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民日報評鋒銳事務所被查:律師的戰場應在法庭

(2016-03-22 01:15:21) 下一個

 

    一係列熱點敏感事件的背後,原來藏有“黑手”。“維權”事件的黑幕,著實讓人吃驚,也讓人氣憤:他們為了一己私利,弄虛作假、混淆視聽、裹挾民意,嚴重汙染了網絡空間,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此外,他們還利用了網民的同情心,褻瀆了人們的正義感,理應受到打擊和譴責。

 

綜觀“維權圈”的組織架構和操作手法,不難發現,個別律師起到了主導和引導作用,已經涉嫌嚴重違法犯罪。律師是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參與者和推動者。然而,有的律師為了揚名獲利,喜歡走“捷徑”,熱衷於借助熱點事件,打著“維權”“公益”的幌子,四處煽風點火、擾序滋事。這種明知故犯、知法犯法的行為,明顯與律師的稱謂和人們對律師的期望格格不入。

    用製造混亂的手法追求真相,用違法的手段追求法治,確實就像播下“跳蚤”卻奢望“龍種”。在法庭上“死磕”,以推動法律的實施、法治的彰顯,這是律師的職業追求,值得稱道、令人敬慕。然而,有的律師不是把心思放在對法律條文的鑽研和在法庭的辯論上,而是把功夫用在法律和法庭之外,采用借助歪招邪招損招,煽動所謂的“訪民”造勢施壓,企圖通過非法手段達到自己的法律目的。這無疑是對法治的破壞與踐踏,更是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社會和我們每個人的身體一樣,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小毛病”。特別是當前我國處於改革關鍵期、矛盾凸顯期,一些問題開始顯現,各種事件頻發,有的地方政府在處理時確實也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怎麽辦?作為一個真正有社會責任感和法治信仰的律師,絕不應該借機炒作,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熱點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因為這樣不但無益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會製造更多的問題,甚至出現更大的亂子。

 

    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時代背景下,營造全社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氛圍,律師群體責無旁貸。公安機關依法嚴打違法律師,用意正在於此。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