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最近不打算更新博客的,但看到這則南京火車站猥褻女童的新聞,想起一個朋友親身經曆的故事,決定還是趕快寫下來吧,不然過後就忘記了。
我索性叫這個朋友M吧,故事發生在很多年前,當M還沒有上小學,大約隻有四,五歲的時候。
有一天M和鄰居小朋友們捉迷藏,打算跑到了一個鄰居家裏躲起來。
該鄰居家住得離她家不遠,女主人周阿姨是她媽媽的同事加好朋友,她媽媽經常帶她過去串門,所以M跟周阿姨家的人都很熟,在他們家進進出出熟門熟路的。
那天她又跑了進去,正好碰到周阿姨家上高中的兒子當時可能隻有15,16歲的耀一個人在家,耀給了M一顆棒棒糖,然後將她抱了起來背對著放在腿上。
M一向很信任耀,把他當成大哥哥看待,所以當耀將手伸進她的衣服裏時,她還在美美地享受著耀給的棒棒糖。
從來沒有任何人告訴過她她身上的的某些部位別人是不能碰的,她沒有反抗,確切地說,她不知道該反抗,那時是寒冷的冬天,長大後她回想起此事,唯一的印象就是耀的手很冷很冷。
這樣的事發生了幾次,M都沒有對任何人說起,因為她不知道這是不對的事,直到有一次她小便時喊痛,這事才被她媽媽發現。
M的媽媽氣瘋了,但她是個很聰明的女人,她沒有大張旗鼓地把事情鬧大,最後是怎麽處理的M也不知道,她那時太小了,長大後也不願再提及此事,所以從來沒問過,她隻記得聽大人們說耀的檔案因此事被記了一大過,他的檔案會跟他一輩子,那是她第一次聽到檔案兩個字。
雖然她媽媽處理這件事很保密,但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還是被很多鄰居知道了。她記得有一次她跟她爸爸去看電影,坐在她爸邊上的一個鄰居就當著她的麵問及此事,她爸是個老實人,沒有說什麽保護M的話,隻是低著頭唉聲歎氣,隻有4,5歲的M從此知道什麽是見不得人,抬不起頭的滋味。
M本來是個無憂無慮很快樂的小女孩,其實發生這件事之後,她還是很快樂,但是她變得很警覺,很敏感,隻要有人多看她兩眼,她就懷疑別人知道此事,有很長一段時間她很自卑,她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倒黴的人,為什麽偏偏這樣的事發生在她的身上?為什麽別人都好好的?
這件事以後周阿姨家就搬去了另外一座城市,直到M考上大學離開家鄉,M都沒有再見到過耀, 慢慢地大家也都把這件事遺忘了。
長大以後M才知道,耀對她做的事很嚴重,夠得上犯罪,當她還不知道猥褻是什麽意思時候,她一直以為她小時候是被強奸了。
M隻有很小的時候為這件事煩惱過,長大後就把這件事徹底忘記了,她不知道也不確定這件事究竟對她的性格,對她的一生有沒有影響,她一直覺得沒有,但她性格中比一般人更敏感,更缺乏安全感,更希望被保護的特點,不知道會不會跟這件事有關。
M同樣不知道這件事對耀有沒有影響,那個跟隨他一輩子的檔案,究竟有沒有改變他的人生。
如果沒有發生過這件事,兩個人是不是都會和現在不一樣?這一切永遠是一個謎。
活該!
謝謝胖子太太!:)
周末快樂!
恭喜賀喜!這次發誓把衙門的牢底坐穿!
your manager should be told what richard was told at the end of the clip
OK, I see... I believe your manager's boss had warned him earlier -- that's why your manager turned out trying to warn all the peoples working for him -- including you... you don't need to take it personally... but you will get most benefit out from being focus on your own "career rescue" plan and 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