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一則"美國規定所有旅客必須持有晶片護照才可入境"消息在海外華人中引起了不小震動。
有人打電話請國內近期要來美的親友去換電子護照,有人到處問我們的美國護照沒有電子晶片,出國後不知能不能回來?有人打電話去問使領館,但因為周末沒有人能回答。
之所以會引發這樣的誤會,是因為許多媒體報道這一消息時,說的是"所有旅客",而不是"所有免簽旅客"。而美國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 (TSA)出台的這一新規定是針對
所有"免簽入境美國"的旅客,不包括需要簽證的旅客,所以中國公民大可不必擔心。
另外,這一新規定是針對所有免簽入境美國的"外國旅客",美國公民也不必"杞人憂天"。
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 (TSA)近來推出反恐新規,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所有符合豁免簽證計劃 (Visa Waiver Programme) 的旅客必須持有生物特征護照(電子芯片)旅行。
目前免簽證計劃涵蓋了 以下的37 個國家/地區。這些國家 / 地區的公民可在無簽證的情況下訪問美國,最長 90 天:
愛爾蘭,愛沙尼亞,安道爾,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冰島,丹麥,德國,法國,芬蘭,韓國,荷蘭,捷克,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摩納哥,挪威,葡萄牙,日本,瑞典,瑞士,聖馬力諾,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台灣,文萊,西班牙,希臘,新加坡,新西蘭,匈牙利,意大利,英國,智利。
不包含在免簽證計劃中的特殊乘客是指在 2011 年 3 月 1 日當天或之後到過伊拉克、伊朗、敘利亞或蘇丹的乘客。以雙重國籍方式擁有這些國家國籍的人員也在此列。
有關該項規定的詳細信息可以查閱 www.dhs.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