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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律師評穀歌華人工程師殺妻案:精神鑒定不會影響量刑

(2024-01-27 14:17:24) 下一個

律師評穀歌華人工程師殺妻案:精神鑒定不會影響量刑

當地時間1月26日,備受關注的穀歌中國籍工程師殺妻案嫌疑人陳立人第四次缺席提審(Arraignment,也被譯作“過堂”)。檢方此前曾在1月18日、1月19日和1月24日試圖提審陳立人,但因對方“仍在醫院”未能成行。

當地時間1月26日的提審關閉了視頻直播,隻支持語音直播。與上一次直播一樣,依然有數百人在線觀看,在正式開始前近一個小時,線上會議室就已滿員,無法進入。

 
 


由於陳立人仍然在醫院無法出席,下一次提審時間更改為當地時間2月5日13:30進行。美國聯邦法院及加州高等法院出庭律師劉龍珠告訴新京報記者,提審是法律賦予被告的權利而非義務,不具有強製性,不排除陳立人會繼續缺席下一次的提審。

數天之前,一起殺妻案引發輿論關注。2024年1月16日,美國加州聖克拉拉縣警方接到報警,在陳立人家中發生了一起命案。受害者小於是他的妻子,夫妻二人都供職穀歌,兩人從大學時代起就是同學,一同赴美留學工作,結婚尚不滿2年。

在地方檢察官向新京報提供的警方記錄裏寫道,警方認為,陳立人是“用手反複擊打她的頭部”致其死亡。檢察官於1月19日公布的消息顯示,陳立人被控犯謀殺罪,將麵臨監禁。

陳立人被捕後,前後三次因為在醫院治療缺席提審。當地時間1月24日第三次提審,因該案被輿論曝光,聽證會的線上會議室出現人數滿員的情況。據相關人士介紹,陳立人在周末被收監後又回到了醫院,無法參與此次提審。聖克拉拉縣公布信息顯示,他的第三次提審安排在了當地時間1月26日13時35分,但是他本人依然未現身。
 

 
 

劉龍珠介紹說,提審(Arraignment)並非正式開庭,這是法律賦予被告人的權利而非義務,不排除陳立人還會繼續缺席下一次的提審的可能。如果陳立人以精神狀態不佳為由拒絕出席,那麽法律程序就可能暫停,控辯雙方專家證人會就此開一場聽證會,如果法院裁定他的精神狀態正常,那麽法律程序會重新啟動。

“美國刑事辯護程序非常冗長,在提審階段通常不會進入實際案情,主要是確定被告是否認罪,一般被告都不認罪,那麽接下來就會有很多次的審前程序(pretrial)。”

劉龍珠介紹說,陳立人被指控為謀殺罪是重罪,根據美國加州法律,被告人有權利要求預審,進入到預審程序至少要半年以上。法官會要求檢察官將所有證據提供給被告的辯護律師,以這種案件的情況來看,至少需要三個月。理論上如果被告在預審階段勝訴,那麽官司就結束了,當然這種概率極小,極大概率是他無法勝訴,就要進入到終審程序,終審又要等一年,“我說的是比較快的情況。”

加州和美國大多數州一樣,謀殺罪被分為“一級謀殺”和“二級謀殺”,“‘一級謀殺’和‘二級謀殺’認定的唯一區別在於有沒有預謀(premeditation),”劉龍珠說,“也就是說要看是不是激情犯罪,突然發生的。”一級謀殺的刑期是25年至無期徒刑,二級謀殺的量刑為15年至無期徒刑。

劉龍珠認為,在本案中,陳立人完全符合“一級謀殺”,“徒手把妻子打死”可能構成“折磨情節”(torture),“他是一拳一拳打死的,這個過程是有反應時間的,不是一次性的。”劉龍珠說,“這個過程是異常殘忍的。”

 
 


如果被認定存在“折磨情節”,那麽在量刑上會加刑,最後結果可能是兩種,一種是無期徒刑,不能保釋,一種是死刑。

“加州此前有判過死刑,隻是十幾二十年來一直沒有執行過死刑。”劉龍珠說。圍繞該案有輿論稱,陳立人的律師是否會通過精神鑒定為陳立人做無罪辯護,劉龍珠認為這並不會影響到該案的量刑。

“第一,陳立人肯定沒有精神病史,如果有精神病史,無法被穀歌錄取;第二,陳立人必須證明自己是在精神病發作的時候殺人,這是很難證明的;第三,從曆史統計概率來看,以有精神病為由的辯護成功率是非常低的。”

劉龍珠告訴新京報記者,除了刑事程序,小於的家屬還可以以錯誤死亡(wrongful death)為由向陳立人追討民事賠償。

當地時間1月26日,檢察官在法庭外接受媒體采訪時稱,“這是一起令人心碎的案件,陳立人在(婚禮)誓詞上說要珍惜保護他的妻子,她如此愛他信任他,但他卻把她打死了。”檢察官說,“他(陳立人)目前仍在醫院,希望2月5日他能親自出現,得以完成提審。我們將繼續推進工作確保案件順利進行,正義得到彰顯。”至於陳立人目前傷情以及案件發生原因,其表示無法透露。

 

 

 

金米 發表評論於 
Biao9919, 我說的是醫生有辦法辨別,陳是真頭疼還是假頭疼嗎。
京城老炮1950 發表評論於 
男的身高190,女的就不能家暴男的了?幼稚!這種女的家暴男的案例在美國比比皆是,你以為陪審團都是傻子嗎?關鍵問題是女的經常家暴男的的確鑿證據是否能提交給法庭,僅憑網上披露的一些信息是沒用的。搜集證據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包括證人,男女雙方的微信和朋友親戚之間的通信記錄的采證等等。估計還需要中國公安的配合等等一係列采證程序。

這是一起殺人案件,在證據不全的情況下是不會倉促開庭的。況且男方家裏早已經聘用了頂級律師,甚至一個律師團隊,在沒有搜集完對男方完全有力的證據以前是絕對不會開庭的。因為又是高等學府清華大學的畢業生犯案,而且是惡性的殺人案件,和孫維的投毒案件有得一拚。因此這起案件已經引起了全中國人民,乃至全球華人的高度重視。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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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o9919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2:37:37 男的身高190,比女孩高至少一個頭(看兩人站一起的婚紗照),你覺得陪審團和法官會相信女的能經常家暴男的?死人不會開口,但好在美國是陪審團製度,很多事情是comment sense,洗白沒用

京城老炮1950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0:30:21 如果這個女的經常家暴這個男的,這個男的在忍無可忍之下還手,一時情緒失控,釀成悲劇,頂多就是二級謀殺。在加州監獄15-25年以之間就會獲得假釋。如果聘用頂級律師的話,恐怕都不會判他二級謀殺,一切就要看此律師或律師團(如果有錢聘用律師團的話)怎樣為他辯護了。
金米 發表評論於 
Biao9919, 陳的律師一定will try everything, 否則他就不是一個稱職的律師。
控方律師也不是喝西北風長大的,一定也會針鋒相對的。
陪審團也不是吃素的,也會做出自己的判斷的。而且陪審團極少判錯。
就像我已經說過的, 再強的律師也不會把黑的弄成白的,要靠證據。
金米 發表評論於 
Biao9919, 陳的律師一定will try everything, 否則他就不是一個稱職的律師。
控方律師也不是喝西北風長大的,一定也會針鋒相對的。
陪審團也不是吃素的,也會做出自己的判斷的。而且陪審團極少判錯。
就像我已經說過的, 再強的律師也不會把黑的弄成白的,要靠證據。
Biao9919 發表評論於 
他慶幸是在美國打死人吧,在中國打死人, 大概率是死刑,美國加州沒有死刑,他還可以在監獄渡過幾十年
海智子 發表評論於 
請尊重憲法給予人權,“無罪推論”!警察抓錯人的事情多的是。

想判男主殺人,檢查官必須要拿出確切100%可靠的證據,包括排除一切其他可能的證據。
所有有利於男主的懷疑都歸男主,不能錯判無辜冤枉一個人。法律的原則是: 寧可放走一兩個壞蛋,也不能冤枉半個好人。

這個case很明顯的。。
1) 高等教育的良民,沒有犯罪記錄。
2) 高科技企業的頂尖人才,高收入,不存在為錢殺人的動機。
3) 剛剛買房,是最貴的是想好好過日子的,不存在嚴重的有預謀的殺人動機。
4) 他們的感情還不錯,這些漂亮的結婚照片就是證據。

有了這麽多的證據,律師可以打“無罪”。
Biao9919 發表評論於 
當然,這個不可能造假,VSs stable, labs stable 就可以出院。頭疼有止痛藥開給他 as prescription,失智更可笑了,我們專門量化表測量你的mental status,不可能造假

金米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3:00:03 Biao9919, 能在醫院拖多久,應該是由醫生定的吧。
比如, 他就說頭疼的厲害,什麽都聽不進去,醫生有辦法辨別真偽嗎?
比如, 他說自己失智了,什麽都不能聽明白了,醫生有辦法辨別真偽嗎?
 
金米 發表評論於 
Biao9919, 能在醫院拖多久,應該是由醫生定的吧。
比如, 他就說頭疼的厲害,什麽都聽不進去,醫生有辦法辨別真偽嗎?
比如, 他說自己失智了,什麽都不能聽明白了,醫生有辦法辨別真偽嗎?
Biao9919 發表評論於 
找一個語言專家比較陳立人在穀歌工作時候zooming開會視頻,和警察詢問的錄像(應該都可以作為證據),來判斷陳立人是不是不能聽懂警察問話。一切都需要 solid evidence,不會像這裏人自己 瞎猜測就得出一個結果。

語言問題有語言專家判斷,精神問題有專業精神科醫生鑒定,這有一係列的精神鑒定量化表,很多問題,根本不可能做假,假的不可能裝成是精神病。因為那些問題沒有標準答案,都最後指向是肯定可以判斷你有沒有精神病,這個有嚴格鑒定標準,比如是不是出現幻聽幻覺幻視,是不是有過去精神病史,在專業人士麵前,根本無法造假
duty 發表評論於 
有一部電影Fugitive。男主角Dr. Richard Kimble被控殺害妻子……
Biao9919 發表評論於 
陳的英文非常流利,這個他同事都可以作證,陳在高一就到美國上過學,在美國也通過了碩士學習畢業,通過了穀歌麵試,同時在穀歌工作了3年。警察簡單問題不可能聽不懂,以上這些情況陪審團都會考慮。你以為美國法庭是你在這裏狡辯呢


金米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2:45:55 Biao9919, 我在下麵的帖子裏說了,陳有可能把他承認的打死老婆的話,爭取變成無效證據。
金米 發表評論於 
海智子,如果像你想象的那樣,那男女兩賊的指紋血跡會留在現場的。也許外麵還有cctv.
鼠標 發表評論於 
編小說嗎?現場打鬥都是有痕跡的,物證提的就是指紋鞋印文稿。。。。凶殺現場勘察有很強的規範,哪裏那麽容易專空子。
Biao9919 發表評論於 
我就在美國醫院工作,你們以為能拖多久?美國醫院裏能呆夠兩周就不錯了,最多幾周肯定discharge,又不是ICU病人, 或者慢性病,或者老年人。渣男很快就會出院 as long as medically stable.


金米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2:41:22 海智子,你說的對。刑期是從逮捕關押那天算起,拖著是劃算的,呆在醫院當然比呆在監獄強了。
金米 發表評論於 
Biao9919, 我在下麵的帖子裏說了,陳有可能把他承認的打死老婆的話,爭取變成無效證據。
Biao9919 發表評論於 
別狡辯了,警方都出報告了。警方報告是第一現場證詞,在美國案件裏非常關鍵

海智子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2:41:34 朋友來家裏做客,大家都忙著,晚上忘了鎖門。
深夜,來了兩個全副武裝個頭高大的賊,一男一女。。

男主和女主為了保護家庭,和兩個賊進行了頑強的搏鬥。
男主把自己的手都傷了。
男主說的:“I punched her”, 這個her指的是女賊。

可惜女主在與匪徒搏鬥中受重傷,
男主抱住女主,想救她,所以身上沾染了女主的血跡

大千世界,啥事都可能
海智子 發表評論於 
朋友來家裏做客,大家都忙著,晚上忘了鎖門。
深夜,來了兩個全副武裝個頭高大的賊,一男一女。。

男主和女主為了保護家庭,和兩個賊進行了頑強的搏鬥。
男主把自己的手都傷了。
男主說的:“I punched her”, 這個her指的是女賊。

可惜女主在與匪徒搏鬥中受重傷,
男主抱住女主,想救她,所以身上沾染了女主的血跡

大千世界,啥事都可能
金米 發表評論於 
海智子,你說的對。刑期是從逮捕關押那天算起,拖著是劃算的,呆在醫院當然比呆在監獄強了。
鼠標 發表評論於 
鄰居說警察的現場勘察車停了整整一天,取證應該非常完善,警察和檢控官也不是紙糊的。這麽有名的案子,檢控官把它辦成鐵案也是很有成績的。搬不倒。
Biao9919 發表評論於 
男的身高190,比女孩高至少一個頭(看兩人站一起的婚紗照),你覺得陪審團和法官會相信女的能經常家暴男的?死人不會開口,但好在美國是陪審團製度,很多事情是comment sense,洗白沒用

京城老炮1950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0:30:21 如果這個女的經常家暴這個男的,這個男的在忍無可忍之下還手,一時情緒失控,釀成悲劇,頂多就是二級謀殺。在加州監獄15-25年以之間就會獲得假釋。如果聘用頂級律師的話,恐怕都不會判他二級謀殺,一切就要看此律師或律師團(如果有錢聘用律師團的話)怎樣為他辯護了。

在美國,洋人家庭裏男的家暴女的很多,有的女的不甘長期被家暴,被欺辱,在忍無可忍之下還手,一時情緒失控,釀成殺人悲劇,有許多都得到了輕判,有的甚至無罪釋放。
Biao9919 發表評論於 
警察已經出報告了,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凶器除了這渣男拳頭極度腫脹發紫,而女孩死於頭部被鈍器擊打。而且渣男告訴警察他用拳頭擊打女孩頭部。所以警察報告清楚寫著,“男的用拳頭打死老婆”。

xyz18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0:10:41
就是有令人信服的證據也不能把人打死,警察第一時間到他家,男的親口對警察說是他打死了他老婆,警察可以作證,就衝這點凶手的親爹請了頂級律師也別想替這個畜牲脫罪,判他死刑立即執行替女的抵命!
鼠標 發表評論於 
他把臥室門反鎖說明神智清醒,思路也清楚,不是精神病。打死人後受刺激,把自己嚇出精神病有可能。
海智子 發表評論於 
盡量多的待在醫院裏 把自己調理好,這個時間是算1.5倍的,劃得來。

盡量的拖, 拖個三/四年。
搞了二級15年,在牢裏待個5年,申請假釋。
出來了,再開始人生。

人被逼急了逼瘋了,兔子還會咬人呢。
 
風嘯嘯壯士 發表評論於 
講這話的是中國律師吧? 我有4-5 家雇主, 背景調查一定有,健康檢查從來沒有過; 精神病史更是個人隱私,

“第一,陳立人肯定沒有精神病史,如果有精神病史,無法被穀歌錄取"
Sam大樹 發表評論於 
這標題,純屬騙人
鼠標 發表評論於 
他把們都鎖上,女的沒辦法逃這算不算預謀。他除手傷外無其他外傷,說明女方沒有任何準備遭突然襲擊,沒有任何還擊。他就是謀殺。檢查官說他利用的她的信任,可能不是指結婚誓詞,朋友前一天晚上和他們會麵吃飯,朋友是關鍵證人。
金米 發表評論於 
Concode, 頭一天和他一起吃飯的那個朋友,肯定是要作為證人了,就看他是控方證人,還是辮方證人。
看看他說的,頭天,陳的反常,對這個案子會有什麽影響。你可以說,頭天陳就精神不正常了。也可以說,頭天陳就預謀要殺妻了。
頂不頂級律師,有一部分,就看你怎麽搗鼓證據了。
退一萬步講,即使最後陪審團接受了,陳是精神病,他可以不被判刑,但他永遠也沒有自由了,要在精神病院度過餘生。
July_river 發表評論於 
教堂山那位不同,被殺的導師生前,也看出兇手學生有精神問題,並勸過兇手學生以此理由辦退學。


concode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1:43:00頭一天與他一起吃飯那朋友說他那時精神反常,這是不是借口呢?那個殺導師的華人學生,平時也上課考試,最後怎麽也弄上個精神病不判刑
July_river 發表評論於 
他不是很能打嗎?這回大有機會跟其他殺人犯在監牢裏對練
concode 發表評論於 
頭一天與他一起吃飯那朋友說他那時精神反常,這是不是借口呢?那個殺導師的華人學生,平時也上課考試,最後怎麽也弄上個精神病不判刑
金米 發表評論於 
首先要說,再頂級的律師,也不能把黑的弄成白的。因為,最後的判決是陪審團決定的。不是辯護律師決定的。
至於是否有精神病,控方調來病例就行了。有的公司在雇傭人之前,是要確定你沒有精神病的。
總之,陳家會使出全力,想方設法減輕罪行。
比如,法庭已經給他配有翻譯,陳可能說,警察在現場問他話時,因為他的英文不是母語,他沒有完全聽懂警察的意思。也可能說,因為英文不好,他當時的回答,不是準確的表達。以此,要求把他當著警察麵,承認打死老婆的這個證據在庭審時取消。
還有那個第5修正案吧,就是警察在問話之前,是不是告訴了他,他有沉默權。如果沒告訴他,或者他說英文不好,沒聽懂,他不知道他有沉默權,他也可以以此,來要求,把他承認打死老婆的那個證據取消。

總之,刑事案件的庭審,靠的就是證據。evidence, evidence, 還是evidence.
控辨雙方,都會在證據上,做足了文章。
Gooddevil 發表評論於 
希望他在監獄裏好好伺候BLM
July_river 發表評論於 
劉律師進行法普,是出於對法盲同胞的義務。立場不同者,勿噴。


紐西蘭的冬天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0:42:50這個大律師是移民律師。稍安勿躁
DANIU_S 發表評論於 
這個不孝之子,大好的日子不過,非要弄出人命案子,等他出來後,估計他的父母年事已高,都不在人間了,他給自己的父母添堵,被他氣死了!但這也比人家女孩子的父母好一些,女方父母人生沒有什麽盼頭了!沒有孩子了!
老寓公 發表評論於 

xyz18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0:10:41
就是有令人信服的證據也不能把人打死,警察第一時間到他家,男的親口對警察說是他打死了他老婆,警察可以作證,就衝這點凶手的親爹請了頂級律師也別想替這個畜牲脫罪,判他死刑立即執行替女的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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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不是中國, 謀殺罪有分一級謀殺和二級謀殺。
 
July_river 發表評論於 
官爸想什麽呢?用重金幫兇手兒子成為O.J.第二??他想多了吧?
紐西蘭的冬天 發表評論於 
這個大律師是移民律師。稍安勿躁
體製內 發表評論於 
笑薇.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10:23:11
這是什麽水平律師?“因為被穀歌錄取工作,所以肯定沒有精神病。” 此等律師也能贏官司,?

他隻是說了陪審團想說的話
bsmile 發表評論於 
傑瑞王 發表評論於 2024-01-27 09:53:00
前天,我看到對門的鄰居一男一女( 不認識),男的走到副駕,紳士地打開車門,讓女士先上車;一份尊重換來一份理解和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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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動手能做的事情喜歡讓人去做個樣子嗎?
京城老炮1950 發表評論於 
如果這個女的經常家暴這個男的,這個男的在忍無可忍之下還手,一時情緒失控,釀成悲劇,頂多就是二級謀殺。在加州監獄15-25年以之間就會獲得假釋。如果聘用頂級律師的話,恐怕都不會判他二級謀殺,一切就要看此律師或律師團(如果有錢聘用律師團的話)怎樣為他辯護了。

在美國,洋人家庭裏男的家暴女的很多,有的女的不甘長期被家暴,被欺辱,在忍無可忍之下還手,一時情緒失控,釀成殺人悲劇,有許多都得到了輕判,有的甚至無罪釋放。
笑薇. 發表評論於 
這是什麽水平律師?“因為被穀歌錄取工作,所以肯定沒有精神病。” 此等律師也能贏官司,?
sf3649 發表評論於 
劉大律師解釋一下,前幾天一白女刺男友108刀,隻判2年緩刑是根據什麽? 沒有用凶器,怎麽構成一級謀殺? 當然我們認同白女是社會頂層,跟華男這社會底層是兩個極端,但你一個律師也不該如此扯蛋吧? 你這水平,哪個華人瞎了眼會請你做律師?
xyz18 發表評論於 
就是有令人信服的證據也不能把人打死,警察第一時間到他家,男的親口對警察說是他打死了他老婆,警察可以作證,就衝這點凶手的親爹請了頂級律師也別想替這個畜牲脫罪,判他死刑立即執行替女的抵命!
藍靛廠 發表評論於 
徒手打死一個床上的戰友也是了不得。一般人絕對下不去這個手
MuYuXin 發表評論於 
想把責任推給死者也是要有令陪審團信服的證據的
Panda-2020 發表評論於 
量什麽刑?直接槍斃
size0 發表評論於 
終身監禁還不如注射死亡呢。本來那麽完美的人生,一下子成了殺人犯,不如也死了算了。
bluetag 發表評論於 
應該是二級謀殺的頂格,他用拳頭確實可以證明他沒有預謀,有預謀可能會找個凶器。
傑瑞王 發表評論於 
前天,我看到對門的鄰居一男一女( 不認識),男的走到副駕,紳士地打開車門,讓女士先上車;一份尊重換來一份理解和回報,幾十年的婚姻就是相濡以沫,相互磨合的過程;夫妻想吵,控製不了情緒,你有沒有想法要“掐死“對方? 老話“衝動是魔鬼“, 長期的家庭不和諧,就是對彼此的傷害; 輕者“ 離婚“,重者“ 悲劇“; 27 歲,人生還沒真正開始,就結束了;為一時痛快,讓雙方父母情何以堪?
Gooddevil 發表評論於 
花錢就能是非顛倒,黑的變成白的,把責任都推給死人,直接說那女的要殺他,正當防衛
L 發表評論於 
應該是一時情緒受控 ===》應該是一時情緒失控
L 發表評論於 
看來一時半會不會有進一步消息。大家接著猜。

一謀殺是這些假律師在瞎扯。應該是一時情緒受控,二級謀殺更靠譜。像男方這樣高學曆的人知道殺人對他沒任何好處, 不存在預謀殺人
luren_1970 發表評論於 
劉龍珠,騙錢的那個律師?
傑瑞王 發表評論於 
可以算是“人間慘劇“!不過, 對我們網民來說, 更多是自我反省:婚姻的相處的之道,配偶的性格缺陷,生命和愛情的取舍,怎麽自我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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