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投資。投資的錢來自Limited Partners(俗稱第三方錢),也包括一小部分來自General Partner (就是管理第三方錢的人自己的錢)。
投資機會有各種分類方法,其中一種叫做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ing. 比如,投資婦女或少數民族人士創建管理的公司是socially responsible. The unspoken words就是這類的投資, investment criteria會比尋常投資門檻低一點。按尋常標準不值得投資的公司,但如果是婦女或少數民族創建的,就應該網開一麵。有些funds是籌錢時講明了socially responsible 的,就是LPs知道了fund的mandate,仍然心甘情願的給錢的,也預期了低一點的回報。這樣的情況下,各方意願責任代價都清楚明了。
但絕大多數的funds,都沒有這個特定的label,完全是General Partner看著辦的。那作為GP,是不是應該incorporate 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ing呢?程度上如何掌握?比如,客戶指望18%一年的回報,GP可不可以自行決定投資一個回報8%的項目,因為是socially responsible? 反過來講,如果一個項目有可觀的回報,但道德上可能有點questionable,GP該在哪裏劃界限?造軍用運輸機是不是比戰鬥機道德高尚些?造防彈背心的是不是比早槍支彈藥的高尚些?投資casino的,投針對大富豪的“高檔”LV賭場是不是比投針對拿退休金的老頭老太的賓州鄉下賭場道德上可接受些?投資交友網站似乎無可厚非,不過如果知道交友網站一部分revenue是從porn上來的呢?這些投資都是合法的,所以決定如何做或不做完全是金錢與道德的衡量,以及是不是有權用他人資金實踐一己道德標準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