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醒來,打開微信,被朋友新拉的群的100多條信息所驚到,原來朋友在老家的兩處房產被老同學一處被賣,一處商業地產被低價抵押,所得款項全被老同學私呑。
朋友是我初中,高中的同學,我們的學校是住宿學校,每天早上六點起床,出操,早自習,晚自習,晚9:30熄燈就寢,20幾個女生,近30個男生分別住在四五個寢室裏,同學們早夕相處,建立了深厚的同學情。在高二的最後一個學期(那時學製改革,隻有二年),朋友因為華僑背景,全家去了香港,我也同時離開老家去了父母處。後來朋友去了海外拿了數個學位後回港發展,創業,非常成功,發達後熱衷於服務家鄉,從市到省擔任好幾個無薪職務....每年幾天回老家開會,費用都是自掏腰包。
四年多前,我回國第一次參加了高中同學會,回美後把朋友拉進了同學群,相約下一次同學會一塊參加。在微信群熱鬧了一陣子後,因不想涉及政治話題引起不必要的爭論而選擇了潛水,偶爾逢年過節冒泡問個好。
朋友及幾個同學仍然活躍群中。
在一次的高中同學的小型聚會上,朋友隨口說了有意在老家買一處房產,以後退休後可以逗流稍長時間,誰知說者無心,聽著有意,被一個律師同學L盯上了,主動積極為朋友尋找房源,架不住老同學的熱情及遊說,朋友買了兩處房產,一處民宅準備自住,一處是有固定租金收入的商民兩用房產作為投資,正好在朋友回大陸開會期間過戶,誰知國內政策改變,過戶時需出示配偶同意朋友是房產的唯一持有人,因時間緊迫,律師老同學提議“如果相信我,先過戶到我名下,待你辦好有關文件證明後立即再轉還給你。”基於對老同學的信任朋友落入了老同學的圈套,房子在過戶配備了家俱後老同學便擅自搬入了民宅,商民兩用的租金悉數落入L的腰包,朋友才意識到上了當,但不能翻臉,催促L簽代持協議,麵對朋友的催促L 以各種理由拖著,最後總算簽了代持協議,L說因稅務關係要至少持有兩年才能出賣,一滿兩年,朋友要賣,才赫然發現.....這時朋友才找了律師通過法院凍結了還在交易中的房產,民宅的頭款及抵押款落入了L的腰包,可是L的幾個銀行賬戶總共區區一幹多元人民幣,錢到哪去了呢?
圖片來自網絡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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