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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翻相冊,想起了一件恐怖往事!
那是2002年, 911事發一年後,美國的保安措施異常嚴厲。我那時剛到美國,卻撞到槍口上了,差點把小命送掉!
我和老婆孩子到DC遊玩,按旅遊地圖,乘上地鐵,來到了Pentagon站。出了站,就見一大群軍警,荷槍實彈,還有大狼狗。我在中國當過兵,到過前線,見這個陣勢,倒也不怕,就大大咧咧地拿著照相機(那時的手機還不能拍照),到處拍拍。
這時,一個掛著長槍,全身披掛嚴密的白人大兵走過來,說這兒不能拍照。我爭辯說,沒有任何不許拍照的標誌,為何不能拍?大兵惱了,就過來命令我把照片刪了。我還要爭辯,老婆就來訓我,我們倆用中國話爭吵起來,大兵聽出來我們是外國人,就問是哪國人,我就說是中國人。
大兵突然用槍對著我,命令我把手舉起來,跪在地下。這下把我嚇到了,隻能照做,大兵在我的身上搜了一下,見我背著個包,馬上讓所有人都避開,他也離得遠遠的,並叫來一個拿著有槍架的長槍的黑人士兵。那黑兵臥倒在地,用槍瞄著我,並拉了槍栓!
我不知道那是什麽槍,在中國部隊裏隻有機槍是有槍架的,可能美國也一樣。除了有些手槍,大多數槍在擊發前必須拉一下槍栓,這樣子彈就上膛了。這是要處決我的架勢了,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不敢亂動,不知道他們要幹什麽?
這時那個白兵要求我把背包裏的東西拿出來。我知道了,他怕我裏麵有自殺炸彈。這可是性命交關,如果那個瞄著我的黑兵覺得我的動作危險,就可能開槍的,被機槍一個點射,肯定沒命了,打到脖子的話, 頭都斷了,成了沒頭鬼,那真的冤了!
我也異常小心,異常慢地解開背包,慢慢地把東西一樣,一樣地拿出來,放在地上。用了快十分鍾才拿完,我再把背包朝下抖動,以示裏麵已經沒有東西了。白兵煞有介事地朝我匐伏前進,檢查了我的物品後,朝那個黑兵做了個手勢。那個黑兵退膛,關上保險,提起槍走了。我這才把心放下來,知道危險解除了!
以後,那白兵又要了我們的ID,讓我到一個黑房間裏填很長的一張表。等了足足半小時,他過來和我說,你cleared, 你可以走了。被嚇傻的我老婆就問他,為什麽要這樣,他不知羞恥地說,這是我的工作,沒什麽好道歉的。我見勢不妙,就拉著老婆孩子趕快跑。坐到地鐵上,還驚魂不定,這天也沒心事玩了,一路回到Park車的車站,開著車開出了幾十公裏,才安下心啦!
想來想去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麽見到我一個帶著老婆孩子的人,竟會認為我是恐怖分子?老婆說我長得像中東人,我說她長得像伊斯蘭婦女,還是不得要點,倒是一個朋友的話,有點道理。他說這些軍警也得要業績,一天什麽事也不幹怎麽行。但光說沒證據也不行,我這一票,有視頻有出槍記錄,就可以向上麵匯報,今天發現,處理了一例可疑事件了!
這個解釋說得過去,但我們可是被害慘了,如果當時動作稍有不慎,可是死了也沒個說理的地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