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2002年的多倫多。
經過了整整十二個月的努力找工作,我終於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找到了一份工作。這家公司位於城市的北部,因此我需要搬到新的地方。
搬家那天,新租戶搬了進來,是一對沒有孩子的年輕夫妻。沒想到男士和我同一個行業。他祝賀我找到工作,並詢問在這個領域找工作的過程。
我非常興奮地分享了所有的信息和這段漫長的求職之路,包括查找公司目錄、寫簡曆、參加求職培訓等等。他認真做了筆記,並對我表示了非常感謝。
仍然會有零散的郵件寄到這個地址。大多數郵件都不重要,但我還是想取回,以防萬一。他們會在郵件到達時給我打電話。
搬出去兩周後,我接到了電話。我們約好了一個晚上見麵取郵件。男士說他會在家,隨時都可以過來,即使他外出,他妻子也會在家。
那天晚上吃完飯後,我乘公共交通去舊住所。因為我還沒有汽車,路上花了一個小時。
房東把房子分成了三個獨立的出租單元。底層單元的入口在房子的後麵,門旁邊有一扇窗戶,沒有窗簾。當我走到房子後麵時,看見她在屋裏活動。外麵很黑,沒有戶外燈,她看不見我過來。我敲了敲門,等待回應,沒有人答應。我又敲了敲門,繼續等待,還是沒人答應。她已經走到門後,我看不見她。
等了很久之後,我意識到門不會為我打開。我環顧四周,看見一小堆郵件。我拿起郵件檢查,確實都是寄給我的。
我拿著郵件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