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209)
2019 (405)
根據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CAR)發布的最新報告,2024年第二季度,加州的購房成本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9%。在全州範圍內,隻有14%的居民能夠負擔加州中位價為90萬6600美元的獨立屋,這一比例較今年第一季度的17%進一步下降,顯示出加州住房市場的可負擔性持續惡化。
報告顯示,購買加州中位數價格的房屋,購房者的年收入需要至少達到23萬6800美元,才能負擔起每月包括稅費和保險在內的5920美元貸款支付。這一門檻顯然遠超許多加州居民的收入水平,導致購房能力的持續下降。相比之下,2012年第二季度時,加州56%的購房者還能負擔得起當地的房價,十年之間可負擔性大幅下降。
這一趨勢反映出加州房地產市場的不斷升溫,尤其是在灣區等經濟發達地區,房價持續攀升使得越來越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被排除在房市之外。特別是聖馬特奧縣(San Mateo)和聖塔克拉拉縣(Santa Clara),購房者麵臨的壓力尤為顯著。
灣區家庭收入至少$50萬+才能買得起房
在2024年第二季度,聖馬特奧縣(San Mateo)和聖塔克拉拉縣(Santa Clara)的購房者中,隻有16%的人能夠負擔得起各自縣的中位價獨立屋。這一比例較年初的17%和去年同期的18%均有所下降。這意味著,越來越多的灣區居民無力購買當地的房屋。
具體來說,聖馬特奧縣(San Mateo)中位價房屋為220萬美元,一家庭的年收入需達到至少57萬4800美元才能購房。假設首付20%且貸款利率為7.1%,每月的貸款支付(包括稅費和保險)需要達到1萬4370美元。聖塔克拉拉縣(Santa Clara)的情況也不容樂觀,購房者年收入需至少52萬4000美元才能負擔中位價為200萬美元的房屋,每月支付的貸款金額約為1萬3100美元。
聖馬特奧(San Mateo)和聖塔克拉拉縣(Santa Clara)的購房門檻之高,使得這些地區成為了全加州僅有的兩個年收入需超過50萬美元才能負擔房屋的縣。緊隨其後的是馬林縣和舊金山市,年收入需求分別為46萬9200美元和44萬4000美元。
加州東北部房價最低
盡管灣區和南加州的一些地區購房成本高企,但並非全州各地的房屋都如此難以負擔。根據報告的住房可負擔性指數,加州部分地區的房價仍然相對較低,尤其是在北加州和中穀地區。
位於加州東北部的拉森縣(Lassen County)是全州最具可負擔性的地區,52%的居民能夠負擔中位價為24萬9950美元的房屋。中央山穀地區的格倫縣(Glenn County)則以35%的可負擔性排在第二位,隨後是德爾諾特縣(Del Norte County)和蒂黑馬縣(Tehama County),均為34%。
然而,與這些地區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莫諾縣(Mono County)、蒙特雷縣(Monterey County)和聖塔芭芭拉縣(Santa Barbara County)被報告評為加州房價最不具可負擔性的地區。在莫諾縣,隻有5%的居民能夠負擔得起當地的房屋,是全州最不具可負擔性的縣。蒙特瑞縣和聖塔芭芭拉縣的可負擔性也非常低,分別為8%和9%。
這些地區房價高企,導致購房者需要較高的年收入才能購房。在莫諾縣,購房者年收入需至少達到26萬7600美元,方能負擔中位價房屋。
越來越多年輕人搬離加州
與加州相比,全美範圍內的購房可負擔性狀況相對樂觀。根據全國的數據,約33%的家庭能夠負擔得起中位數房價為42萬2100美元的房屋,購房者年收入需至少達到11萬美元,每月的貸款支付額為2750美元。這一數字明顯低於加州的平均水平,顯示出加州房價的高昂程度在全國範圍內也是首屈一指的。
隨著加州房價的持續上漲,越來越多的中低收入家庭麵臨著住房危機。房屋可負擔性下降不僅使得許多家庭無力購房,還導致了租賃市場的緊張。購房者轉向租賃市場,推動租金上漲,進一步加重了家庭的財務負擔。
專家警告,住房可負擔性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解決,可能會對加州的經濟、社會結構產生長期影響。高房價可能導致人口外流,尤其是年輕一代和中等收入家庭,他們更傾向於搬遷至生活成本較低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