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女兒和每個假期的早上一樣,吃完早飯就趕快到鋼琴邊叮叮咚咚一頓敲,不是熱愛,隻是為了早點完成任務。也好,隻要自覺就好,主要還是看態度哈。突然,大媽我還是忍不住了,看著她一堆亂草般的頭發披在肩上,就說:“你早上可以梳完頭發下來嗎?”
她回頭:“噓,媽媽,我在彈琴。”
“但是你可以把頭發梳了再彈呀,如果你不願意梳的話,可以剪掉”。
“媽媽,我不想你在我身邊,你在打擾我,你可以走了”。“
“我不走,再說,不是你想要我走,我就得走”
“好,如果你不走,我就不彈”女兒順勢反坐過來,兩手抱胸,罷彈了。
大媽我火大了,抱來一堆幹淨的還沒折好的衣服,坐在沙發上,跟她說:“我要折衣服,你以為我什麽事情都不需要做嗎?你看,我還要折你們的衣服,呆會兒,我還得去給你們做飯”。她跟我說“我的衣服不要你折,飯我也可以自己做自己的”。我就把她的衣服扒拉開來,堆在一邊,不理她了。
不得不承認,是個能幹娃。叮叮咚咚彈完後,依葫蘆畫瓢的折好了衣服,襪子,把它們分門別類的在衣櫥裏放好。做完了這些,就嚷嚷著要給自己做飯。我衝下樓,搶過她手裏的鍋子,警告她說:“你自己做可以,但燒到了,或者燙到了怎麽辦?你才8歲,不能自己在廚房胡鬧”。好一通說,這才作罷!
很困惑,我們這是怎麽啦?我提前到了更年期,或者她提前到了青春期?
懲罰製度是否也製訂了?按照違規的大小,相應取消她的BENEFITS,比如看電視、打遊戲、吃冰激淩和巧克力、取消參加同學生日會的資格、本年度不給她辦生日會。不按製度辦事,就上懲罰條列。必須讓孩子明白,她想怎樣就怎樣是堅決不潤許的。否則再大些,就根本管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