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下一個印度人,H-1簽證下個月到期,我知道移民局很拖,叫他提前半年在今年四月就申請延期了。可恨移民局出工不出力,月初來信說,人手少案件多,恐怕不能按期批準。如要得急,可以交一千美金加急費,保準兩星期到手。本來打算派印度人九月底出差去台灣,如意算盤這下難道要泡湯了?
六個月都來不及,移民局吃幹飯的?思前想後,民不與官鬥,隻能自認倒楣了。一千元錢,說大不大,說小不小,部門沒有這筆預算,隻能去向總裁要了。錢到手了,寄去了,簽證一星期就到手了,正是有錢能使鬼推磨。英文是money talks。
可沒想到,好事多磨,壞事也多磨。H-1延期了,印度人還是不能出國。據公司的移民律師說,延期的H-1簽證上要有美國使領館的章,否則不能回美國。我一聽就來氣了,上次他說H-1簽證延期沒批下來,可以在美國呆著,但不能出國,現在H-1延期了,可以出國了,卻不能回國了。這算哪門子事?他也笑了,說當時漏了說。
反正,事情最後搞請楚了,或者說,我總算搞清楚了。領事館發的簽證,因為有領事館的章,可以作為國際旅行證件。如果是國內移民局核準的簽證,沒有駐外使領館的章,不能作為旅行證件。出去了要回美國,必須去該地的美國使領館先申請蓋章。可惜台灣沒有美國使領館,這事辦不成。
現在有兩個挽救方法,一是去加拿大使館。但律師說,如何那邊對印度人有什麽疑問,可能會向印度查問,一來二去很化時間,印度人就會卡在加拿大,有先例是一個月。最好去印度美國使領館申請蓋章。一來一去再加上等候,也要一星期到十天。俗話說,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現在一全其美也沒有。這個項目我是讓印度人負責的,手下的其他人不熟悉,沒辦法,我隻能自己去了。
我不喜歡這類短期的國際出差。因為時差問題比較嚴重。想想看,路上一天,到了地方就得工作,結束時最多安排一天遊覽,時差剛倒好,又要回來了,飛機再坐一天,回家不能入睡,明天一整天都在同難受鬥爭。所以這種美差我總是發揚風格讓別人去,一方麵也算給手下的獎勵。
很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本來是印度人為我打工,現在成了我為他打工,有時候,事情就是這麽任性。
律師問過了,有很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