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弱-智 於 2012-08-18 0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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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有許多人懷疑那個死的不是周克華, 這一點我當時閃了一下念頭, 自我否定了, (也許我錯了)
第一條: 真正追蹤到周的不是所謂的看到通緝犯的檢舉人,(獲獎勵60萬). 實際應當是電話監聽和定位係統, 警方為了不讓更多的罪犯知道如何追捕的技術手段, 必須把真相蓋上. 編個其它故事. (新聞中多處提到的女友,要作更大案,手機, 都暗示了)
第二條: 從第一條順理成章地有了第二, 60萬獎勵是負責監聽跟蹤定位手機的JingCha們派代表領取, 然後集體分了. 或者是個別負責監聽定位的JingCha所為, ,所謂那對檢舉的年輕人就是JingCha的親屬或朋友, 讓所謂局外人來領獎, 但其實是大夥集體分. (竊認為集體分錢的可能性更大). 因為如果是警察直接抓捕成功, 幾個省特設的給檢舉人的獎勵錢就沒法拿. (事先宣布是獎勵檢舉人的, 不是獎勵破案的警察的, ) 警察立功受獎的途經是公安部. --------我之所以會這樣想, 是因為20年前就見識了國營商店與公證處聯手騙顧客的手法.(寫起來太多了, 省略)
第三條: 60萬獎勵, 警方在縱容導致更大規模惡性犯罪 (從上到下誰也沒意識到).
任何人的直覺都是: “要是我發現周克華就發了”. 問題是哪裏有那麽多殺人通緝犯供大家舉報, 而且也不都有獎勵.或如此大數目的獎勵. 但如果你聯想到台灣企業富士康鬧出的 13個打工者自殺事件, 就會同意我的想法了.
(當然, 首先你先要同意 富士康的 13個打工者自殺的真實原因不是廣為傳播的所謂 血汗工廠, 加班太多,管理太嚴等等, 而是 富士康的一條關於工傷死亡的規定: 富士康的工人隻要死亡在廠區, 無論何種原因, 一律賠償 十萬元. 但是富士康的老板絕想不到, 竟然有人為了這十萬元而自殺, 就為了給自己的家人留下這十萬. 恐怕在西方國家也會不可思意吧. -------一定會有人跳出來質問我胡說, 嘿嘿, 政府當然不會支持這樣的說法 (這說法太給政府臉上貼金了), 但是我想問: 現在富士康怎麽沒有自殺的啦???!!! 嘿哈, 太簡單了, 因為富士康在盡了包括鎖上去宿舍樓頂的通道, 樓頂加裝鋼絲網的努力後, 還是止不住自殺, 終於那條規定-------富士康的工人隻要死亡在廠區, 無論何種原因, 一律賠償十萬元---------被取消了..)
我的聯想也出來了, 已經有 13 個人為了十萬元自殺, 那麽如果能拿 60萬, 你說他們會不會去死. 您又說了, 他們舉報誰呀? 嗯那, 他們隻需舉報自己就可以了.
找個親戚朋友事先約定, 然後就去殺人搶劫, 動靜越大越好, 搶來的偷偷留給家人, 能搶到啥時算啥時, 直到被警方察覺鎖定, 懸賞捉拿, 再來個大義滅親, 讓親屬或朋友舉報自己, 得獎後與家人分成. “犧牲我一個,幸福咱全家.” 當然還是親屬好, 不必擔心朋友翻臉不承認,又沒法起訴.. 親屬的另一好處是, 大意滅親還可能獲得其它特別獎勵(包括子女安排工作) . (當然, 親屬要聽到自己要幹這拿命換錢的事情, 一定不同意, 那麽很簡單, 先幹一單, 背上血債,----張君手法 親人不同意也沒法了.)
可悲呀可悲, 不知那個窮則思變的弱勢群體啥時會想到這方法, 估計連自殺都敢作的人, 會想到的. 於是, 13個 X克華就會出現, 接著效仿者揭杆而起, ...... ,
哎攸威, 我那國內的親人們呐, 感謝x吧, 感謝xx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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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會有朋友說: 在股壇說這鳥事作甚?! 有嘛裘關係?
確實沒毛關係. 但思維方式是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