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學畢業時那個暑假,把爸媽接來住了三個月。我的叔叔,也就是我爸爸的小弟弟,一直和他的家人住在外地另一個城市。聽說我父母的房子會空關三個月,就說正好可以帶上他老婆孩子去我父母所在的城市玩和休假三個月,住在我爸媽家。我爸媽同意了。當時我還覺得挺好的。結果暑假過後我爸媽回國,發現家裏一片狼籍。我爸媽一向把家裏弄得幹淨舒適的,結果一進門,發現木地板被毀壞,地上牆上都是泥和塗鴉,裝飾品摔在地上碎了一地,電視壞掉一個,三個空調全部壞掉,等等。很快又發現三個月電費和電話費比往年同期飆升N倍,加起來幾萬塊錢。我爸媽平時可是連給我打長途都是舍不得的節儉派啊。我在和我父母打電話時就覺得他們倆之間不開心,追問下我媽就說了。我爸不開口。我聽我媽抱怨,就說最起碼去問我叔叔要三個月的電費和電話費啊,擺明了是他們用的,沒有不給的理由。這回,我媽連我一塊兒罵上了,說還沒有變成外國人呢,想法就這麽不講人情,這個錢怎麽可以問人要。我立馬閉嘴。結果我爸媽忙活了好一陣子修東西,換東西,清理,等等。這電話費電費吃進自然不在話下。
幾年後,我去讀了個碩士,畢業時又把我爸媽接來一個暑假。來之前問,家裏空關著還是住親戚?我媽猶豫兩秒鍾,說已經答應你小叔叔,讓他們來住了。我幾乎暈倒。我媽說,人家開了口,不可以說不的。我無語之餘,覺得我沒有辦法回國發展了。國內的人情事故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