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在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的一手策劃下,在香港立法會高調召開記者會,“曝光”自己在內地被拘押過程,聲稱被綁架回內地,遭遇“中央專案組”偵查,且警方不允許其聘請律師等。
此後,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和店員呂波、張誌平,以及林榮基內地女友,均紛紛發聲,忍不住說出真相反駁林榮基。至此,林榮基的謊言已昭然天下,其背後有人指使操縱的陰謀仿佛也露出馬腳、顯出端倪公然說謊。
但是,在一些西方主流媒體麵前,林榮基依然繼續他無力的辯解。細心的人發現,林榮基他已經迅速調整了自己的“說辭”,連站在他旁邊的那位議員何俊仁也隨即作了應變,說暫無證據表明銅鑼灣書店案破壞一國兩製。就此,我們仍然有九個問題想直接問問林榮基。
一問:你在內地到底有沒有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在香港立法會記者會及此後接受媒體采訪時,你均未提其在大陸從事的活動,是否違反大陸法律。事實上,據媒體報道,寧波警方查證,香港巨流傳媒有限公司老板桂敏海為牟取非法利益,指使公司總經理呂波、下屬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等人,在明知書籍未取得大陸新聞出版部門發行許可的情況下,以對書籍封麵進行偽裝的方式,躲避海關檢查,通過郵寄方式,大肆向境內銷售,並在境內開設專用銀行卡結算境內購書款。2014年10月以來,銅鑼灣書店共向內地380名購書人郵寄書籍4000餘冊,涉及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
你自己還供述通過網絡,將未經許可的書籍銷往大陸的流程。內地顧客通過QQ跟你聯係,確認書名、數量、價格後,將錢匯至巨流公司在境內開設的銀行賬戶,巨流公司再設法將書寄到內地。“一些地方因為直接寄不好寄,我就找朋友幫我在內地轉寄。巨流公司在國內還開了一個戶頭,國內的人把書款打進去,我確認之後,就把書郵過去。”
上述情況,桂敏海、呂波、張誌平在供述中均予以證實。你在公開場合為何不提在內地的相關活動是否違反內地的法律?
二問:你是在內地被抓還是在香港被抓?抓你是否違反“一國兩製”?
你是中國公民,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長期向內地非法銷售大量未經內地有關部門許可的書籍,涉嫌非法經營罪。此外,2012年9月,你曾因攜帶非法書籍入境被羅湖海關行政處罰。2015年10月24日,你在深圳和你女朋友胡某約會時,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製措施。
根據《刑法》規定,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我們要問你,內地警方在深圳對你依法采取強製措施,難道也違反“一國兩製”?
三問:偵查此案的到底是“中央專案組”還是寧波警方?
你在記者會上稱,自己是遭“中央專案組”調查,這分明是在有意抬高自己的身價和籌碼,而事實上,在你簽字的所有法律文件上,落款單位均是寧波市公安局。李波在自己的Facebook上也澄清說,期間,他配合調查的是寧波公安機關,從沒聽說過“中央專案組”這回事。同案的呂波、張誌平也都證實是寧波警方在辦案。
既然法律文件上均有落款,為何你還一口咬定是“中央專案組”辦案?無非是用慣用的伎倆編造一個離奇稀罕的“故事”,讓自己和“故事”一起賣出一個好價錢。
四問:在寧波協助調查時,你真的受到了虐待嗎?
2016年3月,因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態度較好,警方對你的強製措施由羈押變更為取保候審。寧波警方還透露,你因為長期跟家人不和,不想回香港,還曾請求他們幫助你在內地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在寧波期間,你住的都是單間,麵積超過300尺,比你在香港住的房子都大。
現在你卻口口聲聲聲稱自己受到了“文革”般的遭遇和虐待,你如此說謊,難道不怕昧了良心、遭天打雷劈嗎?
五問:到底是警方不準你聘請律師還是你自己有隱情不願請律師?
2015年10月24日,你在深圳和女友胡某約會時,被內地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製措施。胡某說,警方曾告知你們有聘請律師的權利,不過當時考慮到你有家庭,而她上有七旬父母,下有小孩,兩人都不想讓家人知曉你們之間的情人關係,便提出不聘請律師,也不告知家人,隻想盡快解決此事。
在記者會上,你卻聲稱,警方不允許你聘請律師也不讓你通知家人。我們要問你,我們都是見過世麵的人,也都見識過不要臉的人,但還真沒有見過像你這樣恬不知恥的人!
六問:今年3月份後你到底是在監獄還是圖書館?
2016年清明節前後,你進入韶關市圖書館工作,一直到6月份,主要負責圖書館日常的圖書管理。韶關圖書館館長陳偉清說,當時可憐你,讓你到圖書館工作,在這裏工作的人都是自由地進出、自由地工作和閱讀,且有視頻為證。而在此期間,你與他們相處比較融洽,空閑時會一起聊天,還一起外出旅遊,還拍了不少出遊的照片。
在這些鐵的事實麵前,你還敢信口雌黃對外宣稱3月份後你被關在監獄。那麽,我們要問你,3月份至6月份你到底是在監獄還是在圖書館?你說你在監獄怎麽還可以到處遊山玩水?
七問:你是怎麽教唆你女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據媒體報道,2014年初,你和你女友胡某是通過網絡相識的,一個月後,你們倆人在深圳某酒店見麵,並確定情人關係,你承諾要把她們母子也弄到香港去過好日子。結果呢,和女友相識八、九個月後,你便開始要求她幫忙郵寄書籍。每次都是你先寄給她,要她按照他提供的地址用快遞再寄出,每次見麵時候,你按照她代寄書籍的數量付予代寄費。
你女友最初對代寄書籍產生懷疑,問你為什麽不自己郵寄,而要讓她代勞,你說已經給過代寄費了,其他事情就不要再追問。正是因為收據上顯示的都是她的地址,後來公安機關就是才按照地址找到她依法對其調查的。
既然明知是違法的事情,你為何要如此狠心把自己的女朋友拖下水?你教唆女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就沒有一絲愧疚之心嗎?你女友說得對,你壓根兒就不是一個男人,更不是一個香港男人,你簡直糟蹋了香港男人在大陸妹子心中的形象。
八問:你憑什麽說你女友在內地受到控製?
被你拖下水後,你的女友胡某在羈押幾個月後獲取保候審,原本以為日子會這樣平靜地過下去,但在6月16日,她突然看到你召開記者會,把你們二人秘密的關係曝光於光天化日之下,她的平靜生活由此被打亂。“本來我是不想讓親友知悉此事的。”她感覺你非常自私,你用花言巧語讓她幫你賺錢,幫你郵寄書籍,做違法的事情,你隻顧自己的政治利益,隻為自己過得好,不考慮別人死活,如果有機會能再見到你,很想問你為什麽要這樣對她。
此外,你女友還透露,你曾允諾她,與妻子離婚後會和她結婚,並將她的兒子接到香港定居生活,現在來看,這不過是一場噩夢。
這樣一個被你傷害和欺騙的可憐女人站出來揭開你的真麵目,你不但沒有半點愧疚和憐憫之心,反而昧著良心說她是被脅迫後的心聲吐露。我們要問你,你這麽說對得起為你付出那麽多的一個弱女子嗎?你確實不是一個男人!
九問:何俊仁他們到底給了你多少好處?
回到香港後,你很快就與何俊仁攪到了一塊,甚至專門召開“記者會”,罔顧事實、顛倒黑白地捏造聳人聽聞的所謂內地經曆,甚至不惜搭上女友的名譽,不惜出賣損害書店同事的利益。據說,開完記者會,何俊仁立即帶了你去了高檔會所大吃大喝,住進豪華酒店,也許,從此你就過上了“上流社會”的生活,難道,這就是何俊仁與你之間的秘密交易?
我們有理由強烈要求你再開個記者會,把這些問題都向全世界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