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月26日,備受關注的穀歌中國籍工程師殺妻案嫌疑人陳立人第四次缺席提審(Arraignment,也被譯作“過堂”)。檢方此前曾在1月18日、1月19日和1月24日試圖提審陳立人,但因對方“仍在醫院”未能成行。
當地時間1月26日的提審關閉了視頻直播,隻支持語音直播。與上一次直播一樣,依然有數百人在線觀看,在正式開始前近一個小時,線上會議室就已滿員,無法進入。
由於陳立人仍然在醫院無法出席,下一次提審時間更改為當地時間2月5日13:30進行。美國聯邦法院及加州高等法院出庭律師劉龍珠告訴新京報記者,提審是法律賦予被告的權利而非義務,不具有強製性,不排除陳立人會繼續缺席下一次的提審。
數天之前,一起殺妻案引發輿論關注。2024年1月16日,美國加州聖克拉拉縣警方接到報警,在陳立人家中發生了一起命案。受害者小於是他的妻子,夫妻二人都供職穀歌,兩人從大學時代起就是同學,一同赴美留學工作,結婚尚不滿2年。
在地方檢察官向新京報提供的警方記錄裏寫道,警方認為,陳立人是“用手反複擊打她的頭部”致其死亡。檢察官於1月19日公布的消息顯示,陳立人被控犯謀殺罪,將麵臨監禁。
陳立人被捕後,前後三次因為在醫院治療缺席提審。當地時間1月24日第三次提審,因該案被輿論曝光,聽證會的線上會議室出現人數滿員的情況。據相關人士介紹,陳立人在周末被收監後又回到了醫院,無法參與此次提審。聖克拉拉縣公布信息顯示,他的第三次提審安排在了當地時間1月26日13時35分,但是他本人依然未現身。
劉龍珠介紹說,提審(Arraignment)並非正式開庭,這是法律賦予被告人的權利而非義務,不排除陳立人還會繼續缺席下一次的提審的可能。如果陳立人以精神狀態不佳為由拒絕出席,那麽法律程序就可能暫停,控辯雙方專家證人會就此開一場聽證會,如果法院裁定他的精神狀態正常,那麽法律程序會重新啟動。
“美國刑事辯護程序非常冗長,在提審階段通常不會進入實際案情,主要是確定被告是否認罪,一般被告都不認罪,那麽接下來就會有很多次的審前程序(pretrial)。”
劉龍珠介紹說,陳立人被指控為謀殺罪是重罪,根據美國加州法律,被告人有權利要求預審,進入到預審程序至少要半年以上。法官會要求檢察官將所有證據提供給被告的辯護律師,以這種案件的情況來看,至少需要三個月。理論上如果被告在預審階段勝訴,那麽官司就結束了,當然這種概率極小,極大概率是他無法勝訴,就要進入到終審程序,終審又要等一年,“我說的是比較快的情況。”
加州和美國大多數州一樣,謀殺罪被分為“一級謀殺”和“二級謀殺”,“‘一級謀殺’和‘二級謀殺’認定的唯一區別在於有沒有預謀(premeditation),”劉龍珠說,“也就是說要看是不是激情犯罪,突然發生的。”一級謀殺的刑期是25年至無期徒刑,二級謀殺的量刑為15年至無期徒刑。
劉龍珠認為,在本案中,陳立人完全符合“一級謀殺”,“徒手把妻子打死”可能構成“折磨情節”(torture),“他是一拳一拳打死的,這個過程是有反應時間的,不是一次性的。”劉龍珠說,“這個過程是異常殘忍的。”
如果被認定存在“折磨情節”,那麽在量刑上會加刑,最後結果可能是兩種,一種是無期徒刑,不能保釋,一種是死刑。
“加州此前有判過死刑,隻是十幾二十年來一直沒有執行過死刑。”劉龍珠說。圍繞該案有輿論稱,陳立人的律師是否會通過精神鑒定為陳立人做無罪辯護,劉龍珠認為這並不會影響到該案的量刑。
“第一,陳立人肯定沒有精神病史,如果有精神病史,無法被穀歌錄取;第二,陳立人必須證明自己是在精神病發作的時候殺人,這是很難證明的;第三,從曆史統計概率來看,以有精神病為由的辯護成功率是非常低的。”
劉龍珠告訴新京報記者,除了刑事程序,小於的家屬還可以以錯誤死亡(wrongful death)為由向陳立人追討民事賠償。
當地時間1月26日,檢察官在法庭外接受媒體采訪時稱,“這是一起令人心碎的案件,陳立人在(婚禮)誓詞上說要珍惜保護他的妻子,她如此愛他信任他,但他卻把她打死了。”檢察官說,“他(陳立人)目前仍在醫院,希望2月5日他能親自出現,得以完成提審。我們將繼續推進工作確保案件順利進行,正義得到彰顯。”至於陳立人目前傷情以及案件發生原因,其表示無法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