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藝術欣賞中,我認為一個最難回答的問題就是在美術館中常會遇到的問題,“請你給我講一講這幅畫究竟怎麽好?”我常常感到啞口無言。我確實沒法回答,盡管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對於這幅畫有很深切的體會。因為這時候我沒法把一個風格史的係列給他展現出來,這就是無法談論的一個方麵。
我想引進一個概念,即風格的概念。以此為掛鉤,從時間上回到18世紀,那是一個高貴風格統攝的世紀。英國皇家學院的首任院長雷諾茲作過一係列著名的講演,他覺得藝術有一個非常偉大的作用,可以把社會改造得更加美好,更加道德化。他在一次講演中引用了他的同代批評家哈裏斯的一個觀點。這個觀點我們聽起來可能有點吃驚。哈裏斯說,想讓一個人進入高雅的藝術,或者說你自己想進入高雅的藝術,有一個辦法,你可以假裝喜歡這種藝術。比如大家都談論萊奧納多·達芬奇的偉大,你看不出來,你就假裝說他確實偉大。雷諾茲把哈裏斯的這個辦法介紹給他的聽眾。他說,你現在假裝看出來,直到有一天你確實喜歡上這幅畫,而當喜歡真正來臨的時候,虛構的東西最終變成了現實。你們聽我引用雷諾茲的這個觀點的時候,都會很自然地過渡到我的講演題目,這就是“附庸風雅”。這是不是一種附庸風雅?我想是的。如果說進入文明、進入優雅、進入一個高雅社會、或者一個有教養的圈子通過什麽辦法進入的話,那麽這是一個最好的辦法。我想我們可能都程度不同地有過附庸風雅。
附庸風雅在人類的文明史上究竟起過什麽作用?這恐怕是值得寫一本書的大題目,我隻能給大家講一些片段思考。第一個方麵想談一談假裝喜歡究竟意味著什麽以及一些相關的問題。還是回到雷諾茲,我們知道在18世紀末,浪漫主義興起了,天才運動興起了,狂飆運動興起了,拉斐爾繪畫王子的地位受到一幫特別講究獨創性、講究藝術天才的年輕小夥子的反對。這時候人們講的不再是雷諾茲時代的標準了。雷諾茲時代的標準實際上也是修辭學的標準,而修辭學的標準是“得體”的標準。什麽叫得體?比方說雷諾茲給一位貴婦人畫像,他要把她擺成一定的姿勢。給一位貴族畫像,要給他戴上假發,撒上白粉。這是他們的規矩,這就是得體。這個標準隱含著一種意思:規矩,或者說形式不僅代表著教養,也反映出感情。這種表現手法正是修辭學所講究的手法,這和藝術欣賞你先假裝喜歡,慢慢地你真的喜歡是一脈相承的。
然而天才論者,也就是浪漫主義者決不這樣看待問題,覺得這太做作了。有一個偉大的人物叫盧梭,我們知道他有過懺悔,他講到人要誠實,而誠實是一個浪漫主義的口號。從誠實的角度看雷諾茲的畫,看他畫的貴族戴著假發,撒著白粉,這是什麽東西!那時候有一個人給盧梭畫了一幅肖像,就是不戴假發的,這在當時很罕見。在鼓吹誠實的運動中,後來英國有一位著名的批評家叫拉斯金,他在批評史上的地位,相當於錢鍾書在我們現代人心目中的地位。在拉斯金的周圍有一幫朋友,這幫朋友鼓吹繪畫要誠實,這就是前拉斐爾兄弟會,或者叫前拉斐爾畫派。他們追求誠實,認為以前的畫太不真誠了,不真誠使得人們墮落,使得人們道德敗壞。注意,道德問題這時候在藝術中的地位有增無減。他們的目標是超越拉斐爾。17世紀對於拉斐爾評價非常高,而現在他們則認為拉斐爾太做作了,應該上溯到拉斐爾之前。拉斐爾之前是什麽呢?是安傑利科、波堤切利和喬托。
熟悉美術史的人都知道喬托被稱為“文藝複興之父”。喬托的出現使得人物畫從僵硬的狀態達到了栩栩如生。我們今天看喬托的畫並沒有栩栩如生的感覺,因為我們已經從西方美術史中通過喬托,穿過文藝複興,經過了學院派,這時候你會覺得,喬托這種畫太簡單了,甚至可以說有點笨拙了。但是在當時前拉斐爾派看來,他的畫是誠實的,是不做作的。可見一幅畫應當怎麽欣賞它,說它好、說它壞,總是和風格史糾纏在一起的。現在不僅這個問題出現了,而且更重大的一個問題也出現了,就是風格或者繪畫的一些手法--雷諾茲是相信風格造就人的--而後來人們認為這不僅僅是一些風格和手法,它還是時代精神的展現。英國的一個美術史家叫林賽,他看了喬托的畫就想,讓我們回到一個時代吧,體會到一個時代的時代精神吧,這個時代精神用他的話說是這樣的:“在這早期的作品中,有一種聖潔,一種純樸,一種孩童般的優雅單純,一種清新,一種無畏,絕不矯揉造作,一種對一切誠實、可愛和名聲美好事物的向往。這些賦予了它們一種獨特的魅力,而成熟的時代甚至最完美的作品,也幾乎沒有什麽作品可以誇耀這一特征。”換句話說,這些特征在成熟的時代全消融了,全沒了,所以當時前拉斐爾派稱喬托這樣的作品為“原始派作品”。如果大家想追溯一下藝術史中的複古主義是怎麽來的,這就是一個入口。林賽從喬托的畫裏看出了這麽一種寧靜優美的時代精神。如果說我對於時代精神抱有懷疑的話,那是因為我們找不到一個時代可以跟林賽所描述的,或者說跟喬托的畫所展現出來的這種精神相對應、相吻合。很多藝術史家教給人們的藝術欣賞,大體上就是讓你從一件藝術品中看出時代精神的欣賞。這是來自黑格爾美學理論的欣賞方式。問題是,即使我承認它含有某些道理,我們也不應忘記這樣的事實,它已經成了附庸風雅的最普遍的形式:一個人對於看畫雖然一無所得,卻能高談闊論,說這幅畫如何精神博大,如何能體現一個時代,或一個民族的精神。這種事已是慣見熟聞了。由於時代精神的說法貌似深刻--它能解開一個時代的奧秘--跟著附庸風雅的人是那麽多,我們不僅看到了一批美學家,或其他學術領域的專家,甚至在企業家的廣告上也能看到他們的產品是時代精神反映的豪言壯語。
我在上學的時候,李澤厚的《美的曆程》非常流行。《美的曆程》的目的之一是想教會人們怎樣欣賞美、欣賞藝術。可他講的卻全是時代精神。我是心存懷疑的,我一直認為這是逃避艱苦思考的討巧說法。因此我認為恰恰是在這些問題上,在談作品的傑出性,或者在談論作品的具體質量的問題上,美學是無能為力的,是一片荒漠。當談論風格是時代精神的時候,我們可能會想到一個問題,藝術體驗有點類似宗教體驗,宗教感情是一種集體感情,從某種意義上講,藝術也是這樣。因為是集體式體驗,要進入它的大門,就要看看周圍人的臉色行事。設想一個外行進了美術館,想對某幅畫作出反應,想知道這幅畫到底好不好。在這種情況下,可能的策略是,或者先問一問,或者先不說話,先看看周圍的人的臉色。他們露出笑容,露出驚訝之色,你也跟著學,跟著模仿。他說好,你也盡量看出好來。先不懂裝懂,假裝喜歡,繞了一圈以後可能就真正喜歡了。這就很自然引出了一個問題,有很多假畫,很多贗品,不就是嘲弄這些附庸風雅的人的麽?確實,一些人喜歡倫勃朗,如果有人告訴他那是假的,他會很敗興。可是這能怨誰呢?如果說一個收藏家,隻要他是一個真正的收藏家,他肯定上過當,肯定和假畫打過交道。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個藝術愛好者,尤其是一個收藏家,如果他肯說實話的話,他所上的第一課就是附庸風雅,他交的第一筆學費就是買假畫。盡管這是倒黴的事。我們談藝術欣賞的時候,如果分辨不清畫的真假,這是正常的,但是說我們沒有上過當,我覺得大概是自欺欺人。關於畫的真假當然還涉及到情感的東西,當我拿出一幅畫,說這幅畫是鄰居的一個小孩畫的,跟說這幅畫是萊奧納多·達芬奇畫的,你的情感反應肯定不一樣,引起你注意的肯定不一樣。所以說這類似宗教體驗,宗教體驗不僅是一種集體式體驗,而且還是一個“信”的體驗。你要進入藝術之門,你首先要相信,相信什麽人,相信你眼中的專家。我聽交響樂聽不懂的時候,也不得不向那些音樂史專家,向那些彈鋼琴、譜寫交響樂的人去請教,我不得不相信他們,也可能他們的理論很差,事後我們可能會怪他亂講。但是除此之外,難道我們還有別的辦法嗎?在這種場合,在高雅與庸俗之間劃界的唯一手段,就是專家的反應,也可以說這是社會檢驗的一種方式。既然專家喜愛它,我也就喜愛它,於是就進入了附庸風雅。就這點而言,附庸風雅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就像我剛才所說的,美學是非常薄弱的,是荒蕪之地,因為美學忽略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就是審美感染力和社會感染力比起來,審美感染力有時候是弱的。談到這個問題,使我想起了五六十年代發生過的一場大討論,美學家們寫了很多文章討論究竟什麽叫美。關於那次討論大概出版了五、六本書。我起先對美學有興趣,後來對美學倒胃口了,就是那五、六本書給搞的。我看來看去,最後怎麽看也看不出美到底是什麽,不知道人們為什麽非要給美規定一個本質。在我讀書的時候,恰巧經曆了一個審美觀的大變化。那是在“文革”結束之後不久,人們看慣的高、大、全被其他的形式所取代的時候,這時候一些新東西進入了,一開始人們給印象主義翻案,很多年輕的畫家開始畫這種風格,很快人們就不滿足了,又開始學米羅,或者達利的畫風,也就是說超現實主義還有抽象主義的風格。有一個朋友對我說,他要去看一個米羅的展覽,米羅的畫太好了!我說,米羅有什麽好。我還清楚地記得,當時他看我的眼神讓我覺得我和他這群人格格不入。盡管我相信,當時在他們當中,肯定有一些是不懂裝懂,是假裝喜歡。但當時我也一下子覺得自己的趣味怎麽這麽低啊。當時就是這麽一種感覺。這種感覺迫使我捫心自問,我的審美在哪兒出了問題,我應該怎麽補救它。確實我自己下功夫補救過,盡管這個漏洞沒補救成,我至今也不能特別欣賞米羅。所以我想除非是一位意誌堅定的人恐怕才能抵抗住這種要皈依的感受。這種感受的存在就說明了:假裝喜歡作為附庸風雅的一種表現方式,在藝術品的體會當中肯定有它一定的作用。這是一個方麵。
另外一個方麵,人們為什麽附庸風雅?我想它反映了一種願望,反映了人們想竭力擺脫俗氣這麽一種處境,或者說想擺脫自己的趣味低劣這麽一種處境,就像我前麵所說的,這種願望導致了人們去附庸風雅。在19世紀的末期,維也納的音樂界分成兩派,一派是勃拉姆斯派,一派是瓦格納派。瓦格納派有一個非常堅定的鬥士,也是一個作曲家叫沃爾夫,他聽到有人在讚美勃拉姆斯,便氣憤得一屁股坐在鋼琴上說,你們看,我就是這麽彈勃拉姆斯的。可是有一段報道說,沃爾夫去聽了勃拉姆斯一首交響曲的首演,出來後喃喃自語道,天哪,真讓人喜歡。這就是說一種情境把你帶進去以後,你自己就覺得你是裏麵的一員鬥士,一員戰將,自己也不問這件藝術品到底是怎麽回事。大家都叫好的時候,你就跟著歡呼起來了。任何一個體育迷恐怕都有這種體驗,藝術體驗也是這麽一回事。比方說在文學史上,伏爾泰曾經攻擊過莎士比亞,說莎士比亞的東西是濫醉的野蠻人的東西。這是伏爾泰在他的一個劇本的前言當中寫的。在這種藝術體驗當中,人們往往看不清對方的一些優點,或者對方有些優點幹脆不看就把它扔到一邊了。我舉伏爾泰這個例子說明了什麽,說明了人們想擺脫俗氣,因為莎士比亞是低俗的,是野蠻人的東西,而法國古典主義的東西才是高貴的。難怪著名演員加裏克為了使莎士比亞高雅起來,甚至冒著觀眾向他扔凳子的危險,不但刪掉了《哈姆雷特》的掘墓人一場,而且還為《李爾王》增添了一個幸福的結局。這是附庸風雅的第二個方麵。
附庸風雅的第三個方麵,就是它導致了另外一種嘲笑的體驗,一直嘲笑到什麽程度呢?一直嘲笑到大家都不喜歡它為止。美術史上的一個畫家,他的名字叫瓦茨,他在英國19世紀曾經是一個非常有名的畫家,可是後來已經大為黯然了。在他晚年的時候,有一個叫切斯特頓的人想為他樹碑立傳。切斯特頓已經覺察到了這個問題,他在寫瓦茨的傳記時就說:有時候,沙龍裏的一聲低語,也讓一個偉大的東西突然變得陳腐。這種低語有時候確實就是以嘲笑這麽一種形式出現的。拉斐爾作為一個繪畫王子被人拉下他的寶座,就是因為一代一代人嘲笑的結果。他們嘲笑他的聖母太漂亮了,我們知道,太漂亮有時和俗氣是一個硬幣的兩麵
文章來源: 範景中
附庸風雅沒有什麽不好,隻要是文化人,多多少少都會沾上一點邊。想當年,我和一幫“老克拉”們混在一起,覺得他們那個圈子的人好優雅、好有品位,看著他們舉手投足很有教養的樣子,心裏說不出有羨慕。所以呀,我也就“附庸風雅”了一把,照著樣子畫葫蘆,到了今天,居然還真有了那麽一點葫蘆樣,嗬嗬。
對於範景中教授說的“附庸風雅反映時代精神”一說,本人不敢苟同,我倒是很喜歡附庸那些過了時的風雅;比如古人“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 的“顏回之樂”在我眼裏就是一種風雅。我讚同他“附庸風雅反映了人的一種願望, 一種擺脫俗氣和低級趣味的願望”的說法。“你可以假裝喜歡這種藝術。。。直到有一天你確實喜歡上。。。而當喜歡真正來臨的時候,虛構的東西最終真正變成了現實。”確實是這樣,就像小時候背誦古詩,不一定每一首都要讀懂,隻要記住它們就可以了。等到將來,你終於能理解它們了,這個中的滋味豈是一個“好”字了得。
當然,真正高雅的東西有時候也難逃被嘲諷的命運,如切斯特頓評論拉斐爾的那幅《聖母》。
是啊,一個硬幣兩個麵,這世界上有哪一件事情,哪一件東西,哪一個人是沒有兩個麵性的?
附庸風雅? 沒有什麽了。 就象是女人化妝,雖然不是很專業,但可以增加自信和環境美。都說國內漂亮姑娘多了,看看新來的留學生就知道一個民族的新風貌...... 雖然大都是化學修飾的幫助,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