極考慮修改該法規,以重律才可以規矩社會亂行。對那些隨意打人者,實現以無端攻擊他人罪,歸並到刑法裏進行嚴懲。同時,實現民事訴訟索賠與賠償無時效,無封頂。實現對違法者實施治罪從嚴、加重,執行從嚴,監督從嚴。實現零容忍,舉報必究、必查、必回應的思維與辦案程序。從小做起,要讓那些社會違法者,無論是誰,都要在陽光、透明的法律執行體製下,要受到嚴肅的法治處理。

 

隻有這樣,嚴法重律的廣泛實施,大陸的打人亂象亂行才可以得到禁止。

 

期望大陸國人能積極支持、理解、推廣。

 

傑生

 

於北京

 

201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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