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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是否剽竊的問題,在網上引起了激辯。我沒有像以前被逼死的博主花生妹妹那樣刪號等死,而是勇敢地挺住這種多數暴力。我相信一個法製社會,必須以法,而不是以多數人的道德壓力,來決定一件事的曲直。
文革為什麽那麽殘酷,就是多數暴力猖狂。而多數暴力,可能是大多數人潛意識中的嫉妒羨慕恨,以一種道德的理由爆發出來。演員嚴鳳英就是紅了點,死了還要把她剖腹開膛,理由是莫須有的敵特。那些有權的,有錢的,有能力的,漂亮的,都高比例的被迫害。文革後,即使在今天的中國,你也不能用一個道德要求去迫害一個人,2008年地震時有個範跑跑,別人抗災但他要跑,他不是軍人這不犯法,國家保護了他的權利。這是社會進步的標誌!
大約是2016年文學城有個花生妹妹,紅極一時,但後來傳出她抄襲,一時網上排山倒海的口水,罵的難聽之極。按說花生沒範冰冰那麽有錢,文學城發帖沒錢大家都知道,怎麽會那麽招人恨呢?我想是她太紅了,寫的文章太好了,引起了一番人的羨慕嫉妒恨,找到一個缺口,那種仇恨和殺嚴鳳英的人有的一比。花生活活被口水淹沒了。
在我這件事上,也有人熱心得不可思議,有個叫2 maomao的,一路追殺,最後在我另外一篇文章上貼上前篇文章的信息,一路的“剽竊”“剽竊”刷屏。其熱情讓我想起一個傳言,掃黃的警察比抓殺人犯的警察工作積極性高一百倍,抓住了嫖客妓女時的仇恨也是百倍,好像他們自己無男女之事似的。然後,網上就掀起了排天蹈海的口水,罵得要多難聽有多難聽,我沒花生那樣的文采,怎麽這麽招人恨。可能和以前的那些被抓出有生活問題的婦女一樣吧,滿足了大家的道德狂歡,再說又是網上人物,隨便你怎麽暴力,人家也不知道你是誰吧!
其他的人再難聽,也沒上綱上線。有個叫BorisG的,就特別過火了!他多次發出“老子分分鍾弄死你”的威脅,這我錄下了。其次,他闡明了為什麽那麽恨我,是因為我2016年發文講了怎麽對付兒子的早戀問題,觸犯了他的敏感點。講著講著,又千辛萬苦地找到了那篇舊文(我已經沒有了),貼到網上,並加以煽動性的標語,奇葩啦。他還在多次叫我早點死到別的地方去吧(我不把這句話上綱到死亡威脅了,應該是社交死亡!)
我沒有如大多數網友希望我做的那樣去認錯,因為我沒有違反任何一個規定。有人從道德角度說,我是不接受的。範跑跑都沒道歉,為什麽我要道歉,關於我的理由,我在前一篇文章裏已經講清楚了。我沒違反規定就是沒罪,全世界都反對我,我也有我的權利。多數暴力是世界上最大的惡,不可以向它屈服,那時候不是全國都罵劉少奇,林彪嗎,再以前市民爭吃袁崇換的肉,這些都是多數暴力的荒唐之處!
我當然無法去追責多數人,但我要給那些肆無忌憚的網絡暴力者一個教訓。BorisG給了我一個機會,他留下了“老子分分鍾弄死你”,“I will kill you in minutes!"。我詢問了律師,這絕對夠得上死亡威脅,我向網上發出了要求取得BorisG真實信息的要求,得到了積極的回應,以下是一些回音節選
——他是個十惡不赦的人。
——Private investigator, 說不定能找到他的IP。但也不能保證,我隻是猜的。另外他如果用VPN, 也會比較麻煩。
你如果找律師去法庭起訴,如果從Judge那裏拿到了subpoena, 那麽文學城則必須提供他的IP地址。即使他用VPN,相應的通信公司也必須給你提供他的IP信息。
我也是從前被他惡毒地罵過,非常討厭他。典型的bully, 而且在美國以為可以狗仗人勢。非常讓人鄙視
——
你可以去子女壇問一下,有天他一上來就罵博主孩子精神病,太過分了。
你應該容易查出他的真實ID,他在Baltimore, MD,猜應該在John Hopkins工作。北京人,有出租房若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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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今天發生了啥,那人可能疫情憋出毛病來了!曾經說過為他擔憂,疫情下心理/精神科醫生不好約的。家人老板同事麵前不敢放肆,文學城到處懟人罵人,連一點起碼的禮貌涵養都沒有!
不要理這個人就是。
看了這些留言,我更下定了要利用他的死亡威脅,好好教訓他一下的決心。而且他私自透露我早已刪除的留言,我的律師說也可以作為這人行為reckless的一個證據。
一碼歸一碼,他也有權力指控我剽竊,他也可以找律師為他辯護。我們都依法行事,這件事的結局,也給大家上個法律課,什麽是網上可以做的,什麽是不可以做的。